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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源济

[哲史艺丛] 张宏杰:《大明王朝的七张面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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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3 01:1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节 低薪制下的大明官员

底层社会的成长经历,使朱元璋终生对官僚阶层保持着底层视角。

在传统中国,庞大的官僚体系就是一丛吸血的庞大根须,每一滴膏血都最终源自社会最底层。因此,从社会底层向上望去,视野中所见的景象自然是一张张贪婪的面孔,是“无官不贪”,“无官不可杀”。中国的农民起义,与其说是农民阶级与地主阶级的斗争,不如说是农民阶级对官僚阶层的反抗。逼得百姓揭竿而起的,不是地主黑手里悬的霸主鞭,而是各级官吏们催粮催款敲诈勒索时的凶残嘴脸。中国老百姓说得简单而明白:“官逼民反”。在农民起义中有一个意味深长的现象,那就是每一次起义中被屠戮最惨的都是官僚阶层而不是地主阶级。

由于统治技术的粗疏,元代官吏贪污腐化较多数朝代更甚。元代官场,处处离不开钱。“下属拜见要给‘拜见钱’,逢年过节要给‘追节钱’,过生日要给‘生日钱’,管个事要给‘常例钱’,往来迎送要给‘人情钱’,发个传票、拘票要给‘赍(jī)发钱’,打官司要给‘公事钱’,甚至无事也白要钱,叫‘撒花钱’。”上级官员到下级地方来检查公务,竟公开带着管钱的库子,检钞秤银,争多论少,简直在做买卖。底层百姓平时见不到官员,偶尔地方官下乡,却都是来搜刮。所以,朱元璋一见到衙门的官吏,就恨得咬牙切齿。后来,他曾回忆说:“昔在民间时,见州县官吏多不恤民,往往贪财好色,饮酒废事,凡民疾苦,视之漠然,心实怒之。”

一方面怀抱对官僚体系根深蒂固的反感与怀疑,另一方面他又不得不依靠这个体系,这一矛盾反映在朱元璋给官员们的待遇上。在中国历朝历代中,朱元璋对官员们是最苛刻的,一方面,他对自己的亲戚家人待之唯恐不厚,宗室贵族的俸禄异常丰厚。皇子封为亲王后年俸有一万石,是最高官员的近七倍,还不包括其他各种赏赐。另一方面,朱元璋又把官吏的俸禄定得出奇的低,对普通官员以“薄俸”为主流,史家因有“明官俸最薄”之说。

顾炎武说:“唐代上州司马是五品官,每年收入数百石,还有月俸六七万钱,收入足以庇身给家。而明代官员的收入,不过是唐代的十分之二到十分之三。”官僚们“月不过米二石、不足食数人”。按照惯例,官员的部分幕僚、随从的报酬和部分办公费是要在年俸中开支的,所以官员们依靠正常的俸禄无法过上舒适的生活,低级官员更连养家活口都有困难。“不足以资生”、“困于饥寒”的抱怨不绝于口。

不仅如此,朱元璋甚至舍不得给退休官员开工资,阎步克《品位与职位》说:“国初的致仕者居然没有俸禄,赐半俸终身就算是优礼了。”

除了低薪制,朱元璋还取消了官员的许多其他特权。唐宋两代,官员的子弟会得到“荫封”,可以直接做官,而朱元璋则取消了这一做法,大官之子虽有“荫叙”;但所叙的只是“禄”而非“官”,想做官仍要参加考试。

明代以前,官场上一直实行“以官抵罪”,即官员犯罪,以降职或夺官做为一种抵罪措施。然而,这一特权也被朱元璋毫不留情地剥夺了。官员犯罪,与百姓同样,该坐牢坐牢,该流放流放,一点也不予宽容。

很明显,在分配帝国利益蛋糕时,朱元璋把官僚体系排除在外了。朱元璋的做法显然是“既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他希望这些孔孟之徒能“见义忘利”,吃着孔孟的精神食粮忘我地为他工作。其实,从一个农民的角度思考,朱元璋认为他给官员的并不算太少,因为比起农民来,他们的生活还是优越的。更何况,精细的朱元璋认为,做官对中国人来说除了直接物质收获外,还会有成就感等心理上的报偿。

朱元璋这样教育广大官员:如果你们清廉为官,虽然收入不是特别丰富,但“守俸如井泉,井虽不满,日汲不竭渊泉”,毕竟可以无忧无虑地生存下去。另外还能“显尔祖宗,荣尔妻子,贵尔本身”,“立名于天地间,千万年不朽”。所以,他觉得他对官员们还算是够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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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3 01:2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源济 于 2015-4-11 08:17 PM 编辑

第七节 人类史上最大的移民行动

唯有对于农民,朱元璋是关怀备至。因为,农民的利益与他的利益高度重合。在打击地主阶级利益的同时,朱元璋不遗余力地提高底层人民的社会地位。

元朝社会奴隶制复活,大量贫民因没有生计,卖身为奴。朱元璋即位不久,就下令解放奴隶。他下诏说:“因元未大乱,所在人民或归乡里,或避难地方,势孤力弱,或贫乏不能自存,于庶民之家为奴者,诏书到日,即放为良,不得羁留,强令为奴。”并决定由朝廷出资赎还因饥荒典卖为奴者。

在他的政策下,绝大多数奴隶获得了解放。

元朝时期,地主和佃户之间贵贱等分甚严,元法律规定,地主与佃户行主仆之礼,佃户对地主“拱侍如承官府”,在路上遇见田主,“不敢施揖,伺其过而复行”,地主打死佃客,仅科以“杖一百七,征烧埋银五十两”,便告了事。

洪武五年(公元1372年),朱元璋下诏改变这种严重不合理的规定:

“佃见田主,不论齿序,并如少事长之礼。若在亲属,不拘主佃,则以亲属礼行之。”农民和地主的关系,由父子升为少长,身份地位有了明显提高。

朱元璋起家于起义,也正是在起义中,他亲身感受到了普通百姓身上蕴藏的力量。他认为,元朝之所以灭亡,在于“昏主恣意奢欲,使百姓困乏”,“骄淫奢侈,饫粱肉于犬豕,致怨怒于神人”。起自赤贫的他,当了皇帝后仍然非常俭朴。对老百姓,朱元璋也很厚待。朱元璋制定了极低的赋税水平。在全国大多数地区,老百姓的田赋一般是每亩征收三升三合五勺①,以亩产一石而论,不过三十税一,也就是说,朱元璋制定的农业税,税率是百分之三到百分之一甚至更低。与元末相比,实在是不啻霄壤。

①勺,中国市制容量单位,一升的百分之一。

为了让全国官员理解他的这一做法,在这篇白话诏书《大诰武臣》中,朱元璋将道理讲得粗鄙而透彻:

且如人家养个鸡狗及猪羊,也等长成然后用。未长成,怎么说道不喂食,不放?必要喂食看放有条理,这等禽兽畜生方可用。如今军官全家老小,吃着穿着的,这见受的职事,都是军身上来。这军便似他家里做饭的锅子一般,便似仓里米一般,又似庄家种的田一般……似他这般害军啊,却便似自家打破锅子要饭吃么遥?却似露天地里放着米,眼前吃一顿,别的都烂了,明日再要米吃,有也无?却似庄家种田,本是一百亩,足本家食用,内卖去十四五亩,荒了数亩,尚且要饱饭吃,得也不得……害得军十分苦楚,望长远受用,如何能勾?

为了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朱元璋还大力建设民政福利制度。

一有灾荒,他就心神不安。对灾荒的记忆牢牢地刻在他的脑海里。他说:“朕经常想起寒微之时,不断遭遇兵荒饥馑,经常靠野菜度日。今贵为天子,富有天下,未尝一日忘于怀。”他开仓济民,毫不吝啬。他规定:

“凡地方发生水旱灾害,地方官不报告的,许老百姓来申诉,我将对官员处以极刑。”因为瞒报灾情及赈灾不力,他杀了不少官员。

他执政的特点是对下属极不放心,要求事事向他请示而后行,唯规定救济灾民可以先行动后汇报。洪武二十六年(公元1393年)四月,他命户部通令全国郡县:“自今凡遇岁饥,则先发仓廪以贷民,然后奏闻,著为令。”

各地发生水旱灾害,查勘属实,全部蠲免税粮。没有灾情的年头,也会挑一些贫穷地区,减免农业税。整个洪武年间,赈灾所赐布、钞数百万,米百余万,所蠲租税无数。

除了这些应急措施,他还建立制度化的福利救济设施。回想起父亲生病无钱救治的惨景,他发布命令,令各地设立“惠民药局”,凡军民有病而无钱医治者,给医药治疗。因为自己做过流浪者,他对无家可归者的疾苦深有体会,他命各地设“养济院”,贫民不能生活的入院赡养。月给米三斗,薪二十斤,冬夏布一匹,小孩子给以上数量的三分之二。这些福利设施帮助人民解决了在旧朝代靠个人力量无法解决的生老病死等困难,使社会上最脆弱群体的生存有了一定保障,显示出了新生政权对民生的关心,也显示了朱元璋不忘本的农民帝王本色。

朱元璋知道,他的帝国的最佳统治模式是建立在一盘散沙式的小农社会之上。在他的算盘里,自耕农越多越好。因为自耕民恰好处在历代统治者梦寐以求的没有“余粟”“余智”“余力”的状况下,只要他们都能吃上饭,并且没有渠道自我组织起来,就对帝国构不成丝毫威胁。相反,驯服的小农是专制政权最牢固的基础,他们的劳动成果也是皇族最主要的财政来源。

所以,朱元璋才要制造一个平均化的社会,使尽可能多的人成为自耕农。这样,基层社会的每一个成员,体积大小都差不多,不会相互侵凌,也不会相互融合。在皇权面前,他们都是原子化的个人,对皇权的控制没有丝毫的抵抗力。

现在,他已经把大的土块基本上碾成碎沙,不过,这盘沙子在整个中国这个盘子里的分布还不均匀。

明朝初年,因为连年战乱,许多地方百姓非亡即逃,土地荒芜,人烟稀少,官员无人可统治。朱元璋老家凤阳就是个典型的例子,战争过后,凤阳的人口少至平均每平方公里仅仅五个人,许多地方一望都是荆棘,走几天路不见一个人影。

翻开《明史》,荒凉景象在元末明初这个时段比比皆是:

以繁荣著称的扬州,到龙凤三年(公元1357年),“城中居民仅余十八家”。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徐达率师北伐,路过河北,发现“道路皆榛塞,人烟断绝”。洪武初,济南知府陈修上奏“北方郡县,近城之地多荒芜”。卫辉府获嘉县在洪武三年时,“土著不满百,井闾萧然”。

直到洪武十五年,致仕晋府长史桂彦良上《太平治要十二条》,还说:

“中原为天下腹心,号膏腴之地,因人力不至,久致荒芜。”

因此朱元璋在圣旨中说:“丧乱之后,中原草莽,人民稀少。所谓田土辟,户口增,此正中原之急务。”

面对这种情况,朱元璋动用行政力量,组织了人类史上最大的政府组织移民行动。朱元璋一共组织移民1340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五分之一。这在中国史、人类史上都是空前绝后、绝无仅有的。

“问我祖先在何处,山西洪洞大槐树。”在华北平原的大部分地区,流传着大槐树的传说。这个听起来有点离奇的传说凸显了朱元璋移民的力度之大,措施之严密乃至严酷。

心思缜密的朱元璋对移民组织得很成功。他居高临下,根据各地的人口密度,确定迁出地、迁入地,由各地官员组织护送,并且发给迁移人口一定量的种子、粮食和农具,以使他们到了新地区后能迅速扎下根来,安居乐业。应该说,这是一件便利天下的好事,计划周密,组织有序,措施得力,可圈可点。

可是,我们现在读到的关于明初移民的记载和传说,却一律充满了悲苦和辛酸。民间传说,当时为防止人们半路逃归,每登记一人,在脚小趾上划一小口,所以山西移民皆为小趾重甲;长绳捆绑,押解上路。由此人们都养成了背手习惯。连小便都要报告长官,由军人解开手,才能行事,所以华北各地,都把上厕所叫做解手。

原来,朱元璋不论是为人民办好事,还是镇压老百姓,风格都是一样的,那就是强悍霸气。明初大移民是强制性的,谁搬谁不搬,搬多远,搬到哪,都由政府官员一手划定,理解的要执行,不理解的也要执行,老百姓一点发言权和知情权也没有。纵然从长远看,移民造福于民,然而中国老百姓历来安土重迁,要说服他们背井离乡谈何容易。

