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吴钩
▍台谏官
亲爱的女儿,我们今天来讲一个“阻击李定”的故事。
故事发生在北宋熙宁三年(1070)四月。其时,王安石就任参知政事(副宰相)未久,备受争议的熙宁变法已经拉开序幕。相信历史课本会告诉你们,王安石主持的变法受到保守派的顽固阻挠与强烈反对。
其实,在变法之初,更准确地说,在变法之前,朝廷上下都有改革的共识,用朱熹的话来说,“当时非独荆公(王安石)要如此,诸贤都有变更意。”后来反对变法的苏辙、程颢,都曾在领导变法的决策机构“制置三司条例司”工作。
但王安石激进的变革,很快引发了抗议的声浪。王安石自己说,“法之初行,异论纷纷。始终以为可行者,吕惠卿、曾布也;始终以为不可行者,司马光也。余人则一出焉,一入焉。”朝廷俨然分成了以王安石为首的变法派(新党),以及与司马光为首的保守派(旧党)。连原本属于变法派阵营的苏辙,也对仓促施行的“青苗法”充满忧虑,认为“以钱贷民,使出息二分,本以援救民之困,非为利也。然出纳之际,吏缘为奸,虽重法不可禁;钱入民手,虽良民不免非理之费;及其纳钱,虽富家不免违限。如此,则鞭棰必用,自此恐州县事不胜繁矣。”因而被王安石疏远,苏辙“每于本司商量公事,动皆不合”,只好辞职。
为了减少推行新法的阻力,王安石开始排斥反对派,提携新晋之士。那些依附王安石的新人,知道宋神宗有变法的决心,而王安石又深受神宗皇帝赞识,权柄炙手可热。当时的执政团队有五人:曾公亮、富弼、唐介、赵抃、王安石,但曾公亮“以年老依违其间”,富弼“称病不出”,唐介“与荆公争,按问欲理直不胜,疽发背死”,赵抃孤立无助,“唯声苦”,只有王安石最富生气,时人便以“生老病死苦”来形容这个执政团队。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完全可以想见,热切拥护新法、投靠王安石的新人当中,虽然也有真心支持变法的有识之士,如章惇;但也不乏搞政治投机的谄谀小人。司马光说,“彼谄谀之人,欲依附介甫(王安石),因缘改法,以为进身之资”;程颐说,“君子正直不合,介甫以为俗学不通世务,斥去;小人苟容谄佞,介甫以为有才能知通变,用之”,说得并非没有道理。
我们今天要说的李定,就是这样一名“谄谀之人”,人品比较坏。你知道,九年后,即元丰二年(1079),宋朝发生了一起“乌台诗案”,苏轼因为写诗讽刺新法,被执政的变法派逮捕入狱,而极力罗织罪名、欲置苏轼于死地的,就是这个李定。不过在熙宁三年,李定还是一名初出茅庐的小人物。
李定,“扬州人也,少受学于王安石”,是王安石的学生,进士及第后,任秀州判官。判官,是宋代州政府的幕职官,在文官体系中属于初等序列,又称“选人”。熙宁三年,王安石的亲信、知审官院孙觉(相当于人事部部长)到淮南考察,“极口荐定,因召至京师”。
当时朝中大臣正就青苗法的利弊争得不可开交。李定初到京师,先去拜见知谏院(相当于上议院议员)李常。李常问他,“南方之民以青苗为如何?”李定说:“皆便之,无不善。”这里李定显然撒了谎,因为青苗法的弊端此时已暴露出来。李常便告诉他:“今朝廷方争此,君见人,切勿为此言也。”
