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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超五十万人参与投票 北京当局称公投无效(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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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1 04:4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Hutong9.net 于 2014-6-21 05:06 PM 编辑

香港超五十万人参与投票 北京当局称公投无效

文章来源: 美国之音
于 2014-06-21 13: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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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中三位发起人展示手机电子投票应用程序(美国之音海彦拍摄)


       港 — 香港占中就民间政改方案发起的全民投票的电子投票系统,尽管受到世界级黑客强大攻击,但星期五中午开始运作后,首日收到超过40万人投票,远超占中运动定下的10万人底线。截至星期六晚8点,已经有超过53万5千人投票。发起人之一的港大法学院副教授戴耀廷表示,数字表明了港人对无筛选的真普选的强烈决心和民意,负责任的政府不可漠视市民的诉求。

一连十日的全民投票6月20日中午12点启动后,到下午3点便已突破10万人,截止午夜零点,则超过40万4千人。据占中秘书处提供的最新数据,截止星期六晚8时 , 已有超过53万5千人参与电子投票,其中约36万6千人通过手机应用程式投票,近17万人在网站投票。

据报道,占中发起人对破纪录的投票人数感到鼓舞,坦言远超预期,希望港人继续投票,向特区政府和北京表达民意。

占中发起人之一的中大社会学系副教授陈健民说,市民投票踊跃,相信是对北京发表一国两制白皮书,以及“国家级”黑客攻击电子投票系统感到愤怒。

在全民投票开始前,港府表态说,投票无法律效力。国务院港澳办星期五下午称全民投票是非法无效的。而中联办随后表示,全民投票是公然挑战基本法的政治闹剧,“既不尊重法律,也不尊重民意,是一种霸道行径”。

有分析说,如果全民投票冲上6、70万人,将引发国际社会强烈关注,对北京和港府形成巨大政治压力,因为北京将无法漠视香港巨大的民意,也不得不向国际社会有所交待。分析说,相信这次主张强硬对待全民投票的中国港澳事务官员要对此承担责任。

占中运动启动全民投票促市民表达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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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 香港和平占领中环运动就民间政改方案的“全民投票”6月20日中午正式启动。占中运动的发起人和7天来展开“毅行争普选”的参加者,下午在中环遮打花园会师,举行启动仪式,呼吁香港市民出来投票,向北京表达香港人争取无筛选的真普选民意。

和平占中的3位发起人,港大法学院副教授戴耀廷、中大社会学系副教授陈健民和朱耀明牧师,以及10多位泛民立法会议员,星期五下午在遮打花园,与游行至此的近200位“毅行争普选”的参加者,举行了全民投票誓师启动礼。

由香港天主教荣休主教陈日君、公民党主席余若薇等人带领的“毅行争普选”,从6月14日起在香港18个区每天行走12个小时,向市民宣传民间政改方案,呼吁市民站出来参加6月20日开始的全民投票。

占中全民投票中午12点开始,市民可以先行在网上投票,而全港15个实体票站则星期日开始运作。

由于承办全民投票的香港大学民意研究计划的电子投票系统近日遭遇“国家级”“史无前例”的大规模强力黑客攻击,导致投票系统接近瘫痪,迫使服务商强化和提升电脑系统的抵御能力。另外,港大民研计划还透露,已经聘请一个世界级的伺服器服务商作为后备,一旦目前的电子投票系统无法操作,便立即转换服务商。

此外,和平占中6月18还宣布应急措施,将全民投票日期从22号延长至29日,其中6月22日有15个实体票站,包括电子及纸张投票,6月29日会有至少1 0个实体投票站,而22到29 日期间,位于城市大学的票站会延续开放,供市民晚上投票。

占中发起人戴耀廷在启动仪式上表示,在中午开始接受电子投票头半小时,已经有6万多人进行了投票。他透露说,投票还未开始,网络已经受到攻击,而且攻击比前一次强4倍,但系统仍然能够运作。

占中发起人之一的陈健民对美国之音表示,面对北京近期内接连不断的强势打压,香港市民不会退缩,坚持发声、争取真普选是港人唯一的出路。

他说:“这个投票不单是要选择一个政改方案,它很清楚地表达说我们香港人要一个真的普选。最近那个白皮书出来以后,还有黑客的攻击,让香港人感觉到,他最基本的权利都受到打压了。所以我想这次的投票,很重要的意义就是说,你能够瘫痪我们的电脑系统,但你不一定能瘫痪香港人的民心。”

在启动仪式结束后,陈日君荣休主教、立法会议员李卓人等人,带领众人出发上路,继续走完最后一天的“毅行争普选”行程。

另外,和平占中金融界的代表星期五晚将在行人和游客集中的中环兰桂坊举行用“歌声占领中环”的活动,呼吁市民出来投票。

据悉,到了下午2点前,在启动礼现场有人用手机投票已经非常缓慢。不过,和平占中的陈健民教授下午不到4点时向美国之音证实,系统确实非常缓慢,需要等候5、6分钟才能登陆,但是系统此时已经录得至少16万人参加了电子投票。

此外,国务院港澳办发言人星期五下午就针对2017年普选特首方案的“全民投票”发表谈话,强调在香港特区进行任何所谓“公投”均是非法无效的,港澳办对此表示严重关注。

发言人强调,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国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域,无权自行创制“公投”制度或发起所谓“公投”活动。在香港特区进行任何形式的所谓“公投”均没有宪制性法律依据,是非法的,也是无效的 。

