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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脊梁] 国民党的黄金十年?1937,同途殊归的中日工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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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6 09:3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Jinan90 于 2012-8-16 09:37 PM 编辑

蒲实:1937,同途殊归的中日工业化

2012-08-10 14:46 蒲实 《三联生活周刊》       


核心提示:20世纪30年代,中国与日本不约而同地采取了国家主导经济发展的“统制”政策,都加速推进工业化。然而为何中日经济在迈向工业化的过程中同途殊归,结果有天壤之别?

1937年,日本工业总产值为60亿美元,中国仅为13.6亿美元。这一年,日本钢铁年产量为580万吨,中国仅有4万吨;日本的煤产量为5070万吨,中国仅有2800万吨,其中还有55%为外资企业所有。也是在这一年,日本的石油产量已达169万吨,中国只有1.31万吨,连日本的1%都不到。发动全面侵华战争的日本,已经是个能够生产飞机、大口径火炮、坦克、汽车和军舰的世界排名第五的工业强国。而彼时的中国,基本没有这些武器的生产能力,只能生产少量的小型舰艇。中日经济实力,高下立现。

然而,20世纪的整个30年代,中国与日本不约而同地采取了国家主导经济发展的“统制”政策,都加速推进工业化,特别是重工业的发展。为何中日经济在迈向工业化的过程中同途殊归,结果有天壤之别?

日本:“统制”与军事化

1931年,作为对资本主义经济大萧条的回应,日本经济体制经历了深刻的转向。用日本史学家冈崎哲二和奥野正宽的话说:“20世纪30年代前的日本经济基本上是盎格鲁—萨克逊式的、自由放任的古典市场经济形态……这种古典经济体系现在转变成了‘日本式’经济体系,即源自为战争动员而创造出来的‘总体战争体制’。”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日本政府开始逐渐推行经济统制政策。

“统制”政策颠覆了1931年之前日本的产业发展道路,即自由市场经济。明治维新以来,在政府内务省、工部省的主导下,由官营工厂接手了幕府末期开始发展的近代产业。不过,很多这样的官营工厂在19世纪70年代中期经营陷入困境。财政危机中,日本政府确立了将官营工厂处理给民间的方针。民间办厂有三次勃兴。最初的热潮是以纺织、铁道、银行、保险等近代产业为中心掀起的,1890年经济恐慌后一度停顿。1891年以后,经济形势逐渐转好,凭借在甲午战争中获得的巨额赔款,日本实行了财政扩充政策(“甲午战后经营”),民间的重工业、电力、机械产业等投资十分活跃。当时,日本近代启蒙思想家福泽谕吉在给一位友人的信中写道:“日本普遍大景气,人们发疯般地设立种种公司、铁道和银行。”之后成为钢铁发展中心的八幡制铁所(官营)的设立也是在这时候。第三次勃兴伴随着“日俄战后经营”而出现,日本战胜了俄国。这一次浪潮中,重化学工业化和城市化得到了投资,企业组织实现了大规模化,包括采取现代股份公司的形式,为近代工业所需的巨额资金融资。甲午战争后的1896年,日本的4596家公司中,有56%(即2583家)是股份公司。“一战”后,“现代企业”在日本真正发展起来。过去由很多小股东构成的资本开始集中于大股东手中,一些专业管理人员也获得股票成为大股东,出现了像三菱、三井、住友这样的“财阀”。

1890年,日本各产业在NDP(国内净产值)中所占的比例分别为:农林水产业占47.1%、商业服务业占39.4%、工矿业仅占13.5%,是一个传统农业国。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1920年,农林水产业的比率减少到32.9%,工矿业的生产则增加了一倍左右,达到26.5%。到了1928年,工矿业生产的比率首次超过农业生产。至1937年前后,工矿业已经是最大的经济部门,从业人口有一半以上从事第二与第三产业,日本已蜕变成“工业国”。伴随着这一经济过程的是,1868年后,日本在政治上平稳地从江户时期幕府和藩的半中央集团管理向中央集团的民族国家过渡。

