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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史艺丛] 吴钩:中国一千年前的一次“立宪”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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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8 09:2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6-01-17 吴钩 大家


摘要ID:ipress

经由宋朝士大夫的演绎与归纳,“仁祖家法”已经被解释成一个“虚君共治”“分权制衡”的治道与政体:君主端拱在上,统而不治;执政权归宰相领导的政府;监督政府的权力归独立的台谏系统。


中国历史上究竟出了多少位皇帝?有人统计过,从统一六合的秦朝算起,自秦始皇至两汉、三国、两晋、南北朝、隋朝、唐朝、五代十国、两宋、金辽西夏、元朝、明清、清朝,再算上新莽、武周、李自成、南明、太平天国、洪宪称帝的袁世凯,等等,一共有408位君主。在这么多君主当中,我最敬佩、推崇的一位,是北宋第四任皇帝宋仁宗赵桢(请不要先骂我有什么“明君情结”,看完了再骂也不迟)。晚明大学者朱国桢曾纵论千古帝王,称“三代以下,称贤主者,汉文帝、宋仁宗与我明之孝宗皇帝。”与我所见略同。

赵桢既无雄才大略,也未见有什么丰功伟业,为什么值得称道?从某个角度来说,后人对历史人物是非功过的评判,无非是自身价值观的投射而已。一个国家主义者自然会歌颂开疆拓土、虽远必诛的秦皇汉武;一名网络“皇汉”则不吝于赞美“驱除鞑虏、恢复中华”的朱元璋。朱国桢推崇汉文帝、宋仁宗与明孝宗,应该是因为这三位都是宽容、仁厚的君主,符合儒家心目中“仁君”的标准。

而作为一名更关注优良制度与自由传统的现代儒者,我之所以视宋仁宗为君主的典范,最重要的一个原因,是我相信仁宗皇帝是中国历史上最接近“虚君立宪”的一位君主。当然,宋朝时人们还没有“虚君立宪”的概念,如果用宋人的话来说,是仁宗皇帝“知为治之要:任宰辅,用台谏,畏天爱民,守祖宗法度”。这段短短的评词,其实蕴含着宋朝士大夫对“何为优良政体”的理解与共识,这一点后面我们会细说。

宋仁宗在位,是守祖宗法度的模范君主。当他去世之后,仁宗朝的一部分惯例,也被后世的士大夫整理成最值得遵守的祖宗法度。南宋吕中的《宋大事记讲义》这么评价仁宗朝:“仁宗在位最久,德泽最深,宜专法仁宗。盖汉唐而下,言家法者,莫如我朝;我朝家法之粹者,莫如仁宗。”




我这几年检读宋朝文献,发现在仁宗逝世之后的漫长岁月中(我们姑且称其为“后宋仁宗时代”),仁宗的庙号与为政之道总是被宋朝士大夫深情提起。如北宋元祐七年(1092),翰林侍读学士范祖禹编录《仁皇圣典》进献哲宗皇帝,并上书说:“陛下诚能上顺天意,下顺民心,专法仁宗,则垂拱无为,海内晏安,成康之隆,不难致也。”

再如,南宋淳祐四年(1244),杜范拜相,即向理宗上奏札说:“今陛下新揽权纲,惟恪循仁祖家法,凡废置予夺,一切与宰相熟议其可否,而后见之施行。如有未当,给舍得以缴驳,台谏得以论奏。是以天下为天下,不以一已为天下,虽万世不易可也。”这里元祐、淳祐的年号,也含有向仁宗朝“嘉祐之治”致敬的意思。

上书的士大夫都是在提请在位的君主“专法仁宗”、“惟恪循仁祖家法”。那么这个“仁祖家法”到底是指什么呢?这里我想特别指出来,经由宋朝士大夫的演绎与归纳,“仁祖家法”已经被解释成一个“虚君共治”“分权制衡”的治道与政体:君主端拱在上,统而不治;执政权归宰相领导的政府;监督政府的权力归独立的台谏系统。

这当然不是我的穿凿附会,而是宋人自己的“创造性解释”。元祐元年(1086),右司谏苏辙向哲宗皇帝进言:“臣窃见仁宗皇帝在位四十余年,海内乂安,近世少比。当时所用宰相二三十人,其所进退,皆取天下公议,未尝辄出私意。公议所发,常自台谏,凡台谏所言,即时行下。其言是,则黜宰相,其言妄,则黜台谏。忘己而用人,故赏罚之行,如春生秋杀,人不以为怨。终仁宗之世,台谏不敢矫诬,而宰相不敢恣横,由此术也。”

