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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源济

[哲史艺丛] 张宏杰:《大明王朝的七张面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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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3 03:1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二章 反腐风暴: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

第一节 贪六十两剥皮实草

虽然朱元璋投入巨大的行政资源来扭转社会风气,成效却并不显著。大明天下并没有出现尧舜之治,相反,帝国很快就陷入黄宗羲定律①中去,洪武初年,社会形势一直处于动荡不安的状态。

在专制制度下,官僚系统的腐败并不是一种病态,而是一种常态。它的威力是如此惊人,登上大位的朱元璋龙椅还没有坐热,四顾一看,腐败已经像瘟疫一样在他眼皮底下迅速蔓延开来:诸多王公贵族的亲戚、家人、家奴,狗仗人势,横暴乡里,欺压百姓,人命案不断发生;刑部尚书(相当于司法部长)收受罪犯贿赂,指示属下把罪犯放走,用死囚来代替罪犯坐牢;印钞厂厂长和户部官员勾结,印了七百万锭纸币,自己私藏了一百四十三万锭;兵部侍郎(副部长)借抓捕逃亡军人的机会,收受军人家属贿赂二十二万锭……那些远离他的视线的地方官员,胡作非为程度更加惊人:苏州知府陈宁为完成征收农业税任务,把那些抗税户抓起来,用烙铁烙,得了个外号叫“陈烙铁”。浙江省的农民,交纳的农业税比国家规定的数额多出45%,全部落入地方官的腰包,农民交不起税,他们就上房揭瓦,赶牲口……官员如此,百姓同样也不老实。两浙的中小地主们,勾结官府,多年来用包荒、洒派、移丘换段等手法,把农业税转移到普通农民身上。他们甚至还把自己的田产转寄到长工名下,叫“铁脚诡寄”。这种欺骗一层层上报,乡骗县,县骗府,州府骗中央,一直骗到朱元璋,名叫“通天诡寄”。

①历史上的税费改革不止一次,但每次税费改革后,由于当时社会政治环境的局限性,农民负担在下降一段时间后又涨到一个比改革前更高的水平。明清思想家黄宗羲称之为“积累莫返之害”。

各种贪污腐败最终损害的是社会最底层人民的利益,因此,虽然刚刚立国不久,就有不少地方的百姓发动起义。从洪武元年到十八年,各地上报的农民起义居然达一百多次,平均每年六次。这在历代王朝中都是不多见的。

面对这种形势,一向强调以严治国的朱元璋怎么能不勃然大怒。朱元璋终生保持着对贪污腐败的极度痛恨。这种痛恨,既源于血液,又源于理智。

作为一个前贫民,疾恶如仇是因为自己底层生活的痛苦经历;作为一个帝王,他的痛恨则来自对自己家业的爱惜,他生怕这些硕鼠咬坏自己辛辛苦苦建立起来的统治之网。虽然名不正言不顺,他诛杀异已,摧残富民,尚且心狠手辣。我们当然可以想象,名正言顺的惩贪活动会进行得怎样残酷暴烈。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大妈们愤怒地说,如果把天下小偷的手都剁了,小偷就绝迹了。如果贪污一块钱也给他抓起来,贪官就不敢再贪了。谁都知道这是激愤之语,连大妈们当政,也不会这样做。然而,朱元璋却这样做了。“朕于廉能之官,虽然有过,往往宽宥之。如果是贪污之人,虽小过也不放过。”一开始,他规定凡贪污六十两的,就剥皮实草①。后来干脆说:

“我欲除贪赃官吏,奈何朝杀而暮犯!今后犯赃的,不分轻重都杀!”

朱元璋对贪污之官,毫不姑息,务期净尽。《大诰》规定说,所有贪污案件,都要层层追查,顺藤摸瓜,直到全部弄清案情,将贪污分子一网打尽为止。《御制大诰·问赃缘由第二十》规定:

如六部有犯赃罪,必究赃自何而至。若布政司贿于部,则拘布政司至,问斯赃尔自何得,必指于府。府亦拘至,问赃何来,必指于州。州亦拘至,必指于县。县亦拘至,必指于民。至此之际,害民之奸,岂可隐乎?

这样做固可使贪吏无所遁形,但在法制不健全的情况下,却也易生流弊,审理者务为严酷以当上指,株连蔓引,往往累及无辜。从洪武四年到十八年,他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数次轰轰烈烈的反腐败运动。如洪武四年(公元1371年)甄别天下官吏,八年(公元1375年)的空印案,十八年(公元1385年)的郭桓案,声势都极浩大。其中,尤以空印案与郭桓案的规模最①古代酷刑,剥下人皮,用草填充。

大,两案连坐被冤杀的达七八万人。郭桓案,“自六部左右侍郎下皆死,赃七百万,词连直省诸官吏,系死者数万人。核赃所寄遍天下,民中人之家大抵皆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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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3 03:1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节 低薪制是根本原因

朱元璋不知道,造成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他自己。史称明代“官俸最薄”。正一品官月俸米八十七石,正四品二十四石,正七品七石五斗。

合成银两,一个县令月收入不过五两,折换成现在币值,一千元左右。那时的官员,并不享受国家提供的福利待遇,不但不享受别墅、小车、年终奖,也没有地方报销吃喝费。用一千余元养活一个大家庭甚至家族,这个县令的生活只能是城市贫民水平。如果不贪污,官员如何生活?

治理腐败,必须从“不必贪”入手,高薪或者起码是合理的薪水来养廉,以支持由思想教育达到的“不想贪”的道德境界和由制度建设保证的“不敢贪”的纪律要求。古今中外,不能例外。

然而,朱元璋似乎从来没有想到这一点。他做事从来都是选择成本最低的方式。在惩贪问题上,“强盗”出身的他显得相当一根筋,他知道知识分子们骨头软,胆子小,相信暴力恫吓可以取代一切其他努力。

一方面是离奇的低薪制,另一方面是朱元璋对惩贪工作的过高要求,希望用刀剑造成一个绝无贪污的纯而又纯的世界。他生性苛细,连贪污一张信纸,也绝不放过。翻开《大诰·三编》,你会看见皇帝亲自惩办的贪污案里,有这样一些赃物:“收受衣服一件、靴二双”,“圆领衣服一件”,“书四本,纲巾一个,袜一双”。

用这样的标准来惩贪,当然天下官员,几乎无人不是贪官。所以,他的严刑峻法收效于一时,不可能肃清腐败。不管朱元璋如何吓唬,为了生存,为了糊口,官僚体系还是不得不按它自身的规律运行着。所以,从即位不久就开始惩贪,直到洪武十八年,在他看来,贪污势头还是不减。大的腐败案消失了,小的腐败却仍然层出不穷。监察官员和锦衣卫报上来的贪污案件,每天都堆了满满一桌子。

由于诛戮过甚,两浙、江西、两广和福建的行政官吏,从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到十九年(公元1386年)竟没有一个做到任期满的,往往未及终考便遭到贬黜或杀头。用朱元璋自己的话说:“自开国以来,两浙、江西、两广和福建设所有司官,未尝任满一人。”弄得朱元璋连声哀叹:“朝治而暮犯,暮治而晨亦如之,尸未移而人为继踵,治愈重而犯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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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3 03:1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节 《大诰》

朱元璋对形势作出了过于严重的估计。他认为,他的官僚体系,基本上全烂掉了。在他的诏书里,他指控的对象往往是官员全体。“朕自开国以来,凡官多用老成。既用之后,不期皆系老奸巨猾,造罪无厌。”他的秘书代他做的《大诰后序》中说:“日者中外臣庶,罔体圣心,大肆贪墨……”

洪武十九年,他自己亲口说:

我设各级官员,本来为治理人民。然而,过去所任命的官员,都是不才无籍之徒,一到任后,就和当地吏员、衙役、地方上的黑恶势力相勾结,害我良民。(《三编·民拿害民该吏三十四》)对于官员如此争先恐后,奔赴法网,朱元璋在震惊之余,也曾苦苦思索原因。他反复思考,也没发现自己的措施有丝毫不对的地方。他屡屡说,“朕所设一应事务,未尝不稳,一一尽皆的当”,“其法已定,其法已良”。因此,他把原因归结于奸顽之人之难于教化:

于戏!世有奸顽,终化不省,有若是!且如朕臣民有等奸顽者,朕日思月虑,筹计万千,务要全其身命,使扬祖宗,显父母,荣妻子,贵本身,共安天下之民。朕所设一应事务,未尝不稳,一一尽皆的当。其不才臣民百姓百般毁坏,不行依正所行,故意乱政坏法,自取灭亡,往往如此,数百数千矣!

那意思就是说:“哎呀!这些奸顽之人,怎么也教育不好,真想不到!我绞尽脑汁,要这些官员们能顺顺当当地当官,给他们创造条件,让他们光宗耀祖,荫及子孙。我所制定的法规政策,没有不稳当的,一一都十分得当。可恨这些不才臣民百姓,百般破坏!不走正道,偏做坏事,自取灭亡,难以计数。”又说:“唉,可怜那贪心勃然而起,迷乱了本性,做出这些恶事,虽然自求生路,又怎么可得!”

算来算去,他还是把账算到了别人头上,他认为,一百年的元朝统治,“天下风移俗变”,人心不古,导致“天下臣民不从教者多”。他们长期“为奸顽之人所引诱”,“一概善恶立场动摇,至今为非之心不改,表面顺从,内心则异”。其中官员们尤其如此。“过去元朝统治华夏,九十三年之治,使华风沦没,彝道倾颓。读书人只知道背书,对于思想净化,毫不用力。所以做事之时,私心战胜公心,以致往往犯下大罪。”这些人受“前代”恶劣风气的“污染”,“贪心勃然而起,迷失真性”,所以“明知故犯”,大面积地贪污腐化,“终化不省”(怎么也教育不过来)。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归根结底的办法还是进行思想教育。他还是相信,“自古及今,无有不可变之俗,无有不可化之民”。虽然“难化”,他终还是不能眼睁睁看着这些人被错误的思想所吞噬。既然和风细雨式的教育不起作用,他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兴起一次强制性的深入的思想教育活动,用大量血淋淋的案例来警示官员和百姓。这次活动一定要搞深搞透,通过触及人民灵魂深处,希望他们“鉴此非为,格心从化”,以此来消灭腐败和犯罪的土壤。

为此,他亲自制作了《大诰》这一与雍正的《大义觉迷录》并列的千古奇文,作为这次运动的学习材料。皇帝亲自纂写的这本《大诰》,简要说,就是一本血淋淋的案例汇编。朱元璋把他惩办的大案要案,编成一册,夹杂着大量的说教。由于是朱亲自写作,所以文辞鄙俗,体例杂乱,多语句不通之处,唯以说教和吓唬为能事。让我们来看看其中的两篇——《初编·伪钞第四十八》讲了他如何惩办一起伪钞案:

宝钞通行天下,本为方便百姓交易。其两浙、江东、江西,有伪造者,其中最严重的是句容县。该县杨馒头本人起意,县里百姓合谋者众多,银匠秘密刻制锡板,文理分明;印纸马之人家,同谋刷印。罪犯捕获到官,我全部杀掉,自京师至于句容,其途九十里,所枭之尸相望,其刑甚矣哉。我想绝对不会有再犯的了。岂期不逾年,本县村民亦伪造宝钞,甚至邻里互知而密行,死而后已。呜呼!你说这样顽愚的人,可怎么治理是好?

