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夸人/损人 擂台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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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3 04:1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我是谁 于 2014-7-3 05:21 PM 编辑

看到HT 很多人很会夸人, 也有很多人很会损人, 来比赛,好不好?

1 任何人都可以参赛。
2 自己任意找一个 被夸  或被损的 胡同ID,可以是自己,  决定是夸还是损。
3 夸人贴或损人贴最多只能一样发一个。 发了一帖以后可以改,可以补充,不能发新贴补充。
4 夸人贴/损人贴  长度,宽度,哪国语言(可以混合),文体,风格,用词, 都不限制。也可以加图,加音乐,伴
        音, 伴舞。也可以提供reference。
5 比赛贴 要在July11  前贴出。
6 任何人可以给参赛帖评分。 July13 下午评分时间 结束。 俄来数,谁得的评分 总分最高(评分10以上的只算10分;
      10 分以下的按实际分算)。
7 不符合以上要求的,去掉比赛的资格。
8 夸人帖 得分最高的是赢家, 俄用私房胡同钱 1000  奖励。
9 损人帖 得分最高的是赢家, 俄用私房胡同钱 1000  奖励。(俄有心痛的感觉)




好! 开始吧! 显露你的才情!

结束时间: 2014-7-11 11:00 AM 裁判: 我是谁

正方观点 (4)

夸人

VS
反方观点 (0)

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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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4-7-3 04:1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美女你真有创意, 这个长周末要热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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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7-3 04: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葡萄柚 发表于 2014-7-3 05:18 PM
      美女你真有创意, 这个长周末要热闹了

      嘿嘿,你很会夸人啊。 谢谢。
      这个算参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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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4-7-3 04:3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谁 发表于 2014-7-3 04:28 PM
      嘿嘿,你很会夸人啊。 谢谢。
      这个算参赛吗?

      呵呵, 那只是因为我胆子小, 不敢损人    。以前上学的时候,一帮中国人在一起玩杀人游戏, 我那时候的男朋友跟人说我是不能参加的, 因为我即怕被人杀,也怕杀别人, 就是一只弱弱的*****(当时的昵称)。  

      夸你的这个算不算参赛呢? 原没打算参加的。 实在被当成参赛也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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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7-3 04:4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葡萄柚 发表于 2014-7-3 05:38 PM
      呵呵, 那只是因为我胆子小, 不敢损人    。以前上学的时候,一帮中国人在一起玩杀人游戏, 我 ...

      那你不来个损人帖太可惜。如果你的损人帖 赢了,俄double, 送2000胡币,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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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4-7-3 04:5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谁 发表于 2014-7-3 04:42 PM
      那你不来个损人帖太可惜。如果你的损人帖 赢了,俄double, 送2000胡币,嘻嘻。

      美女, 最后你这个活动不会就是我们俩互相加分来,加分去的,打成平手吧。  你得去哪个老大那里申请一点公款,作为丰厚的奖金, 增加 incentive.

      我写损人贴?  好害怕。  损谁好呢?  肥大?  这个素材多啊, 太好写了。 可他如果当真了,将来给我穿小鞋怎么办?  而且发表出来 岂不是亲者痛,仇者快, given 他有为数不少的仇家
                                                         那么腿哥?  好像这个风险比较小, 因为他已经退出股坛了, 写了他也看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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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俄得去哪个老大那里讨点公款,增加奖金  发表于 2014-7-3 04: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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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7-3 04:5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俄建议, 夸人帖 的赢家以后可以在胡同随便夸人, 不许说他/她肉麻啦,什么的。
                也建议,损人帖的赢家,以后可以在胡同任意损人, 毕竟是一技之King/ Que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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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7-3 04:5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葡萄柚 发表于 2014-7-3 05:50 PM
      美女, 最后你这个活动不会就是我们俩互相加分来,加分去的,打成平手吧。  你得去哪个老大那里申请一点公 ...

      好主意,就腿哥!
      反正他也不来看了,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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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4-7-3 04:5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你规定帖子可以改, 但是胡同的这个系统好像是,回帖发出去超过 30分钟(something like that) 就不能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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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最好一次夸够,损够,补也补上了  发表于 2014-7-3 04:5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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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4-7-3 04: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葡萄柚 发表于 2014-7-3 04:55 PM
      虽然你规定帖子可以改, 但是胡同的这个系统好像是,回帖发出去超过 30分钟(something like that) 就不能改 ...

      不过可以补充在点评里面,就是看起来没那么舒服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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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己点评不了自己啊  发表于 2014-7-3 05:0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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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4-7-3 05:1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补充内容 (2014-7-3 08:01 PM):
      夸人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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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笑得像花藕, 来比赛吧?  发表于 2014-7-3 05: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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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4-7-3 06:5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wsjboy 于 2014-7-3 07:06 PM 编辑

      "欢迎辩论,但严禁人身攻击;请不要暗示自己有钱;请不要有指向个人网站的链接;与股版无关的话题将被转走;谢谢!"

      楼主,超级版主等 有法不依,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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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ow wow 气场大,气势足  发表于 2014-7-3 10:0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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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4-7-3 07:0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要让这个比赛有效,必须先要修改股版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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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we  发表于 2014-7-3 10:0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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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4-7-3 07:0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wsjboy 于 2014-7-3 07:14 PM 编辑

      利用所谓比赛,不仅仅要把人身攻击合法化,而且向人身攻击大王授奖,让人身攻击光彩无限,实在太下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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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这,都让花男看透了 :funk:  发表于 2014-7-3 10:0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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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4-7-3 07:2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难道胡同将要变成马屁精,损人王的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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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男,界多帖,哪个参加比赛啊?  发表于 2014-7-3 10:10 PM
      支持损人帖 :)  发表于 2014-7-3 07:5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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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4-7-3 07:2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俄建议, 夸人帖 的赢家以后可以在胡同随便夸人, 不许说他/她肉麻啦,什么的。
                也建议,损人帖的赢家,以后可以在胡同任意损人, 毕竟是一技之King/ Queen!

      有贴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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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列出reference 了。。。:funk:  发表于 2014-7-3 10:1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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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4-7-3 07:4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我看,此风不可长,不管楼主原来本意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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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哎, 就拉一次风不行吗?  发表于 2014-7-3 10:1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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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4-7-3 08:1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哈哈,我可以参加么,不会被那个超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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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欢迎! 请出示最绝招!  发表于 2014-7-3 10:1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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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4-7-3 08:2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landlord  支持损人帖 :)  发表于 2014-7-3 07:56 PM


      哈哈,我正在等这样的评论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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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末热闹一哈,表认真呀 ^v^  发表于 2014-7-3 09:0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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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4-7-3 08:3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吃完晚饭上来一看,这里炸开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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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处流辣油, 快擦擦  发表于 2014-7-3 10:1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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