李定回头又拜会了老师王安石,并向老师拍胸脯保证:“定惟知据实而言,不知京师不得言青苗之便也。”王安石大喜,便将李定推荐给宋神宗,又叮嘱他,见了皇上,你就说新法“皆便之”。宋神宗召李定入对,果然问起新法之事,李定“如安石所教”,说新法非常好啊,下面的老百姓都很欢迎。神宗听了很是高兴。
宋神宗与王安石心有灵犀,都认为要重用李定,毕竟是一个支持变法的年轻人。
当下,皇帝写了手诏,“批付中书,欲用定知谏院”。但宰相曾公亮反对,“以前无此例,固争之”。宋神宗只好退而求其次,改任李定为“太子中允、权监察御史里行”。“太子中允”为寄禄官,仅为叙迁之阶;“权监察御史里行”为差遣,是实际上的职务。
按照惯例,资历低的官员出行监察御史,须加“里行”二字,类似于“实习”之意。权监察御史里行,相当于下议院实习议员。
谏官、御史,宋人将其合称为“台谏官”。台谏官品秩虽低,但权力不小,在宋朝的制度设计中,但凡“诏令乖当、官曹涉私、措置失宜、刑赏逾制、赋敛繁暴、狱犴稽留,并令谏官奏论、宪臣弹举”。台谏“言及乘舆,则天子改容;事关廊庙,则宰相待罪”。因此,欧阳修认为,“谏官虽卑,与宰相等”。
说到这里,我想告诉你,宋朝政体是一个比较明显的“二权分立”结构,君主虽然掌握着最高的世俗权威、最终的仲裁大权,但宋人认为君主当垂拱而治、不亲细故,执政之权归宰相领导的政府,另设独立于宰相的台谏系统监察政府。
用北宋谏官程瑀的话来说,“人君亦何为哉?相与论道者,台谏也;相与行道者,宰执也。天下之理,不过是与非;天下之事,不过利与害。台谏曰是,宰执曰非,人君察焉,果非也,过在台谏,不在宰执。若以是为非,则宰执何所逃罪哉。宰执曰害,台谏曰利,人君察焉,果利也,过在宰执,不在台谏。若以利为害,则台谏何所逃罪哉。”了解了宋代的这一政体,我们才能理解为什么宋神宗与王安石执意要将李定任命为台谏官。
打个不太恰当的比方,宰相之执政权如同是国家机器的动力系统,台谏之监察权如同是刹车系统,两个系统相互合作、牵制,才能维持权力运转的平衡与安全。王安石与宋神宗希望给他们的变法开足马力、驶入快车道。
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台谏系统老是踩刹车板,让王安石很恼火。比如谏官李常,是王安石的朋友,但王安石立新法,李常屡有异议,称均输法、青苗法敛散取息,“以流毒天下”。王安石“遣所亲密谕意,常不为止”,连老朋友的面子都不给。
因此,在熙宁三年,王安石借宋神宗之手,对台谏系统作了一番人事方面的洗牌。依宋朝政制,为了保障台谏官的独立性,“谏官必天子自择,而宰相勿与”,作为执政官的王安石是无权干预台谏官任免的。
但是熙宁初年,君相一体,王安石的意志,就是宋神宗的意志,于是台谏系统中的反对派,多被清洗出局:御史中丞吕公著外放颍州;侍御史知杂事陈襄罢职;监察御史里行张戬被贬至江陵府公安县;权监察御史里行程颢迁京西路提点刑狱;右正言李常改任滑州通判。
与此同时,王安石将自己的亲信兼弟弟王安国的姻亲——谢景温提拔进御史台任侍御史知杂事,并成功鼓动宋神宗“专用景温”。现在又来了一位亲信李定,真乃是“天助我也”。以王安石的盘算,将李定弄入御史台是志在必得的。