《三编·递送潘富第十八》得意洋洋地讲了他如何因一个逃囚杀了一百七十户人家:

皂隶潘富犯法外逃,沿途有二百余家知情,有的人家并曾提供食宿。追者回奏,将豪民赵真、胜奴并二百余家尽行抄投,持杖者尽皆诛戮。沿途节次递送者一百七户尽行枭令,抄没其家。呜呼:见恶不拿,意在同恶相济,以致事发,身亡家破,又何恨欤?所在良民,推此以戒狂心,听朕言以擒奸恶。不但去除民害,身家无患矣。

他在大诰里绘声绘色地描绘贪官们临死的惨境:“临刑赴法,才方神魂仓皇,仰天俯地,张目四视,甚矣哉,悔之晚矣。”希望他们因此抽身退步,不敢再胡作非为。

同时,《大诰》里面还夹杂着大量陈腐的教条。比如《续编·申明五常第一》里说:

今再《诰》一出,臣民之家,务要父子有亲;率土之民,要知君臣之义,务要夫妇有别;邻里亲戚,必然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倘有不如朕言者,父子不亲,罔知君臣之义,夫妇无别,卑凌尊,朋友失信,乡里高年并年壮豪杰者,会议而戒训之。凡此三而至五,加至七次,不循教者,高年英豪壮者拿赴有司,如律治之。有司不受状者,具有律条。慎之哉,而民从之。

朱元璋村长式的思维方式实在过于混乱,他的大脑里,道德和法律从来分不清楚。例如,这《申明五常》如何操作?如何界定?如何量化?如何不会导致大量深文周纳出来的冤假错案?

这类无法操作的条文还有许多,比如:诰至,所在有司,务必祟尚德人,上助朕躬,下福生民。无藉之徒见此,即早退去。“无藉之民”见了这个文件,为什么就会乖乖退去?

就是这样一套混乱杂芜的文件汇编,成了全国人民必须学习的精神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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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3 03: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节 发动群众抓贪官

结合学习《大诰》,朱元璋发动了一场轰轰烈烈的群众运动。洪武十九年,大明帝国里发生了一件中国史上前所未有的事情:皇帝号召底层民众起来,造官僚阶级的反。

他在《大诰三编·民拿害民该吏三十四》中这样号召:

我设各级官员的本意,是为了治理人民,为人民服务。然而,过去我所任命的所有官员,几乎都是不才无籍之徒!一到任后,他们就和当地吏员、衙役、地方上的黑恶势力相勾结,千方百计,害我良民。现在,我要靠你们这些高年有德的地方上的老人以及乡村里见义勇为的豪杰们,来帮助我治理地方。如果要靠当官的来给百姓做主,打我当皇帝到如今十九年,我还没见到一个人!

在《大诰》另一章里他表达了同样的意思:因为我高居九重之上,难以清晰地观察帝国政治的每一个细节,“如果民众们不亲自动员起来揭露奸顽之人,明彰有德之官,朕一时难知,所以嘱民助我为此也”。

那么,皇帝希望民众们怎么帮他呢?

朱元璋告诉百姓,他们可以直接向他举报官员们的违法行为。他大手一挥慷慨地赋予了草根阶层以监督、评议各级官僚的权力,并且许诺,皇帝会根据普通民众的意见来奖励和惩罚官员。

洪武十八年,他在《大诰》中就这样号召百姓们:

从省级官员到府州县级官员,如果在国家规定之外,巧立名目,搜刮百姓财钱的,准许境内德高望重的老人,串联附近的乡亲,联名到京城来上告,有凭有据,惩办罪犯,更换好官,抚育人民。同时,从省级到县级的官员,如果清廉能干,政绩卓著者,准许境内百姓来京汇报,我给他们奖励。

因为对监察官员们的不信任,在另一章中,他说,如果好官被诬陷,百姓们有权直接向皇帝申辩。(《大诰·耆民奏有司善恶第四十五》)今后各级政府,若有廉能官吏,切切为民造福者,所在人民必深知其详。如果这些廉能官吏被坏人捏词排陷,一时不能明其公心,远在数千里,情不能上达,我允许本处城市乡村有德老人们赴京面奏,以凭保全。

洪武十九年,他的政策又大幅度地前进了一步,他令人吃惊地宣称,在他的帝国之内,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冲进官府,捉拿他所不满意的吏员!

如果以后有吏员们打官司时枉断曲直,被冤枉的人可以纠集四邻,直接到刑房里,把这个吏员拿住,送到京城来!如果有强买百姓东西不给钱的,收税时有的家多收有的家少收不公平的,捉拿逃军时受贿放纵犯罪却捉拿了同名百姓的等等犯罪情况出现,都许百姓们直接把这些吏员们拿获!

又规定:如果害民官吏逃回老家,邻居和亲戚们知道了,立刻就要把他拿获。(《大诰·积年民害逃回第五十五》)他在另一章中发布了这样的通知“十二布政司及府、州、县:朕尝禁止官吏、皂隶,不许下乡扰民,其禁已有年矣。有等贪婪之徒,往往不畏死罪。违旨下乡,动扰于民。今后敢有如此,许民间高年有德耆民,率精壮拿赴京来”。

从“把民众捆绑在土地上”这一极端轻易地跳到了“放手让民众造反”的另一个极端后,朱元璋想起了他的“通行证”制度。他知道这一制度一定会被官员们用做阻拦百姓上访的借口。于是他又宣布:

凡是进京反映问题的人,不论有没有通行证,一律放行。如果有人敢阻挡,治以死罪。另一章中又规定:百姓们捉拿吏员,当官的如果敢阻挡,那么“全家族诛”。

赋予卑贱的农民以不经任何法律程序,直接纠拿官吏的权力,这在中国政治史上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这一号召再一次证明这个通过农民起义登上皇位的皇帝对农民理想的某种忠诚。

朱元璋身上一直有着某种“民粹主义”味道,在对官僚阶级表现出极度痛恨的同时,他却一直对自己从中生长出来的社会底层人民充满亲近感。他对他们的面孔从来都是温和的、亲切的。乡村生活中人与人之间那种淳朴、真诚的关系一直记忆在他的心中,他相信,乡村生活中人的良心还没有被贪婪和物欲所污染。

因为对官僚体系的不信任,皇帝想起了他的乡村生活经验。他收回了官员们的部分权力,把这个权力下放给了乡村百姓,希望一定程度的村民自治能有利于治理吏治的败坏。

《教民榜文》中他规定,一些次要的司法事务,例如家务、骂架和斗殴等纠纷都可由老人和里甲来审断。官员们不许干预诉讼过程,也不许接管判决事宜。如果地方当局干预了关于老人的案件,其他老人可以直接奏报给皇帝,那么,官员们可能自动地被牵连进这名受审老人罪行中去。当然,人命大案等还应报告政府来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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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3 03:1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节 “激进主义”的“幼稚病”

在全帝国范围内掀起这样疾风骤雨式的群众运动,朱元璋自然有他的想法。在一则命令中,朱元璋宣布了他村长式的设想:“如果天下百姓都听我的,认认真真照这个命令办,那么不出一年,天下的贪官污吏都变成好官了。为什么?因为良民时刻监督,坏人不敢胡作非为,所以各级官员都不得不做好官、做好人。”

在另一个地方,他这样说:“呜呼!所在城市乡村耆民智人等,肯依朕言,必举此行,即岁天下太平矣。”

这当然是典型的“如果……就”的逻辑。依靠社会底层来监督官员,这样思路无疑是正确的,问题是,朱元璋没有认真考虑把这种监督化,常态化,而希望仅仅用一次群众运动来解决所有问题。

“激进主义”在中国这个“中庸”大国里有着十分深厚的土壤。“激进主义”是一种“幼稚病”。就像热恋中的青年男女相信只要有爱情,两个人身上其他的一切不谐调都不成问题一样,政治上的“激进主义”者也相信,道德激情可以击败一切不义,只要在政治操作中倾力贯注和绝对恪守道德原则,实际政治中的任何困难都不难克服。看事过易、意气用事、态度偏激、思想狂热、喜爱暴力是它的特点。它拖累着中国政治一直不能脱离中古式“伦理政治”范畴而进化成“世俗理性政治”。

“理性”并不是朱元璋先天素质中的缺项,他在战争中头脑之清醒,次序之清楚,充分证明了他理智的强大。然而,越到晚年,他的政治思维中“激进主义”的狂想就越来越成为了主旋律。

毕竟,朱元璋是人而不是神。在群雄并起的强大压力之下,他能强迫自己每分每秒都恪守理性的指挥,在重重困难中苦心孤诣寻找那条唯一的生路。登上帝位后,虽然他一再提醒自己要“小心”、“谨慎”,然而由于外面的压力都已消失,天性中那长期压抑着的“急躁”、“竣切”还是不可避免地浮出水面。而屠戮功臣、牢狱百姓之顺利之容易之几乎没有遇到反抗,又大大强化了他的自信心和浮躁感。

坐踞极尊、四周毫无约束,这种地位对人性的腐蚀朱元璋也不可能避免。于是,一方面,他仍然能兢兢业业、宵衣旰食,强迫自己忘我工作,另一方面,他却没有能力再把那个强大而盲目的“本我”压制回“理性”的控制之下,反而越来越为“本我”而控制。性格中天生的“狂暴”与乡村视野中天然形成的“泛道德主义”倾向与“权力万能”幻象合流,造成了中国历史上首次出现的现象:皇帝坐在九重之上,伸出手来在最低的草根阶层里放了一把火,异想天开地希望用局部的“无政府主义”这把烈火来彻底烧毁官僚主义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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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3 03:1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节 史上最大的惩贪浪潮

诏书发布下去了,天下却没有出现朱元璋想象中的“群起响应”的局面。

毕竟,自有国家以来,中国老百姓就一直匍匐在官员脚下。面对皇帝的“造反”号召,他们一时不知所措。虽然皇帝一再发布“呜呼!君子目朕之言,勿坐视纵容奸恶愚民”的殷切呼唤,他们还是将信将疑,愣在当地不敢动。

朱元璋火了,他自然有他的办法。洪武十九年,他严厉惩罚了镇江市的一些市民,原因是他们没有按他的要求,积极捉拿坏官韦栋,而听任他在镇江胡作非为,直到这个坏官被皇帝亲自发现。皇帝发布诏书说,因为这些市民不听他的话,所以“将坊甲邻里尽行责罚搬石砌城”。皇帝得意洋洋地说:“有罚款把家罚得精光的,有的家破人亡,有的不及去搬石就被我处死!”