1927年,大萧条强烈冲击日本。在《经济意识形态与日本产业政策》一书中,美国学者高柏写道:“自明治维新以来,日本人就认为,它们在世界体系中的位置将由军事力量决定。相应地,日本参与国际经济的过程也必将伴随一系列的军事扩张。”对日本来说,中国东北的资源对日本经济形成完整的产业链非常关键。“日本期望将中国东北三省和蒙古发展为工业原料和燃料的供应基地,把这些地区整合成一个完整的经济集团,通过集团内有效配置资源,进一步增强日本经济。”同时,日本人相信,日本与西方国家会不可避免地发生武力冲突。这是因为,在大萧条之后的国际经济中,集团经济的趋势正在取代自由贸易趋势,其结果必然加剧民族国家间的利益冲突;而受到西方列强种族歧视的日本,迟早会为了重新确定国际秩序而卷入与西方国家的全面战争中。对外扩张和与西方全面战争的观点,催生了1931年的新经济战略观,即围绕国防来组织整个经济。

20世纪30年代,日本出现了两次民族主义运动,国家革新运动向代表自由原则的个人主义发起了全面攻势,公共利益取代个人利益和阶级利益成为重点,民族国家成为分析形势和制定经济战略唯一合适的角度。这不是日本一国的趋势。

日本史学家查默斯·约翰逊在《通产省与日本奇迹——产业政策的成长(1925~1975)》一书中写道,1932至1933年,在设计近卫文麿新秩序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的昭和研究会会员后藤隆之助赴欧美作了为期一年的旅行。在柏林,他聆听了希特勒向集会人群发表的演说;在莫斯科,他在布尔什维克周年庆祝的典礼上见到了斯大林;在美国,他目睹了罗斯福为新政奔走游说。回到日本后,他拜见了东京帝国大学的同窗近卫文麿,两人都认为,当时日本政府中权力下放的政策制定模式,无法适应时代的迫切需要。到1936年11月,昭和研究会的核心成员许多都在政府担任要职,德国的总体战争论和国家社会主义、苏联计划经济和罗斯福新政,都得到了认真研究。而在侵华战争策略制定中发挥了关键作用的日本军事战略家石原莞尔,曾在德国待了3年,每周都与德国总参谋部的前官员讨论,认为在持久战争中,最终的胜利将不仅依靠军事力量,还要靠政治、经济和社会力量来决定。20世纪30年代日本经济参谋本部就是基于德国模式来设立的。他相信,日本最终会与美国发生激烈的军事冲突,为此,日本必须全面提升国家生产力,为了提升国家生产力,必须控制中国,获取必要的资源。

如果说这些革新派官员是新统制经济的建设性力量,那么少壮派军官构成的右翼激进分子,则是削弱旧制度的破坏力量。在20世纪30年代日本的政治生活中,军官主要从农村征募,青年军官出于强烈抗议乡村地区的快速工业化而介入政治生活,对自由放任的资本主义极为不满。他们实施了一系列恐怖暗杀:大藏大臣井上准之助被刺杀、大藏大臣高桥是清被刺杀、三井财阀的领袖团琢磨被刺杀、犬养毅首相被射杀……右翼激进分子的刺杀行动,为革新派官员登上政治舞台提供了机会。

1932年,日本用于军事工业的支出高达70亿日元,各财阀资本迅速向军工方向转化。1931年,日本颁布《重要产业统制法》。根据该法案,卡特尔在26个被指定的“重要产业”中组织起来,包括生丝生线、人造丝、造纸、水泥、面粉、钢铁以及煤炭等行业。1931至1935年,全国共建了35万个卡特尔和17个托拉斯:1933年5月,3家公司合并成王子造纸;同年12月,3家银行合并为三和银行;1934年1月,八幡钢铁公司与5家私营公司联合组成日本钢铁公司;6月,出现了三菱重工业公司,第二年,住友金属成立。1934年的《石油工业法》和1936年的《汽车制造业法》等法律都保护垄断财阀不受国际竞争对手的冲击。由于统制经济与军事扩张同时进行,民间私营企业无法抵制管制经济,侵华战争和与西方国家的紧张关系,为政府官员和军队提供了实施统制经济的强大合法性。