同一年,同知枢密院范纯仁也告诉宋哲宗:“臣昔见仁宗皇帝推委执政,一无所疑,凡所差除,多便从允;而使台谏察其不当,随事论奏,小则放行改正,大则罢免随之。使君臣之恩意常存,朝廷之纪纲自正,是以四十余年,不劳而治。”

这么阐释“仁祖之法”的元祐士大夫还有秦观。他说:“臣闻仁祖时,天下之事,一切委之执政,群臣无所预者。除授或不当,虽贵戚近属,辄为固执不行。一旦谏官列其罪,御史数其失,虽元老名儒、上所眷礼者,亦称病而赐罢。政事之臣得以举其职,议论之臣得以行其言,两者之势适平。是以治功之隆,过越汉唐,与成康相先后,盖由此也。……愿(陛下)鉴汉唐之弊,专取法于仁祖,常使两者(政府与台谏)之势适平,足以相制,而不足以相胜。则陛下可以弁冕端委而无事矣。”

南宋的陈亮也著《中兴论》上呈孝宗皇帝:“自祖宗以来,军国大事,三省议定,面奏获旨。差除即以熟状进入,获可,始下中书造命,门下审读。有未当者,在中书则舍人封驳之,在门下则给事封驳之,始过尚书奉行。有未当者,侍从论思之,台谏劾举之。此所以立政之大体,总权之大纲。端拱于上而天下自治,用此道也。”

这些士大夫对“后宋仁宗时代”的皇帝一遍又一遍申明一项宪制原则:陛下,请按“仁祖之法”约束您的权力,“不自用其圣,不自矜其能”,总之不可揽权;您必须将执政的权力委托给宰相,将监督执政者的权力委托给台谏,“使两者之势适平,足以相制”。这样,陛下您便可以“不劳而治”,“弁冕端委而无事”,“端拱于上而天下自治”,换成今日网络上的说法,就是可以“洗洗睡”了。




两宋三百余年,除了开国的太祖、太宗不论,从未出过一个强势、独断的君主,恐怕跟这一宪制原则被一遍遍申明、强调不无关系。另一方面,宋代权相迭出,从王安石、蔡京到秦桧、史弥远、韩侂胄、贾似道。这似乎又说明宋朝政制虽然有效解决了皇权专制的问题,却不能很好地解决宰相专权的问题。

宋朝士大夫念兹在兹的“仁祖之法”,并非由宋仁宗一手制定,也没有明晰的成文条款,它跟英伦的非成文宪章一样,散见于仁宗朝的故事、惯例、诏书中,并由后世的士大夫慢慢筛选、整理出来,加以阐释。换言之,“仁祖之法”乃是宋朝士大夫集体塑造出来、经过漫长时间形成的非成文宪度,形成机制与英伦习惯法有异曲同工之处。

被宋朝士大夫视为君主典范的宋仁宗赵祯本人,实事求是地说,其实是一位庸常之人,身上有着这样那样的缺点,在位之时,也没少受到臣僚批评。然而,在仁宗去世之后,经由士大夫的塑造,仁宗逐渐成了仁圣之君,是宋朝士大夫为了拍皇帝马屁吗?不是。是为了给活着、在位的皇帝确立一个为人君者的楷模、一副限定皇权的坐标。也因此,“仁祖之法”被阐释成一项非常接近于“虚君立宪”的宪制。

宋人塑造“仁祖之法”的心智,总让我想到英国的“辉格史观”。17世纪出现的辉格党人提倡君主立宪,他们致力于将英国的历史描述成朝着立宪目标前进的进步史,自由与宪政就在英国的传统中。这种解释当然经不起严格的考据,因为英国历史上王权专断的事儿少不到哪里去。然而,正是辉格党人讲述的英国历史,构建了英格兰古典自由主义对于宪政与传统的“重叠认同”,为盎格鲁—撒克逊民族整理、积累了非常丰富的宪政传统资源,推动着英国的历史往宪政的方向演进。

宋人之用心,也在于此。故而,我给这篇小文取了一个有些穿越感的标题:“后宋仁宗时代的辉格史叙事”。我想说的其实是宪制的生成机制。晚清的立宪派士绅一直想说服清廷实行“虚君立宪”,但终究失败。我有时候忍不住想象,如果将满清转换成两宋,“虚君立宪”的转型当如水到渠成。

原标题:《后宋仁宗时代的辉格史叙事》



作者:吴钩
腾讯·大家专栏作者,历史研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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