这就是朱元璋的动员方式。

他知道,这种方式在这片土地上当然最有效。同时,对那些壮着胆子,捉拿官员的“吃螃蟹者”,他立刻大加奖励。常熟县百姓陈寿六串同自己的弟弟和外甥,把县里的恶劣吏员顾英捉住,送到南京,朱元璋大为高兴:

在《如诰擒恶受赏第十》中他说:

前者《大诰》一出,民有从吾命者。常熟县陈寿六为县吏顾英所害,非止害己,害民甚众。其陈寿六串弟与甥三人擒其吏,执《大诰》

赴京面奏。朕嘉其能,赏钞二十锭,三人衣各二件。更敕都察院榜谕市村,其陈寿六与免杂泛差役三年,敢有罗织生事扰害者,族诛。若陈寿六因而倚侍,凌辱乡里者,罪亦不放。设有捏词诬陷陈寿六者,亦族诛。陈寿六倘有过失,不许擅勾,以状来闻,然后京师差人宣至,朕亲问其由。其陈寿六其不伟欤?

在这动员加恐吓之下,朱元璋兴起的捉贪运动终于在各地兴起。懦弱的老百姓居然敢对官员下手,这有中国以来人民所不敢想象的翻天覆地的现象终于出现了。在通往南京的路上,经常出现一群衣衫褴褛的百姓押解着贪官污吏行走的情景。也有贪官逃回家里,被亲戚捉住,送到京师,朱元璋得意地说:

为《大诰》一出,邻里亲戚有所畏惧。其苏、松、嘉、湖、浙东、江东、江西,有父母亲送子至官者。有妻舅、母舅、伯、叔、兄、弟送至京者多矣。

于是,大明天下出现了这样的情景:一直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的官员们要对百姓下跪求饶了:

北平布政司永平府滦州乐亭县主簿汪铎等设计害民,妄起夫丁,民有避难者,受财出脱之,每一丁要绢五匹,被高年有德耆民赵罕辰等三十四名帮缚赴京。行间,有的当人、说事人、管事人何波等十名,翻然改图,格前非心,一同辅助耆老赵罕辰等四十四名,将害民工房吏张进等八名帮缚起行。

去县四十里,其县官主簿汪铎等追赶求免,谓耆老言:“我十四岁读书,灯窗之劳至此,你可免我此番,休坏我前程。”呜呼愚哉!孰父母生此无藉不才之徒,官于是县,是县民瞻,今既不才,为民所觉,乞怜哀免于耆民,纵然得免,何面目以居是任?呜呼!兴言至此,虽非本人,凡听读者亦皆赧焉。贤人君子,可不为之戒乎?(《三编·县官求免于民第十七》)县里的主簿,相当于今天的县委办公室主任,科级实权干部,平日在地方上怎么耀武扬威就可想而知了。而今被群众揪出来打翻在地,再踏上一只脚,立刻露出了一副可怜样,苦苦哀求:这个科级干部,是我从十四岁读书考学辛苦换来的,乡亲父老可怜可怜我吧,不要让我断送了大好前程!

真是平日只见民求官,怎想还有官求民!在朱皇帝轰轰烈烈的群众运动中,被封建统治颠倒过去的世界又颠倒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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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3 03:1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七节 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

从洪武十八年到洪武二十八年,皇帝与百姓密切配合,严厉打击贪污腐化。那个时候,几乎无日不杀人。有些衙门,因为官吏被杀太多,没有人办公,朱元璋不得不实行“戴死罪、徒流办事”,“戴斩、绞、徒、流刑在职”的办法,叫判刑后的犯罪官吏,带着镣铐回到公堂办公。

他不仅动用刑狱,严加惩处,而且还法外加刑。罪行严重的,处以墨面文身、挑筋、挑膝盖、剁指、断手、刖(yuè)足、刷洗、称竿、抽肠、阉割为奴、斩趾枷令、常号枷令、枭首、凌迟、全家抄没发配远方为奴、族诛等各种非刑。

在洪武时代做官,真的是一件极为危险的勾当。据说,皇帝每天上朝,如果把玉带高高地贴在胸前,这一天杀的人就少一些;如果把玉带低低地按在肚皮下面,这一天准得大杀一批,官员就吓得面如土色。在这种恐怖气氛中,不论大官小官,个个胆战心惊,不知什么时候就有大祸临头。传说当时的京官,每天清早入朝,必与妻子诀别,到晚上平安回家便举家庆贺,庆幸又活过了一天。

原来是天底下最热爱做官的读书人们此时也视仕途为畏途。他们“以溷(hǔn)迹无闻为福,以受玷不录为幸”,“多不乐仕进”。有的家里有好学之子,怕被郡县所知,弄去当官,反而叫他们休学种地。有的为了避免被强征出仕,至自残肢体。

不少人在时过境迁之后,回想起洪武朝的情景,还心有余悸。如当时监察部副部长左佥都御史严德珉,在洪武朝因病要求辞职,朱元璋怀疑他是装病,将他黥面发配到广西南丹。后来遇赦放还,活到宣德朝,回忆起当年的经历,说先时国法甚严,做官的常保不住脑袋,这顶破帽不好戴啊!说完还北面拱手,连称:“圣恩!圣恩!”

能得到“圣恩”的人太少了。连不少受过朱元璋多次表彰的清官,也因为牵连到“空印案”之类毫无必要制造的大冤案中送了命。济宁知府方克勤是有名的清官,一件布袍穿了十年也没有换新的,因为牵连到了“空印案”里,被朱毫不留情地杀死。户部尚书滕德懋(mào)被人举报为贪污,朱元璋迅即把他处死,之后剖开滕的肚子,想看看这个贪官肚子里都有些什么。孰料剖开之后,发现里面全都是粗粮草菜,只好悻悻地长叹一声:“原来是个大清官啊!”

朱元璋清楚地知道自己杀的人里有许多无辜之人,然而他的原则是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他要的是一个纯而又纯的与贪污绝缘的官僚队伍,要的是不惜任何代价实现这样一个在别的王朝没能实现的人间奇迹,而不是什么公平正义。如果能达到这个目标,多少人冤死,在朱元璋是无所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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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3 03:1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八节 越反越腐的反腐怪圈

虽然力度如此之大,然而朱元璋期望的纯而又纯的状况终于没有出现。

在朱的政策下,想在官场全身而退几乎就不可能,所以有些人,认为反正动辄得咎,不如趁早捞一把算了,反而加紧贪污搜刮的活动。他们“当未仕之时,则修身畏慎,动遵律法。一入于官,则以禁网严密,朝不谋夕,遂弃廉耻,或事掊克,以修屯田工役之资”,享受一天是一天,于是贪污事件仍然层出不穷,弄得朱元璋连声哀叹:“似这等愚下之徒,我这般年纪大了,说得口干了,气不相接,也说他不醒。”

连朱元璋寄以最大希望的村民自治也很快破产了。因为有了权力,可以处理一般的案件,老人也很快腐败起来。他们毫不自重,以权谋私,甚至贪图酒食贿赂,“公道不昭,贞邪莫辨,妄张威福,颠倒是非”。

至于擒拿犯法吏员一举,负面作用也很快反映出来。群众运动的火候是最难掌握的。不久,就有许多地方官为了政治利益,威胁利诱百姓们保举自己,打击他人,更有许多地方群众为了抗税不交而把正常工作的税收官员捉拿到京。这类事情远比真正捉到的贪官要多,弄得朱元璋一个劲地呜呼不已。

朱元璋自己多次承认他的思想教育工作收效甚微。他在谈及《大诰》前两编施行情况时说道,“迩来凶顽之人,不善之心独未向化”,“奸顽之徒难治,扶此彼坏,扶彼此坏。观此奸顽,虽神明亦将何如!”观洪武二十一年至三十一年所颁布的榜文,也可看到朱元璋的目标没有实现,让他不满的现象比比皆是:“县州府行省官吏在职役者,往往倒持仁义,增词陷良”,“凌虐良善,贪图贿赂”;“奸顽小人,恃其富豪,欺压良善,强捉平民用为奴仆,虽尝累加惩戒,奸顽终化不省”;“无藉之徒,不务本等生理,往往犯奸做贼。若不律外处治,难以禁止”。

皇帝晚年,对自己的暴力惩贪曾经有过困惑和动摇。洪武二十三年,他对刑部官员说:“愚民犯法,如啖饮食,嗜之不知止。设法防之,犯者益众,惟推恕行仁,或能感化?”

虽然朱元璋屡次重申,“已成之法,一字不可改易”,“后世敢有言改更祖法者,即以奸臣论无赦”,还是改变不了他曾经希望世世代代指导人民的《大诰》很快被弃如敝履的现实。虽然没有哪个后世皇帝敢明确宣布废除《大诰》,但在朱死后,再也没有发挥过实际作用。到明代中叶,《大诰》

已经鲜为人知。曾经发行上千万册的这本宝书,到明末在民间几乎一本也没有了。这也许是朱元璋从来没有想到的。

更让朱元璋没有想到的是,虽然他在世时,贪污腐化现象得到了一时的抑制,然而却积蓄了巨大的反弹能量。在他死后,腐败又迅速发展起来,大明最终以中国历史上最腐败的王朝之一被列入历史。明朝之亡,即缘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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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3 03:1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三章 死亡名单:疯狂屠杀功臣的始末与细节

第一节 开国六公二十八侯

洪武三年,徐达大败明王朝最后一个劲敌扩廓帖木儿,元顺帝也病死于蒙古草原,明朝天下大定,朱元璋长长出了口气。这一年十一月,他在奉天殿举行盛大仪式,大封开国功臣。一口气封了六公、二十八侯。

六公全是淮西人:韩国公李善长(他虽然原籍歙县,但后来徙居滁阳,在渡江前已经投奔朱元璋,所以也被视为淮西老臣),魏国公徐达,郑国公常茂(常遇春之子),曹国公李文忠,宋国公冯胜,卫国公邓愈。

二十八名侯爵也基本都是淮西人,且以凤阳人为多。朱元璋出生在钟离东乡,后来搬到西乡,也就是后来的凤阳县广德乡东湖里,十二岁时搬到太平乡孤庄村。中国地图上根本找不到的这几个小小乡里,后来成了著名的“将军乡”,共出了十二名侯爵:中山侯汤和、巩昌侯郭兴、武定侯郭英和永平侯谢成,都是广德乡东湖里人,朱元璋的同村“发小儿”。延安侯唐胜宗是广德乡毛城村人,也是真正意义上的“同乡”。吉安侯陆仲平是太平乡义城村人,江夏侯周德兴、燕山侯孙兴祖、临江侯陈德都是太平乡孟家庄人。济宁侯顾时是太平乡涂山村人,凤翔侯张龙和航海侯张赫是太平乡焦山村人。

