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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德克萨斯州小镇Point(人口792人)不是单亲同性恋者勒妮•约翰逊(Renee Johnson)抚养孩子最惬意的地方,但是,无论是性取向还是未婚生子,都不足以让她成为美国保守派的最大梦魇。我与她在雷恩斯县图书馆(Rains County Library)见面时,她对我这样解释道,“我宁可自己衬衣上绣一个大大的字母‘L’,即‘女同性恋’,而不是字母‘A’,即‘无神论者’,因为那样一来大家会更心平气和地看待我。”
我俩在一个没有外人的房间会面,因为约翰逊担心,在其它地方,镇上人可能偷听到我俩的谈话,被她的无神论观点所触怒。毫无疑问,约翰逊常常因自己的不信教而倍感孤独,但她的情况远非独特。去年我环游美国期间,发现无神论者都生活在孤立与隐秘的状态。美国人崇尚宗教自由,并以此为豪,但在现实中很难行使不信教的自由,就像人们很难行使泅渡大西洋的权利一样。
通常情况下,生活越富裕、教育水准越高的国家,其国民的信教程度就越低,但美国是个出名的特例。华盛顿皮尤研究中心(Pew Research Center)的报告指出,就宗教虔诚度而言,“美国迥异于其它西方国家,而更接近于印度、巴西以及黎巴嫩等欠发达国家。”但人们较少讨论的是,这一切对少数群体(他们不仅对宗教信仰表现冷漠,还积极抵制宗教信仰)意味着什么?
此事或多或少被忽视,因为在美国东西海岸以及大城市中,这种现象通常难以觉察,但在美国公共生活的各个层面,甚至在大都市,公然宣称自己是无神论者的现象几乎不存在。
最近,巴拉克·奥巴马(Barack Obama)应邀在第60届全国祈祷早餐会(National Prayer Breakfast)上发表演讲,这是不同宗教信仰的聚会,自艾森豪威尔(Eisenhower)以后的历届美国总统都会出席。另一方面,美国国会有史以来只有一位议员——彼得•斯塔克(Pete Stark)——公然宣称自己是无神论者,自1973年以来,他一直代表极端自由主义的加州奥克兰地区,但只是在2007年才承认他不相信存在上帝。就连他也是非教义的“一神论教会”(Unitarian Church)的成员,更喜欢把自己称作“非有神论者”,而不是无神论者,而且拒绝就本文接受采访。这与至少6位国会议员公开自己是同性恋形成了鲜明对比。
美国著名的公开无神论者山姆•哈里斯(Sam Harris)总结说,“就从政而言,身为无神论者最糟糕透顶,这会引发陌生人的评判”。去年的一项盖洛普(Gallup)民意调查显示,9%的选民不支持犹太人担任总统候选人,22%的选民不支持摩门教徒(Mormon)出任总统候选人,32%的选民不支持同性恋者出任总统候选人,而高达49%的选民不支持无神论者成为总统。
即便如此,我发现就连有些纽约人、波士顿人以及华盛顿人也认为在美国身为无神论者不算多大的事,至少在我告诉他们一些真人真事之前是如此。其中一个故事是关于出生在英国曼彻斯特的哈里•佩迪(Harry Purdy),其父是当年的美国大兵,他并不认识。1991年,在美国政府公布了相关档案一年后,那年46岁的哈里在肯塔基州路易斯维尔机场步下飞机,成为美国大兵散落子女中与父亲团圆的第一人。佩迪最终成为美国公民,并于1993年移民美国。
“我第一次与父亲会面时,感觉很棒,”他对我说,我俩在他家附近的一家路边餐馆见面,“但这里是肯塔基,是圣经带(Bible Belt)的一部分,而我是个无神论者。”由于他不信教,他的新家人一个接一个与他反目。哈里如今不再与他的美国家人来往。“我最后一个看到的家人是表弟罗尼(Ronnie),他每次请我去吃饭时,都要唠叨宗教的事,最后一次见面时,我没给他留面子,而是狠狠回敬了他。
“他对我说‘我希望你遭遇车祸,死掉,下地狱’之类的狠话,这就是我遭遇的逆境。”
