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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一国两制文 他妄议中央违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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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9 09:2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5-12-19 03:36 联合报 特派记者林克伦/北京报导

明年一月一日正式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增「妄议中央」政治纪律;何谓妄议的标准?中纪委机关报称,党员透过网络社交平台,转发或评论大政方针,造成广泛社会恶劣影响,破坏「党的集中统一」,即属违纪。

中共中央纪委机关报「中国纪检监察报」报导称,大陆东部某公安局吴姓副局长、中共党员,在某周六午后因闲来无事,浏览微信朋友圈;看到一篇评论「一国两制」的文章,心觉「甚好」,便轻点手机进行转发分享。

报导称,这名吴姓副局长罔顾「一国两制」政策推出的背景与实际,转发时还搭配评论,大肆抨击、公然否定;且其社会关系广、朋友杂,观点被广泛转发,造成恶劣影响,已经违反政治纪律:妄议中央大政方针。

山东省纪委案件审理室干部王静表示,妄议中央大政方针构成违纪的关键在「妄议」,「一国两制」是中共中央为实现祖国和平统一而提出的基本国策,对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并已在解决香港、澳门问题中得到成功运用。

王静指出,吴某身为共产党员,不顾「一国两制」基本国策推出的历史背景和实践意义,大肆抨击、公然否定,显然属于妄议;且其朋友圈具有相当公开性,再被广泛转发、造成恶劣影响,破坏「党的集中统一」。

报导称,造成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危害后果,是妄议中央大政方针构成违纪的必要条件;王静表示,若无此严重后果,则不构成违纪,但可结合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组织处理。

王静指出,党中央在制订重大方针政策时,已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党员干部应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绝不能「当面不说,背后乱说」、「会上不说,会后乱说」、「台上不说,台下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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