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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险资投资不动产上限敲定10% 最多有4500亿可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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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5 07:0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和讯编者按]保监会8月5日发布《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保险资金投资于股票和股票型基金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20%。而最大的亮点在于,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的比例上限远超预期,达到了10%。以截至6月底的最新数据来计算,最多将有4500亿元的保险资金可投资于不动产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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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出台此前已有预期,但从昨日正式发布的内容来看,仍有多处细节可圈可点。其中最大的亮点就是,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的比例上限远超预期,达到了10%。以截至6月底的最新数据来计算,最多将有4500亿元的保险资金可投资于不动产领域。
  这是保监会首次明确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的比例和范围,以及对可投资的不动产的具体定义。根据《办法》规定,保险资金投资的不动产,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其他附着于土地上的定着物”,具体办法由保监会制定。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对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10%”的比例上限规定,大大出乎市场意料,比此前投行及媒体普遍预期的5%多出整整一倍。这预示着有更多超乎市场预期的保险资金将被允许进入不动产领域。
  《办法》具体规定:险资投资于不动产的账面余额,不得高于保险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0%;投资于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的账面余额,不得高于保险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3%。两项合计不高于保险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0%。
  范围方面,《办法》规定,保险资金不能直接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在分析人士看来,这意味着,保险资金只能间接从事不动产投资。另外,《办法》还规定,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不得使用各项准备金购置自用不动产。
  对于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闸门的打开,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主要会对商业地产领域产生积极影响,对住宅类不动产可能不会产生很大影响。“保险资金主要投资对象是商业地产,对于住宅类,保险公司不会像普通投资者一样去直接投资,而更倾向于以股权投资或产业基金的形式来投资。”分析人士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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