以山西人为例,无论是迁往安徽还是山东,多则四五千里,少则千余里,所到之地又是人烟稀少,荆棘丛生,“既无室庐可居,又无亲戚可依”,其艰难困苦之状可想而知。山西历来比较富裕,兵乱较少,所以百姓并不愿意搬迁。朱元璋仅有的动员手段就是顶在后心上的枪刀,有时甚至是欺骗手段。偃帅县《滑氏溯源》一文谈道:“人们传说山西迁民,唯不迁洪洞,所以人们都纷纷逃聚洪洞,不料上面骤然行文,独迁洪洞……”

通常是,迁民令一下,各地官员就纷纷下乡,把各地百姓整编成一百一十家为一里的队伍,统一到某处集合,点名,发给身份证明,然后由官兵押着,一队队出发,奔向天南海北。洪洞大槐树、苏州闾门、江西南昌筷子巷和朱市巷,都是这些移民们出发前集合点名的地方,是移民们听候官员们发号施令的所在,时间久远,就被移民的后代们传说成了自己的故乡。

移民们一队队拖家带口、扶老携幼,拉着家里的坛坛罐罐洒泪告别送行的父老乡亲。无论是寒风刺骨的严冬,还是盛夏酷暑,在押解人的斥骂声中,走在前途未卜的道路上,一路上抛下因生病或者饥寒交迫而倒下的同伴。

不管过程怎么样,结果是大手笔地改变了中国的人口布局,大大改变了人口分布不均的现象。许多无地少地的民众得到了属于自己的“三亩地一头牛”,可以在此基础上建设“孩子老婆热炕头”的幸福小农生活。因此,按照历史学家们的标准,朱元璋的大移民功垂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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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3 01:2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八节 权力决定一切

西谚有云:“穷人的房子风可进,雨可进,未经允许国王不可进。”

在同时代的欧洲社会,像朱元璋这样大规模地强制性搬迁,这样任意剥夺私人财产,这样心血来潮地命令富人替穷人交税,是不可想象的。

很多人读世界史时会发现,书上说欧洲的国王们很穷,要打仗要办事得向商人们借钱,借得多了还不起,就被商人们控制,不得不听商人的话,制定有利于资本主义发展的政策,结果资本主义就这样发展起来了。(在日本也是这样,到明治维新前,一些大商人家族控制了大部分领主的财政收入。因此有“大阪商人一怒,天下诸侯惊惧”的民谣。)

我们读了之后大惑不解:怎么君主还会被商人控制?抄了商人的家,商人的一切不就都是君主的了吗?西方的君主怎么那样笨?

大多数人的想法是典型的中国人的思维方式。虽然私有制在中国起源很早,然而中国人从来没有真正确立起“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概念。

中国社会和西方社会本质上的区别是组织方式的区别。西方社会是个契约社会。统治者的权力或多或少产生于契约关系中。在封建时代的君主制下,国王只能对他直属附庸的封地,在契约性规定的基础上,享有某些权利,所以“你的附庸的附庸就不是你的附庸”。而在以希腊为代表的民主制下,权力的产生基于这样一种假设,即每个公民从根本上说都是平等的,所以公民们在一个国家之内共处,首要的是按照公共约定的方式,通过公开的竞争,组织起政府,把权力自下而上赋予它,使它合法地为众人服务。所以西方行政权力的表情有点像一个雇工,毕恭毕敬,一副被选票所操纵的窝囊样。

而当古代中国人群聚之时,要做的第一件事是“明上下,辨尊卑”。

他们较量武力,比赛智谋,来进行与大猩猩群中争夺首领颇为类似的惨烈斗争,用朱元璋的习惯语言,就是“其天下土地人民,豪杰分争”。最后,唯一的一个胜利者穿着血迹斑斑的征衣,踩着失败者的头颅登上王位,对所有人发号施令,生杀予夺,成为天下人民的“主人”,即“遂扫平群雄,使百姓息于田野”。而其他活下来的竞争失败者和那些胆怯的旁观者于是立刻匍匐在地,三呼万岁,从此成为王者统治下的顺民,即“诸臣下皆曰生民无主,必欲推尊帝号”。学者林沄等研究“王”字的起源,认为王字本是斧钺之形,是杀伐的象征。而“臣”字的本义是奴隶,它的字形是一个卑躬屈膝的人。《说文》说:“臣,像屈服之形也。”

同样是分封制度,中国的封建与西方的封建并不是一回事。两周时代的分封关系不是在大小贵族之间经过博弈产生的,而是作为最后的战胜者的王,以全国土地和臣民的最高所有者的资格,向臣下“授民授疆土”。

“授”下去以后,“王”仍然拥有最高的所有权;而且授受双方之间,只存在下级对上级的单方面服从关系,而不存在契约性的相互制约关系。

因为权力的取得沾满鲜血,所以中国式权力的表情是居高临下、威严无比的,一副天上地下唯我独尊的霸气和“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大气。没有一个国家像古代中国那样,政治权力决定着一切。每个社会成员,都被政治权力所牢牢控制。政府与它统治下的人民是什么样的关系呢?从这样一个词就可以看得清清楚楚:古代中国称统治人民曰“牧”,即“放牧”。《淮南子》直截了当地说:“夫牧民者,犹蓄禽兽也。”在以暴力起家的统治者眼里,被统治者是自己用刀剑猎获来的猪羊,自己对他们拥有绝对的产权,生杀予夺,任由己便。

有了鲜血和头颅做底气,古代中国的最高统治者做起事来,从来都是大刀阔斧、乾纲独断,没有和皮鞭下这些猪羊商量的习惯。上古时代,史载商王盘庚欲迁都于殷,但许多人留恋故土,盘庚声色俱厉地说:“不听话的人,我就把他们斩尽杀绝,不让这孬种遗留在新邑蔓延滋长。”

秦始皇时代大规模的移民、修长城,也没听说征求过百姓们的意见。甚至到了清朝康熙时代,尚可一道迁海令下,沿海三十里内,人民搬迁一空。

如此巨大的行政动员能力,让西方人惊叹不已,说西方任何一个帝王,也不可能有此威权。

虽然中国的皇帝们不可能预见到西方社会国王终于被富商控制的后果,但他们的政治敏感度确实比西方君主们高多了。战国时期,中国的统治者们就十分锐敏地认识到,不受专制政权控制的私营工商业乃是破坏自然经济、威胁封建专制“国本”的大敌,由此形成了一整套同西欧封建专制政权的“重商主义”截然相反的“重农抑商”、“重本抑末”的理论和政策。他们希望把天下人尽量控制在无余财无余力的状态。后来的皇帝们更是知道如果“富商大贾富过王侯”,则意味着他们的政治垄断地位将受到挑战,所以中国多数朝代不允许独立的商人富过王侯,太富了就要“国有化”。

因此西方是经济支配的社会,而中国却是权力,或者从根源上说,是暴力支配的社会。西方的权力为经济发展服务,而在中国,权力是超越经济的,是指挥经济的。这是中国和西方社会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区别。

经济学家杨小凯说,私有财产制度是比民主政体更重要的现代社会的基石。西方社会私有财产权大于政治权力,所以我们从解剖经济关系入手,可以发现西方社会的一切秘密。当新的中产阶级的独立经济势力超过了政府的权力,就有能力进行造反,进行政治上的制度创新,这是资本主义产生的一个关键。所以马克思说,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然而,马克思的这句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定理在中国这片特殊的土地上就不准了。中国不可能出现商人造反,只有不断重复的农民起义。

因为以暴力为基础,中国的专制权力这个东西很神奇,它不能生产出一粒粮食,制造一匹布匹,但却可以支配一切东西。只要有了权,土地、财富,一切东西都可以源源而来。

如果一个人能掌握国家的最高权力,便可以对天下一切人随意“生之、任之、富之、贫之、贵之、贱之”。所以,朱元璋才可以凭一己之喜怒,把国家像揉面团一样揉来揉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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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3 01: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九节 解决百姓穿衣吃饭的问题

经过打击地主和大规模移民,明初社会终于趋向了朱元璋心目中的理想状态。洪武三十年户部统计:全国土地占有数超过七顷的大户,仅有户,而当时全国户数为9490713户,较大的地主仅占全体户数的0.15%。全国90%以上,都是小农。

学者黄仁宇说,“很显然的,朱元璋的明朝带有不少乌托邦的色彩。它看来好像一座大村庄,而不像一个国家。中央集权能够到达如此程度乃因全部组织与结构都已经简化,一个地跨数百万英亩土地的国家已被整肃成为一个严密而又均匀的体制。”

朱元璋成功打造了乌托邦的基础。在这个基础上,朱元璋开始努力构建他的理想社会。

在这个理想社会里,应该人人有饭吃,人人有衣穿。朱元璋投入了极大精力,致力于解决百姓的吃饭穿衣问题。

为了恢复经济,朱元璋采取了许多具有高度计划性和组织性的措施。比如为了解决百姓的穿衣问题,朱元璋在洪武元年发布硬性命令:“凡农民家有田五亩至十亩者,栽桑、麻、木棉各半亩。如果有田十亩以上,则种植面积加倍。各级官员要亲自督察,如果不种桑树,就罚他交绢一匹,不种麻和木棉的,罚他麻布、棉布各一匹。”这一规定,要求全国统一执行。

洪武二十七年(公元1394年)三月,他又命工部行文,令天下百姓,按国家计划种植桑枣。朱元璋的计划偏好使他的经济指令详细刻板到令人无法接受的程度。他硬性规定,一百户要共同种二亩秧,并且详细规定了种植方式:每一百户共出人力,挑运柴草烧地,耕过再烧,耕烧三遍下种。待秧苗长到二尺高,然后分栽,每五尺宽为一垅。每一百户第一年二百株,第二年四百株,三年六百株。“栽种过数目,造册回报,违者全家发造充军。”

水利是农业的命脉,朱元璋对此极为重视。洪武年间,朱元璋利用集权的优越性,集中力量,修建了许多大规模的水利工程。洪武二十八年统计,全国府县开塘堰四万九百八十七处。河四千一百六十二处,陂渠堤岸五千零四十八处。这些基础设施建设大大巩固了农业的基础,对明代的农业生产发挥了长久的影响。在大型工程建设之余,朱元璋甚至还搞了一些民心工程。比如洪武十二年陕西西安甜水渠,引龙首渠水入城,西安居民从此有甜水可喝。

应该说,建国初期,朱元璋用高度计划和强迫命令的手段,取得了经济建设的巨大成就,初步显示了新政权的强大执政能力。不几年时间,全国的桑、麻、木棉产量就翻了几翻,有效地解决了人民的穿衣问题。

经过朱元璋的种种措施,几年间农业生产就恢复起来,大面积消灭了赤贫人口,解决了人们的吃饭问题。洪武二十四年,全国耕地面积比建国之初增长了一倍多。而洪武二十六年的岁粮收入,比元朝盛时增加了将近两倍。

不过,就像他的强制移民一样,朱元璋的惠民政策强调全国一刀切,并且以国家暴力作为执行力的后盾。这种粗糙的计划经济方式集中过多、统得过死,也带来了一定的负面作用。以中国地方之大,许多地方不适合种桑麻木棉,但是皇帝命令一下,种也得种,不种也得种,如果不种,惩罚性的课税必不可少。

极南诸省如福建气候土地条件不适宜植棉栽桑,可是仍然得上交绢布、棉布。再如中州河南,地罕种桑,“太祖皇帝时要求老百姓种桑,是为了劝百姓勤劳过日子,但却演变成了一种税收……到现在为止,河南这个地方不种桑,不织布,每年却还得交绢布税”(《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赋役部》)。

《永春县志》亦载:“国初最重农桑之政,令天下府州县提调官用心劝论农民趁时种植,计地栽桑,计桑科绢,府州县俱有定额。然地各有宜,两浙宜桑,山东河南等处宜木棉,如永春则宜麻苎,当随地而取之。今有地不种桑,递年输绢,取办于通县丁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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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3 01:2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源济 于 2015-4-26 05:42 PM 编辑

第十节 朱元璋的乌托邦探索

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乌托邦。而中国人追求“天下一家”的历史尤其源远流长。从《礼记·礼运篇》到《大同书》,中国人乌托邦之梦中的集体主义、平均主义思想之强烈性与连贯性为世界历史所仅见。

在乡村生活中长大的朱元璋,其乌托邦梦想尤其执著。自然经济下农民们的生活状态是男耕女织,自给自足。宋朝诗人杨万里描绘过一幅耕织图:“昼出耘田夜绩麻,村庄儿女各当家,童孙未解供耕织,也傍桑荫学种瓜。”如果风调雨顺,乡村生活充满平静和安详。但这种一家一户的小生产是非常脆弱的,一有天灾人祸,没有多少剩余的农民们往往破产。

对这一点,朱元璋深有体会。既然中国的政治规律是“有了权力可以造一切”,现在,朱元璋希望能把自己手中巨大的权力和农民的淳朴、善良、互助意识结合起来,使农民们组成一个温暖的大家庭,“过失相规,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人人过上勤奋耕织,生活有余的日子。“如此,贫富何患其不均,词讼何患其不息,天下何患其不治。太平万世,理必有然也。”

