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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人忧心:新安保法 解释权全在政府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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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7 06:4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5-09-18 03:15:22 联合报 编译庄蕙嘉/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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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国会参议院特别委员会十七日通过新安保法案,将送院会表决。反对安保法的民众冒雨在国会外示威,手持的抗议海报将首相安倍晋三画成纳粹领袖希特勒。 法新社


日本首相安倍晋三不顾三分之二民意反对,强推新安保相关法案。尽管安倍信誓旦旦保证,法案乃为保护日本,但民众和舆论忧心,法案缺乏施行细则,解释权全在政府手上,不但动摇日本法制基础,更恐怕让日本卷进国际纷争。

二战后日本制订和平宪法,第九条明订日本放弃战争、不维持武力、否认宣战权,且没有集体自卫权。然而去年日本内阁会议通过解禁集体自卫权,安倍宣称,国际环境正快速改变,加上中国大陆崛起,日本须拥有防卫能力。

日本学者认为,安倍以内阁会议形式重新解释宪法的集体自卫权,且不惜以撤换内阁法制局长的方式铺路,已动摇日本法制基础,新安保法根本违宪。然而安倍核心幕僚对学者说法嗤之以鼻,表示政府重视保卫国家的安全政策胜于法制稳定性。

让日本民众最感困惑的是,新安保法案缺乏清楚规范日本防卫角色的细部条文。安倍政府一再强调日本不会发动战争,且提出「日本及盟国遭武力攻击至威胁国家存亡及国民安全,没有其它方式可排除攻击,使用最低限度武力」等「动武三要件」,还表示法案在国会两院审议超过两百小时,讨论已非常充分。

新安保法以「和平安全法制整备法案」及「国际和平支持法案」两大法案为主,前者包括武力攻击事态法修正案、重要影响事态法案、联合国维和合作法修正案等十项法案,后者则规范关于自卫队的派遣。但是,关于「何种程度的攻击算是威胁日本存亡」或是「何种程度可视为最低限度武力」,法案并无细则。

这意味著,解释并决定派遣自卫队与否的权力全在政府手上。安倍曾举例,日本自卫队在中东荷莫兹海峡地区的扫雷任务,就是「集体自卫权」的展现,因为中东战事影响原油供应,将伤害日本经济。
发表于 2015-9-17 08:1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全世界一样,民选政府不是服务于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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