经济军事化和对中国东北资源的掠夺,使得日本比其他资本主义国家较早度过了经济危机。1937年,日本的军事工业投资达22.3亿日元,占当年工业投资总额的61.7%。1931至1937年,日本工业增长的平均速度达9.9%,是资本主义大国中发展速度最快的国家,国民经济迅速重工业化。1929年,在日本排名前10位的采掘业和制造业公司中,轻工业占了一大半,包括富士制纸、王子制纸、钟源纺织、大日本纺织、台湾制糖等。而到了1937年左右,排名前十位的制造业公司中,绝大部分都是重工业企业了,其中包括排名第一的日本钢铁,排名第二的三菱重工,以及日本矿业、三菱矿业和住友金属。正如罗杰姆·B.科恩所评述的:“日本战时在经济方面所取得的成就,主要是将资源进一步从非军事转移到军事,而不是总产量的提高。”1930年,重工业在所有制造业比重中约占35%,到了1937年前后,这一比重已经增长到63%,成为工业强国。

“二战”结束后,正是这些30年代到40年代“统制”产业政策的设计者和实施者,在战后积极参与了日本的产业政策,实现了日本战后的经济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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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Jinan90 于 2012-8-16 09:40 PM 编辑

中国:“下落不明”的国家

法国经济史学家白吉尔在《中国资产阶级的黄金年代(1911~1937)》一书中写道:“如果说中国资产阶级曾经有过消沉的时刻——借用理查德·派普斯阐述俄国状态的术语——成为一个‘下落不明’的资产阶级,那么,在中国现代化的进程中,国家则是‘下落不明’的。或许国家干涉太多,缺乏西方国家在资本主义发展中所能给予的支持和推动力,或许是国家政权无能为力,以致整个民族陷入徒劳无益的军阀混战中。”1927至1937年,南京国民政府所采取的工业政策与日本的“统制”经济政策有颇多相似之处,但效果迥异。也许,“下落不明”的国家,是理解中日工业化进程同途殊归的关键。

1937年,中国近代重工业的肇始——汉阳钢铁厂,已经停止炼钢整12年。1925年后,洋务运动始建的汉冶萍公司只剩下大冶铁矿一家还在生产,原因是大冶铁矿还需偿还日本债务。北洋军阀时期,汉阳的年钢产量曾达到过5万吨,国民党政府接管十几年来,却一直没有恢复炼钢。1938年10月,武汉失守前夕,汉阳钢铁厂的2座马丁炉、2部高架起重机,以及铸锭用模等附属品被拆走,运入四川。对余下的设施,则实行爆破。在阵阵爆炸声中,汉冶萍钢铁被夷为平地,这座承载中国现代工业化梦想的老厂,在1938年暂别历史舞台。

汉冶萍钢铁是近代中国重工业发展历程的一个缩影。几乎与日本明治维新同时发端的洋务运动和中国的工业化进程,为何未能在1937年结出工业文明的硕果?自张之洞办厂起,筹措巨额资金就一直是个未决的难题。甲午战败赔偿两万万两白银,清政府就是再钟情于钢铁工业,对汉阳铁厂上百万的资金需求也是无能为力。据汉冶萍公司的档案记载,慈禧仅委张之洞铁路之差,明知办铁厂200万两经费不敷,户部也不再增银子。得不到中央政权鼎力支持的张之洞,仅凭湖北一省之力办厂,“每办一事,并非先有款而后举办,往往一面举办,一面筹款。或指定之款,临时无着,东西挹注,无日不在艰窘之中”。在中央集权被削弱而出现督抚分权体制下开展的汉阳钢铁,得不到中央政府对矿业与交通产业的支持。中国钢铁工业在它的创始期,在承担开发煤矿成本的同时,还不得不承担修建铁路运输设施的成本,成倍地放大了中国钢铁工业的起步风险。

