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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happylux

19岁大学生扶起倒地老太被判赔7.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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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8 05:4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Sorry, I have thing to be taken care of. I will talk to u la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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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8 05:5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问题大了去了:法官知道判定骨折有疑问,照判?
happylux 发表于 2010-1-8 16:42


我比较奇怪的是,当时去的那家医院的诊断情况,为什么没有人说?

已经上诉了,肯定会找新的医疗机构来鉴定的。等着看新的鉴定结果吧。

看文中的说法,这件事情,撞车的时候就上过当地的报纸了,好像还采访了不少人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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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8 05:5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Sorry, I have thing to be taken care of. I will talk to u later.
happylux 发表于 2010-1-8 16:44


没什么好讨论的了,咱们都同意,是否骨折是这件事情的关键。接下来等着看新的医疗鉴定结果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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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8 06:4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happylux 于 2010-1-8 18:41 编辑
我比较奇怪的是,当时去的那家医院的诊断情况,为什么没有人说?

已经上诉了,肯定会找新的医疗机构来鉴定的。等着看新的鉴定结果吧。

看文中的说法,这件事情,撞车的时候就上过当地的报纸了,好像还采访 ...
padme 发表于 2010-1-8 05:51 PM



偶只是说:法官应该拿骨折与否作切入点,如果不骨折,那大妈就是假骨折,小伙无罪;一旦真骨折,那也不好就讲是小伙有无责任,得继续查。

Copy original:
"多方找到的一位证人可以作证

  昨天,记者多方查找,终于联系上当天现场的目击证人之一——张师傅。他说,当天他骑自行车路过河医立交桥转盘处,“那位老太太在我后面,60岁左右,摔倒了,坐在地上叫住前面的小伙子(李凯强):‘你撞住我了……’”听到喊声,小伙子下来了,“其实,当时小伙子在老太太前面的,根本不应该碰到老太太。”张师傅马上想到这个老人是碰瓷,因为那段时间碰瓷的特别多,他也有些气愤,还停下来看了一会儿,后来交巡警都来了,“我当时看不过去,给小伙子父亲留了个手机号,说有啥事,我可以给你作证。”"


If this is true, then 小伙子 run ahead of 老太太. 小伙说的跟这路人吻合。该下什么结论,你自己想吧。偶就不搀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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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8 06:5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偶只是说:法官应该拿骨折与否作切入点,如果不骨折,那大妈就是假骨折,小伙无罪;一旦真骨折,那也不好就讲是小伙有无责任,得继续查。

Copy original:
"多方找到的一位证人可以作证

  昨天,记者多 ...
happylux 发表于 2010-1-8 17:40


你仍然是只采用了单方面的证词啊。 要看双方的证词。

而且文中还说 " 对于宋某提交的一份“录像光盘”,代理人说,录像光盘里的内容全是事后媒体采访现场各方当事人的说法,不是第一时间的现场情况,也无法证明宋某的伤情是李凯强造成的。"

就是说当时就有媒体采访了现场各方当事人,既然是老太太提交的,而小伙子的代理人不支持,就说明这些采访中说的内容比较倾向于老太太。不过我也没看过这些采访,所以当然也不能完全判断到底谁是谁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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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8 07:0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偶只是说:法官应该拿骨折与否作切入点,如果不骨折,那大妈就是假骨折,小伙无罪;一旦真骨折,那也不好就讲是小伙有无责任,得继续查。

Copy original:
"多方找到的一位证人可以作证

  昨天,记者多 ...
happylux 发表于 2010-1-8 17:40


这个张师傅的说法,“小伙子的车在老太太的车前面",这一点所有人的说法都是一致的。张师傅除了自己主观臆测的“碰瓷”之外,没什么新鲜内容。他当时在老太太前面,等到老太太喊小伙子的时候,他再回头看,当然看不到谁撞谁了。要有人在老太太后面,才能看清楚到底是谁撞谁。

现在的情况其实非常清楚,如果老太太没骨折,那后面的这番做作,就是碰瓷或者就算是事先没想碰瓷,也想借被撞的机会讹人钱财。但是如果老太太骨折了,那么交通事故双方都有责任的时候,双方各自负担一半,没什么不应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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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8 07:0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证人是记者找到的,不是那一方的。说不上是单方证人。当然如果记者也是其中一方的,那偶也不知道,没法argue.

