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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底“诡辩术”:修辞的操纵与逻辑的谬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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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 07:0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Hutong9.net 于 2014-11-1 07:11 AM 编辑

起底“诡辩术”:修辞的操纵与逻辑的谬误

来源:informationisbeautiful.net
2014-11-01 19:27:19

辩术,或者说是诡辩论本身是一种方法论。更准确地说,诡辩论是一种论证方法,它的根本特点是一种歪曲的论证,诡辩不同于武断,也不同于谣言。武断是根本没有理由,人们一看就是强词夺理;谣言是无中生有,人们一听就是居心险恶。但诡辩在论证其道理时,总是要拿出一大堆的“根据”,所以,在表面上,总能迷惑一部分人。近日,informationisbeautiful网站发布了一组图片,向读者起底“诡辩术”。图片说明将诡辩术大致分成两类:“修辞的操纵”与“逻辑的谬误”,并将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可能犯的错误一一进行了举例。


整个图集将诡辩术具体细分成6种情况:1、“晓之以理”;2、“动之以情”3、错误推论;4、操纵内容;5、混淆因果;6、发起进攻。例如,诡辩术常常会“晓之以理”:诉诸匿名权威,引用来源不详的“专家”、“研究”或者某一群体(比如“科学家”)以声称某观点是正确地。又如,诡辩术达人也会“动之以情”:声称某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你不愿意相信那所意味的事实。谈及此处,图片作者举个一个例子:“他不可能就是为了骗我的钱。他说过他爱我的,他一定是遭到了什么变故……”

原文与设计由David McCandless担当,李为维进行了中文编译。

以下是informationisbeautiful.net制作的“起底诡辩术”图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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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Legal High》里的律师古美门研介的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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