朋友们也对他敬而远之。“我过去有个跑步伙伴,我们关系不错,他住得离我不远,有一次我提到自己是无神论者,没想到从此我再也没见过他……我回到美国时,知道这里是圣经带地区,但我没想到的是这里更象一个基督教极权主义社会:你要么是他们中的一员,要么不是,没有中间地带。所以说我算是领教了其中的利害,知道尽可能不说出自己的信仰。”
从外人的视角看,忍着不说自己的信仰也许不算啥事。但是,这一点只有当你认为在生活中很容易对周围的每个人(甚至是家人)隐瞒真实观点时才适用。就拿马特•埃尔德(Matt Elder)来说吧,他住在密苏里州的费斯特斯(Festus,人口11602人)。我俩在圣路易(St Louis)市中心的某餐馆会面,他给人的感觉是开朗、友善,并不象是受到迫害的人。“他们并不想与我断绝关系,或是把我赶出去,”他在谈到自己的基督教徒家人(包括女方家人)时表示。但如果说埃尔德是圣经带地区典型的试图保持低调的无神论者,那么他的故事表明,没有一个无神论者的处境是轻松的。
埃尔德笑着说,当他穿着那件印着大鲜红字母‘A’(代表由理查德•道金斯(Richard Dawkins)鼓舞的无神论者抛头露面运动(Out Campaign))的黑色T恤外出时,“你会看到母亲们抱紧自己的孩子,加快步伐走开”。埃尔德并不好斗,在避免表里不一的前提下,他尽可能试图通融。“我以前几乎每周都与妻子一起上教堂,只是为了接触社区。但现在我不再去教堂了,因为有一些怪诞的冲突。”最离奇的是他的名字经常出现在教堂每周的祷告清单上。“时常有人会站起来,大声对全场人说出一些事情,以前我在场时,我妻子就这么做过。”我问他妻子都说些啥,他转述道:“我丈夫不再相信上帝,我为他及我的家人感到惶恐不安。”难怪埃尔德如今在教堂觉得“背上贴着一个靶子”。
若把这看作是鸡毛蒜皮的事,就低估了教会在美国小城镇的地位。“这些地方的生活基本上都是围绕着教会展开,”约翰逊如此谈及她在德克萨斯的经历。在她居住的雷恩斯县(人口9139人),有31个教会,其中17个属于浸礼会(Baptist)。你若不属于任何一个教会,就不是社区的一员,足以替代的世俗团体几乎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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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堂还是志愿工作的中心,相比实行福利制度的欧洲,志愿服务对美国的生活更加至关重要。正如美国另一位著名的公开无神论者、哲学家丹尼尔•丹尼特(Daniel Dennett)对我说的,“不幸的事实是:在美国许多地方,你若想联手邻居一起做点好事,并想物色一个合适的机构让你这么做,你只能找到教会。”比方说,马特•埃尔德过去参加过教会安排的救济任务,到墨西哥去帮助穷人盖房,如今他“也会毫不犹豫地再去那儿”。但现在,做这一切实在太困难了。“你不象过去那样有归属感,感觉有点孤独。”
在加州伯克利(Berkeley)执业的精神治疗医师玛琳•温奈儿(Marlene Winell)专长于“帮助病人恢复宗教伤害”,她主张宗教创伤综合症是一种心理诊断。“在美国很多地方,宗教渗透一切。方方面面都交织在一起——家庭、学校以及企业——其结果是,你若不属于某个宗教团体,就会遭到排斥,很多人由于不再属于任何宗教团体,经历了真正可怕的煎熬。”温奈儿辩称,如果说这听起来象是离开邪教组织的经历,也许是因为“从其原始形态上说,相信《圣经》就是上帝语录的基督教原教旨主义,基本上就是一个庞大的邪教。”
的确,当我与几位无神论者一起交谈的时候,访谈最终感觉变成了自助团体的聚会。在达拉斯,五位无神论者挨个列举了生活在宗教社会中时时刻刻遭受的压力。其中一位是女实业家,她生活在隶属于达拉斯─沃斯堡大都市(Dallas-Fort Worth metropolis)的普莱诺(Plano),当地被湾区选举研究中心(Bay Area Center for Voting Research)评选为全美第五保守的地区。她坚持说,若她暴露自己是无神论者,就会丢掉自己的生意。“我奋斗了好多年,才让那些人信任我,愿意跟我做生意。”所以,当普莱诺市议会(Plano City Council)在开会伊始祷告时,她都会保持缄默;市议会的这种做法是违背美国宪法的政教分离原则的。