台谏系统作为“二权分立”结构中的一极,作用非同小可,因而君主对台谏官的任命理当非常谨慎,“所用谏官御史,必取天下第一流,非学术才行俱备,为一世所高者,莫在此位”。司马光也主张,“凡择言事官,当以三事为先:第一不爱富贵,次则重惜名节,次则晓知治体。”以此标准衡量,趋炎附势的李定肯定是不合格的。但现在宋神宗与王安石为了顺利推行新法,只好自降标准,先将拥护新法的李定塞入台谏系统再说。
听到这里,你会不会以为,以君主加宰相的权力,要将新法的支持者弄进御史台,还不是举手之劳?如果我们这么想,那就低估宋朝政体的权力制衡结构了。实际上,在任命李定为“权监察御史里行”这件事情上,王安石与宋神宗的权力遭遇到严重的挑战。
▍封还词头
皇帝任命李定的意旨,称为“词头”,照例要送至舍人院,由知制诰(元丰改制后为中书舍人)起草成正式诰命,并且通过一系列复杂的程序,任命才能生效。
宋朝的知制诰是轮值的。当日接到皇帝词头的知制诰是宋敏求,一位知名的大藏书家。宋敏求毫不客气地将词头封还给皇帝,说,这个人事任命不合规矩,恕我不敢起草。这是宋代知制诰(或中书舍人)的法定权力,叫做“封还词头”:“事有失当及除授非其人,则论奏封还词头”。当然,知制诰封还词头必须有合理之理由,而不可以率性而为。
宋敏求的理由是,“伏以御史之官,旧制须太常博士经两任通判满任者。……幕职官便升朝著,处纠绳之地,臣恐弗循官制之旧,未厌群议。其词头未敢具草”。这个理由是皇帝无法反驳的,因为根据本朝制度,御史的人选,须从寄禄官为太常博士以上、且当过两任通判的官员中遴选,州判官这样的幕职官,并不具备升任御史的资历。
宋敏求封还词头之后,不想再趟浑水,托病请辞,“以疾辞知制诰”。宋神宗批准了宋敏求的辞呈,但外间传言是宋敏求因为封还词头而被解职,司马光借经筵之机,质问神宗:“宋敏求缴定词头,何至夺职?”神宗只好解释:“敏求非坐定也。”
当然宋神宗也铁了心要将李定扶上御史之位,所以还是将词头送至舍人院。这回值日的知制诰是苏颂,北宋著名的科学家。苏颂也老实不客气地封还词头,并洋洋洒洒写了一堆道理:
“本朝旧制,进补台官,皆诏中丞、知杂与翰林学士于太常博士以上、中行员外郎以下,互举曾任通判者。其未历通判者,即须特旨方许荐为里行,倘非其人,或至连坐,所以重台阁之选也。去岁诏旨,专令中丞举官,虽不限资品,犹以京秩荐授,缘已有前诏,故人无间言。今定自支郡幕职官入居朝廷纠绳之任,超越资序,近岁未有。……况定官未终,更非时召对,不由铨考,擢授朝列,不缘御史之荐,直置宪台,虽朝廷急于用才,度越常格,然隳紊法制,必致人言。其除官制,未敢具草。”
苏颂重申了台谏官获得任命的资历与程序,即使要破格录用,也需要有皇帝特旨、御史中丞推荐并担任连带责任,对李定的任命显然不合这些条件。
宋神宗也不屈服,不动声色又将词头送至舍人院。这一次值日的知制诰是李大临,一位正直、清廉的官员。“大临亦封还”,这是皇帝的意旨第三次被驳回。宋神宗也是固执之人,“乃诏颂依前降指挥撰词”,词头再次回到苏颂的手里。
苏颂又一次封还词头,拒不起草诰命,并且告诉神宗:天下初定之时,制度未立,人才散落民间,因此有“起孤远而登显要者”;但“承平之代,事有纪律,故不得不循用选授之法”,一切还得按照制度来。任命李定为御史,不合制度。如果这次可以打破制度的限制,那么下次呢?“浸渐不已,诚恐高官要秩或可以歧路而致”。“今若先立定制,许于幕职官中选擢”台谏官,那么“臣等复有何言而敢违拒”?但既然制度已有限制,那就请皇上尊重制度。如果朝廷认为李定有非常之才,大可授予其他官职,何必非要破坏制度、进入台谏呢?即使我现在“腼颜起草”,恐怕任命书也不获通过,因为后面还有“门下封驳”的程序,即便“门下不举,则言事之臣必须重有论列”。如果因为我“而致议论互起,烦渎圣听,则臣之罪戾,死有余责”,所以,臣实在不敢草诏。
