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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公布新规 不给老婆钱算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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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6 11:4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数码新闻中心╱综合报导】
2014.09.26 12:3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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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公布妇女保障条例,扩大家庭暴力定义。图为大陆一处婚姻登记处。
图/新华社


大陆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的《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将于11月1日起施行,新法规定:除打骂外,精神恐吓、禁闭、冻饿、经济封锁等都属家庭暴力范畴。也就是说,未来赚钱不给老婆花,就算家暴。

重庆晨报报导,哈尔滨市近年所接获的家暴投诉中,经济上和家庭地位上遭受家暴的投诉案例逐年增多,某些丈夫认为自己是家中的「顶梁柱」,对妻子实行「经济封锁」,一切都是自己说了算。

一名投诉的妻子刘霜表示,在结婚后一直没有工作,家里开销都是做生意的丈夫来承担,丈夫放话表示,买东西超过20元(人民币,下同,约新台币100元)一律不能自做主张,必须要请示,丈夫同意才能买。

报导称,在投诉电话中,刘霜哭著说,在家里她感觉自己更像个保母,一切大小事情不但没有权利做主,甚至连说话的权利都没有,家里的一切财产都归丈夫管理支配,稍多问一句,即会遭到丈夫的斥责:「钱是你挣的吗?有你说话的份儿吗?」

对于哈尔滨政府把「经济封锁」列入家庭暴力范畴,各方反应不一。有网友表示:「『老公工资全上缴』这种无数已婚女性向往的事情,原来可以依靠行政法规来保障了。还说什么,赶紧组团嫁哈尔滨男生去吧。」但也有网友替广大男性抱不平,指在中国一般都是老婆控制家庭收支,「我认为不给老公钱花算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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