汉冶萍公司的经营档案记载,自朝廷定购钢轨之日起,汉冶萍公司每生产一吨生铁抽银一两归还前垫官款一两,甚至还清官款以后“仍永远按吨照抽,以为该商报效之款”。到1900年时,实际报效数已六七倍于当时按吨抽银一两的数额,搞得汉冶萍“勺水无源,其涸立待”。日本的八蟠制铁所从中国大冶输入矿石,每吨生铁的成本仅为汉冶萍的77%,而日本明治政府自1868到1881年,拨出政府税收的5.5%约3400万日元投资于工业,对钢铁工业进行了特别扶植。

得不到政府资金支持,也无法从民间吸纳足够的资金,汉冶萍公司要维持生产,只有引资一条出路。1913年,盛宣怀为解决挪借无着、闭炉一天就要赔7000两利息的问题,向列强借资。最大的债权国是日本和欧洲。汉冶萍向日本的每一笔借款都附有苛刻条款,如1912年的300万日元贷款合同中,就有日本制铁所与正金银行必要时可接收汉冶萍公司这种条款。日本以贷款为诱饵,通过煤铁互售合同,长期攫取大冶铁矿的低磷优质矿石。汉阳铁厂在原料上被釜底抽薪,同时又在本国市场上惨遭围剿,被夺走了绝大部分份额。钢轨是汉阳铁厂的主导产品。然而,丧失主权地位的中国仅能保住在保定至汉口、广州至深圳、津浦路北段等少数铁路工程上使用汉阳钢轨的权利,且关税权不在自己手里。1896年,汉轨每吨54两,而洋轨的中国到岸价格仅35两,两相比较,汉轨自然没了销路。“各国保其本国钢铁事业,加重进口税,使外铁不能侵入。中国则不但不能加重,且值百抽五之轻税亦豁免,一若故欲洋轨之来与汉厂斗者”(汉冶萍公司总办李维格语),汉轨被“斗”得一败涂地。

1938年,日本人新成立的“日铁大冶矿业所”拿走了大冶铁矿的铁道和地产图,大冶的铁砂和生铁大部运往日本八幡钢铁厂。在被称为“黄金十年”的1927至1937年,中央政府推动的重工业发展收效甚微。10年间,由中国民族资本建成的几家大型钢铁企业,是山西军阀阎锡山建立的西北实业公司和四川军阀刘湘所建的兵工署重庆炼钢厂。南京中央政府的国民政府实业部曾计划1928年在南京附近建炼钢厂,后来资源委员会又计划1935年在湖南湘潭建中央炼钢厂,但还没有任何实际结果,日本已发动了全面侵华战争。

1894年,外国资本在中国工矿业的资本比重占60.7%,国家资本占31.2%,民族资本家资本占8.1%。在此后40年中,外国资本的比例不断上升,国家资本不断萎缩。到了1936年,外国资本已经占到了78.4%(不含东北),民族资本家的资本占16.2%,而国家资本仅占5.4%。1937年“七七事变”前,关内29%的煤炭产量(还有英资控制了23%),关内90%的铁矿沙,95%的现代化炼铁,都在日本资本的控制下。很难说,被军阀割据、外国租界地和外国控制的关税所分割的不统一的国内市场里,中国工业是否经历过国家资本主义的发展。中国与日本的“统制”经济,起点就很不同。

自1931年起,南京中央政府采取了与日本非常相似的产业政策。这一年,蒋介石刚刚在中原大战中击败阎锡山和冯玉祥的联合挑战,东北就传来了日本占领东北三省的消息。汪精卫、西山会议派和桂系等党内政敌随即打算在民意喧嚣中迫其下野。尽管蒋介石很快即因政敌内讧而重返权力中心,但他因此看到了自身实力的缺陷。经营和掌控战略资源,成为蒋介石击败国内外敌人、推进工业化的第一要务。

除了发行统一的法币、设立中国中央银行、收回外国人手中的关税权等加强中央经济集权的措施外,蒋介石设立的国防设计委员会是一个与日本经济参谋本部类似的统制和战略部署机构。以重工业为要旨,国防设计委员会一开始就带有浓厚的军事色彩,不但直接隶属军事委员会参谋本部,其调查统计成果也直接送呈蒋介石作为军事决策的参考。与日本相似,国民党内部占上风的意识形态,也越来越倾向于从德国、意大利和苏联那里汲取发展经验,批判自由资本主义,认为落后国家要走向现代化,其经济发展就必须接受国家统一计划的指导,服从于国家的调整。