中国东部这块最贫瘠的土地,一时之间却成了功臣名将的富产区。朱元璋乡土情结十分浓重,只要一听到濠州话,他就觉得异常亲切;只要听说这人是淮西的,他就平添一层信任;只要是乡里乡亲,但凡有点能力的,他都会不吝提拔。在漫长的战斗生涯中,他和这些老乡结下了深厚的战斗友谊。

开国之后,朱元璋与徐达等人说话,还常称之为兄。(《明史·徐达传》载:“朱元璋与徐达宴见欢饮,有布衣兄弟称。帝尝从容言:‘徐兄功大,未有宁居,可赐以旧邸。’旧邸者,太祖为吴王时所居也。”)

可以说,朱元璋的封爵体系,基本上是为他的老乡们设置的。这是他们这么多年来为他出生入死,提头血战而应得的报偿。

除了名爵之外,朱元璋更报以实打实的财富。大封功臣的典礼上,朱元璋公布了公侯们的俸禄数:韩国公李善长食禄四千石,魏国公徐达五千石,郑国公常茂以下俱三千石。中山侯汤和以下皆一千五百石。除了俸禄,还有赐田。洪武三年十二月,“赐魏国公徐达以下勋臣田有差”。传统时代,土地才是铁打的财富,原来这些田无一亩的贫农们现在都成了帝国内的头等大地主。

淮西话本来很难听(胡适认为江北话是中国最难听的方言,见《胡适晚年谈话录》),开国之后却成了大明王朝的正式官方语言。淮西菜本来缺油少味没人稀罕,上不得台盘,如今却成了南京城内最高雅的口味。凤阳人喜欢背着手走路,喜欢蹲墙根儿聊天,不久之后,这两个动作成了大明官场的标准姿势。开国之初,淮西人个个趾高气扬,不可一世。贝琼的一首诗写道:“两河兵合尽红巾,岂有桃源可避秦?马上短衣多楚客,城中高髻半淮人。”(淮河流域在春秋时属楚,故“楚客”、“淮人”指的都是淮西人)道尽淮西人权倾朝野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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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3 03:1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节 免死金牌

朱元璋晚年屠杀功臣之酷烈彻底,使人们常以为“兔死狗烹”是他的素志。

其实不然,开国之初,朱元璋曾真心实意地希望与老乡兼功臣们“共富贵”。

朱元璋处处取法他的偶像刘邦,认为刘邦的作为几乎桩桩高明。然而在开国两年前的一次谈话中,朱元璋却罕见地批评了刘邦。那是一次饭后与侍臣们聊天,聊起汉高祖和唐太宗谁更伟大。朱元璋说,刘邦总体上强于李世民。但是他有一个严重的污点,那就是“内多猜忌,诛夷功臣”,因此“量亦未弘远”。相比之下,唐太宗“能驾驭群臣,及大业既定,卒皆保全”,更有人情味儿,从这点上看,刘邦不如李世民。

如果我们本着阴谋论传统,怀疑这是朱元璋开国之前笼络功臣之语,那么开国之后朱元璋的举动,应该可以打消我们的这一怀疑。

赐爵赐田仍未能满足朱元璋的报答之心。开国之后,朱元璋一直捉摸着颁赐功臣“铁券”,来确保他们永保功名。

小时候看戏,皇帝们经常赐给功臣们丹书铁券,或者叫免死功牌。《水浒传》中的柴进之所以可以为所欲为,专一收留别人不敢收留的好汉,原因在于他“是大周柴世宗子孙……自陈桥让位,太祖武德皇帝敕赐予他誓书铁券在家中”,有了这张神奇的“铁券”,“便杀了朝廷的命官,劫了府库的财物,柴进也敢藏在庄里”。

小时候朱元璋与小朋友们玩游戏,他自己顶着车辐版扮演皇帝,一个最重要的内容就是给小朋友们发树叶子当免死牌。有了这个东西,就可以成为不受普通法律束缚的特殊阶层。“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打死几个平民,犯下几桩过错,可以视如无物,那是何等的潇洒快意!

朱元璋的政治风格,到底是受底层文化影响大,还是受儒家帝王之学影响大,很难说得清楚。反正大封功臣之际,要是不搞个免死的“誓书铁券”,让老乡免上几次死,他就觉得不过瘾。不如此,不能彰显他们与自己的特殊关系;不如此,不足以显示他们高普通人一等乃至几等。在计划大封功臣之前,他先兴兴头头地和礼部官员讨论应该怎么制造这个“铁券”。

铁券之制,起自汉高祖刘邦,唐宋年间,也偶有颁赐。不过后来就不再实行了,因此谁也没见过铁券长什么样子。

还是翰林学士危素见多识广,说唐代大将钱鏐曾受赐铁券,钱鏐的后世子孙手中说不定现在还收藏着。

朱元璋闻听,马上降旨,寻找钱氏后代。很快找到了钱鏐第十五世孙钱尚德,钱氏铁券被送到京城。朱元璋放下手头一切事务,召集大臣们一起玩赏。只见这块历经数百年的铁券“形如覆瓦,面刻制词,底刻身及子孙免死次数。质如绿玉,不类凡铁,其字皆用金填”(《万历野获编》卷五)。也就是说,形状像瓦,券面略带弧度,铁质十分特别,看起来有如绿玉。上面刻着文字,填以黄金,说明受赐人自己和后代的免死次数。

好奇心得到满足,朱元璋命礼部用木头照着样子雕刻了一副模子,以备参考。他和礼部官员一起参照这个范本,制定了大明王朝的铁券规格。

明代铁券一式两副,分为左右二券:“凡券,左右各一,左藏内府,右给功臣之家。”(《明史》卷七十二)左半券藏在宫中,右半券赐给功臣之家。一旦有事,可以拿出来核对。朱元璋根据功臣爵位高低,将铁券分为七个等级。公爵铁券分为两等:一等高一尺,阔一尺六寸五分;二等高九寸五分,阔一尺六寸。侯爵分为三等:三等高九寸,阔一尺五寸五分;四等高八寸五分,阔一尺五寸;五等高八寸,阔一尺四寸五分。伯爵分为二等:六等高七寸五分,阔一尺三寸五分;七等高七寸,阔一尺二寸五分。

那么,铁券上都刻了些什么内容呢?我们来看看现存的朱元璋赐给南安侯俞通源的铁券,全文如下:

朕观历代有父及其子,兄及其弟,皆为佐运之良臣者,心甚嘉之,然世不多见。朕起自淮右,驻兵和阳,尔兄通海以所部师来附,东渡大江,如履平地,乃克采石,定金陵。继而两平敌国,勋绩著焉。何大功将集,遽然先逝?朕悯其劳,追封为豫国公。尔通源实其亲弟,因世其官,以平章镇于江淮。从征中原,多效劳力。今天下已定,论功行赏,朕无以报尔,是用加尔爵禄,使子孙世世承袭。兹与尔誓:若谋逆不宥,余犯死罪,尔免二死,子免一死,以报尔功。于戏!勤劳以立事,恭俭以保禄位,尚其日慎一日,则富贵永延于世矣。

洪武三年,大告武成,论功行赏,公爵者十人,侯爵者二十八人,铁券丹书,誓诸白水,河带山砺,爰及苗裔。

这篇誓文写得情真意切。俞通源的哥哥俞通海立有大功,但开国前不幸去世。朱元璋追溯了他“东渡大江,如履平地”,“两平敌国,勋绩著焉”的战功,封其弟为侯爵,并且承诺,除了谋反大罪不能免死外,如果俞通源自己犯了死罪,可以免死二次。他的儿子,可以免死一次。

洪武三年大封功臣的典礼上,发放铁券这一戏剧性的环节让功臣们都异常感动。一时之间,他们觉得自己都活在了传奇里,自己确实没有白白拼命,这位带头大哥确实天下义气无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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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3 03:2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节 厚待功臣的背后考虑

朱元璋为人处世,从来不会让感情压倒理智。他如此厚待功臣,除了感情因素外,还包含着如下几层考虑:

第一层,开国之初的朱元璋信心满满、雄心勃勃,一门心思要超越汉祖唐宗,成为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皇帝。因此他一举一动都想成为后世楷模和佳话。他要用自己的慷慨,塑造起自己深情重义、有始有终的美好形象。

第二层,虽然天下初安,但这些功臣仍然是自己的左右手。开国之初,各地起义叛乱不断,他治国安邦,仍然要倚重这些战友。

第三层,有功厚赏,有过重罚,是他的一贯原则。只有建立起有效的激励机制,才能激励大明臣民们为了皇帝舍生忘死。

这层意思,在朱元璋发布的圣旨中说得很清楚。他说自己制定铁券制度,“欲使功臣之后世世相踵,非徒子孙,乃关苗裔,报德明功,勤勤恳恳,如此之至,欲以劝戒后人,用命之臣,死而无悔也”。也就是说,在君与臣,功与报之间,形成一个良性循环,以保大明王朝千秋万代。

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朱元璋发现,自己最初的设想有些天真了。

开国皇帝与功臣,是历史上最难处的关系之一。功臣们下场悲惨,并不完全是皇帝们的薄情寡义,也确实是势有必然。

历代以来,明初这批功臣可能是平均素质最低的。他们全部是起自草根,胸无点墨,没什么文化,也谈不上什么修养。除了一身武勇外,一无所有。成了开国元勋之后,他们的小农意识和流氓本性依旧,个个志得意满,贪婪鄙野,眼光短浅,不可一世。在战争中,他们是大元帝国的破坏者。在战后,他们又成为新王朝法律、纪律和秩序的破坏者。他们仗着手中的特权,贪婪地捞取每一个铜板,到处侵占土地,私纳奴婢,侵夺民财,欺压良善,驱役士卒,贪得无厌,无所顾忌。开国之后不久,勋臣们违法乱纪之事,一桩桩,一件件,就开始不停地反映到朱元璋的面前:

赵庸随李文忠出征应昌,私占奴婢,废坏国法;薛显妄杀胥吏,杀兽医,杀火者(厨房中烧火的人),杀马军,为了抢夺天长卫千户吴富缴获的牲口,还动手杀了吴富。郭英“擅杀男女五人”,随便杀戮平民。淮安侯华云龙在北平住进了故元丞相脱脱的宅第,大模大样地使用起元朝皇帝才能用的东西,“凡元宫龙榻风褶及金玉宝器非人臣可僭用者,皆用之弗疑”,后来又嫌脱脱宅第不好,无偿征用士兵和百姓给他翻盖,“奢丽而过制特甚”,完全超过了朱元璋规定的等级规定……不光功臣们自己犯法,他们的亲友也一个个不把国法当回事。许多功臣的亲戚、家人甚至佃仆、火者,也都倚势冒法,横暴乡里,欺压百姓,“诸勋臣亦不禁戢”,成了地方霸王。比如信国公汤和的姑父席某就仗势蔑视法纪,“隐瞒常州田土,不纳税粮”。胡惟庸的家人“为奸利事,道关,榜辱关吏”。