▲ 苏颂
连续四次被舍人院封还词头,宋神宗有些灰心了,跟执政大臣发牢骚说:“里行”之职,本就是为资历不够的人才设立的,州判官改任监察御史里行,有什么问题嘛?几位执政大臣都劝导神宗,陛下,要不就算了,别跟舍人院的书呆子一般见识。
这时候,王安石站出来说,陛下任命李定为权监察御史里行,“于义有何不可?而乃封还词头。若遂从之,即陛下威福为私议所夺,失人君之道矣。”此话戳中皇帝的痛处,神宗当即表示:“李定诰须令草之。”王安石说:“陛下特旨,虽妨前条,亦当施行也。”按王安石的意思,皇帝的命令即使跟法律相冲突,也应当优先执行皇帝的命令。
于是神宗第五次将任命李定的词头送舍人院,并批注:“检会去年七月六日诏,今后台官有阙,委御史中丞奏举,不拘官职高下,令兼权。如听举非其人,令言事官觉察闻奏。自后别无续降条贯。”意思是说,去年曾有一项立法,已明言御史台若缺员,可“不拘官职高下”择人代理。皇帝特别检出这条法律,自然是为了表明他对李定的任命并非于法无据。
但接到词头的苏颂与李大临却跟皇帝较起真来:臣等已研读过去年的法令,法条称“不拘官职高下者”,只是表示台谏官的人选可不限于太常博士以上,并不是说幕职官也有资格担任台谏史。如果幕职官有任职资质,那陛下直接将李定从秀州判官提为“权里行”就行了,又何必先授予李定“太子中允”之品秩?“臣等所以喋喋有言,不避斧钺之诛者,非他也,但为爱惜朝廷之法制,遵守有司之职业耳”。
被舍人院反驳之后,宋神宗不屈不挠,“复诏颂依前指挥撰词”。苏颂“执奏如初”,算起来,这已经是舍人院第六次封还词头了。为了堵住皇帝的嘴,苏颂跟宰相说,“虽云特旨,而颂辈无以为据,草制即必致人言。乞批降云‘特旨所除,不碍条贯’,方敢草制。”意思是要求皇帝发个批示,说明“下不为例”,他才敢草诏。苏颂大概是料定神宗皇帝不可能会下这样的批示。
但他猜错了,神宗居然真的作出御批:“所除李定是特旨,不碍近制。”还点名要求苏颂“疾速撰词”。
苏颂说:好吧,“果出圣意拔擢”,那一定是非常之人,“名声闻于时,然后厌服群议,为朝廷美”。那么,就请“陛下采听群议,或询访近臣,若谓定之才果足以副陛下特旨之擢,则臣自当受妄言之罪;若臣言不虚,即乞别授一官,置之京师,俟它时见其实状,进用未晚”。还要拒绝起草李定的任命书,反而要求对李定进行“民主测评”。
宋神宗这回算是被苏颂惹毛了,“欲黜颂,别除知制诰令草制”,决定撒苏颂的职,任命其他知制诰来起草李定的诰命。王安石劝告皇上:再给苏颂一个机会,如果他还是不识抬举,再撤职不迟。宋神宗遂再次将词头送舍人院,并指定由苏颂起草。
但苏颂还是封还了词头。这一次他的理由很直接:今天非他值日,诰命不归他起草。想象一下,现在哪一个秘书敢跟他的老板说:老子今天休假,起草文书请找上班的同事。
于是词头转到另一位知制诰李大临的手里,“大临又缴还”——这是舍人院第九次拒绝起草李定的任命书。你是不是有点不敢相信,皇帝想任命一名实习御史的动议,居然连续九次被他的秘书班子驳回?