中国的政治传统为朱元璋进行乌托邦实验提供了可能的平台,因为规划设计全国人民的生活是专制君主应有的权利。《周礼》反复说:“惟王建国,辩方正位,体国经野,设官分职,以为民极。”每一代伟大的政治家,面对自己刀剑征服来的天下,都有一种要在上面画最新最美的图画的冲动。

他们把自己当成天才的艺术家,殚精竭虑在这片被他删成白纸的土地上进行美轮美奂的艺术创作。用黄仁宇的话来说,这就是“先造成理想上的数学公式,以自然法规的至善至美,向犬牙交错的疆域及熙熙攘攘百万千万的众生头上笼罩下去……行不通的地方,只好打折扣,上面冠冕堂皇,下面有名无实”(《放宽历史的眼界》)。

明初才子解缙曾经给他提供了一份乡村乌托邦的完美画图。在《献太平十策》中,他根据《周礼》的记载提出,以每二百家编为一“里”,住在一起,“过失相规,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每“里”在村子当中建一个乡村会所,推选年高有德的老人坐在会所里管理大家庭的事务。会所两边设立学校,8岁以上的儿童都在这里学习洒扫应对日常劳作、礼仪和礼、乐、射、御(驾车)、书、数,15岁以上学习《诗》、《书》等儒家经典。成年男子早晨都出工耕作私田或公田,晚间饭后都去学校学习道德和礼仪。学校后面设妇女活动室,妇女们相聚在这里从事纺织缝纫女工。

这幅蓝图过于完美,朱元璋当然不会这么书生气,他吸取了解缙蓝图的精神,把这幅蓝图加以修改,在实际生活中加以推行。

在理想社会里,全国人民的社会生活也应该在皇帝的指挥下整齐划一。

人民公社时期,社员们上工都是听队长的统一号令。每天清晨,当村头老树上吊着的那半截铁轨被敲响时,全村的劳动力都从各家各户里走出来,在队长的带领下下地劳动。很少有人知道,这并不是人民公社的发明。六百年前,为了督促人民生产,朱元璋就已经想出了与今天春耕生产动员会类似的非同凡响的主意。

今出号令,止是各里老人劝督,每村置鼓一面,凡遇农种时月,五更擂鼓,众人闻鼓下田。老人点问不下田者责决,务要严督,见丁著业,毋容惰夫游食。若老人不肯督劝,农人穷窘为非,各治其罪。

(《教民榜文》)即命令所有的村庄置大鼓一面,到耕种时节,清晨鼓声一响,全村人丁都要会集田野,及时耕作。如有怠惰者,由里老督责。里老放纵不管、未加劝督的,则严加惩罚。他还规定,民有不奉天时、负地利者“皆论如律”。

理想社会里,每个集体都应该充满互助精神。朱元璋发布乡里之间互助互济的文告:

乡里人民,贫富不等。婚姻死伤吉凶等事,谁家无之。今后本里人户,凡遇此等,互相周给。且如某家子弟婚姻,某家贫窘,一时难办,一里人户,每户或出钞一贯,每里百户,便是百贯,每户五贯,便是五百贯。如此资助,岂不成就。日后某家婚姻亦依此法,轮流周给。又如某家或父母死伤在地,各家或出钞若干,或出米若干资助,本家或棺椁,或僧道修设善缘等事,皆可了济。日后某家倘有此事,亦如前法互相周给。虽是贫家,些小钱米亦可措办。如此则众擎易举,行之日久,乡里自然亲爱。

今天让人家头痛不已的“随礼风”极有可能起源于朱元璋。

基于对淳朴的乡村生活的记忆,朱元璋还吸取传统文化中的有益营养,建立了“乡饮酒礼”制度。这可以说是朱元璋对《周礼》有关记载的一项创造性运用。每年春秋,各地乡村要以每一百户人家为单位,聚在一起,饮酒大会由乡里德高望重的老人率众乡民宣读誓词:

凡我同里之人,各遵守礼法,恃于凌弱,违者先共治之,然后经官;或贫无所赡,周给其家,三年不立,不使与会。其婚姻丧葬有乏,随力相助。如不从众,及犯奸盗诈伪一切非为之人,不许入。

通过这样的集会宣誓,培养民众的集体意识和互助精神。而拒绝那些做过坏事的人入会,则是为了让他们产生羞恶之心,以利改过。

朱元璋思想中的乌托邦还不止于此,他甚至进行了互助社的探索。洪武二十八年,他采纳应天府上元县典史隋吉的建议,命令乡里小民或二十家或四五十家,组成一社,遇到农忙季节,谁家有病则全社通力合作,协助其耕耘。至于这一制度执行到什么程度,探索的结果如何,史书上没有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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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3 01:2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一节 集体主义“大同梦”

在侵入中国的林林总总的西方思潮中,社会主义思想最终罢黜百家,获得独尊地位。这当然因为社会主义思想的真理性,同时也反应了社会主义思潮与中国文化传统深处具有某种天然的精神共鸣。

不仅仅是儒家,中国的诸子百家思想中都有强烈的集体主义和平均主义意识。《礼记-礼运篇》汇合总结了诸子百家的社会理想,正式提出了大同的理念:“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是谓大同。”

孔子的“不患寡而患不均”,孟子倡导“王道仁政”,实行井田制;老子主张“小国寡民”、“损有余而补不足”;墨子呼吁“兼相爱,交相利”,“赖其力者生,不赖其力者不生”;崇尚节俭,以粮为纲。

直到后来的《天朝田亩制度》,康有为的《大同书》,孙中山的“平均地权”,都明显地继承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均平内质。

中国政治家从来都崇尚“定于一”,强调统一人民思想,以产生最大的合力。

法家提倡“一教”,即统一教育、统一思想、统一价值标准。秦相李斯说:“古者天下散乱,不能整齐划一,所以诸侯并立,厚古薄今,崇尚虚言,人人都以为自己所学的是正确的,随便批评领袖们的政策。今皇帝统一天下,替天下人分辨黑白,定于一尊。”

黄老学派的《十大经-成法》则说:“黄帝问大臣,说,我一人拥有天下,狡猾的百姓层出不穷,他们善辩多智,不守我的法令,我恐怕天下因此而乱,请问怎么才能使百姓老老实实遵守我的法令?大臣答:天下成法,要令在于‘不多’,一言而止。使天下人都遵守这个‘一’,民无乱纪。”

那个任劳任怨,提倡兼爱,为天下人服务的墨子,比任何人都崇尚思想一致。他的政治原则是“尚同”。墨子及其门徒结成了一个组织严密、能够进行政治军事行动的武士团体,该团体的首领叫‘钜子’,墨子为第一任钜子,他对于所有成员具有决定生死的绝对权威;该团体的组织原则是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和绝对服从,主张“天子之所是,皆是之;天子之所非,皆非之”(《墨子-尚同-上》)。

中国人的乌托邦理想并没有停留在幻想阶段,不止一个封建帝王试图利用手中的权力在这片土地上进行实践。在朱元璋之前,王莽的实践最为先锋,失败得也最为彻底。王莽推行的王田令,实行土地国家公有,由国家分给人均土地一百亩。同时,他尝试由政府垄断经营盐、酒、冶铁和铸钱,防止富商操纵市场,勒索百姓。下令建立国家银行,贫苦百姓可以申请国家贷款,年息为十分之一,以杜绝高利贷对百姓的盘剥。王莽推行固定物价政策,市场上的货物由政府规定价格,以维护市场秩序。可惜由于这些措施大大超过了社会的承受力,王莽政权很快被不满的国人颠覆。

甚至在朱元璋之后,雍正皇帝也曾做过井田梦。1724年(雍正二年),他拨出官地二百四十顷,挑选无业人员一百户,每个男子分配土地一百亩,作为私田,每八人共管一百亩公田。公田收成归政府,作为农业税。政府给每个男子五十两银子,用来购买种子农具和口粮。公田、私田外多余的土地,用来建设村庄。然而,这个浪漫的复古幻想没能实现。实行不久,耕种者就相继逃亡。

虽然这些过于超前的实验不幸失败了,然而大同理想一直活在中国人的精神深处。强调个人自由、个人权利及个人的独立性的西方个人主义精神向来不符合中国人崇尚集体主义的心理传统。走社会主义道路,符合中国的民族性格、历史传统、人们心理、思维习惯。“天下一家”的向往导致中国最终选择了社会主义道路。这一选择,与其说是历史的选择,不如说是文化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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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3 01:2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七章 建立制度:明朝百姓有了“户口本”

第一节 “毒蜘蛛”朱元璋

古人对“治天下”有多种比拟,如“治国如治病”、“治大国如烹小鲜”,如“君,舟也,人,水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在这些比喻里,“天下”是一个动态的东西,需要治国者因时而异,因势而动。

朱元璋对治国的理解却与古人不同。他偏爱用“建房子”、“盖大厦”来比喻治理国家:“为天下者譬如作大厦。”又说,“我以为建基立业,犹之盖大房子,剪伐斫削要用武臣,藻绘粉饰就非文臣不可。用文而不用武,譬如连墙壁都未砌好,如何粉刷?用武而不用文,正如只有间架,粗粗糙糙,不加粉刷彩画,很不像样。”

农民的世界观是静态的。在农民的眼睛里,世界是永恒循环的。天圆地方,日升月落,小小的村野四周,景色永远不变。

朱元璋也希望能够构建一个千秋万世,永不坍灭的固态帝国。这个帝国能如同他安排的那样,永远在静态中循环,直到天荒地老。

这不仅仅是朱元璋一个人的梦想,也是每一个古代中国人的梦想。“平安”、“太平”、“安定”,一直是中国人心目中最美好的词汇。

虽然同为农民天子,朱元璋的个性和刘邦完全不同。刘邦骨子里有股无法无天的放荡豁达,他见到始皇车驾,居然大言不惭地说:“大丈夫当如是也!”攻下咸阳之后,他沉湎于秦朝故宫的金帛女子,一门心思想住下来快活一番,还是在身边大臣苦口婆心的劝谏之下,才恋恋不舍地离开。由此可见其享乐主义的性格。而在朱元璋的字典中从来没有“休息”二字。穿上皇袍后,他没有把一分钟的时间浪费于享受胜利之中,而是匆匆奔向下一个目标:巩固帝业。在农村,家中有了几块银子,还要深埋进坑洞或灶间,何况这么大的家业,怎能不妥加打点遍数古今中外,找不到比朱元璋更热爱“安定”的统治者,在某种程度上,这种热爱甚至成了一种偏执和狂热。从心理学角度讲,朱元璋一定程度上是一个强迫症患者。强迫症患者往往意志超人般坚强,他们倾向用自己的意志来规定世界,最不能忍受的是混沌的无秩序状态。他们渴望把一切安排得条理分明,对任何事情都要求按部就班。比如,在生活中他会要求家里的一切物品都摆放有序:洗漱间挂的毛巾花纹要对齐,刷牙杯子的手柄要一致,厨房用品摆放位置要固定。甚至性生活都要严格按规定,固定在星期几。

朱元璋就是这样。如果他终生只是一个农民,他也一定是一个治家极严的家长,黎明即起,洒扫庭除,家里一切东西都要摆得整整齐齐,田里的庄稼一定伺弄得精精神神。如果是一位公司老总,他一定会把公司管理得没有人敢大声说话。

成了“予一人”之后,朱元璋端居九重之上向下看去,中国社会还在沿续着元朝末年的惯性继续动荡着,到处充满混乱、矛盾和冲突,如同一个混沌、巨大、无序旋转着的星河。这让他感觉眩晕和害怕。他感觉社会各个阶层都在垂涎他的巨大家业。他怕乱,怕社会的自由演进,怕任何一颗社会原子逃离他的控制。

朱元璋的素质其实最适合当一个村长,给一个百十户人的村子正合适他。以他事必躬亲的工作作风,他会深入每家每户,掌握每只家畜的膘情。

他会手把手地指导村民们每块地上应该种些什么。

我们可以想象朱村长拉着他那张驴脸,背着手,威严地行走在乡间的道路上,仔细观察每一株庄稼的长势。村民们见了他,远远地就向他行礼、打招呼。他微微点点头,走到他们身边,长篇大论地教导他们如何生产,如何生活,告诉他们尊老爱幼,热爱朝廷。

不幸的是,命运慷慨地把整个国家交给了他。对于朱元璋来说,中国社会过于庞大了,过于复杂了。国家可不是村子的累加,治国不同于治村。对于在农村骑惯了驴的朱元璋来说,巨大的中国如同一头没有见过的恐龙,他骑在上面,虽然紧紧地握住了缰绳,还是感觉有点力不从心。他熟悉驴子的秉性,可有点摸不透这头恐龙的脾气。