朱元璋发现,他的免死金牌成了功臣们如此气焰飞扬的助推器,他们“或犯常刑,有司不得加责”。只要不造反,谁拿他们也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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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3 03:2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节 对文官的凶残与对武将的温柔

朱元璋带兵行政,一直以纪律严明闻名。开国之后,他的这一作风进一步发扬光大。官员们隐漏公文没有上报这样的细故,《大诰》中居然规定一律凌迟。开国之后,他对文臣进行过几次大规模的集中清洗,如洪武四年“录(甄别)天下官吏案”,八年的“空印案”,十八年的“郭桓案”,十九年“逮官吏积年为民害者”,二十年“罪妄言者”,声势都极浩大。

空印案发生在洪武八年(公元1375年)。按朱元璋的规定,地方政府每年都要向户部报告地方财政账目,其数目必须与户部掌握的数字完全吻合,才能通过,如有分毫差错,整个账目就要全部重新编写。各省离京师远的六七千里,近的三四千里,为了减少麻烦,各地官员都带上已经盖好大印的空白表册,以备账册被驳回时,在京城就地重新编写。

这种情况当然算是违规,不过其实也没有什么危害性。因为账册上盖的地方政府大印,都是骑缝印,就是每页纸上只有半个印章,这种空白纸张,并不能用来伪造其他公文。各地官员年年都这么办,已经成了习惯。

谁料到这一约定俗成的做法居然给天下官员带来塌天大祸。洪武八年的某一天,朱元璋偶然发现了这一情况。他认为这是天下官员蔑视他的规定,勃然大怒,因此小小一事兴起大狱,自户部尚书周肃以下,各省与此事有关的官员全部掉了脑袋。吴晗在《朱元璋传》中说空印案杀掉了数万人。

另一个惊天大案是郭桓案。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有人告发户部右侍郎郭桓等勾结地方官“侵盗官粮”,也就是把国家的税粮偷偷占为己有。朱元璋派人调查,发现情况属实,郭桓以及其他官员们共侵吞了官粮七百万石。这一案导致礼部尚书赵瑁和六部的左右侍郎以下,都掉了脑袋,各省被牵连被杀的官员和富户,又有几万人。

除了这几起大案外,中案小案也每年都有。在日常生活中,朱元璋杀起文官来,真是随心所欲,逸兴遄飞,挥洒尽性。他一时不高兴,可能几百上千人就掉了脑袋,因此洪武一朝成了文官们的地狱。

然而,对于功臣们,朱元璋却异乎寻常的宽容和温柔。苛刻严峻的个性让他对功臣们违法乱纪的行为不可能置之不问,但与功臣同享富贵的宣言刚刚发布,他不想以这些“细故”,破坏自己“厚待功臣”的良好形象,所以他采取了软硬两手。

软的一手是教育。

天下初定之后,朱元璋就意识到提高老乡们文化素养的重要性,毕竟一个个都已经是公侯伯爵,人五人六,再像以前一样,满口粗话,浑身农民习气,怎么配得上他们的高贵地位和巨大权力?因此早在洪武三年十月,朱元璋就给功臣们办起了学习班,他规定每个月初一十五两天,找秀才们轮流为诸将讲学,给他们讲怎么样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高级大臣,怎么样遵守君臣之礼,“庶几忠君爱国之心、全身保家之道油然日升而不自知也”。

洪武初,御史袁凯言:“今天下已定,将帅在京师者,于君臣之礼,恐未悉究。臣愿于都督府延至通经学古之士,每于诸将朔望早朝后,俱赴都堂听讲经史。庶几忠君爱国之心、全身保家之道油然日升。”太祖深以为然,遂敕省台延聘儒士,于午门番直,与诸将说书。

除了办讲座,朱元璋还专门组织人给大臣们写书。洪武八年,朱元璋主编了一本厚厚的大书,叫做《资世通训》,是一本全国人民(包括僧道尼等方外之人)都要遵守的《大明国国民守则》,其中第二章就是《臣道章》,分为“忠孝、勿欺、勿蔽”之类十七条内容,专门规定大臣们如何忠于自己的职守。朱元璋把这本书颁赐功臣们每人一本,命令他们认真学习,以此对照自己的行为,发现差距,加以改正。

除了教育之外,他还采取了稍为强硬的一手,那就是从约束功臣的部下家人入手,来给功臣和死罪之间建起一道防火墙。

洪武六年,朱元璋命工部铸造了一个铁榜,也就是铁铸的公告牌,上面铸着约束公侯家人的条文。在铁榜文中,朱元璋这样论述自己的功臣观:

朕观古昔,帝王之纪及功臣传,其君保恤功臣之意,或有始无终,使忠良股肱不免受祸,诚可悯也。间有聪明圣主,待功臣之心,皎如日月,奸臣不能离间,故君臣得以优游终其天年,在社稷有磐石之安,在功臣之家享富贵无穷,朕甚慕焉。亦有明智之君,欲保全有功,其心切切,奈何跋扈之臣,恃其有功,数作过恶,累宥不悛,不得已而诛戮,此臣下自取之也。

又若主有宽仁之德,臣有忠良之心,然彼此各少察断而不明,何也?盖功臣奴仆倚恃权贵,欺压良善,为臣者不能察其所为,致使纵横。刑官执法具罪以闻,在忠良大臣必不如是,特奴仆自作之过。其君不能明察大臣之心,将谓大臣使之。如是,姑息有功,释而不问者有之,略加诫谕奴仆者有之,又不明白与功臣道其奴仆所作之过,含忍太多,及法司屡奏却疑大臣欺罔君上,一旦不容即加残害,此君不明之所致也。

当时功臣虽有忠良之心,却不能检察其下,一有罪责,即怨其君,何也?亦由奴仆之类在外为非,归则言是,大臣职任朝堂,或优闲元老,加以小人阿,少能劝谏,及至奴仆犯罪,法司执问,君命诛其奴仆,大臣不知君上保爱之心,便生疑怨,累及其身,往往有之。或是天子念功臣之劳,而免其罪,其奴仆归告大臣曰:“君上不能容公,故枉问奴等耳。”大臣一时听信,不自加察,以为必然,遂生猜疑,致遭刑戮。此臣不能检察其下之过也,可谓君臣两失之矣。

也就是说,他一心想要保全功臣,使皇帝之家享有磐石之安,使功臣之家享有富贵无穷,彼此成为一段佳话。但是他也深知达成这一境界之不容易。

首先是“跋扈之臣,恃其有功,数作过恶,累宥不悛”,皇帝最后“不得已而诛戮”之。这虽然是“臣下自取之”,毕竟也是惨伤之事,所以他要极力避免。

另一种情况中,皇帝有宽仁之德,功臣有忠良之心,但是却难免功臣的奴仆们倚恃权贵,欺压良善,为所欲为。有的皇帝会念及大臣功劳,对这种情况置之不问,导致愈演愈烈,最后不得已罪及大臣。

或者君臣都本无他意,无奈有小人从中挑拨,导致君臣各生疑心,最终拔刀相向。

因此他“虑公侯之家奴仆等,习染顽风,冒犯国典,今以铁榜申明律令”。

铁榜文的具体内容有九条:

其一,凡内外各指挥千户、百户、镇抚并总旗、小旗等,不得私受公侯金帛、衣服、钱物,受者杖一百,发海南充军,再犯处死。公侯与者,初犯再犯免其罪附过,三犯准免死一次,奉命征讨,与者受者,不在此限。

其二,凡公侯等官,非奉特旨不得私役官军,违者初犯再犯免罪附过,三犯准免死一次。其官军敢有辄便听从者,杖一百,发海南充军。

其三,凡公侯之家,强占官民山场、湖泊、茶园、芦荡及金银铜场铁冶者,初犯再犯免罪附过,三犯准免死一次。

其四,凡内外各卫官军,非当出征之时,不得辄于公侯门首侍立听候,违者杖一百,发烟瘴之地充军。

其五,凡功臣之家管庄人等,不得倚势在乡欺殴人民,违者刺面、劓(yì)鼻,家产籍没入官,妻子徙至南宁,其余听使之人各杖一百,及妻子皆发南宁充军。

其六,凡功臣之家,屯田佃户、管庄、干办、火者、奴仆及其亲属人等,倚势凌民夺侵田产财物者,并依倚势欺殴人民律处断。

其七,凡公侯之家,除赐定仪、仗户及佃田人户已有名额报籍在官,敢有私托门下、影蔽差徭者,斩。

其八,凡公侯之家,倚恃权豪,欺压良善,虚钱实契,侵夺人田地、房屋、孳畜者,初犯免罪附过,再犯住支俸给一半,三犯停其禄,四犯与庶民同罪。

其九,凡功臣之家,不得受诸人田土及朦胧投献物业,违者初犯者免罪附过,再犯住支俸给一半,三犯停其禄,四犯与庶人同罪。

这道铁榜,虽然规定得十分严密,其实也是相当客气的,朱元璋对功臣之家可能出现的各种违法犯罪情况,虽然防范甚严,但他一直小心翼翼地不直接触及功臣们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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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3 03:2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节 宰相胡惟庸“被谋反”

甚至在洪武十三年的胡惟庸大案中,功臣们也被刻意回护。

胡惟庸是安徽定远人,李善长的老乡,他于龙凤二年(公元1356年)才投奔朱元璋,不过由于才干过人兼善于钻营,升迁极快。洪武六年,被朱元璋提拔为右丞相,洪武十年更进为左丞相,成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角色。

能力出众的人,往往毛病也出众。胡惟庸的火箭式窜升是因为他有能力,他的最终败落,也是因为他太有能力。胡惟庸这个人,性格和朱元璋很像:“为人雄爽有大略,而阴刻险鸷,众多畏之。”他和朱元璋一样,喜揽权,爱专断,做事大刀阔斧,不避锋芒:“生杀黜陟,或不奏径行。内外诸司上封事,必先取阅。”

性格相似的人容易相克,更何况君权与相权的冲突历来是中国高层政治中一直难以处理的难题。胡惟庸案从本质上来说,是朱元璋调整君权与相权关系的必然结果。胡惟庸因为没能处理好与皇帝权力分配的关系,过于飞扬跋扈,引发了对权力异常敏感的朱元璋取消丞相制的念头,也给自己惹来了杀身之祸。洪武十三年,朱元璋以“谋反”的罪名,兴起大狱。

胡惟庸案的处理手法也是非常残酷的。曾任朱元璋帐前黄旗先锋的俞本,在永乐初年撰写的《纪事录》中,对胡惟庸党案是这样记述的:

是年(洪武十三年)……左丞相胡惟庸、右大夫陈宁,擅权坏法,俱伏诛于玄津桥,掘坑丈余,埋其尸,次日复出之,支解于市,纵犬食之。录其家资,以妻子分配军士,子弟悉斩之……上以应天府所属上元、江宁二县之民与胡惟庸为党,将男妇长幼悉屠之。