政教分离体现了美国人宗教情结的奇怪历史矛盾:为什么宗教一方面存在于国民的内心深处,另一方面从法律上被排除在权力中心以外?问题的答案是:宗教自由本来就是早期清教徒1620年坐上“五月花号”船来到美洲大陆的原因。此后,其他异教徒也逃离本国来到新大陆,原因是本国的体制内教会让他们难以发展壮大。正是因为个人的宗教权利被视为天经地义,所以多数人下决心要确保美国政府不能干涉国民的宗教信仰。1787年制定的宪法中唯一提到宗教的条款是:“合众国政府之任何职位或公职,皆不得以任何宗教标准作为任职的必要条件。”1791年,宪法第一修正案(the First Amendment)规定“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国教或禁止信教自由”。
但是,政教严格分离的原则,未能阻止许多人把美国视为基督教国家。许多基督教徒大力活动,争取在学校确立祈祷仪式,并教授神创论。在教授神创论的问题上,最著名的法律诉讼之一是1925年的“斯科普斯猴子案”(Scopes Monkey Trial),当时田纳西州的生物老师约翰斯•科普斯(John Scopes)因教授进化论而触犯该州法律。直到1967年,美国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才判定此类州立法律违宪,理由是它们违反了宪法第一修正案。其它法律诉讼仍在进行,如在公有土地上立宗教纪念碑,包括十字架与十诫碑(Ten Commandments)。
虽说美国宪法似乎明令禁止宗教歧视,但无神论者在公共生活的很多领域(包括军队)仍面临种种问题。一位要求匿名的海军陆战队女队员说,虽说礼拜堂与祷告在理论上是可选的,但如果选择不参加“会惹人皱眉”。在伊拉克,美军的随军牧师会进到掩体对官兵们说“低下你们的头来祈祷”。基地的每位官兵每天都会收到一篇电邮祷文。她的真正麻烦发生在第一段战场服役期结束之际。“我们打死了很多人,”她说。回来后,她“内心痛苦万分,不知如何在良心上获得平静”,于是“染上了酗酒的恶习”。但当她寻求帮助时,即便她表明不信上帝,却仍被送到随军牧师那里。
我听到的最离奇故事来自阿拉巴马州塔斯卡卢萨县(Tuscaloosa)的一位女士,她在附近的拉马尔县(Lamar)长大,家里属于严格的联合基督教会(Church of Christ),做祷告时没有音乐,也不许跳舞。她说家人很爱她,也以她为荣,但是“在拉马尔县,我是不被允许做无神论者的”。让人诧异的是,除此之外,她可以干自己喜欢的任何事。“想吸毒,没问题,只要信主,我就没问题。”所以(举个例子)家人“不让我照看小宝宝,我有很多表亲需要临时看护幼儿的人,但他们担心我们教小宝宝们进化论,而我很可能确实会这样做。”这话让我难以置信,难道无神论者不能当临时保姆,吸毒者反而可以吗?“是的。”我不禁笑出了声,但其实很难想出还有什么事比这更不好笑。
鉴于这一切,或许您会觉得其它宗教(如穆斯林与犹太人)的信徒带有同样的危险性,但现实似乎不是那么回事。“人们也许不喜欢佛教徒与摩门教徒,但至少觉得对方也相信超自然力,这就肯定了他们自己的信念,”约翰逊说。“但无神论者就好像在当着他们的面唾弃宗教信仰。”
