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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布13违规火锅店 澄清其所用并非潲水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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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31 02:3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成都市食安办通报“大丰香油”事件称,是香精兑玉米油冒充“芝麻香油”

昨晚8点30分,成都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下简称:市食安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工商、公安、卫生、质监等行政监管部门,就谷丰香油坊非法加工销售“大丰香油”事件的最新情况向社会通报。

经查,该香油坊非法加工的芝麻香油是用食用玉米油和食用香精勾兑而成,属于非法加工、“以假充真”的芝麻香油。证据表明,可以排除该香油坊生产销售“潲水油”的嫌疑。

目前,谷丰香油坊的3名涉案人员已被刑拘。现场还公布了违规使用“大丰香油”的13家火锅店名单。

案件进展3涉案人员已被刑拘

成都市食安办主任周蓉说,近段时间以来,市民对谷丰香油坊非法加工销售“大丰香油”事件给予了高度关注。3月10日,金牛区工商局和质监局就已介入调查。17日,成都市公安局对3名涉案人员实施了刑事拘留。26 日,成都市公安局、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经过调查取证,对违法事实进行了认证。

经查,3名涉案人员为亲属和亲戚关系。刘磊,男,25岁,河南夏邑人,谷丰香油坊业主。大学毕业后随父亲刘志峰从事香油加工、销售,曾因妨害公务罪被金牛区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刘志峰,男,45岁,刘磊之父。在成都从事香油加工、销售。刘月光,男,24岁,河南商丘人,刘磊表弟。高中毕业后到成都投靠刘磊、刘志峰,从事香油加工、销售。

违法事实香精+玉米油充麻油

2009年3月,刘磊在金牛区工商局办理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销售预包装食用植物油,未取得加工食用油的资质。

谷丰香油坊的违法事实是,分别从成都郫县原野实业有限公司购进食用玉米油,从山东省滕州市润隆香料有限公司购进食用香精,以食用香精代替芝麻油,经过数次勾兑和掺合,非法加工成以假乱真的“芝麻香油”。

谷丰香油坊冒用“成都原野实业有限公司”的企业名称和食品生产许可证号,伪造与加工地点不相符合的厂址以“大丰香油”名称进行销售。

周蓉通报说,谷丰香油坊上述非法加工、销售“大丰香油”的行为构成了“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以假充真”、“伪造、冒用他人厂名”和“伪造、冒用他人生产许可证”的违法行为。成都市质监局、市工商局依法给予谷丰香油坊行政处罚。

证据表明可排除“潲水油”嫌疑

经公安、质监、工商部门现场搜查、勘验和对扣押的工具、原料等物品的仔细检查,均未发现与熬制 “潲水油”有关的物品,走访现场附近群众也未有谷丰香油坊生产“潲水油”的反映。

经审查涉案人员的加工制作程序,证据表明,可以排除谷丰香油坊生产销售“潲水油”的嫌疑,其不法行为定性为非法加工、销售食用油。

据悉,成都市工商、质监、卫生部门对有关监管人员失职、失察行为,予以行政处罚。

澄清误传13家火锅店名单公布

经查实,购买使用“大丰香油”的火锅店共计13家。成都市卫生部门依据《食品安全法》对违规购买、使用“大丰香油”的13家火锅店,依法行政处罚。昨晚成都公布了违规使用“大丰香油”的13家火锅店名单,对社会上的误传予以澄清。

针对之前媒体报道说,“成都市食安办的负责人说是‘潲水油’”的说法,周蓉也进行了澄清,她称,记者所指的市食安办负责人有误,他是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人员。
发表于 2010-3-31 04:2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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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31 09:2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河南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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