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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十年前,当我还是一个刚信主的新弟兄的时候,去地方召会参加了第一次“小排聚会”。会中听到了一个“好消息”:新约比旧约更加甜美。似懂非懂之间,心情很是兴奋,于是兴冲冲地跑回主爱堂,将这个“大好的消息”,立刻“广播”给深爱我的弟兄姐妹们。 谁料我的传道人倪姐提听了之后,深深地皱起了眉头,敏感地问我:“从哪里听来的?”然后告诉我:“这是瞎说”。当时我年少气盛,很不服气,就问:“新约不好吗?神开始救人了,不再发洪水了,这不比旧约甜美得多吗?”
倪姐是个姐妹,并不是一个在神学上可以“纵横捭阖”的人。犹豫了半天,支吾了良久也没能说出个子丑寅卯来。 于是我“很不满意”,心想:这些信主时间太久的人,时间长了,多少都有点傻,连新约的“好处”都感觉不出来。。。
十年时间,一闪而过。倪姐的“瞎说”两字,犹如利斧刀工刻在我心里那么清晰和明白。后来我越是咀嚼这两个字,越是觉得倪姐一定有倪姐的道理,虽然我并不明白她的道理到底在哪里。
直到有一天,经网络上一位姐妹的邀请,我负责翻译一篇名为《神之国与天之国》的文章,接触到了一个单词: Dispensationalism。我没见过它,我翻遍了词典也找不到这个词。无奈之下,上网求助于几位神学上有造诣的弟兄。其中谢谢斑马弟兄给了我一个回答:时代论。从此,我认识了这个词;也从此,我开始对他们的学说进行了一些研究。我的研究发现,就是“时代论”的存在,导致了所谓“现代神学”思潮的出现,也导致了“新福音主义”的产生。它的教导,割裂了新旧福音之间的关系,带给了近代很多教会信徒们以误导,让他们以为:旧约的律法,已经对他们无任何的用处和约束了。他们鼓吹:神在亚当堕落之后,与人类立了两种完全完全割裂的,完全不同的圣约。并且不同的约管理不同的时代,适用于完全不同的“选民群体”。旧约是给以色列人的,他们靠行律法来获得称义;而新约是给基督徒的,他们靠信心来获得救赎的恩典。。。
但是,真的是这样吗???
因为这个问题举足轻重,我特地提请我们教会公开讨论.整个教会花了一下午的时间,从牧师,长老到弟兄姐妹,发言相当踊跃,很是"为主的真道热心".大家观点几乎是一致的,但是"旁证博引"的角度却各不相同.在我们看来,"时代论者"们严重误解了几个非常重要的事情.
首先:神在"时代论者"们划分的所谓"律法时代", 与以色列民签定了所谓"旧约"吗? 以遵守律法来获得成功,获得神的赦免? 那么奇怪了, 从亚当堕落开始,可有一人达到神的标准,通过律法的检验? 没有, "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 ...既然没有人能够遵守这份"契约",那么神会故意设计一份人类注定要失败的"契约"吗? 会吗??? 我们的主其实已经回答过这个问题了,他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 神是信实的,他为人类预备的道路和真理, 没有任何可能"不通"! 那么结论很简单: 律法过去,现在和将来都不是神给人类立的一份完整的"契约",它是一个标准,一个神给人类立定的,被神称义的标准. 有了这个标准,我们得以知道自己是罪人;有了这个标准,神对罪人的审判有了依据;有了这个标准, 我们得以了解如何回应神的呼召.
旧约和新约是不可分割的,它其实就是一本圣约!在人类历史中它经历过不同的阶段,神凭借它对神的选民进行过不同时期的带领.
在这里,我向弟兄姐妹建议,不要再说"新约比旧约甜美",或者"旧约是预表(影儿),新约是实际"这样的话了,因为耶稣说: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 从道德律上来说,新约就是旧约,它们都是圣约和圣典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从神说"女人的后裔要伤你的头"开始,神的契约,就从来没有变化过!