不管怎么说,有这么多疑点,法官照判,公正吗?敬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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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8 07:0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张师傅的说法,“小伙子的车在老太太的车前面",这一点所有人的说法都是一致的。张师傅除了自己主观臆测的“碰瓷”之外,没什么新鲜内容。他当时在老太太前面,等到老太太喊小伙子的时候,他再回头看,当然看 ...
padme 发表于 2010-1-8 07:01 PM


如果骨折了,有没有可能是别人撞了,不一定是这小伙?若不能认定是这小伙,那这么判公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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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8 07:1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张师傅的说法,“小伙子的车在老太太的车前面",这一点所有人的说法都是一致的。张师傅除了自己主观臆测的“碰瓷”之外,没什么新鲜内容。他当时在老太太前面,等到老太太喊小伙子的时候,他再回头看,当然看 ...
padme 发表于 2010-1-8 07:01 PM


偶有点怀疑:小伙撞人能那么容易继续往前快跑吗?那是电单车,不是轿车。撞后没法往前快跑。那么大妈被撞后喊,只是一瞬间,撞后能跑到那里去?当然偶没现场照片,得法官专业人员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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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8 07:1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证人是记者找到的,不是那一方的。说不上是单方证人。当然如果记者也是其中一方的,那偶也不知道,没法argue.

不管怎么说,有这么多疑点,法官照判,公正吗?敬业吗?
happylux 发表于 2010-1-8 18:05


记者找了各方的说法啊,是你只采用了单方的证人说法。

记者除了标题之外,文中的内容还是公正的,所以不能说记者是其中某一方的。

这案子已经一年多了,按照目前的证据判成这样,没什么大问题。法官不能犹豫不决,如果类似这种案子还要无限期拖下去,对受害人更不公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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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8 07: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偶有点怀疑:小伙撞人能那么容易继续往前快跑吗?那是电单车,不是轿车。撞后没法往前快跑。那么大妈被撞后喊,只是一瞬间,撞后能跑到那里去?当然偶没现场照片,得法官专业人员看。
happylux 发表于 2010-1-8 18:12


小伙子不是从后面撞老太太的,他超车,右转。 (超车是老太太的说法,右转是13岁男孩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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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8 07:4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让我们把各方面的说法综合一下,

小伙子骑电单车,老太太骑自行车。(各方一致)
发生碰撞之后,小伙子的电单车在前,老太太的自行车在后。自行车跟电单车的后轮撞在一起。(各方一致)
碰撞后,小伙子父亲陪老太太去了郑大一附院。(各方一致)


电单车没电了,所以骑得特别慢。(小伙子语)
老太太绕着柱子走,小伙子想要右转。(13岁男孩语)
小伙子超车的时候,车把撞到了老太太的腰,导致老太太和自行车一起倒地。(老太太语)
小伙子超速,违反禁行规定,骑车带人,闯红灯。(老太太语)
那地方根本没有红绿灯。(警察语)


还有什么?大家补充。


现在的问题其实是,碰撞之前,谁在谁前面?如果电单车一直都在自行车前面,那就是老太太自己撞上来的,小伙子当然没责任。如果是小伙子超车的时候发生碰撞,那当然是小伙子的责任,这一点大家都没有异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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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8 08:0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记者找了各方的说法啊,是你只采用了单方的证人说法。

记者除了标题之外,文中的内容还是公正的,所以不能说记者是其中某一方的。

这案子已经一年多了,按照目前的证据判成这样,没什么大问题。法官不能犹 ...
padme 发表于 2010-1-8 18:19


记者虽然是标题党,但是如果他不这么写标题,这文章根本没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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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8 08:0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这案子可以改进的一点是,判小伙子赔钱不要一次把钱交给老太太,先给一万,然后老太太去看病,拿治疗骨折的医疗费用凭据再来换下一万,然后继续看病,再用医疗费用凭据换第三万。依此类推。换到7.9万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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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8 08:1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太是混蛋
法官是臭蛋
小伙是倒霉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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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8 08:1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太是混蛋
法官是臭蛋
小伙是倒霉蛋
Braveheart 发表于 2010-1-8 19:11


你先看看内容再下结论吧。不要被标题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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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8 08:1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小伙子在宣判之前,设法将一个小红包进入法官口袋。今天就没有此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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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8 08:2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小伙子在宣判之前,设法将一个小红包进入法官口袋。今天就没有此故事了。
Braveheart 发表于 2010-1-8 19:17


啊?你这不是明目张胆贿赂法官吗?这可不是什么公正的行为。

咱们就事论事,完全站在客观的角度来判断这件事。不要预设立场。

我刚看标题的时候,也很气愤,觉得是南京事件的重演。但是看了正文之后,看法就改变了。区别还是挺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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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8 08: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76# padme


国内这种事多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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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8 08: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76# padme


国内这种事多的很
Braveheart 发表于 2010-1-8 19:23



你这个是sterotype.

国内撞人的事情也很多啊。 跟碰瓷比起来,我觉得还是真发生碰撞的事情更多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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