美国无神论者协会(American Atheists)主席大卫•西佛曼(David Silverman)对此表示同意:“我们挑战‘不信主就不是好人’的理念,也挑战‘宗教是重要的’这一基本理念,这让他们感觉如鲠在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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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支持我听到的故事。明尼苏达大学(University of Minnesota)有一项研究的结论如今已出名:在“共享有关美国社会的愿景方面”,无神论者在美国人心目中的地位低于穆斯林、新移民、同性恋以及其它少数群体。差不多48%的受访者表示,他们“会不赞成自己的孩子与无神论者结婚”(远高于下一个最不受欢迎的群体——穆斯林——33.5%的比例)。难怪无神论团体谈到要效仿民权运动、同性恋者以及女性解放运动的斗争策略。他们并没有声称自己受到同等程度的迫害,而是提出,未来的努力应把组织与提高认知度结合起来。“我们想让人们意识到,他们有些最好的朋友是无神论者,他们所在社区的某些医生、律师、消防队长等等是无神论者,”丹尼特说。
但并不是每个人都同意这是正确的努力方向。神经科学家山姆•哈里斯是美国最知名的无神论者之一,他在2004年发表的著作《信仰的终结》(The End of Faith)销量突破了50万册。他认同无神论者的境况“类似于同性恋者,许多人不敢公开自己的信仰取向”,引人注目的是,几乎每一位接受我采访的无神论者都谈到“公开”或者“隐藏”。然而,哈里斯争辩说,“鼓噪无神论和围绕这个变量动员起来进行政治活动是没有出路的。我支持过这项事业,我仍支持那些组织,我理解他们为什么这么做。但归根结底,给无神论贴上受害者群体的标签是错误的策略,这就好比自称‘非占星家’,我们根本不需要这样的标签。”
不管采取何种解决方案,问题在很大程度上似乎确实是无知。埃尔德认识的其他无神论者都属于一个团体,大家开会的地方距离他的工作地点有45分钟车程。约翰逊的两个孩子就读于本地学校,在一个不上教堂者可能做到的限度内,她尽力热心于社区工作,是图书馆的志愿者,还是童子军(Boy Scouts)的理事会成员(即便她觉得拥有强烈宗教色彩的童子军不利于儿子晋升)。尽管如此,她说:“我在这里生活已有10年,但在这个县还不认识任何一个无神论者。”
皮尤研究中心去年11月发布的一份报告表明:53%的美国人表示,相信上帝对于道德品行是必要的。这就是为什么许多无神论者害怕暴露,以至于美国无神论者协会与美国人文主义协会(American Humanist Association, AHA)在会员要求的情况下,会用没有标记的信封给会员发送邮件。AHA执行总监史柏克(Roy Speckhardt)说,就连有些在华盛顿办公室上班的坚定的理性主义者,也对家人说自己在为某个“人道主义团体”工作。
是不是他们也感到很害怕?“在《破除魔咒》(Breaking the Spell)出版之前,”丹尼特在谈到他的新书时表示,“许多人建议我应该先躲起来避避风头、或者请保镖、不要公开自己的电话等等。当时我不知道他们的建议是错的,该书出版几个月后,很显然他们说得不对。”
无神论者公开比隐藏也许更好,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内布拉斯加林肯大学(University of Nebraska-Lincoln)的社会学家克里斯•加诺(Chris Garneau)在做博士研究时发现,虽说自己承认的无神论者比其他世俗人士(如不可知论者和人文主义者)更容易被挂上污名,但与那些强忍着不说的无神论者相比,坦荡荡的无神论者遭受心理困扰的几率要小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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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可能正开始朝着有利于美国无神论者的方向发展。史柏克和西佛曼都声称,过去10年里美国不信上帝的人数差不多翻了一倍,年轻人中无神论者人数增长更快。要验证这种说法很难,部分原因是“无神论”这个词本身就是一味毒药。2008年美国人宗教身份调查(American Religious Identification Survey)显示:约有12%的美国人是无神论者或不可知论者,尽管只有0.7%的人自称无神论者,只有2.3%的人不信有上帝。不过,各项调查都同意这样的说法,即无神论的人气在上升,尽管基数很小。