我们相信,这种事情绝对不可能发生在所谓的“康乾盛世”,即使发生了,估计苏颂就算长了九个脑袋,恐怕都不够大清皇帝砍。那么宋朝的皇帝会不会在震怒之下将苏颂杀了呢?不会。因为宋朝每一任皇帝登基之后,在祭拜太庙时,都要对着天地祖宗立下毒誓:“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子孙有渝此誓者,天必殛之。”
宋朝士大夫之所以敢言,其中一个重要原因,便是不管他们的言辞多么激烈,一般来说都不会有性命之忧。
现在宋神宗在连续受挫之后,不准备再跟苏颂玩下去了,遂于熙宁三年五月发出上批:“近以秀州军事判官李定为太子中允、权监察御史里行,知制诰李大临、苏颂累格诏命不下,乃妄引诏中丞荐举条,绝无义理。而颂于中书面乞明降特旨方敢命辞,洎朝廷行下,反又封还,轻侮诏命,翻覆若此,国法岂容!大临、颂可并以本官归班。”上批措词严厉,称苏颂“轻侮诏命”“国法岂容”云云,但实际上也没什么责罚,只是罢去知制诰的差遣,让二人归本班、领工部郎中之薪而已。
苏颂、李大临虽被免职,却收获巨大的声誉。显然在当时的士林舆论中,多数士大夫都认为苏颂等人做得对。
▲ 宋神宗
▍余话
在罢免苏颂、李大临知制诰职务之前,神宗已先任命了司封员外郎蔡延庆、兵部郎中王益柔“直舍人院”。由新的知制诰秉笔,这才顺利完成了李定诰命的起草程序。
但在罢责苏、李二人时,宋神宗的权力意志又受到一点阻挠。按惯例,罢免的敕命也由舍人院起草,此时蔡延庆已就职,他接到词头,起草好诰词,交给皇帝之后又反悔了,请求神宗收回成命。
神宗当然不会听他的,将罢免苏、李的敕命发至门下审核,负责门下封驳事的官员叫做孙固,他将敕命封驳回去:“窃闻有旨李大临、苏颂落知制诰,蔡延庆未敢命词。大临与颂昨以除选人李定为监察御史里行,以故事开陈除命未当,不敢自为反覆。欲望陛下宽大临与颂之责,而特从延庆之请,不胜幸甚。”
宋神宗只好发御批解释:“蔡延庆原不曾不肯命辞,兼苏颂等亦不曾论李定,自是罪他反覆抗命,要卿知,可速发下。”
孙固又封驳。皇帝再发御批:“敕内著罪状甚明,无可疑虑,可速发下。”几番拉锯,罢免苏颂与李大临的敕命总算获得通过。
在这场围绕任命李定为台谏官的拉锯战中,现在看来,似乎是宋神宗与王安石一方赢了,尽管赢得比较狼狈。但是,事情还没有结束。
李定在权监察御史里行的位子上屁股尚未坐热,就被其他台谏官抓到一个把柄,纷纷发起弹劾。原来,李定早年在任泾县主簿时,母亲仇氏去世,李定却隐匿不服。按照传统中国的一项古老制度,官员父亲或母亲去世,要辞职回家守制,这叫“丁忧”。古人相信这是孝道的体现。
今天我们当然可以对丁忧的制度不予认同,但在丁忧作为一项制度存在的时候,李定“闻母仇氏死,匿不为服”,无疑可以说明这个人的人品确实有问题,不但官迷心窍,也缺乏诚信。这样的人,显然不适合担任台谏官。
御史陈荐首先发起对李定的弹劾,要求朝廷成立“专案组”调查李定不服母丧之事。李定自辩说,“实不知为仇所生,故疑不敢服。”王安石也力保李定。但台谏之所,李定是呆不下去了,皇帝只好免去他的御史之职,改为“崇政殿说书”,即经筵官。但另外两位御史林旦、薛昌朝又上书说:“不宜以不孝之人居劝讲之地。”并弹劾王安石:“宰相王安石以定素出其门,力为荐引,虽旧恶暴露,犹曲折蔽护;言事者敷陈义理,一不省顾。”王安石则要求皇帝罢去林、薛二人之职。