不过,村长自有村长的办法。为了一个人的“省心”,他必须使其他人都“静心”或者“无心”。在朱元璋看来,要保证天下千秋万代永远姓朱,最彻底、最稳妥的办法是把帝国的每一个成员都牢牢地、永远地控制起来,让每个人都没有可能乱说乱动。就像传说中的毒蜘蛛,朱元璋盘踞在帝国的中心,放射出无数条又黏又长的蛛丝,把整个帝国缠裹得结结实实。他希望他的蛛丝能缚住帝国时间之钟,让帝国千秋万代,永远处于停滞状态。然后,他又要在民众的脑髓里注射从历代思想库中精炼出来的毒汁,使整个中国的神经被麻痹成植物状态,换句话说,就是从根本上扼杀每个人的个性、主动性、创造性,把他们驯化成专门提供粮食的顺民。这样,他及他的子子孙孙,就可以安安心心地享用人民的膏血,即使是最无能的后代,也不至于被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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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3 01: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节 最严厉的户口制度

把社会改造成原子状态并不是朱元璋的最终目的,因为散沙在风吹日晒之下,也会自由流动,形成沙丘,构成新的不均匀不稳定状态。朱元璋采取了“草格子治沙法”,用政权把沙子们固定下来。他的草格子就是一系列固化社会的诏令。

元代统治者马上治国,武勇有余,文采不足。蒙古人奴视汉人,统治手段粗暴野蛮,在中国政治技术史上形成一个大的倒退。而朱元璋承大元之余绪,把元代统治者的野蛮强横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

大明王朝继承了元代严格的职业世袭制,把全国人口分为农民、军人、工匠三大类,在三大类中再分若干小类,比如工匠之中,还分为厨子、裁缝、船夫等。军户之中,还细分为力士、弓兵、铺兵等。民户之中,除了普通农民外,还有沿海晒盐的灶户,为军队养马的马户,给皇帝家看坟的陵户,管园的园户,种茶的茶户。此外还有什么米户、囤户、菜户、渔户、窑户、酒户、蛋户、站户、坛户、女户、丐户等等,计八十种以上。(栾成显《赋役黄册与明代等级身份》)“籍不准乱,役皆永充。”也就是说,职业先天决定,代代世袭,任何人没有选择的自由。比如,如果你是军人,那么你的子子孙孙世世都是军人,除非做官做到兵部尚书一职,不许脱离军籍。同理,如果你爸爸是裁缝,那么你和你的后代永远都得以裁缝为生,不管你是六指还是残疾。

把人口分门别类后,朱元璋建立了中国古代史上同时也是世界古代史上最严厉周密的户口制度,也称黄册①制度。

人口统计登记在现在也仍然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精确、科学的组织,动员庞大的人力物力。可以想见,在当时的通讯、交通、统计技术条件下,进行精确的人口登记会遇到多大的难度。不过,朱元璋的严刑峻法威力无穷。他在洪武初年发布的命令说:“如今天下太平了也,只是户口还不明白了哩……我这里大军如今不出征了,都教这些军人去各州县里,下到地里去一本本地核查,看老百姓们写得真不真。经核查属实的便是好百姓,不属实的便拿来做军。如果有官吏敢隐藏户口的,将那官吏处斩。百姓们有躲避了的,依律要定了罪,通拿来做军。钦此。”

他规定,全国人民一律编入户口,户口本上,要详细写明他家人口的姓名、职业、年龄以及田产等基本信息。这道杀气腾腾的命令宣布中国户籍制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帝国的军队组成一支支工作队,手持武器,深入各地的乡村田野,挨家挨户进行人口登记造册,因为户口册的封面用黄纸,所以称为“黄册”。

洪武时期的人口登记工作是在不断强化的血淋淋的法条下进行的。洪武二十四年,因为在人口登记中发现了弄虚作假行为,朱元璋又下命令,所有户口本都必须由家长本人亲自填写或者亲自口报,绝不许别人代为包办,如果有包办作弊,或者隐瞒人口不报的,经手人员“一体处死,隐瞒人户,家长处死,人口迁发化外”。

这样规模浩大的人口登记每十年重新进行一次,每家每户微小的变化,都细致地表现在户口本上。在高压政策、精密组织以及朱元璋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合力之下,洪武年间的人口调查工作准确度极高。全国的户口被调查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下面就是一份明代户口本上的内容:

林荣一,嘉兴府嘉兴县零宿乡二十三都宿字圩民户。计家五口。

男丁二口:成丁一口,林荣一,年三十九岁。

不成丁一口,男阿寿,年五岁。

妇女三口:妻章一娘,年四十岁;女阿换,年十二岁;次女阿周,年八岁。

①明代黄册乃是登记天下人口和土地的档案,其中登记人口及其财产状况的叫黄册,绘制全国土地田亩的叫鱼鳞册,因套用黄色封面,故总称“黄册”。

产业:屋一间一披,田自己民田,地六亩三分五毫。

洪武四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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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3 01:3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节 玄武湖的秘密

今天的玄武湖,是南京最吸引人的名胜之一,常年热闹非凡。

游人们可能很难想到,在三百多年前,这里却是一片禁区,警卫森严,人迹罕至。

森严到什么程度呢?

如果你在大明王朝时代来到玄武湖,会看到一列列全副武装的军队,神情严肃地来回巡察。史载其时的制度是军官“带同弓兵、军士、地方火甲人等昼夜往来,沿湖巡察”(《后湖志》),以防止任何人试图接近湖区。你试图眺望一下湖水,就有可能被逮捕。

沿湖周围的土地,不许农民耕种。原有的农田,一律任其荒芜。湖边不但不许打渔,也不许采樵放牧,有人试图闯进湖区,就会遭到严厉惩处。

“湖曰禁湖,地曰禁地,例必曰禁例,而船必曰禁船,以至樵采渔牧之有罚,巡视守护之有人,而擅越湖者必以重治”(《后湖志》)。

不仅老百姓不能接近,就是官员甚至天子近臣也不能擅自来到这里。

弘治元年(公元1488年)十一月,奉皇帝钦命到两广公干的太监郭镛路过南京。此人是皇帝的宠信,在宫中地位颇高。听说玄武湖风景甚佳,遂带领随从二十余人,驾船到此一游。不料当朝监察御史孙纹当即以“故违禁例”、“擅游禁地”之名,迅即将此事报告给皇上,说“太监郭墉……虽祖宗严禁之地偃然不顾,前去游憩……坏国家之成法,起都人之惊猜,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不可一世的郭镛因此丢掉了两广公干的美差,灰溜溜回到了北京。

一片普通的湖泊,为什么如此戒备森严呢?

原来,玄武湖中的岛屿上,建有“黄册库”,存放着大明王朝的户口本。对户口黄册何以如此紧张?因为户口制度是大明王朝一切制度的基础,是约束大明百姓的紧箍咒。

具体地说,户口制度维系着明代的职业世袭制,防止百姓自由迁徙,保证国家税收。离开了这些户口本儿,大明王朝就没法运转。

职业世袭制虽然自然方便了社会的管理,却在社会成员之间制造了巨大的不平等。比如军户,就承担着比一般家庭沉重得多的任务。

首先,每一个军户家庭必须出至少一个男人到所属军队卫、所当兵,叫“正军”。今天参军入伍,路费、军装、士兵生活都由国家负担,而明代此类费用却都是由“军户”自己承担。“正军”一旦接到国家发来的入伍命令,他的家庭就要为他出“购置军装之费”、“买娶军妻之费”、“解送道路之费”、“军丁口粮之费”,所以“正军”上路,往往会使许多军户家庭一下子花掉所有家底。

另外,还要另出一个男人随“正军”一起来到军队,他的任务是在军队屯田种地,打出粮食换钱,供给“正军”吃穿花用。虽然说名义上国家规定,“军户”家庭享受一定特殊政策,可以减免些赋役,但其实减得少之又少。

因此明代“人耻为军”,正如“充军”这个词所揭示的,明代人一旦去参军,就如同当了犯人,“有如弃市”(《大学衍义补》)。军户之子,连娶老婆都困难,许多人四十岁了还结不了婚,大家都怕一旦嫁入“军户”,自己也就成了囚徒:“武陵多戍籍,民家虑与为婚姻,徭赋将累己,男女年至四十尚不婚。”(《明史》卷一五八,《黄宗载传》)因此人们千方百计想摆脱军籍身份。在大明王朝建立不久,就出现了大量军人逃亡潮。据《明史》兵志记载,到洪武三年,全国有记载的逃亡军人,就达四万七千九百余人。这是统治者绝对无法接受的,因为这样就无法维持国防力量。

而黄册制度或者说户口制度,可以有效防止人们改变户籍。朱元璋建立黄册制度,要求全国每家每户,每十年一次,将自己的户口黄册报送到京师保存。全国山陬海隅每村每乡每个人的个人信息,都被国家机器所清楚掌握。这样官府如果怀疑你是“逃军”,就会要求你出示自己的户口黄册,和南京黄册库中的黄册进行对比。这一对比,就能发现你祖上是什么职业,让你逃无可逃。这就是所谓“惟据旧籍以查驳,庶欺隐者、改窜者始不能逃”(《后湖志》)。

所以后来在弘治五年,南京户科给事中杨廉根据朱元璋的立法精神,这样说明黄册制度的重要性:

惟祖宗旧例,藏民册后湖,法禁严重,不许诸人窥伺,其深谋远虑固非一端。至于今日各处远年之册无多,而军民各籍大势不敢紊乱者,诚惧册籍之独存于后湖也。

也就是说,正是因为有黄册底本存放在南京,各地老百姓才没法买通官员,改换户口。用明清史学家韦庆远的说法,黄册就是全国百姓的“紧箍咒”、“捆仙索”,是足以致每家每户于死命的最后王牌。

实行黄册制度的第二个目的,是防止百姓随便迁徙。朱元璋想把全国人民都变成植物,不但不许随便改变职业,也一辈子不许随便迁移。“如今士农工商都要各守本业,医生和算卦的只能在本乡活动,不得远游。”

把人植物化只是朱元璋一个人美好的梦想。人毕竟是拥有双腿的动物,走亲访友,外出经商的权利实在无法剥夺。如果大明天下的百姓迫不得已想到外地办事怎么办?朱元璋想出了一个好办法:开“介绍信”。如果需要出门,请你到官府登记,经过严格的审批手续后给你开“介绍信”,或者叫“通行证”,用当时的话来讲,叫作“路引”。朱元璋规定,全国人民,凡出门百里之外,就必须办理通行证。到每村每镇,吃饭投宿,都要检查通行证。

朱元璋教导人民:“各地百姓,遇到生人,要仔细检查他的通行证,看看他的穿着打扮,行动做派是不是和通行证上写的职业相同。”如果不带通行证出门,要受到严惩:“凡没有通行证私自出门者,打八十棍。经过关口不走正门,过河不由法定渡口而过的,打九十棍,偷越国境的,处绞刑。”

如果某地发生灾荒,人们跑到外地要饭谋生,即使成功偷越了关卡,也会在造黄册时被发现,“所在有司,必须穷究所逃去处,移文勾取赴官,依律问罪”(《明会典》卷二十,黄册)。

也就是说“地方有关部门必然穷究你逃到何处,行文到那里,令当地官府捉拿你回原籍,依大明律问你的罪”。官府会要求你报出自己的户口信息,和本地直至南京黄册库中的信息进行核对,这样,你想谎报户口,随便到其他地方落户的企图就落空了,都要被押送回原籍,继续入黄册。人本来是土地的主人,但是朱元璋却使土地成为农民的主人。全国农民都变成土地的附属物。

黄册制度的第三个作用是保证赋税。黄册与今天户口制度不同的地方在于,它不光是用来记录人口信息,还要记载这一家的产业,用以确定应该承担多少赋役。因此,黄册既有人称为户籍黄册,又有人称之为赋役黄册。配合人口制度,朱元璋又建立起全国土地登记制度,每家每户的土地有几亩几块,每一块的位置、大小、四至,都写得清清楚楚,全国一家不漏。下面是一块地的土地产权证登记内容:

土名:李树园,地一分四厘。

地属二十都四图三甲,程九龙。

东至方良珊田,西至张丹民田,南至方良珊田联,北至方良珊田。

历代王朝后期都会出现一种社会情形,就是豪强地主贵族等势力之家,招收人口,隐瞒土地,造成国家税收大量流失。黄册制度可以有效防止普通百姓寄名到大户人家逃税。同时,豪家大户通过种种手段逃避税赋,将负担转移到普通百姓身上,由此造成两极分化越来越激烈,最终会吞没这个王朝。黄册制度也可以把这一现象压制在最低范围。因此嘉靖年间有官员说:

国家之急务,莫先于恤民。恤民之实,在平赋役而已。赋役之平,在慎攒造(黄册)而已矣。故册籍之造弗慎,赋役之派弗均,奸豪得计,民弱受害,国计之亏缩,民生之凋疲,恒必由之。(万文彩《为申严赋役黄册事例以杜奸弊题本》,《后湖志》卷十)这些话确实说出了朱元璋的心声。可以说,没有黄册制度,朱元璋大移民、大土改、平均土地及财产的成果就无法保持。

如此重要的资料存放在何处,朱元璋当然也花了不少心思。之所以最后定于玄武湖,是因为它水面阔大,湖内有数个岛屿。对于玄武湖优越的天然条件,正德八年(公元1513年),南京通政使司右通政杨廉曾这样分析:

太祖高皇帝建都金陵,藏天下黄册于后湖,至太宗文皇帝定都北平,诸司庶各类多随藏以北,独后湖之藏不动如故。祖宗深谋远虑,灼见于此,故都可迁而藏册之所不可改。

不然,辇觳之下,如顺天畿辅之近,如真(定)保定之类,何为而不之京师,而之南京?盖后湖之广周遭四十里,中突数洲,断岸千尺,由是而库于其上,由是而册于其间,诚天造而地设也。其为图籍万年之计,殆无逾于此矣。(杨廉《后湖志》序)很明显,朱元璋认为后湖这样环水隔岸的条件,是用来建设档案馆最理想的环境。建库于湖中心,一方面,可以防火,另一方面,又可以保证安全。这一看法得到了朝廷上下的认同,事实上,后来朱棣北迁以后,明王朝的中央国家机关北迁,然而却单独把黄册库留在南京,这更加突出了玄武湖地理条件之优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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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里甲制度:“二流子”们的紧箍咒

正经过日子的农民最瞧不起的是“二流子”。老实巴交的庄稼人到了城里,最害怕的则是地痞流氓。作为一个从小家教严格的标准农民,朱元璋虽然曾混迹江湖,本性里对游手好闲之徒却有一种强烈的厌恶。

对于那些纵情玩乐的“败家子”,他从来都看不惯。

翻阅史料,偶然见到了朱元璋接见功臣子弟时的一篇讲话,录其片断,从中可以看到朱元璋的人生态度:

男子汉家,学便学似父亲样做一个人,休要歪歪搭搭的过了一世。

你每(们)趁我在这里,年年来叩头。你每(们)还是挨年这歇来(方言,即“每年到这来”之意)。你每小舍人,年纪少,莫要学那等泼皮的顽……你每这几个也年纪小哩,读书学好勾当。你每学尔的老子行。

有一次,朱元璋听说京卫将士闲暇饮酒,就将他们召来训斥一通:“近闻尔等耽嗜于酒,一醉之费,不知其几,以有限之资供无餍之费,岁月滋久,岂得不乏?”他对青年人下棋玩球吹箫唱曲更是异常痛恨,曾颁旨大加惩罚:

“在京但有军官军人学唱的,割了舌头;下棋、打双陆的断手,蹴圆的卸脚,做买卖的发边远充军。府军卫千户虞让男,故违吹箫唱曲,将上唇连鼻尖割了;又龙江卫指挥伏臾与本卫小旗姚晏保蹴圆,卸了右脚,全家发赴云南。”

做了皇帝之后,朱元璋又从另一个角度看到了游民们的可怕。历代农民起义,都是由游民牵头,他们有农民们所没有的胆量、野心和社会活动能力。更重要的,是他们可以在社会上自由活动,因此,在天下大乱之时,往往成了燎原的星火。因此,登基之后,他把消灭游民作为控制社会的关键。

他规定,每个人都要从事固定的职业,社会上不许存无业之人。

他在《大诰续编-再明游食第六》中说:

再次申明不许不务正业,大家要互相知道彼此的职业。我这个命令一下,各地政府、邻人、里甲,对这些不务正业者,要告诫训诲,让他们立刻找活干……一月之间,仍然不务正业的,四邻和里甲要把他拿赴官府。官府如果不管,你们送赴京来,为民除患。如果不拿,这样的人,非在官府帮闲做坏事,就在乡里当盗贼……是诰一出,四邻里甲不能拘拿赴官赴京,使此人在地方做了坏事,案发之日,四邻里甲同坐其罪!的示不虚!

在计划经济时代,社会控制的主要手段就是把人嵌入一个一个单位,变成“单位人”、“固定人”,每个人只有依靠单位才能生存,才能领到工资、口粮。这样,就可以确保每个人的生活都最大限度地为国家机器所控制。

朱元璋在计划经济体制出现前五百多年,即已把传统的“里甲”制度强化成了镶嵌式的社会控制体系,用“里甲”这张大网对全国人民进行了网格化固定。他规定,全国人民,每十户编为一甲,每一百一十户编为一里(一里包括十甲,另十户轮流为里长)。普天下人民,都有了自己归属的“单位”。

朱元璋的里甲制虽然是由历代沿袭而来,其严密程度却大大超越历代。

他规定,“里甲”的首领有组织一里之内生产生活的权力。一里之内的居民,都有互相监督的义务。每家每户都要互相作保,实行连坐,一家犯罪,全体倒霉。他发布《大诰》说,一里之内的每一家都要了解其他家的情况:

要知道这家几口人,是从事什么职业的。比如,读书的,要知道他的教师和同学分别是谁,是上县学还是州学,要一清二楚。当教师的,邻里一定要掌握他的学生们的情况,看看每天出入他家的是不是这些人。

务农的,每天从炕头到地头,天天出来进去,邻里都看得见,这个情况就好掌握了。

做工匠的,邻里们一定要看看他的通行证,掌握他到哪去做工了,一般到远处做大活儿,在外呆的时间可以长些,在附近做小活,应该不久就会回家,邻里要密切掌握这些情况。

经商的,有做大买卖的,有做小买卖的,有走得远的,有走得近的,到哪去都有通行证可以检验,回来的期限就不必严格限定了。不过邻里也要勤打听点,如果一年到头也没有个信,两年还没回来,邻里就要到这个人家里去问问缘故。(《大诰续编·互知丁业第三》)之所以要如此严密地掌握邻里情况,是为了一发现不安定因素,就可以立刻汇报给官府。“一里之中,如果发现了强盗小偷,逃出军队的人,逃归的犯人以及其他不守规矩胡乱生事的人,里长和德高望重的老人,就要召集同里的人抓来送到官府里去,如果不这样办,严惩不贷。”

在这样严密的社会控制之下,游手好闲之人当然没有了生存空间。朱元璋重申:“一里之间,如果有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的人,里长们坐视不管,邻居亲戚也不抓他送官,那么这个游手好闲的人处死,里长们还有他的邻居亲戚们都流放到边疆!”

里甲制度如同一个个牢笼,使天下人“如鸟之在笼,兽之在柙,虽欲放逸,有不可得”。浪儿出身的朱元璋坐了天下,当然要防止第二个朱元璋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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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3 01:3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节 户籍制度的前世今生

在诸多“中国特色”中,户籍制度是浓重的一笔。

举目当今世界各国,没有其他国家有中国这样严厉、周密的户籍制度。

在计划经济时代,中国二元结构的封闭式户籍管理模式构成了世界罕见的铜墙铁壁,曾经把人牢牢束缚在户口所在地上。离开了户口本,一个人无法领到口粮,也无法找到工作。即使在户口制度已经大大松动的今天,办理户口的程序也依然严格而复杂。除了毕业分配和人员调动等少数情况外,一般外来从业人员很难获得所在城市的户籍。

在大多数国家,公民有在自己的国家内任意迁徙的自由,并不需要公安部门的同意。农民在城里找了份工作或者买了间房,搬家进城,立刻就成城里人,并不需要办什么“农转非”。同样,公民从一个城市搬到另一个城市,也不需要办理什么迁转手续。从这个意义上说,在大多数国家,一切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是平等的,并没有“城里人”、“乡下人”,“本市户口”、“外地户口”的区别。

同样,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包括发展中国家,公安部门并无权掌握公民个人的详尽信息,也不靠户口来管理社会治安。比如在加拿大,唯一与户口本类似的证件——出生证是由医院出具,并可保留复印件,原件由个人保存。而中国的户口由公安部门开具,并保留在该部门。

到现在为止,中国的户籍制度仍具有其他国家户籍制度所没有的一系列特点:社会分割性、二元强化性、等级性、世袭性、超稳定性和功能多元性等基本特征。

在大明王朝的户口体系里,人生来是不平等的,户口有官员、普通民籍和贱籍之分。有些人生来可以享受特殊待遇,有些人生来则受歧视。比如官员人家可以享有优先做官(荫补)的特权以及减免税收的资格,而军户、乐户和丐户等被列为贱籍。这种等级分明的精神仍然活在当今中国,只不过被简化成了两大等级: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

在明代,户口的最主要功能是为了治安,所以要互知丁业。对比之下,我们在计划经济体制中形成的户籍管理制度,同样是一个遍布各地、各行业,笼罩了一切社会成员的社会治安网络。今天的街道基本复制了里甲的功能,派出所掌握着辖区里所有的“丁”、“业”情况,以备政府掌握。

传统与现代,在当今中国的各个层次交错重叠。西服领带早已取代了长袍马褂,大巴和小汽车取代了马车和轿子,一幢幢面目雷同的钢筋水泥大厦扫荡掉古老民居。但是,这仅仅是表象。在现代化的外衣之下,传统中国的内核正在如几千年前一样安详地、不动声色地、可怕地静静旋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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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3 01:3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节 不许官员下乡

社会底层已经被均匀而严密的大网牢牢罩住了,朱元璋的目光又对准了这张里甲之网控制范围之外的阶层:官员。

中国传统的官僚阶层有着矛盾的个性。一方面,他们惰性强烈,缺乏责任心、事业心,上面推一推,下面动一动,敷衍塞责、形式主义、文牍主义盛行;另一方面,他们又极富进取心和创造力,为了升官和发财,削尖脑袋,绞尽脑汁,无所不用其极。一旦皇帝的监视稍有放松,他们就会创造出无数贪污枉法的新招来。

而大明王朝官员的这种二重性最为突出,原因在于官员的地位与前代相比大大降低。唐宋以前,官员一直享有很大的权力以及种种优待。譬如一家公司,皇帝是董事长,官员则是股东和高级雇员,公司的前途和发展关乎大家的利益,所以官员们的责任心比较高。而朱元璋把主要权力全部收归己有,官员只剩下执行命令和跑腿一种功用,成了皇族的高级奴隶。这些高级奴隶们没有自主思维和创造的权力,也缺乏创造热情,对公司的前途和命运更是漠不关心。与此同时,他们的多余精力势必要灌注到另一方面,在以权谋私的活动中迸发出更大的活力。

为了管好这些高级奴仆,朱元璋费尽了苦心。他用规章制度捆住官员们的手脚,令他们只能在他严格规定的范围内活动。他生怕地方官们办事不细心或者不尽心,亲自撰写了《授职到任须知》,对每一级地方官吏的职责都作出详细的规定。他把地方公务分为“发布公告”、“征收田粮”、“管理仓库”、“会计核算”、“受理诉讼”、“管理囚犯”、“管理官署房产”、“管理辖内读书人”、“管理地方渔业”、“管理地方窑冶”等三十一项,并且逐项开列地方官中应当注意的事项,对这些注意事项往往还列出许多具体的要求。

比如对“管理囚犯”一项,不但要了解已经了结的案件有多少,在押犯人有多少,还要“知入禁年月久近,事体轻重,何者事证明白,何者情节有疑。明白者,即须归结;涉疑者,更宜详审,期在事理狱平,不致冤抑”。谆谆嘱咐,像个碎嘴婆婆,只恨不得一个个手把手教他们干,一身化为千万,在旁边严密监视。对于京官,他则制定了《六部职掌》,把每个部每个司每个科所有大小官员的岗位职责制定得明明白白,连每个月用多少墨水钱都算得清清楚楚,对他们进行精细化管理。

针对官员们强烈的贪腐热情,朱元璋制定了历史上最为严厉的反贪污法令。他严禁官员们公余出去“潇洒”,规定“官吏嫖娼,罪亚杀人一等,虽遇赦,终身不得再当官”。对官员们的限制性规定的琐碎苛刻,几乎让人无法忍受。比如他规定,官员出差时,不能用公车运送私人财物:“因公出差,按级别可以坐官马、公车、用官驼等者,除了随身的衣物外,携带的私人物品不得超过十斤。违者,超过五斤的笞十下,以上每增加十斤加罪一等,到打六十棍为止。坐船的可以多带些,但也不得超过三十斤。违者,十斤笞十下,每二十斤加一等,打到七十棍为止。家人随从者,都不许坐公车。如果谁贪小便宜,求官员帮他带私物的,这个人与官员同罪,所寄之物没收。”

与现在鼓励官员深入基层体察民情相反,朱元璋做了一个奇怪的规定:

不许官员们下乡。农民的经历,使朱元璋产生了一个牢不可破的印象:那些下乡来的官员,都是来大吃大喝、搜刮扰民的。当上皇帝后他说:“我在民间时,亲身体验到州县官吏多不恤民,往往贪财好色,饮酒废事,凡民间疾苦视之漠在,心实怒之。”所以他规定,官员只能老老实实待在官衙里,不许去体查什么民情。如果官员胆敢下乡,百姓见了可以捉了送到京师,由他亲自处死。

这条规定把官员捆在了官府里,与把百姓捆在土地上有异曲同工之妙。

在朱元璋条条绳索的捆缚下,官员们的主动性、自由度被压缩到了历史上的最低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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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3 01:4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七节 “一个字也不许改”的《明皇祖训》

朱元璋精心编织蛛网,当然是为了网住所有臣民,以供皇族享用。然而,他织网织得太顺手,一不小心,他不仅把平民、官员网了进去,甚至把子孙皇族也牢牢网住了。

朱元璋式专制的缺点在于,只有皇帝一个人对整个国家的前途命运负责,其他人都缺乏责任心。皇帝必须担任这个庞大帝国的那个不断行动、永远警醒和自然活泼的“灵魂”。“假如皇帝的个性竟不是上述的那一流——就是,彻底的、道德的、辛勤的、既不失掉他的威仪而又充满了精力的——那么,一切都将废弛,政府全部解体,变成麻木不仁的状态,因为除了天子的监督、审查以外,就没有其他合法权力或者机关的存在。政府官吏的尽职,并非出于他们自己的良知或者他们自己的荣誉心,而是一种外界的命令和严厉的制裁,政府就靠这个来维持它自己。”

这就是专制政体的弱点:所谓“一言而兴邦”,“一言而丧邦”,“人存政举,人亡政息”。

朱元璋当然意识到了他创造的这一体制的弱点。他时时刻刻担心他的后代们丧失了责任心,胡作非为,导致他设计的国家机器的运转陷入混乱,如果那样,后果将是不堪设想的。

因此,朱元璋不仅仅要决定他生时的帝国面貌,他还要预先设定好他死后每个接班人的行动轨迹。

因此,他花了整整六年时间,七次删改,写了一部叫作《皇明祖训》的书,专门献给他亲爱的子孙们。

在序中,他这样告诫他的后代们:

你们生长在深宫之中,不知世故。而我幼而孤贫,长大了又值兵乱,二十四岁就当兵,头三年是小兵,后来一步步上升,这个过程中我劳心焦思,虑患防微,近二十年,终于一统天下。所以,人情世故,人之情伪,我深有研究。

群雄都是天下最强悍诡诈的人物,最难制御,我已经都制服了。老百姓在兵荒马乱中变得越来越奸猾,最难统治,我也已经治得服服帖帖了。未建国前,我就开始制定统御天下的法律规章,十多年间,不断修改,务期详尽,现在都已经出台了。颁布之后,效果不错。

现在,我又做这《皇明祖训》,作为我们家的家法。我把草稿贴在西厢房里,每天早上晚上阅读、修改,以求万无一失,首尾六年时间,大改了七回,这才定下,真不容易啊!不过有了这个东西,你们做皇帝就好做啦!

凡我子孙,都要严格服从我的这个详细规定,不许自作聪明,违反我这个成法。一个字也不许改!如果你们果然听话,那么咱们老朱家的天下一定会千秋万代!

让我们来看看这“一个字也不许改”的东西都有些什么内容。

在这本书里,朱元璋详细规定了从皇帝到亲王的行为准则。从“如何行政”、“如何执法”的大章大法到“如何安排日常起居”、“如何管理后宫”、“皇族间如何行礼”等生活细节。规定之详尽繁琐,让人难以想象。

治国行政的大原则我就不详细介绍了,仅仅引用几个小细节,来看看朱元璋为后代考虑得周密到了什么程度。开宗名义第一章是安全第一:

为了安全起见,你们和亲信大臣们商量机密时,带刀护卫只许离你们十丈远。

每天晚上,都要警省。没事常听听城中动静,听听市声是不是有什么异常?也可以到院子里,看看天气星象,有没有什么灾难的征兆?

作为仁慈的父祖,连子孙后代如何吃饭,哪顿饭多吃哪顿饭少吃,他都想得周周详详:

当了皇帝住在宫里,每天要早起晚睡,酒要少饮,饭要按时吃!午后不许吃得太饱!(如果是外出在路上可以不受此条限制。)其他各章也有诸多注意事项。比如,如果宫内女子生病,只能在白天找大夫,夜晚不管多急的病,只能挺着。请大夫时,须要监官、门官、局官各一人,太监三人,老妇二人,陪医生一起进宫。如果这些人不陪,只叫老妇陪着进宫,则很容易发生危险之事,官员都要斩首,太监、大夫、老妇都要凌迟处死。

再有,他亲自规定亲王出行时,都要带些什么东西:交椅一把,脚踏一个,水罐一个,水盆一个,香炉一个,香盒一个,拂子二把……看了这些规定,你会明白为什么朱元璋想了六年,改了七次吧。看看,做朱元璋的子孙多么享福,出生时几乎不用携带大脑。三百多年里,大明王朝基本上是按照太祖朱元璋制定的政治模式来运转,每一件事都有成例,每一件事都有定制,几乎没给后任皇帝留下任何权力运用上的自由。没有紧急的事情,皇帝不得出紫禁城一步。一年到头,一天到晚,所有的活动几乎都有固定的日程。

对亲王们来说,这种幸福更是难以忍受。因为不断有亲王作乱,后代皇帝继承太祖精神,不断强化对亲王的规定,使明代中后期的亲王,几乎变成了囚犯。这些原本被认为帝国内最幸福的人,在生活自由方面连普通百姓也不如。皇族只许安坐享福,不许从事任何职业。亲王终生只能生活在王府里,想出城遛遛弯儿,得专门派人千里迢迢向皇帝本人递出申请。如果没有皇帝的亲自许可,亲王连出城扫墓都不行。为了防止亲王们有串通的机会,皇帝又规定,亲王们终生不得相互见面。

《明史-诸王传》赞语评论说有明诸藩……徒有虚名,坐縻厚禄,贤才不克自见,知勇无所设施。防闲过峻,法制日增,出城省墓,请而后许,二王不得相见。藩禁严密,一至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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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3 01:4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八节 朱元璋的幸福观

当然,朱元璋绝对不会同意这些西方人的看法。他绝不认为自己的形象是这样的恐怖、丑恶。相反,在他手中那面东方式的铜镜里,他看到自己既威严又仁慈,像一个充满智慧的老爷爷。

用现代人的眼光看,朱元璋如此强横地限制、剥夺社会其他成员的自由,无疑是野蛮、荒谬和无理的。他有什么权力像关家畜一样把人们关起来?有什么权力可以限制老百姓在自己的国家里自由迁徙?

朱元璋却认为自己这样做是天经地义的。因为,天下百姓所拥有的一切,都是他赐予的。他是老百姓的再生父母,因而有权对他们进行任何处置。

洪武初年,因为缺乏干部,朱元璋四处征召读书人出来做官。贵溪县读书人夏伯启叔侄二人也在征召之列。这两个人怀念故国,不愿在新朝为官,遂斩去左手大指,以明不愿出仕之志。朱元璋闻听,勃然大怒,立命把二人捆赴京师,在皇宫里亲自对他们二人讲了一通道理,说明为什么不为他服务是极端错误的。

朱元璋的这篇讲话详细地记载在《大诰三编-秀才剁指第十》。让我们奇文共赏,看看朱元璋的逻辑:

广信府贵溪县儒士夏伯启叔侄二名,各自截去左手大指。我命人拿赴京师,亲自审问之,问他:“昔世乱之时,汝居于何处?”对曰:“红巾造反时,我避兵于福建、江西两界间。”曰:“你带着家小一起逃的吗?”对曰:“奉父亲一起逃走。”曰:“既奉尔父行,上高山峻岭,下深沟陡涧。还用手扶持乎?”曰;“扶持。”曰:“后来居何处?”曰:“红巾张元帅守信州时,伯启归还家乡。”曰:“再后来又何如?”曰:“教学为生至今。”

通过启发式的问话,朱元璋让夏伯启把他在元时四处奔逃的悲惨与现在的安居乐业作了对比。接着,他掉弄书袋,讲了一通他取天下有道的道理:

朕知伯启心怀忿怒,以为朕取天下非其道也,特意对伯启说:“上古自伏羲至于黄帝,少昊至于颛顼、高辛,无文可考。知大概者,尧禅舜,舜禅禹,禹传家,汤放桀,武王伐纣。自此秦、汉至于隋、唐、宋、元,天更其运作者,非一帝尔。皇帝轮流作,明年到我家,一家一姓,不可能千年万代。为什么?因为他们的子孙不能一直奉天勤民,所以不称天心。”

讲完这个道理,他又问夏伯启什么叫再生父母?没等夏伯启回答,他自己用通俗的语言,深入浅出地解释起来:

且人之生,父母但能生其身体而已,其保全性命,全在于人君。

何谓再生父母?人遇大难将死之时,被人救下,救他的人,不管男女老少,都是他的再生父母。

什么叫遇大难?或路逢强盗,或坐在家里突遭横祸,或仇人暴徒来侵害,或者路逢虎狼,堕于水火。在此之时,有人救你,是谓再生父母。为什么这样说?因为命于此际本绝矣,自此而复生,命若初生矣,所以常云再生父母。

用三段论的逻辑推理方式,朱元璋告诉夏伯启,自己就是夏伯启的再生父母,因为是他把夏伯启从战乱中拯救出来,过上了安定的生活:

“天更历代,列圣相传,此岂人力而可为乎?如今你们叔侄二人不能效伯夷、叔齐,去指以食栗,教学以为生,安然生活,不忧凌暴,家里财产不怕被人抢走,你靠的是什么?”

伯启俯首默然。噫!朕谓伯启曰:“尔所以不忧凌暴,家财不患人抢,靠的是君主啊!是君主给你提供了社会治安!君主就是你的再生父母!今去指不为朕用,是异其教而非朕所化之民。”

朱元璋自己说,一席话讲得夏伯启心悦诚服,以至于被他判处死刑时也毫无怨言,反而感觉到“朝闻道夕死可矣”的幸福。我对伯启说:“现在我判你死罪,枭首,抄没家财,以绝狂夫愚夫仿效之风!”听了这些话,伯启无以对,默默受死而去……其伯启虽死,默然而无恨。

在朱元璋看来,天下百姓都是依赖他的阳光雨露才得以生存,因此,他有权对天下人生杀予夺。为了让天下人都明白这个道理,他从正反两个方面,反复宣讲,在《大诰》的另一章里,他反驳那些不同意他观点的人说:

“有人说:‘皇上吃的穿的,都是老百姓供养的,怎么能说皇上养活老百姓呢,应该说是老百姓养活皇上。’愚民们,你们不知道,说皇上养活你们,是因为他教育你们,给你们制定纪律,要不然你们小的不听老的,富的欺负穷的,谁都不得安生。”

所以,他对百姓们不感激自己颇为不满,在《大诰·民知福不报》中愤愤地说:“你们吃我的,喝我的,有的百姓却对我不知报答,恬然享福,绝无感激之心。”

所以,他对天下人行凶作恶时那么理直气壮。有一次,他微服私访,在街道上听到一老年妇女和人说话,提到他时,不称“皇上”而称“老头”。

朱元璋认为这是不满自己统治的表现,回宫后令五城兵马司把老妇居住的街区居民都杀光了,并且说:“张士诚占据东南,当地人如今还叫他‘张王’,我做了皇帝,百姓居然叫我老头,真叫人活活气煞。”

甚至对于大臣,对于自己册封的公侯贵族,他也缺乏最起码的尊重。这些人也不过是他手里的工具,一不高兴,他就可以喝令身边的武士把任何一个大臣按在宫殿地上,拉下裤子,在大庭广众之下打他的屁股。这就是明朝有名的“廷杖”制度。在他的一怒之下,诸如勋臣永嘉侯朱亮祖父子和工部尚书薛祥等许多高级官僚都在皇宫的地板上被活活打死。

和我们的看法相反,朱元璋并不认为他牢笼人民,是侵犯了人民的权利,妨碍了人民的幸福。相反,他认为这样做,不仅仅是为了他一家一姓的利益,也是为了促进百姓们的幸福。所以,他在分泌出一条条蛛丝时,心中一点也没有内疚感,相反,却充满了为国家为民族忘我工作的自豪感。

之所以他的结论与我们如此截然相反,是因为朱元璋以自己的幸福观出发来理解全国人民的幸福观。

朱元璋从来不认为“自由”是一个人的生活中所必需的。从一个贫农的视角出发,他认为“幸福”就是吃饱穿暖,再进一步,就是吃肉穿绸。除此之外,他想象不到,人还有别的需求。至于被管理得严一点,他认为这不但不妨碍幸福,反而增进了人们的安全感。