也就是说,把胡惟庸押至玄津桥斩首,埋入一个丈余深的大坑,第二天又感觉不解恨,命人将尸体挖出,在众目睽睽之下肢解,然后纵犬食之。财产则全部没收入官,妻妾分配给军士,男性后代则全部斩首。与胡惟庸关系亲密的大批官员也被处死。甚至朱元璋因为上元、江宁两县百姓与胡惟庸关系密切,居然将这两县之人,不分男女老幼,全部杀光。其凶残超出了正常人的想象,然而,对于案中牵涉的功臣,他却网开一面:以善长及陆仲亨等皆初起时腹心股肱,置不问。(《朱元璋系年要录》)胡惟庸与李善长关系十分密切。“素与太师李善长相结,以兄女妻其从子佑,自是势益炽”。胡惟庸的最初发迹,就是因为李善长的推荐。所以他对李善长感激不尽,“因相往来”,把李善长作为自己向上爬的阶梯和保护伞。他不仅将自己的侄女嫁给李善长侄子李佑,还极力帮助李善长打击非淮西籍大臣。

陆仲亨、费聚等人也是胡惟庸为了培植势力而极力拉拢的对象。吉安侯陆仲亨自陕西归,擅乘驿传,受到朱元璋的怒责。平凉侯费聚,曾经受命到苏州抚绥军民。“聚不任事,唯嗜酒色。召还,责往西北招降达达,无功,上亦责之。”这两个人都因惧怕处罚,而投靠到胡惟庸门下以求庇护。他们与胡惟庸的亲密关系,朱元璋心里十分清楚,但是在公布胡惟庸的罪状时,他只含糊地说到胡惟庸有结党之嫌,并没有牵及这三位功臣。他宣布的罪状是:“窃持国柄,枉法诬贤,操不轨之心,肆奸欺之蔽,嘉言结于众舌,朋比逞于群邪,蠹害政治,谋危社稷。”

非但如此,在胡惟庸被杀后,朱元璋进一步扩大与开国武将的联姻关系,“因结肺腑”,稳定功臣们的情绪。他亲自决定,聘中山王徐达次女为代王妃、三女为安王妃,信国公汤和长女与次女为鲁王妃,安陆侯吴复之女与宁河王邓愈之女为齐王妃,前军都督佥事于显之女为潭王妃,靖海侯吴忠之女为湘王妃,永昌侯蓝玉之女为蜀王妃,颍国公傅友德之女为晋世子妃,并将汝宁公主嫁给吉安侯陆仲亨之子陆贤,福清公主嫁给风翔侯张龙之子张麟,寿春公主嫁给颍国公傅友德之子傅忠,南康公主嫁给东川侯胡海之子胡观,永嘉公主嫁给武定侯郭英之子郭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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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3 03:2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节 撤销大都督府:军事体制重大改革

对功臣们如此一而再再而三地退让宽容,原因是朱元璋对文臣和武将的态度、判断上都有很大区别。在他眼里,文官这类东西,比如韭菜,割不胜割,毫不值钱。不管怎么杀,都会有大批新的送上门来。但武将则不是这样。一个好的将领,是要在大阵仗中磨练出来的,可遇而不可求。他们都是大明帝国不可缺少的宝贵财富,杀掉一个少一个。事实上,在大明开国之后,几乎无年不用兵,离了他们,他根本无法继续自己的正常统治。

洪武四年正月,朱元璋命汤和为征西将军,傅友德为前将军,分兵两路伐蜀。

洪武五年,朱元璋以徐达为征虏大将军,李文忠为左副将军,冯胜为征西将军,分兵三路北征蒙古。

洪武八年,元将纳哈出进犯辽东,被大将叶旺击败。

洪武十一年四月,庆州屯田百户山丹等起义,朱元璋分遣杨仲明、沐英、王弼等镇压。

洪武十三年这个多事之秋,军事上仍然活动极为频繁。在这一年,沐英率领明军,对蒙古进行了第三次北伐。十一月,故元平章(平章为官名)乃儿不花等率数千骑入洮林口,掠永平(今河北省卢龙县)。

可见直到这一年,朱元璋仍然离不开这些老乡作他的左膀右臂。

不过,胡惟庸案中,胡氏与一些将军们的勾结,让朱元璋胆战心惊。开国之后,他第一次直接感受到军事政变的威胁。如果有那么三五个开国元勋与心险胆大的胡惟庸联合起来共同起事,他的大明江山还真有变色可能。

文官们对皇权的威胁再大,也没有武将严重。开国功臣和皇帝光屁股长大,一起分享过黄色笑话,深知对方并非什么神龙天子,不过一介村夫流氓,睡觉爱放屁磨牙,爱抠鼻孔和脚趾头。他们很难如同其他出身的臣下那样视皇帝如神明,对皇帝也难免跋扈粗率。这些闯过重重鬼门关的家伙,都有着异乎寻常的胆量魄力和机诈权变。一旦动了染指最高权力之念,会比文官更直接,更有力,更不顾后果。一旦天下有事,他们不会放过“皇帝轮流做”的机会,所以历代皇帝们对武臣元老们无时无刻不提高警惕。

朱元璋本有多疑的毛病,凡事过分小心。长期的焦虑和强度过大的脑力劳动,使朱元璋患上了严重的心理疾病。他经常幻想也许有一天,这座宫殿被人一把火烧掉,子孙妻妾被掠去为奴作婢。一想到这些,他就浑身出冷汗。他成日里吃不下饭,睡不好觉。看见宫女太监偷偷溜他一眼,他就认为是在盘算他诅咒他;看见文武百官在殿上说话吞吞吐吐,就以为是要欺瞒他。尤其是天黑下来,一个人坐在禁城里,就揣想别人心里都在想些什么?

官员们有没有私下里交通?是不是有人正在灯下密谋造反?乡里有没有人聚众拜佛烧香?

显然,在历经磨难之后,他的心理状态已经不正常了。他自述道,自己经常“夜卧不能安席,常常因为想起一件什么可能危及帝国安全的事,便一夜失眠”。成天到晚,他的心总是悬着,成天把定下的法度一遍遍从头细撸,看看有什么不安稳的。

所以在因胡惟庸案取消了丞相制之后,朱元璋又进行了一项重大军事体制改革。他于洪武十三年撤销了大都督府,改设左、右、中、前、后五军都督府,以分散中央军事机构的权力。他规定五军都督府管兵籍,但无调动军队之权,兵部掌军官升迁,但无直接指挥军队之权。

所谓“征伐则(皇帝)命将充总兵官,调卫所军领之;既旋则上所佩印,官军各回卫所”(《明史》卷八九,《兵志》),“兵部有出兵之令,而无统兵之权,五军有统军之权,而无出兵之令,合之则呼吸相通,分之则犬牙相制”(《春明梦余录》)。

这样,既可防备将领擅调兵力发动叛乱,又使军权集中到皇帝手中。

诛杀胡惟庸,废除丞相,又改大都督府为五军都督府,这些都是震动全国的重大举措,在执行过程中很容易出乱子。为了防止意外事变的发生,朱元璋不得不采取了上述对功臣的一系列安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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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3 03: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七节 只有亲生儿子信得过

朱元璋做事,总是考虑得极为长远。事实上,早在开国之初,他就盘算过制衡武将的问题,并未雨绸缪,采取了一项重要措施。

虽然朱元璋十分重视地缘,但是和血缘比起来,这种重视就不值一提了。说实在的,天下诸人,他只信得过自己的亲生儿子们。

洪武三年,虽然二子不过十六岁,三子不过十五岁,四子不过十一岁,而最小的儿子刚刚一岁,他就先于大封功臣之前封诸子为王。他在诏书中说:

考诸古昔帝王,既有天下,子居嫡长者必正位储贰。若其众子,则皆分茅胙土,封以王爵,盖明长幼之分,固内外之势者。朕今有子十人。

前岁已立长子为皇太子。爰以今岁四月初七日,封第二子为秦王、第三子为晋王、第四子为燕王、第五子为吴王、第六子为楚王、第七子为齐王、第八子为潭王、第九子为赵王、第十子为鲁王、侄孙为靖江王,皆授以册宝,设置相傅官属。凡诸礼典,已有定制。于戏!众建藩辅,所以广盘石之安;大封土疆,所以眷亲支之厚。古今通谊,朕何敢私!

以诸子分驻天下要地,以“固内外之势”,“广盘石之安”,确保江山永在朱姓之手,是他在开国之前就画好的蓝图。他规定诸王的府第、服饰和军骑,下天子一等,公侯大臣见了他们都要“伏而拜谒”。法定其亲兵护卫,“少者三千人,多者至万九千人”(《明史》卷一百一十六,《诸王列传序》)。

特别是北方塞王,掌握的兵力更为雄厚。比如宁王所部“带甲八万,革车六千”,他们因此一个个实力雄厚,“连邑数十,城廓宫室亚于天子之都,优之以甲兵卫士之盛”。朱元璋对自己的孩子们无限信任,他规定,遇有战事,即使元勋宿将也要听藩王节制。

对于这种安排,稍有中国政治常识的人都会看出其不妥。因为强藩必然挑战中央集权,成为帝国长治久安之隐患,外藩之乱在中国历史上出现得实在太多了。平遥县训导叶伯巨的看法十分典型,洪武九年,他上书言事,指出朱元璋“分封太侈”:

臣恐数世之后,尾大不掉,然则削其地而夺之权,则必生觖望,甚者缘间而起,防之无及矣。议者曰,诸王皆天子骨肉,分地虽广,立法虽侈,岂有抗衡之理?臣窃以为不然。何不现于汉、晋之事乎?孝景,高帝之孙也,七国诸王,认为帝之同祖父兄弟子孙也,一削其地,则遽构兵西向。晋之诸王,皆武帝亲子孙也,易世之后,迭相攻伐,遂成刘、石之患。由此言之,分封逾制,祸患立生,援古证今,昭昭然矣。

这番话入情入理,不料朱元璋见疏却勃然大怒,认为这是离间他们一家骨肉,要亲手射杀叶伯巨。经过群臣力劝,才没有亲自动手,不过叶伯巨终于为此事死在狱中。

以自己的子孙制衡天下武臣的构想虽然美好,无奈朱元璋的孩子们在开国之初都年龄太小。虽然朱元璋日夜盼望他的孩子们尽快成长起来,然而人的成长不像庄稼,不是多施几次肥就能催起来,所以这一构想真正发挥作用,还需待以时日。在此之前,朱元璋只能耐下心来,对功臣们极尽敷衍之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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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3 10:0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八节 大屠杀计划:为太子保驾护航

专制制度的自私性使君权表现出强烈的排他性,这就决定了君臣关系、尤其是开国君臣关系的脆弱性。皇帝与功臣的关系,经常在昨与今、情与理、势与义中纠结冲突,酝酿出一个又一个危机。