王氏专横的作风引发更强劲的反弹。熙宁四年(1071)正月,一位叫做范育的台谏官前后次七上疏弹劾李定不服母丧:“朝廷之法当先治其近者,而置不孝之人在天子左右。臣职在纠弹,此为不正,焉暇及他。是以夙夜忧危,发愤闷、肆狂言而不知止也。臣昨在本台,以定所供三状案文求情,知其先信而后疑,先信发于诚心,后疑生于巧避。今王安石不信定之诚信,而独信其妄疑;不为质其母,而直为辨其非母;不正其恶,而反谓之善。上诬天心,下塞公议。朝廷虽可惑,李定之心安可欺?臣言虽可抑,而天下之心焉可诬?伏愿陛下以高明照物情,以神武断群议,或正罪李定,或贬削臣职。”
面对汹涌而来的弹劾声浪,李定“亦不自安,祈解职”,遂改任“同判太常寺”。想当初,王安石与宋神宗执意要将支持变法的新秀李定送入台谏系统,差点就要成功了,但最后还是功亏一篑。
“阻击李定”的故事至此告一段落。亲爱的女儿,当你听完这个故事,你会有什么感想呢?我想提醒你,故事是演绎制度的舞台。透过“阻击李定”的故事,我们可以观察到宋朝人事任命制度中的权力制衡设计:对于来自皇帝名义、宰相意志的任命提名,知制诰(或中书舍人)可以封还词头,门下封驳事(元丰改制后为给事中)可以封驳敕命,最后台谏系统还可以发起弹劾。
这样的制度设计尽管不可能百分之百阻止所有不合理的人事任命,但它显然提供了一套权力制衡的机制,借助这个机制,苏颂才得以一次又一次运用法定的权力与程序阻挠宋神宗对李定的任命。
当我看到苏颂以“今日非我值班”等理由封还词头,总是忍不住联想到美国国会的“冗长演说”机制:少数派为了阻止对一项法案的表决(因为表决即意味着获得通过),长时间占据讲台发表演说,拖延表决程序的启动。
苏颂的执拗劲儿,多么像发表“冗长演说”的少数派议员;其一而再、再而三封还词头之举,也多么像“冗长演说”的机制。
当然,我们也应该承认,这一场针对李定的“阻击战”,背后其实有着朋党斗争的因素。不管是宋敏求、李大临,还是苏颂,他们都同情保守派,对王安石的新法颇有异议。御史中丞吕公著因抨击青苗法被外放颍州,宋神宗与王安石要求知制诰宋敏求在诰命上写明吕公著反对青苗法的罪状,宋敏求坚决不写;李大临公开宣称“青苗法有害无益”;苏颂也直言过青苗法施行过程出现的弊病:“提举青苗官不能体朝廷之意,邀功争利,务为烦忧”。
站在党派立场上,苏颂等人肯定是不愿意看到王安石的亲信进入台谏系统的。但是,他们也不能说:你李定是一个变法派,所以不能担任台谏官。他们只能以法律赋予的权力,以合法的程序,以合理的理由,穷尽阻击李定的可能性。
以前我们总是从负面的角度评价宋代朋党政治,新旧党相互倾扎,确实是北宋后期政治的一大痛处。不过,朋党也未必一定就是坏事,当朋党政治未至恶化的时候(比如宋仁宗朝),朋党的分化反而能够激活一种竞争性的政治秩序,反对派的存在无疑对执政团队构成了一种必要的压力,促使执政团队更审慎地行使权力,注意权力的行使合乎法度、经得起挑剔。用宋朝人的话来说,这叫做“且要异论相搅,即各不敢为非”。
可惜王安石“性狠愎,众人皆以为不可,则执之愈坚”,有“拗相公”之号,面对“法之初行,异论纷纷”的局面,不是尝试与反对派辩论、完善变法方案、寻求更大共识,而是抛弃了“异论相搅”的传统,排挤异己,谋求独裁权力。
▲ 新党领袖王安石与旧党领袖司马光
而旧党领袖司马光也是差不多的牛脾气之人,被同为保守派的苏轼骂为“司马牛”,元祐年间,旧党执政,司马光不分青红皂白,一古脑叫停新法,全然不知为政之要就在“妥协”。至此,北宋朋党政治开始朝着“你死我活”的零和游戏的方向恶化。
【注】本文原标题为《阻击李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