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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如春交易曝光 摩根大通逼美国开第一枪 (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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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 08:3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温如春交易曝光 摩根大通逼美国开第一枪

文章来源: 明镜新闻
于 2014-12-01 22:35:54
a309.jpg “子女项目”树大招风


2013年12月9日,《纽约时报》根据美国联邦当局获取的机密文件,披露摩根大通集团决定僱用中国统治阶层菁英之子女的最新情况。联邦当局取得的电子邮件,显示该银行在一次重点的聘用中,与中国某个国有企业“现存及潜在的商机”产生了联系。《纽约时报》指出,相关文件包括多份附有相关“业绩纪录”的表格,记载了摩根大通迄今有关“子女项目”(Sons and Daughters)的详细纪录,而美国联邦当局对于该计划的调查,已经持续了好几个月。


对于摩根大通内部所谓的“子女项目”,我们可能都还记忆犹新。2013年8月30日,《纽约时报》针对摩根大通的招聘计划“子女项目”做了相关报导,此项计划设立的原意很明显的是为了保障摩根大通在中国所进行的商业交易,透过聘用具有“关系”的候选人,达成所谓的“利益交换”,自2006年起,此项计划即通过摩根大通香港分部开始切实执行。

对于摩根大通“子女项目”计划的挖掘,《纽约时报》显然并没有终止的意向。2013年11月14日的一篇报导,《纽约时报》乘胜追击,报导摩根大通为了提高其在中国金融界的地位,僱用了一家看似无名的谘询公司,该公司主管名为“常丽丽”(Lily Chang),而这位女子实际上是中国前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唯一的女儿温如春。

温如春创设的这间谘询公司名为“富怡”(Fullmark Consultants),根据相关纪录,2006年至2008年间,摩根大通每年向该公司支付90万美元,总额达180万美元。而摩根大通透过“富怡”公司接到的生意,最具指标性的,就是2007年中国中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约50亿美元的资金,摩根大通就是承销商之一。

对于这些台面下的运作过程,我们可能抱有疑问,但也许更多人觉得理所当然,然而,摩根大通之所以成为众矢之的,这一切可能都必须从源头说起。故事是这样发生的:2012年10月25日,《纽约时报》以巨大的篇幅报导了该报驻上海首席记者张大卫(David Barboza)针对当时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家族累积财富过程的调查,报导指出,温家宝的家族在20年内积累了约27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70亿元)的巨额财富。

张大卫的报导一出,引发了港台及国际媒体的广泛讨论,温家宝家人不得不发表“六点声明”,为其家族财产进行辩护。《纽约时报》更因此尝到苦头,报导刊出后,该报中文和英文版网站在中国全遭封锁,中国外交部指称此报导“抹黑中国,别有用心,有著不可告人的目的”,“世界上总有些声音不希望看到中国强大,他们别具用心抹黑中国和中国领导人,藉此散布不稳定的讯息”。然而,此报导为张大卫赢得了2013年普利策新闻奖的国际报导奖,让其在新闻界留名青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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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张大卫揭露温家宝的家族财产开始,可能就已燃起了《纽约时报》追踪相关新闻的动力。延续摩根大通与温如春的关系,或者我们可以说是一种利益输送,“子女项目”计划的进行过程,里头所有的虚实真假,都成为了最明显的一个质疑目标。


“子女项目”的指标性人物很多,《纽约时报》相关报导中所提到的,就包括中国光大集团董事长唐双宁的儿子唐晓宁中国铁道部原副总工程师张曙光的女儿张曦曦(音译)。聘用前者使得摩根大通获得了光大集团源源不绝的业务,并成为光大集团旗下12家金融顾问之一,为其上市提供谘询建议;聘用后者则使摩根大通在2007年后的数年内,与中国的铁路业务关系密切。

虽然摩根大通尚未被指控行为不当,也没有迹象表明其纽约总部的高级主管对相关文件中提到的招聘行为有所瞭解,然而明眼人都知道,箭已经在弦上,那个所谓的“法律界限”已经紧逼著摩根大通不放。在继续编织这庞大的人际关系网之前,摩根大通可能先得准备好银两与诉讼人才,以应付“子女项目”掀起的波澜。

摩根大通逼美国开第一枪

回溯《纽约时报》的一连串报导,我们可以想见,温如春在这整个过程中当然具有重要意涵,毕竟温如春与温家宝的关系相当直接且密切,“温氏家族”能够发展延伸的势力,可能也是摩根大通想紧紧抓住不放的理由。摩根大通自己的高级主管也在相关电子邮件中表示“你们都知道,我一直非常看好子女项目,它几乎能直接为我们赢得为中国企业提供咨询服务的业务”;“子女项目”对于摩根大通而言,可以说等同于另一种利益输送的管道。然而,也许就是这样的高调手段,让摩根大通无法避免地得先跌一跤。

这样的利益输送绝非仅存于摩根大通与中国官二代之间,《纽约时报》于2013年12月30日,再度以一篇“竞争激烈,国际银行争相僱用中国太子党”(On Defensive, JPMorgan Hired China’s Elite)为题的文章,报导更多内部细节。

报导提到根据摩根大通内部的电子邮件,曾有一名高级主管对同事说,“我们今天把一宗交易让给了DB,因为他们今年夏天聘用了董事长的女儿”;这里的“DB”是“德意志银行”(Deutsche Bank)的缩写,该邮件描述的应为2009年的事情,当时与摩根大通互为竞争对手的银行还赢得了其他一系列的业务,让摩根大通士气大伤。

摩根大通的一名高级主管在另一封电子邮件中提到,“我赞成我们运用自己的聘僱策略”,“支持公司发展聘僱策略,要和高盛学习”,此即代表了“子女项目”的重要性大幅升高,《纽约时报》指出,摩根大通此后开始增加了具有深厚人脉关系的雇员人数,并针对僱用这些人与和中国达成商业交易之间的关联性,进行了追踪记录。

针对摩根大通经由“子女项目”特别僱用中国官二代以取得生意门路的操作手法,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正根据取得的相关资料进行调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开启调查的核心是1977年通过的《海外反腐败法》(FCPA),此法于“水门事件”丑闻之后成形,是由美国司法部(the U.S. Justice Department)和证券交易委员会主导,限制任何自然人及法人以货币或其他有价值之物的形式,向国外官员进行支付,以获得或维持商业往来,或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

《海外反腐败法》的立法本意,就是为了遏止美国企业向外国官员行贿,同时也对在美国境内进行股票交易的公司产生影响,若公司有刻意不入帐及逃税之举,或内部有隐藏贿赂行为的违法情形,都包含在此法的规范范围中,影响范围甚广。《纽约时报》的记者苏华奇(Charlie Savage)曾表示,“对于那些有海外业务的公司来说,此法普遍来说已在其管理阶层中引发了恐惧,并为相关的律师事务所赚进大笔费用,联邦政府也因而进帐钜额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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