大公报:“全民投票”违法无效自欺欺人

大公报社评

由“佔领中环”发起的“6.22全民投票”昨日开锣,一场本港回归以来最荒谬的违法闹剧和最具欺骗性的政治骗局已在全港市民面前露出“狰相”,市民必须擦亮眼睛、提高警觉,坚决不参加投票,不能让“佔中”一伙违法乱港、断送普选的阴谋得逞。

就所谓“全民公投”,国务院港澳办公室发言人和“中联办”负责人昨日分别发表了谈话,从宪制和法律的高度戳穿了“公投”的违法实质,重申二○一七特首普选必须依法而行;同样,特区政府发言人在回应传媒有关查询时亦明确指出,基本法及特区法律中均不存在“全民投票”,因此相关活动并无法律效力。

在此,所谓“6.22全民投票”的违法实质已表露无遗。事实是,所谓“6.22全民投票”,最少在三个方面是完全荒谬和站不住脚的,说它是一场政治闹剧实在已经太“畀面”了。

首先,“全民投票”不是选俊男美女、猫仔狗仔,“全民投票”是一项极其严肃的政治抉择,通常只会在一些难以作出取舍的重大原则问题上、经过国家或地区的法定程序批准才会执行;而“全民投票”作为一项法定举措,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没有、特区基本法没有、香港法律也没有,如此试问“6.22全民投票”的权力何来?地位何在?如果“全民投票”是戴耀廷、郑宇硕一伙“说有就有”,根本不须制宪和法定,那么,他们何不索性就“全民投票”选戴耀廷当特首好了,还要选什么提名方案?港人所谓“唔知就吓死,知就笑死”,正是此之谓也。

其次是所谓“6.22全民投票”,据称是要选出特首提名方案,但二○一七特首普选的提名方案,即只有提名委员会才有提名权,早已为基本法白纸黑字所明文规定,中央已三令五申,港人社会也已街知巷闻,如此“全民投票”还要投什么鬼方案?投出来的“公民提名”、“政党提名”或“三轨提名”会有任何丝毫的法律效用吗?答案是没有、一点也没有,其“权威性”比小孩子玩“家家酒”还不如。如此什么二十万人、三十万人网上投票实在说少了,何不索性说够一百万?反正就是说说而已、不用当真嘛!

其三则是那一套“骗人唔使本”的“网上电子投票”鬼把戏了。事实是当今网上世界,任进任出,只要一台电脑、一部手机 ,票数是要多少就有多少,加上儿童身份证、新移民身份证、重复投票全部计算在内,所谓投票人数的多寡又还有什么意义呢?

更何况,如同过去历次投票一样,“佔中”一伙今回也使出“告急”招数,大打“悲情牌”,声称其网站被“国家级”黑客攻击,因此“大搬龙门”,把投票日子由三天延长至十天,还要增设纸上投票站,企图推高投票率,也可谓无所不用其极了。

不过,不论“佔中”一伙手法如何狡狯多变,“6.22”最终炮制出“天文数字”的投票结果,他们也只能是镜花水月、空“欢喜”一场而已。因为“一国两制”不会变,二○一七特首普选必须依法不会变,特首普选只能由提名委员会提名也不会变,任何企图以违法手段搞乱香江、对抗中央、破坏普选的阴谋都是不可能得逞的,“6.22”如此,“佔中”同样如此,最终只会落得个为市民所唾弃的可耻下场。

港府:《基本法》不存在“全民投票”制度

据中新社报道,前天,香港有人开始针对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发动所谓的“全民投票日”。国务院港澳办、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香港特区政府纷纷表示,此举无效。

对香港有人以完全不符合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的行政长官普选方案为主要内容,发动所谓“全民投票”,国务院港澳办发言人指出,香港特区是中国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域,无权自行创制“公投”制度或发起所谓“公投”活动。在香港特区进行任何形式的所谓“公投”均没有宪制性法律依据,是非法的,也是无效的。

国务院港澳办发言人强调,对于行政长官和立法会实行普选所必须遵循的原则和程序,香港特区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早已作出明确规定。目前,香港特区政府正依法推动落实2017年行政长官普选。经过5个月的公众咨询,香港社会各界已充分表达了意见,2017年实现行政长官普选、普选必须依法推进、行政长官必须爱国爱港、“公民提名”违反基本法等已成为广泛的社会共识。这为依法落实行政长官“一人一票”的普选目标打下了良好基础。

国务院港澳办发言人指出,香港某些人为一己私利,非法策动所谓“全民投票”,是为其发动非法的“占领中环”活动造势,这种行径是对香港广大市民实现行政长官普选愿望的漠视和阻挠,也是对香港正常社会秩序的破坏。这场政治闹剧绝不会干扰和动摇中央政府依法推进香港民主的诚意和决心。

同日,中联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香港基本法,提名委员会是普选时可以提名行政长官候选人的唯一机构。个别组织推出的三个方案以“公民提名”的办法或含有“公民提名”元素的办法,排除或削弱提名委员会的提名权,不符合基本法的规定。其投票结果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和参考价值。

当天,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香港特区的《基本法》以及法律中不存在“全民投票”或相关制度,因此相关投票没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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