当时资源委员会实施了一系列政策,将大部分重工业和采矿业置于南京政府的直接控制之下。它曾提出过一个投资额为2.7亿元的“五年计划”,打算依靠外国资本,在湖北、湖南、山西、四川等省设立工业基地,满足国防需要。资源委员会的领导人物还推动了一些庞大计划的制定,建议在国家监督下,依靠外国贷款,使资本高度集中。1936年6月,国民政府批准资源委员会在德国顾问的帮助下定稿的《中国工业发展三年计划》。计划内容共十部分,包括:对钨、锑的开采、销售与出口完全实行统制,在江西吉安建炼钨厂;在湖南湘潭建中央钢铁厂;开办湖北灵乡和湖南茶陵铁矿;扩大湖北大冶和四川彭县铜矿,在彭县建炼铜厂;计划修复和开采湖南水口山铅锌矿;开发江西高坑煤矿、江西天河煤矿和湖南谭家山煤矿;准备在江西建一座煤炼油厂、开发陕西延川、延长油田和四川巴县油田;准备开办一氮气工厂和一酒精厂;在湖南湘潭建一座机器制造厂;开办中央电气制造厂。核准经费为2.7亿元,实际上头两年仅拨款3000万元。

与日本被民族主义和军事扩张赋予合法性的“统制”经济不同,资源委员会的经济管制时常受到部门或地方的掣肘。比如,由于防卫日本和打击红军急需军火,资源委员会多次与德国、苏联和美国进行易货贸易,以钨、锑等有色金属和桐油等战略物资与对方交换军火。这宗贸易从一开始就受到党内政敌和地方政府的阻挠。按照合同,中方需先行向他国启运农矿产品,对方见货后方才交付军火,因此,资源委员会必须垫款收购农矿产品。财政部长孔祥熙把持南京政府财政大权,始终不愿配合付款,以至于蒋介石曾当着资源委员会秘书长翁文灏的面,大骂孔祥熙为“亡国大夫”。最终,还是由中央信托局出资500万元收购的农产品,由资源委员会收购矿产品。而与资源委员会合作的地方政府官员,都是为了获得矿产的官息和利润。但通过易货贸易,资源委员会逐渐控制了地方的业务、工程和财务,且也从德国取得了相关军工业和重工业的技术和设备。

如果没有被1937年的“七七事变”所打断,很难说,资源委员会是否会发展出与日本相似的国家资本主义。正如白吉尔所评价的:“中国开始摸索的这种替代战略,其做法是中国在半个多世纪历经各种实践从来没有选择过的。但在1937年,国有经济部门还很薄弱,资源委员会所实现的目标还十分有限,而此时政府所办工业的资本额,仅占全国(现代)工业资本额的11%左右。而南京政府中拥有各种头衔的显要人物所起的作用,实际上使大量的有关企业打上了官僚资本主义的特征,既为‘国计’,又成为谋取政治‘私利’的工具,处于一种模棱两可的地位。”

由于工业基础薄弱,资源委员会始终未能取得日本那样的工业化成就。资源委员会在《战后钢铁工业建设计划纲要》中指出,除恢复发展东三省钢铁工业外,规划建设年产45万吨以上的钢铁厂4家,分别分布于北平、南京(浦口或马鞍山)、湖北大冶和湖南湘潭。结果至1945年底,“后方(西南)的钢铁业可以说全部崩溃,剩下尚在苟延残喘的不足十分之一”。第七制造所工具机120部,大部分为晚清江南制造局创办炼钢厂时购置,“迁川大部均已逾龄,效率甚低”,生产处于半停顿状态。随后,西南省份钢铁业情形更加惨淡。同期,日本在中国东北、华北、华中及华南地区留下的钢铁工业设施更完善,设备也更先进,成为战后中国钢铁工业建设的重点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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