决定历代开国功臣命运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开国皇帝的年龄。学者郑宏卫在《开国功臣归宿论》中说,皇帝登基时年龄越老,对身后事就越担心,因此就越容易对功臣们动起杀机。比如刘邦,登基时已经五十五岁,因此他开了兔死狗烹的先例,开国时所封的七个异姓王,后来大部分或诛或伐,非死即亡,“至孝惠时,唯独长沙全”。

相反,那些青壮年的登基者,则对控制功臣更有自信心。比如李世民登基时没到三十岁,刘秀不过三十一岁,而赵匡胤也不过三十四岁。因此唐太宗李世民使用功臣勋旧,并无避讳。贞观年间,事无巨细,勋臣皆得过问。唐初开国功臣,绝大多数都大权重位,各展所长,圆满地实现了自己的人生。光武帝刘秀则取消功臣实权,保全他们的厚禄。光武之世,列侯只有“高密、固始、胶东三侯”参与国事,其他人都远离权力,但光武帝对他们礼貌周到,“远方贡珍甘,必先遍赐诸侯,而太官无余”,且“每能回容,宥其小失”。至于宋太祖的“杯酒释兵权”,更人我两便,被认为人情与形势两全,历代称为高明之举。

朱元璋开国之时,已经年过四十,不过仍算年富力强,所以他才高调宣布要保全功臣。然而随着年龄增长和健康状态的恶化,朱元璋与功臣们共富贵的信心越来越低。

长期紧张的战斗生活和繁忙劳累的国事,使朱元璋的健康受到了损害。

洪武初年,便“患心不宁”,害了心跳过速的病症,有时发高热,“每心火炎上,喜怒不常”。而对太子朱标能力的担心,使他在身病之外又患上了严重的心病。

虽然早就知道长子朱标性格柔弱,但是农民出身的朱元璋宗法情绪特重,对立嫡立长原则毫不动摇。早在称吴王后,他便立朱标为世子,即帝位后又马上立为太子。

为了把这个资质平庸的长子培养成合格的接班人,朱元璋费尽了心血。

洪武元年十一月,他下令在宫中建大本堂,搜集古今图籍充实其中,征聘四方名儒教授太子。朱元璋经常亲自布置太子的课程并亲自检查。洪武五年十二月,太子刚满十八岁,朱元璋即命“今后百司所奏之事,皆启皇太子知之”。洪武十年起又令天下大小事务,都要先由太子拿出处理意见,再报皇帝:“自今大小政事皆启太子处分,然后奏闻。”

然而,朱元璋的心血,并没有太多收获。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随着时间的发展,朱标的仁柔懦弱不但没有什么改进,相反在朱元璋的严格而急切的要求下,变成了木讷胆怯,做事越来越畏手畏脚,没有主意,处理事情颠三倒四,经常惹得朱元璋发火。越到老年,朱元璋越相信,这个孩子不可能成为一个雄才大略的帝王。他开始怀疑在自己身后,朱标能否驾驭这些老资格的虎狼之臣。

对老友们的友爱之情,在冷酷的权衡下,日渐消淡。朱元璋对功臣们心态的变化,从史料中的一个细节表露无遗。

洪武初年,每有功臣去世,朱元璋经常感伤不已,对他们的后事安排十分重视。比如:

鄂国公常遇春卒,灵车之至,朕亲临奠……痛哭而还。

大都督府同知康茂才卒于陕州……柩至龙江,上亲为文祭之。

卫国公邓愈卒……卜闻上哭之恸,召辍朝三日。

洪武十二年起,朱元璋为自己修建的陵园初步落成,再有功臣去世,朱元璋一般都会命他们葬到陵园边上,死后与自己万年相依。

比如洪武十二年“济宁侯顾时卒……敕葬钟山之阴”。洪武十三年,“广西都指挥使王真卒,敕归葬于钟山之阴”。洪武十四年,“江阴侯吴良卒……遣使迎丧还京,赐葬钟山之阴”。洪武十二年到洪武二十一年中,大部分功臣死后都获赐葬于钟山之阴,逐渐形成功臣陵墓拱卫孝陵之势。但是从考古发现和文献记载来看,洪武二十一年之后,不再有功臣被赐葬钟山之阴,甚至洪武二十五年(公元1392年)朱元璋的养子黔国公沐英卒,千里迢迢从云南归葬南京,也没能葬入钟山,而是葬在江宁的观音山一带。

这一细节显示此时的朱元璋心中,对老友故旧的友爱和信任已经消失殆尽。将军们日常表现中的小小不谨不敬,在朱元璋的特殊心态中都被放大成了叛逆的苗头。胡惟庸案更让他对这些无论怎么教育提醒都改不了粗野本性的将军们大为担心。他对开国元勋们的一切都越来越看不顺眼:“此等愚夫,不学无术,勇而无礼,或闲中侍坐,或饮宴之间,将以朕为无知,巧言肆侮,凡所动作,悉无臣礼。”甚至对他们的亡魂也生了提防和厌恶之心。

一个大屠杀计划,在朱元璋心中慢慢形成。他决定在自己生前,亲手将他稍有不放心的将军全部除掉,以便留给朱标一个万世无虞的铁打江山。

不过,虽然杀心已起,朱元璋还是尽力隐忍。他是一个极为耐心的猎手,不到时机完全成熟,他不会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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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3 10:0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九节 儿子长大,时机成熟

洪武二十三年(公元1390年)初,大明帝国内发生了一件极为重要的事,不过当时注意到这一点的人很少。

这一年元旦刚过不久,分别驻守北平和太原的燕王朱棣和晋王朱棡(gāng)受朱元璋之命,分头出兵,合击蒙古草原上的蒙元丞相咬住(咬住是人名)和平章乃儿不花大军。

蒙古军队一直是大明帝国的心腹大患,他们不甘仓皇北逃之命运,时时窥伺中原情形,经常南下骚扰。这一次,朱元璋命自己的孩子们先发制人。

这一年朱棣正好三十岁,所谓而立之年,而朱棡则三十二岁。两位王子封藩多年,拥兵甚众,此次都是初试啼声。

为了让自己手中有足够的好牌来取代对功臣们的过度依赖,朱元璋对孩子的教育费尽了苦心。史书记载,诸子小时,朱元璋认为他们“宜习劳,令内侍制麻履行滕。凡诸子出城稍远,马行十七,步行十三”(《明朝小史》卷一)。

为他们选择师傅极尽天下英杰之选,希望他们能文武双全,成为自己真正的左膀右臂。

在他的严格要求下,朱元璋诸子中颇有几个才能突出者。比如二子秦王、三子晋王、四子燕王、六子楚王、十二子湘王皆武艺高强,熟读兵书战策。虽然教育良好,不过他们到底能不能承担维护帝国藩屏的重任,不经试验,谁也无法判定。所以出兵之前,整个大明帝国都和朱元璋一样,心存疑虑。

洪武二十三年三月初二日,燕王率诸将出古北口。先遣的哨兵打探到,乃儿不花正驻军于迤都(今内蒙古苏尼特左旗北)。尽管突然大雪,气温骤然下降,燕王仍决定冒雪急进,给蒙军一个突降袭击。经过数日冒雪急行军,明军悄悄对乃儿不花完成了包围。等到乃儿不花察觉,为时已晚,最后只好率众投降。于是首次出征就擒获“乃儿不花及其名王酋长男女数万口,羊马无算,骆驼数千”(《太宗实录》卷一)。

晋王出兵,北上甚远,却没有遇到敌人,只好空手而归。不过据报,晋王带兵,行军布阵也十分有章法。

对于这一结果,朱元璋十分满意。他说:“清沙漠者,燕王也。朕无北顾之忧矣!”(《明太祖实录》卷二0一)这一天,朱元璋盼得太久了。以前诸子参加的军事活动,都是勋臣元帅们为主,皇子处于学习或者说实习地位。直到洪武二十三年这次北征,皇子们首次亲任大型军事活动主帅,且战果如此辉煌,朱元璋才彻底放了心。

有了这样如狼似虎的儿子,他朱元璋还怕什么呢?

燕王凯旋,朝廷上下都喜气洋洋,但所有人都没有想到,大屠杀计划在朱元璋的头脑中已经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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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3 10:0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节 第一功臣李善长之死

洪武二十三年(公元1390年)五月,也就是在燕王取胜一个月后,发生了封绩事件。

封绩本是元朝的旧臣,归降于明。据后来朱元璋公布的审问结果,说是洪武十二年,胡惟庸准备谋反,偷偷派封绩前往蒙古草原,带信给蒙古人,“着发兵扰边”,要他们里应外合,合力推翻朱元璋的统治。据说是因为胡惟庸案发,封绩听到消息留在了蒙古,不敢回来。

洪武二十一年(公元1388年),蓝玉北征,在捕鱼儿海蒙古军队中俘获了封绩,将其押解回国。但据说李善长又对此人加以包庇,“匿不以闻”,没告诉朱元璋。

而在洪武二十三年这一微妙的年头,这一事件被恰当其时地揭露出来。

朱元璋派人审问封绩,审问的结果是把十年前的胡惟庸案,由普通“心怀不轨”升级为勾结蒙古、串通李善长等功臣共同谋反,朱元璋的屠刀终于在功臣们毫无心理准备之时突然落下。

凡是朱元璋不放心的功臣,都被罗织进此案,以曾与胡惟庸相勾结的罪名被处死。在这一年之前,病故和得罪而死的公侯已达二十四人,而这一案,杀戮和死后追究的公侯一共有二十二个。

资格最老的是韩国公李善长,其次是吉安侯陆仲亨、平凉侯费聚、延安侯唐胜宗、南雄侯赵庸、荥阳侯郑遇春、宜春侯黄彬、河南侯陆聚、申国公邓镇(开国名将邓愈之子)、临江侯陈镛(杞国公陈德之子)。另有宣德侯金朝兴、宁济侯顾时、营阳侯杨璟、靖海侯吴桢、永城侯薛显、巩昌侯郭兴、六安侯王志、南安侯俞通源、汝南侯梅思祖、永嘉侯朱亮祖、淮安侯华云龙,在案发之前已死,也追坐胡党,革除爵位。毛骧(参议官毛骐之子)、李伯异、丁玉、胡美、于显、陈方亮、耿忠、于虎也死于是案。

此案之后,朱元璋公布的罪状,却彼此抵牾,漏洞百出。后世王世贞、钱谦益、潘柽章以及吴晗等多名学者,经过仔细考订,证明它们都属于向壁虚构,并不足信。李善长之死就十分典型。

李善长是朱元璋驾下数一数二的得力功臣,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获封为韩国公,到洪武二十三年,他已经七十七岁,替朱元璋卖了三十九年命,位极人臣,为人老实本分,又和朱元璋成了儿女亲家,本以为能尊荣富贵到头,不料却突然遭遇灭门之祸。

根据朱元璋公布的罪状,李善长被捕,是由于有人告发他包庇封绩之事。在接下来的审讯中,又审出一条“私借兵卒罪”。说是洪武二十三年(公元1390年),李善长年已七十有七,“耆不能检饬其下”,为营建私宅,向信国公汤和借用卫卒三百人,汤和“攘臂大怒,曰,非奉命,太师敢擅发兵耶?善长惭谢,至是事败”。

然而,钱谦益在《太祖实录辨正》中辑得了一份原始供词。在这份供词中,李善长的妻子朱氏交代此事发生在洪武十二年。朱氏说,洪武十二年十月,李善长为私事向汤和借军卒三百名帮自己家盖房子,“汤大夫说:‘上位的军,不是我的军,如何敢借?与你酒。’散。”

且不说朱元璋将发生在洪武十二年的事后推十一年作为证据,本来就已经使这条证据失效;就说确实是发生于洪武二十三年的话,想凭借三百名借来的士兵造大明帝国的反,素以谨慎敬畏著称的李善长怎么能如此愚蠢呢?