让我们来看看朱元璋怎么样用自己和语言来表述他的幸福观:

淮安卫指挥储钦受贿被朱元璋严惩。朱说:“看来今日他们这样遭贬呵,何不当初依本分,守着本等职事,好房子下坐着,关着俸米吃着,却不快活么道!他却务要这般撒泼做呵,不知他们心里果然是如何?”(《大诰武臣·储钦等擅收军役第七》)千户郭成,为了贪财,放了罪犯,“却将一个千户的名分弄坏了,有这等薄福的小人”。(《监工卖囚第二十六》)在《皇明祖训》中,他这样教导后代们:

凡自古亲王居国,其乐甚于天子。何以见之?冠服宫室,车马,仪仗亚于天子,而自奉丰厚,政务亦简。乐莫大焉。

在贫民朱元璋看来,在好房子下坐着,吃国库粮(关着俸米吃着),不用干活,这就是天下最大的幸福。

所以,朱元璋从来没有想过自己过度干涉帝国其他成员的生活是妨碍了他们的幸福,他绝不会认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全社会自由发展的前提”,相反,他认为“每个人的不自由是全社会安定团结的前提”。在朱元璋眼里,他其实已经是一个十分仁慈的君主。历史上有几个皇帝像他这样关心治下人民的穿衣吃饭问题?有几个皇帝为了抓社会治安像他这样殚精竭虑?赐予人民生存权和温饱权就已经足够,至于什么个性、思想、自由的价值,人的生命尊严,他那个农民的头脑里,连想都没有想过。

所以,在过去的中国人看来,朱元璋制造出来的不但不是什么木乃伊,甚至是一件精美绝伦的艺术品。明代及清初的历史学家则这样称颂朱“祸本乱阶,防维略尽。至于著律令,定典礼,置百官,立宗庙,设军卫,建学校,无不损益质文,斟酌美备。”“观其官制、典礼、律令、宝训、女诫、卧碑、木铎、祖训,大言炎炎,至文郁郁,义监二代,法备三千,共贯同条,金声玉振。”(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在明代之后,清朝统治者更是对朱元璋的政治制度赞赏不已。

顺治帝亲政后,时往内院与大学士等议论文史。一次,他问范文程等:

“自汉高以下,明代以前,何帝为优?”范文程等回答说:“汉高、文帝、光武、唐太宗、宋太祖、明洪武,俱属贤君。”顺治帝说:

“朕以为历代贤君莫如洪武。何也?数君德政有善者有未尽善者,至洪武所定条例章程,规划周详。朕所以谓历代之君不及洪武也。”(《清世祖实录》卷七十一)明孝陵今存一碑,为康熙手书“治隆唐宋”四个大字,意思是夸明太祖治国好过了唐宋。

正因为此,清朝基本上把朱的政治制度原封不动地继承下来,并通过设军机处等小调整,使这个制度更加完备。从这个角度说,朱元璋不止开创了三百年大明基业,连大清王朝也基本上是他政治思维的产物。

所以,朱元璋去世虽然六百年了,但是他规定的监狱制度却一直到清末都牢笼着中国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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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3 01:4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八章 管天管地:从穿衣戴帽到妇女发型

第一节 奇书《太平礼制》

太平天国起义之初,攻占的第一个城市是永安(在今福建省)。外面清军围困重重,洪秀全却置敌情于不顾,兴致勃勃地制定起等级秩序。

他把太平军(此时不到一万人)的军官分成十六等,什么王、国宗、侯、丞相、检点、指挥、将军、总制、军帅、师帅等,名类多达三十九种。

各等级之间,尊卑严明,绝不可以下犯上,犯者立斩。洪秀全又专门下诏规定,天王一天可吃十斤肉,以下逐级递减半斤,总制以下无肉。

把一万人分成十六等之后,洪秀全又废寝忘食,置敌人数万大军于度外,耗尽心血制定了繁琐周详的《太平礼制》,规定了这十六级之间见面的称呼,相互应该行什么礼节,对他们的家属亲戚如何称呼如何行礼。他规定,人民要称王世子为“幼主万岁”,称他的三儿子为王三殿下千岁,四儿子为王四殿下千岁,如此等等。称他的长女为天长金,二女儿为天二金,如此等等。如果哪位读者有机会和兴趣,可以仔细读读这本中国历史上的奇书,肯定会得益匪浅。

其实,在洪秀全之前几百年,朱元璋也做了几乎同样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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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3 01:4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节 第一道思想防线

吴元年,也就是大明开国前一年,朱元璋派多路大军四出统一天下,战事异常频繁:

朱亮祖部挺进浙东,攻打方国珍;徐达部在擒获张士诚后,又匆匆挥师北伐;汤和率大军攻打方国珍控制的庆元;胡美部入福建攻打陈友定;杨璟部出征广西……军报如雪片般四面八方飞来,将朱元璋的桌案堆得严严实实。然而就在此军务倥偬之际,朱元璋倾注大量精力,抓起了一项看起来无关紧要的工作:制定礼仪,也就是规定未来的大明帝国人民见面如何行礼,平时如何穿衣戴帽。

吴元年(公元1367年)六月,朱元璋在南京设立了“礼、乐二局”,从全国各地调集专家学者,在他的亲自指导下开始了这项工作。我们需要注意一点:朱元璋当年十月才命令中书省制定法律。也就是说,未来大明帝国的礼仪建设是先于法律工作的,所以史书说:“明太祖初定天下,他务未遑,首开礼乐二局,广征耆儒,分曹究讨。”朱元璋经常召见这些礼仪专家,搬来许多古书,和他们一项项探讨那些繁琐异常的礼仪规定,一研究就是半天。

朱元璋是一个极为现实的人。天下初定,百废待兴,无数大事需要朱元璋去抓,为什么他要把工作重心放在礼仪上呢?

这和朱元璋对未来天下的整体设计分不开。在朱元璋的帝国蓝图中,礼仪是国家的基础。制度和法律规定是硬力量,而礼仪是软力量。软力量如水,无所不在,无所不包,其重要性甚至重于硬力量。

礼者,防也。这是朱元璋礼仪建设的核心意图。朱元璋说:“礼者,国之防范,人道之纪纲,朝廷所当先务,不可一日无也。”也就是说,礼仪是政权的第一道防线,它在老百姓生活中的重要性过于法律。因为老百姓可能一辈子也不和官府打交道,却一天也离不开礼仪。

礼仪看起来似乎无关紧要,实际上对社会成员心理的塑造却发挥着潜移默化的巨大力量。严明而细致的礼仪,将名分意识深深刻入人们的集体无意识,使人们规规矩矩,安守本分,不起犯上作乱之心。只有当民众的生活逸出规矩之外,才需要用法律来处置。这就是所谓“明礼以导民,定律以绳顽”。

在朱元璋看来,导致元朝灭亡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元政府只抓法律而不抓礼仪建设,老百姓没有尊卑上下,对上没有畏服之心,所以一遇骚动,就纷纷犯上作乱。他说:“元氏昏乱,纪纲不立,主荒臣专,威福下移,由是法度不行,人心涣散,遂致天下骚乱。”

也就是说,元政权建纲立纪的工作做得不好,大权落到权臣之手,人心因此涣散,天下因此动乱。所以刚刚当上吴王之后,朱元璋就宣布,礼仪工作是建设国家的第一步:“建国之初,先正纲纪,纲纪先礼。”

从吴元年到洪武三年,整整四年当中,朱元璋都把礼仪工作当作中心工作来抓。经过数百位专家学者数年辛苦工作,终于制定出了诸如《大明集礼》、《孝慈录》、《洪武礼制》、《诸司职掌》、《稽古定制》、《国朝制作》、《大礼要议》、《皇朝礼制》、《大明礼制》、《洪武礼制》、《礼制集要》、《礼制节文》、《太常集礼》、《礼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数量如山似海,规定细如牛毛,涵盖了大明王朝上自皇帝、下至细民的生活的方方面面,无所不有,无所不包。因此明人这样高度评价朱元璋的礼治工作,认为他制定的礼仪“上之郊庙朝廷,次之侯王郡邑,下之间巷州党,洋洋4020,无大无细,隆礼曲礼……其间损益百王,超越千古,或以义起,或沿时革”。

那么,这套尽善尽美的礼仪,都包括哪些内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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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3 01:4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节 禁止奇装异服

首先是规定了全国百姓如何穿衣。

朱元璋对上自天子、亲王、文武百官,下至老百姓的衣服样式,都做了明确而严格的规定。这些规定从样式、颜色、花纹、料子,到衣袖的长度,开衩的高度,几乎无所不包。一一罗列几乎不可能,只能简单举几个例子:

他规定金绣、锦绣、绫罗这样的材料只能由贵族和官员们使用,普通老百姓不管多有钱,也不能用这些材料来做衣服。老百姓的衣料只限于四种:

绸、绢、素纱、布。一般来讲,商人经济实力比较强,偏偏规定商人低人一等,只能穿绢、布两种料子的衣服,即使你富可敌国,也没权利穿绸子。农民家里只要有一人做生意,则全家不许穿绸穿纱。

除皇族外,官员百姓的衣服上不能绣飞鱼、大鹏、狮子等图案,不许用四宝相花、大西番莲、大云花样,不许使用黑、紫、绿、柳黄、姜黄、明黄等色。老百姓的首饰上不许使用黄金、白玉、珍珠、翠玉,只许用银子。

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朱元璋下诏规定老百姓不许戴“四带巾”束发。他发明了一种网巾,四四方方,其形状与“四方平定”相谐,因此命名“四方平定巾”,颁行天下,全国百姓都要服用。洪武二十二年又规定农民可以戴斗笠、蒲笠出入市井,但非务农者则绝对不可戴用。至于官员,除洪武初年制定详细的官帽细则外,洪武二十二年,朱元璋又命令文武官员遇雨时可以戴雨帽,因公出差在外时也可以戴遮阳帽,入城后则不许戴。洪武末年,为体现皇帝对读书人的特别关照,特别开恩,允许读书人在天热时戴遮阳帽。

朱元璋对穿靴子特别重视,他规定普通老百姓的靴子“不得裁制花样金线装饰”,即靴子上不得有任何装饰。洪武二十五年,朱元璋一次微服查访,发现有的老百姓在靴子上绣了花纹,勃然大怒,回宫后,“以民间违禁,靴巧裁花样,嵌以金线蓝条”,专门下令,严禁普通老百姓穿靴子。

后来北方官员反映,北方冬天太冷,不穿靴子过不了冬。朱元璋遂格外开恩,“惟北地寒苦,许用牛皮直缝靴”。就是说可以穿靴,但只许穿牛皮的,只许做成“直缝靴”这一种样式。

百官入朝时赶上下雨,都穿钉靴,踩在石板路上声音很大。朱元璋认真研究了这个问题,洪武六年下令说:“古者入朝都穿履,自唐朝起始用靴。如今叫官员们带上软底皮鞋,进宫后就套在靴外,出朝则可以脱下来。”

朱元璋的服装政策中,除了对商人的歧视外,更明显的是对艺人、倡优、乐工的歧视。洪武元年,朱元璋命“乐妓不许与庶民妻同,乐工服冠皂青字顶,系红绿帛带”。又命妓院内“男子令戴绿巾,腰系红搭膊,足穿带毛猪皮靴,不许街道中走,止于道边左右行。令妓妇戴角冠,身穿皂褚子,出入不许穿华丽衣服”(刘辰《明朝国初事迹》)。“绿帽子”这个称呼,就是起源于此项规定。

朱元璋对这项工作兴趣极大,对每个细节都反复推敲,详细考究。为了保证他的指示严格贯彻,他还专门设置“礼房吏”,来检查全国人民的服装。不遵守规定,后果可能很严重。比如,如果官员庶民在衣服上绣了皇族才能用的龙凤花纹,那么就要挨一百大棍,罚做三年徒刑:“若僭用违禁龙凤纹者,官民各杖一百,徒三年。”

朱元璋晚年曾经有一次微服私访,见一群军人和城市游民,将靴子的高帮截短,还用金线作装饰,聚在一起踢球玩耍。朱元璋遂命人将他们锁住带到五城兵马司,将他们均砍了脚。由于朱元璋的严刑峻法,服制规定在洪武年间贯彻得很好。正如明人所说:“国朝士女服饰,皆有定制,洪武年间,人遵画一之法。”

在朱元璋去世之后,这些规定又成了明朝的祖制,被历代皇帝严格遵守。比如万历年间,有的读书人倚恃皇朝重视知识分子,得意忘形,冬天居然戴起了暖耳。万历皇帝勃然大怒,专门下诏禁读书人戴暖耳,违者“五城御史送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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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3 01:4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节 不许随地吐痰