是什么在推动这一变化?“新无神论者”的成功无疑产生了一定影响。有“四骑士”(Four Horsemen)——这名字颇具讽刺意味——之称的山姆•哈里斯、丹尼尔•丹尼特、理查德•道金斯以及已故的克里斯托弗•希金斯(Christopher Hitchens)的著作都成了《纽约时报》(New York Times)的畅销书,销量高达几十万册。史柏克说,这“大大提升了无神论阵营的知名度”。史柏克说,宣传活动也产生了“价值数以百万美元计的免费宣传”,如Metroplex Atheists在达拉斯—沃斯堡地区推出的“不信上帝照样做好人”公交车广告、AHA推出的“不信上帝?没有问题!”广告牌,以及美国无神论者协会投放的更为咄咄逼人的广告语“你知道它们都是骗局”,版面上还印着各大宗教的符号。
从法律上挑战宗教歧视的令人瞩目的案例,也吸引了很多眼球。比方说,AHA在5年前成立了阿皮尼亚尼人文主义者法律中心(Appignani Humanist Legal Center, AHLC),雇了一位全职律师,还利用约30位律师免费提供的公益法律服务,同时“摆脱宗教基金会”(Freedom From Religion Foundation)与美国无神论者协会也利用诉诸法庭的行动来吸引公众关注宗教歧视。比方说,AHLC成功为西南社区学院(Southwestern Community College)的一位教师争取到法律和解,这名教师被校方解雇,原因据称是他在课堂上对学生们说,不应把亚当与夏娃的故事当真。
在分析近年无神论力量壮大的主要原因时,多数人的看法一致。“关键在于互联网,”西佛曼说。“无神论力量增长的原因,是无神论者不再觉得自己是孤家寡人。在我长大时,我只知道自己是无神论者,我得自己骑自行车去公共图书馆,借阅唯一一本有关无神论的馆藏书——乔治•史密斯(George Smith)的《否定上帝存在的理由》(The Case Against God)。如今,每一位无神论者都能登陆Facebook或Myspace,找到数以百万计的志同道合者。”
约翰逊能够证明互联网的威力。“我找到了德克萨斯东部无神论者的网址,并通过该网址,找到了“自由思想交友会”(Fellowship of Freethought)、达拉斯无神论者协会、普莱诺无神论者协会,以及形形色色的其它团体,我的反应是:‘哇,原来并不是只有我一个人’……当知道离此地1个半小时车程范围内至少有400多位(或许多达数千)志同道合者时,就足以让我不再感到孤寂。”
但是,仍然有很多人不愿暴露自己的信仰取向。史柏克说:“除了斯塔克外,我们知道至少还有20多位国会议员是无神论者,他们只是不愿承认。”这与西佛曼给我的数字几乎一样。“这些国会议员觉得那样做无异于政治自杀,无法获得连任,自己提的任何议案也不会通过。要改变现实生活中的这种感觉,我们必须加紧努力。”
这也许并非不可能的任务,但肯定很艰难。与此同时,美国无神论者可以指望的最好局面是,有更多人理解一名佛罗里达的无神论者在住所外贴出的标语:“我一生都是无神论者,去年我是个好人。”这人公开无神论者身份后,以前那些友善的邻居都不再跟他说话,只有一个穆斯林家庭没有对他翻脸。
朱利安·巴吉尼的著作《自我的诡计》(‘The Ego Trick’)由格兰达出版社(Granta)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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