其次,笔者认为,“新约”和“旧约”这个中文名称,本身就是一个翻译错误。这两个词,在英文版本中叫做“NEW TESTAMENT”和“OLD TESTAMENT”。但是如果你翻开朗文词典,会发现关于TESTAMENT这个词汇的解释是:
proving or showing very clearly that something exists or is true。
例句是: The aircraft's safety record is a testament to its designers' skill.
可见,TESTAMENT一词的原意是“见证”或者“遗嘱”。而在英文里,神的圣约一词是covenant,是契约, 盟约,立约的意思。它从原意上,与testament风马牛不相及。
“OLD TESTAMENT”和“NEW TESTAMENT”的原意是:旧的见证与新的见证!
用这两个词从内含上来“拦腰砍断”神的圣典,我认为是荒谬至极。
那么,为什么在圣经书页的中间,会有一页纸,将整本圣典分为“OLD TESTAMENT”和“NEW TESTAMENT”,“旧约”和“新约”两部分呢?
在神,没有这个分法,虽然神说:“(耶31:31 )日子将到,我要与以色列家和犹大家另立新约。”但是随后神就有清楚明白的解释:“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神随着时间的推移,有了新的带领,有了新的见证,也有了新的启约方式,但是,他并没有变化立约的实质。诸位可曾注意这两个字:律法,写在我们心上的律法!
----如果你曾经受洗,如果你认为自己是基督徒,如果你毫不怀疑自己的信心,但是心里却对神的律法毫不在意。。。。那么,很可能你压根就不是神的子民。
那一张分页的纸张,是人为地加进去的。
那么,为什么要加上这页纸呢?为什么要人为地分出新旧约呢?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就必须要回顾基督教历史了。在使徒教会时代,圣典并未完全形成,那个时候的圣徒们只是传阅过保罗等若干书信,他们所仰赖的圣典,只是“旧约”部分。后半部“新约”圣典,是后来在老底嘉(363 A.D.)与迦太基(397A.D.)两次会议中得到确认,方才形成的。
这是时间上确认的先后不一,导致的人为分法,它丝毫不关圣约内容的事。
再者,“时代论”的危害是什么呢?换句话说,割裂新旧约之间的关系,到底意味着什么呢?
打个比方吧?我喜欢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他的著作里,描绘过一种绝世武功,名称是“九阴真经”。可是这样武功的“教科书”却分为上下两部,如果你单练其中一部,都必将会“走火入魔”。同样,新旧约也为圣约的“上下两部”,丢弃其中的一部,我们都会“走火入魔”。
如果你认为旧约是给犹太人的,不是给你的,你已经“不在律法以下”了,那么你的问题就太大了。
第一,由于你与律法无关,你便失去了衡量“义”与“恶”之间的尺度。如果你不明白旧约里的“不可拜偶像,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做假见证”是什么,那么你的道德标准就只剩下新约里的“爱神与爱人如己”做为一句空洞的口号了。因此你不再是“罪人”,因此你也会混淆“在基督里”的真正含义,你不再需要救主了,基督也就与你无关了。
第二,虽然新约教给了你“因信称义”,但是没有律法的教诲,我们回应神的信心在哪里?我们将如何“与世界分别”?耶和华的话,是我们“脚前的灯,路上的光”,缺了律法,我们的灯在哪里?
第三,如果你认为新约里只有恩典,没有审判,那么神的公义何在?
如果一对父母,只知道呵护孩子,却从来不加管教,从不惩罚孩子。你认为这样的父母是真正的爱孩子吗?燕子姐妹说得好:“福音对多数耶利哥的居民来说,是祸音!”因为神的审判越来越近了,他无论你是不是“时代论”者,都在等待着你!
用一个年轻弟兄罪魁的座右铭来结束本文吧?这是所谓“现代基督徒”的写照:
一位没有震怒的神,
拯救一群没有罪的人,
经过一条十架的道路,
奔向一个没有审判的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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