第二是规定了全国人民日常生活中如何行礼。

礼仪中最重要的当然是君臣之礼。

朱元璋刚当皇帝那两年,朝廷礼仪比较粗略,“虽小官亦得上殿,至有逾越班序者”。到洪武三年,礼治规定正式颁布,大明王朝的上朝仪式才明确下来。让我们来看看洪武三年之后,大臣们入宫拜见朱元璋时需要遵守些什么规定:

凡入午门,勿相跑拜、拱揖。入朝官坐立,毋越其等,毋谈笑喧哗,指画窥望;行则容止端庄,步武相连;立则拱手正身,毋辄穿越。

就是说,官员们进了午门之后,就不许乱走乱跑乱动,四处窥视,相互之间也不许行礼寒喧,甚至不许指指点点。要走路,就要一个接一个整整齐齐地走,要站着,就要立正拱手而立。

那么,在皇帝面前,又应该怎么样呢:

凡近侍御前,勿咳嗽、吐唾……如赐坐即坐,不许推让;既坐之后,或被顾问,最先一次起立,奏对毕即坐,若复有所问不必更起;同列侍坐或被顾问,一人奏对,余皆静听,毋搀言剿说;如各有所见,侯其人言毕,方许前陈;凡诸儒官于御前奏事或进呈文字,恐有口气,体气,须退立二三步,毋辄进御案。

就是说,在皇帝面前,不许咳嗽,也不许随地吐痰(看来洪武三年以前大明君臣有可能一边聊天一边随地吐痰)。皇帝赐你坐你就坐,不许假装客气。皇帝问你话,第一次你要站起来回答,答完了坐下。第二次再问你,就不用站起来了。说话要一个一个说,一个说完了,那个再说,不许胡乱插话。见皇帝前要漱好口,洗好澡,站得离皇帝不能太近,怕的是有口臭或者体臭薰着皇帝……这是御前召对,如果跟着皇帝在宫内走路,还有规定:

凡大小官员随上位行丹墀,身常朝北,不许南向,或左右环转随侍。

也就是说,跟皇帝走路,身子要朝北,不许朝南。因为“面南”是天子的特权。你要是往南走,就得倒退着走。要是往东西两侧走,就要学螃蟹横行。

除了君臣之礼繁复庞杂外,官员相见,礼仪也相当繁杂,因为每一级别官员之间的礼仪都有区别:

“凡揖拜、序立、行走、回避”,都“禁然各有仪节,凡公、侯、驸马相见,各行两拜礼。一品官见公、侯、驸马,一品官居右,行两拜礼,公、侯、驸马居左答礼。二品见一品,亦如之。三品以下仿此。若三品见一品,四品见二品,行两拜礼。一品、二品答受从宜,余品仿此。如有亲戚尊卑之分,从行私礼。”

也就是说,公、侯、驸马见面,相互两拜。一品大官见了公、侯、驸马,要站在右边先两拜。公、侯、驸马站在左边答礼。以此类推。

洪武三十年,经过反复推敲,朱元璋又对上述规定进行了微调。他规定官员相见,如果官阶相差在二等以内,则大官站东边,小官站西边,相互行礼。如果官阶差超过二等,则小官在下,大官在上。品级超过四等,则小官拜见,大官坐受。⑩思⑩兔⑩在⑩線⑩閱⑩讀⑩

甚至对行礼的姿势,也有详细规定:“其揖礼,凡下见上躬身举手齐眼为敬,上官随坐随立无答;其次,下官举手齐口,上官举手齐心答之。”

也就是说,小官见大官,如果品级差别大,小官要鞠躬,同时将手举到眼睛高度,大官不用回礼。如果品级差不多,小官把手举到嘴的位置,大官举到心脏位置。

至于官民之间,当然礼仪禁严。百姓见官,跪在何处,如何磕头,都有明确要求。而且一日为官,终生为民父母,与百姓必须永远保持区别。官员退休回老家,老百姓对他们必须与对在职官员一样行礼。退休官员到谁家吃饭,要为他们另设专席,不许坐在普通百姓的下位。

自今内外官致仕还乡者……惟于宗族序尊卑如家人礼,于其外祖及妻家亦序尊卑。若筵宴则设别席,不许坐于无官者之下。

对于老百姓相互之间如何行礼,当然也有详细规定:洪武四年,诏定官民揖拜礼。

民间拜礼,子孙、弟侄、甥婿见尊长,生徒见师范,婢仆见本使,行顿首四拜礼;其余长幼亲戚,各以序行顿首再拜礼。平交,行控首再拜礼。揖礼则长幼随宜行之。

也就是说,老百姓之间,晚辈见长辈,学生见老师,仆人见主人,要行顿首四拜礼。同辈朋友之间,行控首再拜礼。

对于老百姓家庭之内的礼仪,规定得更为详尽:

凡子孙之于祖父母每旦必诣前肃揖;若远出隔旬日而见及节序庆贺,皆四拜。余尊长亦然。若尊长疏远者行肃揖礼,远出隔旬日而见及节序庆贺止行两拜礼。凡民间平交者亦如之。其不如仪者,以违制论。

也就是说,孙子们每天早上都要到祖父母前请安行肃揖礼。如果因出门等原因隔十天没见着面,或者节日,都要给祖父母四拜。其他尊长,比如叔公,也要这样。如果是远房叔公,那么两拜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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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3 01:5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节 管理妇女发型

除了服装和礼仪,朱元璋还专门规定了全国各级别人士的居住面积。

皇帝规定,公侯级别的人,可以住七间,九架(量词,两柱之间为一架)的房子。一品、二品,即部长级,可以五间,九架。司长级,五间,七架。六品至九品,即处长和科长级,三间,七架。老百姓的房子,洪武二十六年定制,不过三间,五架,不许用斗栱,饰彩色。

官员出门时坐什么交通工具也有规定:三品以上乘轿,四品以下乘马,“在外自大使以下皆乘马,武官勋戚亦如之,惟年老公侯及拜三公者,赐轿然后得乘”。

甚至对不同级别的官员,皇帝所赐坐墩,都有细微差别:

其制,皇太子以下青为质,绣蟠龙云花为饰;亲王亦如之。宰相及一品以赤为质,饰止云花;二品以下蒲墩,无饰。凡大朝会赐宴,文官三品以上,武官四品以上,上殿者赐坐墩。

就是说,皇太子可以坐青色墩,上面绣蟠龙云花纹。宰相坐红色的,上面只绣云纹。二品以下只许坐蒲墩。

甚至连官民们喝酒时使用的酒具,也有严格的等级限制。洪武二十六年规定,公侯及一二品官员,喝酒时可以用金子做的酒壶,其余的用银器。

三品至五品,酒注用银器,酒盏用金器。六品至九品,酒注及酒盏用银器,其余的皆用瓷器、漆器。没有级别的普通百姓,酒盏用银器,酒注只能用锡器,其余的都只能用瓷器、漆器。

其中最有意思的规定,是朱元璋对妇女们发型的严格要求。洪武五年,皇帝下令,民间没出嫁的姑娘“作三小髻,金钗”,而丫环们“高顶髻,绢布狭领长袄,长裙”,小丫环“双髻,长袖短衣,长裙”。

不遵守这些规定,下场同样很严重:“凡官民房舍、车服、器用之类,各有等第。若违式僭用,有官者,杖一百,罢职不叙;无官者,笞五百,罪坐家长。”

也就是说,突破规定住房用车,有官的,就得丢官,还要挨一百大棍。

没官的,打五百下,还要罚他的族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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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3 01:5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节 为什么要管穿衣戴帽

今天的读者看到朱元璋如此专注于人们的穿衣戴帽,多会感到可笑和不解。中国老百姓有一句谚语:“管天管地,管不了拉屎放屁。”而朱元璋偏偏就像要和这句话叫板。他像一个严厉而认真的中学校长,真的把老百姓的自由剥夺到只剩下“拉屎放屁”的程度。

在朱元璋看来,这是无比严肃的、关乎帝国兴亡的重大问题。

朱元璋从蒙古人手里接过的是一个广大而残破的帝国。战争初息,满目疮痍,“十室九虚,民困食尽”。然而,这些尚不足以让朱元璋心忧。所谓“有土斯有人,有人斯有财”,只要政治安定,不愁经济不迅速恢复。最令他忧心的,是天下百姓的思想混乱,这是他从蒙古人手中继承的最大一笔不良资产。

从草原上征杀过来的蒙古人,没能精确掌握汉人那一套经千年积淀而成的精致深刻的治心术。“胡元以宽而失”,“九十三年之治,华风沦没,彝道倾颓”。在朱元璋看来,明初社会,思想混乱突出地表现在奇装异服上面,即“先王衣冠礼义之教混为夷狄,上下之间波颓风靡”。

他总结历史说:“近世风俗相承,流于奢侈,闾里之民,服食居处与公卿无异,贵贱无等,僭礼败度,此元之所以失政也。”过去那些伟大的帝王治理天下,必然首先定下礼仪制度,用来辨贵贱、明国威,让人们知道大小上下。元末以来,风俗相承,流于奢侈,富有的老百姓的衣食住行居然与公卿无异,这还了得!贵贱没有区别,此元之所以失败也!

禁止奇装异服是中国汉族政权的一个传统。周礼中就规定,国家对老百姓穿衣,要“正其服,禁其奇邪”,甚至“作淫声,异服,奇技奇器以疑众者,杀”。也就是说,奇装异服罪可致死。这可不仅仅是用来吓唬人的。春秋时期,郑国人子臧就因为“着异服”被杀。《左传》对此还评论道:“服之不中,身之灾也。”因此历代相沿,中国形成了一套关于服装的禁忌。比如明黄色是皇帝的专用色,这就是唐代定下来的。唐高祖以“天子常服黄袍,遂禁士庶不得服,而服黄有禁自此始”。

不过,历代关于服装的规定,到朱元璋才登峰造极,详尽到无以复加。

裤脚做得小一点,皮靴上绣上花样,初看起来,不过是个人爱好问题,但仔细一想,却不然。因为透过衣服、皮靴等等,也可以看到“顺民”与“乱民”两种思想倾向的激烈斗争。所以,朱元璋将让人们明白自己的身份当成关系国家存亡的大事来抓。朱元璋说:“礼仪明确了,上下之分才定。这样天下才能安定。”管你的发型,管你的袖子长短,管你冷天能不能戴暖耳,是为了通过这些细节,让你从小事做起,习惯于屈从不合理的现实。

《左传》云:

天有十日,人有十等,下所以事上,上所以共神也。故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皂,皂臣舆,舆臣隶,隶臣僚,僚臣仆,仆臣台。

专制统治要求泯灭人的自尊、独立、平等意识,使人认不清自身的独立价值。而作为专制统治的重要手段,等级制度的最大作用是把全国人民都纳入一种从属关系,使每个社会成员都附属于一个权力结构,强调人的不平等,强化每个人的身份意识,使屈服、顺从、奴性成为被统治者的突出性格,让每个阶级的人都有充足的机会来培养奴性。正如朱元璋在《御制大浩续编》中所说:“天尊地卑,理势之必然。富贵贫贱,神明之鉴焉……所以官有等差,民有富贵,而至贱者也岂得易为而用乎。”

只有这样,社会秩序就可以得到充分保障。等级制度时刻提醒人民,任何事物也不能超越于政治权力之上。特别是,经济权力必须绝对屈从于政治权力之下。即使你富可敌国,如果没有级别,没有政治地位,也只能住三间小房子,不许穿绸穿纱。如果商人阶层想要获得人们的尊敬,他必须花钱买官,起码也要买一个闲职,比如什么“登仕郎”,才有可能。如此,才能“富者富安,中者中安,下者下安”,实现大明王朝的“礼法之所治也”。

不要嘲笑朱元璋。在今天,哪一级官员坐哪种牌子的小汽车,什么级别分多大的房子,为了争追悼会的“格”,家属和单位旷日持久地斗争……这些现象,每个人都是司空见惯。

因此,对于那些不懂礼数的人,朱元璋的不客气程度超出人们的想象。

马皇后是大脚,于是有好事之人,在墙上画了幅大脚妇人怀抱西瓜的漫画,意思是“淮西妇人好大脚”。朱元璋查不到作俑者,就把一条街上的居民统统杀光。

对于那些懂礼数的人,朱元璋则不吝奖励。皇帝身边有一位姓杜的修容匠。有一次朱元璋见他把剪下的指甲都用好纸包了起来,就问他这是干嘛。

杜某回答说这是圣人身体的一部分,哪能随便丢掉呢?我包好了拿回家,恭恭敬敬地收藏起来。朱元璋不信,把杜某留在宫中,命令卫士到杜家去搜查。杜家人从佛阁里拿出一个朱匣,里面装的就是朱元璋的指甲。朱元璋听了卫士的汇报,很高兴,赞扬杜某懂“礼”,马上提拔为“太常卿”(九卿之一,主持礼仪的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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