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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月1335人弃美籍 创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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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3 07:4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5-09-03 04:19:06 世界日报 编译宋凌兰/综合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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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美国护照。 (Getty Images)


在全国激烈辩论「锚婴」和对所有在美出生者赋予「出生公民权」的宪法修正案之际,却有创纪录的美国人和永久居民因新税法放弃国籍和绿卡。


费城询问报报导,今年前三个月,放弃国籍者达1335人,创下新高。天普大学商学院教授霍利斯(Duncan Hollis)指出,多数放弃国籍者是已迁居海外的美国人,不少人觉得美国税制给他们带来不公平的负担,但不知道是否有人因政治理由,例如不满美国外交政策,而放弃国籍。

在一个3亿2000万人口的国家,每年几千人弃国出走不算严重。但是天普大学法学教授斯必洛(Peter Spiro)指出,这时有那么多人放弃国籍,几乎完全是因为税务和肥咖条款(FATCA)。

该法的主要条款2014年7月生效。美国是根据国籍而非居留地来课税的唯一国家,也就是说,美国人须申报世界各地的资产,不论他们居住何地或在哪里里赚钱。其它国家的公民如果住在国外,或在国外赚钱,并不需申报。

斯必洛说,肥咖条款主旨是防范美国人把大笔钱送到海外逃税,但是在国外工作、并不富裕的美国人却连带受影响。肥咖条款并不改变一个人欠多少税,但是麻烦的申报规定,却让会计和法律事务所大赚一笔。

想放弃国籍的美国人,不能在美国办手续,必须到海外的美国大使馆和领事馆提交「丧失国籍」文件,而且官员要确定申请者知道他们在做什么,因为一旦放弃国籍,无法撤销。

最近一个加拿大网站报导,最多美国人申请放弃国籍的国家是加拿大、英国和瑞士,驻多伦多的美国领事馆申请积压严重,要等十个月。不过斯必洛说,放弃美国籍者可能已有另一个强势国籍,例如加拿大、欧洲或澳洲,让他们可前往世界各地而不需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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