这明显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朱元璋不管罪证充不充分,借口“会有言星变”,需杀大臣应灾,下令将李善长及其妻女弟侄家七十余人悉皆斩杀,家产全部抄没,“籍入六万金”。

这一案一共诛杀了三万多人。凡是与这些公侯沾点边的,一律大祸临头。连在洪武十年已经退休的老臣宋濂也受到牵连,被贬至茂州。七十二岁高龄的宋濂拖着老迈之身走到夔州,忧愤成疾,自缢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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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3 10:0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一节 白发人送黑发人

洪武二十三年这次大杀戮,搞得非常突然,让所有人都完全没有防备。

其实如果冷静权衡一下,我们就会发现,洪武年间那些令朱元璋不放心的武臣,对大明江山并不构成根本性的威胁。虽然他们中的许多人飞扬跋扈、贪财好货、经常破坏帝国纪律,但是这些毕竟都是小节。“自明兴以来,勋臣不与政事。”

中国古代史研究者林正根在《论明太祖的心态与功臣群体的覆灭》中指出,除李善长等个别文人出身的功臣外,朱元璋的武将们基本都不在政府中供职。和刘邦时不同,洪武年间的功臣们虽然有封号,但没有封地,“未尝裂土自王也。”因此他们除了战时带兵之外,别无他事,并无领兵造反的地方经济资源。即使有人不自量力,起了反心,也很难兴起大浪。

然而朱元璋的政治信条是追求“万全”。凡是他不放心、不喜欢的开国功臣,基本都被他一网打尽。剩下的,都是他认为经过多年考验,并无二心,可以为太子朱标所用的忠贞之臣。朱元璋悬了十多年的心,这才放了下来。

洪武二十三年(公元1390年)五月初二日,大屠杀之后不久,朱元璋对幸存的功臣采取了一项抚慰措施。为了让功臣们彻底放心,他以“列侯年老,悉遣还乡”。效仿宋太祖杯酒释兵权之举,给功臣们每个人一笔厚厚的遣散费,让他们回老家享受生活。

魏国公徐辉祖、开国公常升、曹国公李景隆、宋国公冯胜、颍国公傅友德六公,各赐黄金三百两,白金二千两、钞三千锭,文绮三十匹,水平侯谢成、甫雄侯赵庸、崇山侯李新、怀远侯曹兴、凤翔侯张龙、定远侯王弼、安庆侯仇正、武家侯郭英(巩昌侯郭子兴)、鹤庆侯张翼十侯,各赐黄金二百两、白金二千两、钞千锭、绮三十匹。并且每人赐给兵卒一百一十二人为从者,永远使用,称“铁册军”。

直到此时,这些身经百战的老将们对帝国的安全还有很大残余价值。为了发挥他们的价值,也为了表明自己对他们仍然信任有加,朱元璋对他们仍然经常施以重任。

在这次大屠杀之后不久,洪武二十四年正月,为了防备北元势力乘机南下袭扰,朱元璋命傅友德为征虏将军,以王弼、郭英为副,前往北平备边。三月,又令徐辉祖、李景隆、蓝玉等备边陕西,叶舁练兵甘肃。洪武二十五年三月,再派冯胜等十四名大将分理陕西、山西、河南诸卫军务。在朱元璋的计划中,这些久经考验的老臣要在他身后发挥余热,为太子朱标保驾护航。

经过朱元璋的一系列抚慰措施,已经成了惊弓之鸟的功臣们长长出了口气。他们确认自己已经逃过了生死大劫,可以永保功名了。

然而,人算不如天算,洪武二十五年,大明帝国又发生了一件震动全国的大事:年仅三十八岁的太子朱标去世。去世前一年,朱元璋命朱标巡察陕西。朱标被立为皇太子后养尊处优,极少远行,这次长途往返,顶风冒雪,舟车劳顿,回来后一病不起。洪武二十五年(公元1392年)四月二十五日与世长辞。

这一年朱元璋六十五岁。老年丧子,本来是人生最重大的打击之一。

更何况他在朱标身上,已经投入了那样多的心血。虽然太子朱标的能力一直没达到朱元璋的期望,但是毕竟已经年长,性格已经成熟稳定,为人老实谨慎,作为一个守成之主,还是没大问题的。不想却出此意外。六十五岁的老皇帝承受不住这个沉重的打击,第二年便“患热症”病倒了。这一次病得很重,“几将去世”。经过太医的精心治疗,总算从死神手里夺回了性命,但仍“病缠在身”,身体更加虚弱。

洪武二十五年九月,坚决恪守立嫡以长原则的朱元璋将朱标十六岁的儿子朱允炆立为皇太孙。

十六岁这个年龄,对于一国之主来说实在是太小了。更何况太孙生长深宫之中妇人之手,性格比太子更为“仁柔”,很难一下子担起皇帝之任。为了确保大明江山的安全,看来本是打算留给太子所用的这批老臣,也得除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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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3 10:0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源济 于 2015-4-26 05:44 PM 编辑

第十二节 “死亡名单”:蓝玉、冯胜、傅友德……

这次大屠杀的抓手是蓝玉。

蓝玉是定远(今安徽定远)人,为人勇悍有才略。常遇春、徐达死后,他成了朝中数一数二的大将,“数总大军,多立功”。

洪武二十一年,蓝玉立下了平生最大一次功绩,他率领十五万大军,追击蒙古军队,一直追到捕鱼儿海,大获全胜。这一次战役,明军抓获脱古思帖木尔的次子地保奴、嫔妃公主等一百二十三人,又追获吴王朵儿只、代王达里麻及平章以下官属三千人、男女七万七千余人,并宝玺符敕金牌金银印诸物、马驼牛羊十五万余,焚甲仗蓄积无数。

捕鱼儿海战役是北元政权在明朝开国后遭到的最大失败,也是明朝对北元取得的最具决定意义的一战。这一战北元精锐皆尽,从此一蹶不振,没有力量与明朝正面较量于北方,对明王朝不再是一个直接的威胁。

消息传到京师,朱元璋大喜过望,立刻遣使劳军,谕中比蓝玉为卫青、李靖,回朝后立刻晋封蓝玉为凉国公。

所谓福兮祸之所依,这场大胜使蓝玉成为洪武后期第一功臣,也使蓝玉成为朱元璋眼中最大的钉子。正是这场为明王朝扫除了后患的关键性战役,使朱元璋感觉蓝玉的存在不再那么必要了。同时,蓝玉身上的毛病却使他日复一日地不安。

蓝玉虽然能力强功劳大,却性格粗豪,为人不谨。朱元璋杀了那么多人,仍然没给他足够的警醒,他仍然一路立功,一路惹事。他出征打仗,随便侵占战利品,“私藏珍宝驼马无算”,又“尝占东昌民田,御史按问,玉执御史,捶而逐之”。随便圈占民田,有关官员受理此事,居然被他痛打。

这次北征归来,夜至喜峰关,关吏没有及时打开关门迎纳,他便纵兵毁关而入。在回朝途中,他又奸污投降的北元妃子,致妃子羞愤自缢而死。回朝之后,蓝玉“犹不悛,侍宴语傲慢,在军擅黜陟将校,进止自专”。这一切,都使在丧失长子之后心情极度抑郁的朱元璋,把他列为屠杀名单上的第一位。

据朱元璋后来公布的罪状,蓝玉被捕,是因为“谋反”。据说洪武二十六年(公元1393年),蓝玉密遣亲信,暗中联络景川侯曹震、鹤庆侯张翼、舳舻侯朱寿、东莞伯何荣、后军都督府同知祝哲、中军都督府同知汪信等,密谋策划造反,定在洪武二十六年二月十五日朱元璋外出举行籍田礼时起事。据说这些密谋被锦衣卫的特务侦知,朱元璋先发制人,于洪武二十六年二月初八将蓝玉逮捕。被捕后第三天,即将蓝玉处死。

杀蓝玉只是朱元璋计划中的第一步。他随即将此案扩大化,以蓝党为罪名,把一大批淮西老将及其子弟加以牵连诛杀。整个蓝案总共大约杀了二万人,包括二公、十二侯、二伯。二公是凉国公蓝玉,开国公常升;十二侯为景川侯曹震、鹤庆侯张翼、会宁侯张温、普定侯陈桓、东川侯胡海、舳舻侯朱寿、宣宁侯曹泰(军将曹良臣之子)、怀远侯曹兴、西凉侯濮玙(军将濮英之子)、东平侯韩勋(韩敬之子)、全宁侯孙恪(统军元帅孙兴祖之子)、沈阳侯察罕(海西侯纳哈出之子);二伯是徽先伯桑敬(秦淮冀元帅桑世杰之子)、东莞伯何荣。过了一年,颍国公傅友德、定远侯王弼也追坐蓝党赐死。又过一年,宋国公冯胜也以蓝党罪名被杀。

其他被杀的重要人物还有吏部尚书詹徽、户部侍郎傅友文、都督黄辂、汤泉、马俊、王诚、聂纬、王铭、许亮、谢熊、汪信、萧用、杨春、张政、祝哲、陶文、茆鼎等十余人。

经过这次大屠杀,整个勋臣队伍,只剩了耿炳文及郭英二人。“及洪武末年,诸公、侯且尽,存者惟(耿)炳文及武定侯郭英。”活跃于政治舞台的淮西勋贵势力被完全铲除了。朱元璋的心到此才彻底放了下来。

蓝玉案的处理是非常残酷的。蓝玉被剥皮而死,并将其皮传示天下各省。

蓝玉之皮,到明朝末年还存放在四川:“初献贼入蜀王府,见端礼门楼上奉一像,公侯品服,金裴,人皮质,头与手足俱肉身。讯内监云:‘明初凉国公蓝玉,蜀妃父也,为太祖疑忌,坐以谋反,剥其皮,传示各省。自滇回蜀,王奏留之。’”这一案的其他官员,大多数也都是受凌迟之刑而死的。

这反映出越到晚年,朱元璋的生活中就越缺乏乐趣。只有杀人时,他的心里会舒服些。每杀一个人,他的心就放宽一些:毕竟人死不会复生,少一个人,就少了一份威胁。他痴迷于使他人遭受不幸而获得满足,这是反社会型人格的重要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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