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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任大先生

[骂街解气] “唐大草包”是华人基督教界中最“牛差”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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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9-25 01:0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柒、分辨灵与魂的重要性

一. 二元论的崛起
持二元论的唐崇荣曾经将三元论扣上 “希腊的思想”与“诺斯底”的帽子,关于诺斯底的特征,我们前面已经说明,现在就希腊思想来讨论。

于忠纶在《人算什么—二元论与三元论的人观探讨》一书中指出,“在二元论者中,又分为受希腊哲学影响之二元论和整体二元论两种。希腊派二元论源自柏拉图主义。……有人说三元论是受柏拉图哲学影响,说这样话的人其实对柏拉图思想大概未有深入研究。柏拉图思想是属希腊体系,而希腊哲学基本上是二元的;二元论的基督是两极主义,而两极主义是诺斯底主义的支柱。亚里士多德写了一本DeAnima(论人),其中清楚提倡二元论人观。”(Page 12~13)因此,二元论才是根源于希腊思想。

从前面所引爱任纽等教父们的作品,我们认识早期教父们都是根据圣经的启示,而持守三元论的。那么二元论是什么时候渗入到基督徒中间的呢?就是在争辩基督的人性时,第四世纪中期,亚波里拿留(Apollinarius)提倡了错误的三元论,为了制衡,日后教父都倾向以希腊二元论的模式来否定亚波里拿留的错误。然而,我们要指出,并非三元论是错误的,而是亚波里拿留所采用的三元模式是错误的。亚波里拿留的三元模式是:人有肉身、感觉的魂与理性的魂(rational soul)。此三元论跟圣经所启示的人有灵、魂、体三个部分是不相同的,亚波里拿留所说的理性的魂主导人的自由意志,也是人选择犯罪的源头,而圣经所讲的人的灵乃是人用来接触神与敬拜神的器官。

到了第四世纪末了和第五世纪,奥古斯丁是这时期的地标人物,连他都还持守三元论。十九世纪德国著名的解经权威德理慈(Franz Delitzsch)指出,乃是自从奥古斯丁之后,人论才开始受希腊哲学的影响,而根据圣经所启示的三元论就比较少了。《当代神学辞典》也指出,奥古斯丁的作品“显出新柏拉图主义对他的影响是至深且巨的。”(Paage 80)所以,二元论的崛起乃是教父们为了对付亚波里拿留的异端,因噎废食,后来又因奥古斯丁之后的神学发展受希腊哲学的极大影响,根源于希腊思想的二元论才成为人观的主流,但起源并非来自圣经与早期的教父们。而三元论乃是根据圣经,并且绝非如唐崇荣所言,是受希腊哲学的影响。

二. 驳斥二元论的论点
A 圣经经节的解释
二元论否认人的灵与魂有区别,主要根据圣经中有些经节中的“魂”与“灵”,对他们来讲,是可以彼此交替使用,他们经常举的例子有:这两个字都跟动物有关(传三21,启十六3),也跟人死后的状态有关(来十二23,启六9)。基督在预言祂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太二十28)时,使用“魂”,而在十字架死的时候,则说“交出了祂的灵”(太二七50)。

驳斥:圣经是神的启示,所采用的词句也是圣灵的启示,可能描述同一件事物,但我们不能假设两处经文相似,或讲同一件事时,就下结论说两段经文内的所有事物都是相同且相等的,所使用的不同人物或事物就是完全相同的。例如,天主教不明真理,一千多年以来一直将路加福音第七章的无名有罪女人,当作在主耶稣被钉十字架之前膏了耶稣的马利亚,然后又将此马利亚当作复活那日清早去墓园要膏耶稣尸体的抹大拉马利亚。这个错误之因就是在这几处都有女人来膏主耶稣,但这错误就如唐崇荣的治学之道,只要有某些相关的词句或动作,就扯在一起,不作其它的研究。1 天主教的这个错误似乎不那么重要,却产生了许多妨碍信心的后果,例如过去几年造成轰动的《达芬奇密码》小说和电影,就是根据这些错误的资料,而产生对主耶稣基督和圣经的肆意侮辱与诽谤,打击了一些不明真理的基督徒信心。而忽略人有灵与魂之区别,更可能造成信徒接受救恩与经历救恩的缺失。

我们先从二元论宣称这两个字都跟动物有关的传三21和启十六3来看:

传道书三21和合本的翻译:“谁知道人的灵是往上升,兽的魂是下入地呢?”,在这一节里,人的“灵”与兽的“魂”在希伯来原文中都是使用ruach,但是这个希伯来字正如希腊字pneuma,不仅可以被翻作“灵”,还可被翻作风、气息。这个字还有“短暂(transitoriness)”、“意志(volition)”、 “心情、态度、情绪、士气(attitude, mood)”、“脾气(temper)”等方面的意义。1 究竟要采用哪一个意义,就要视其上下文而定。虽然一些其它中文译本,如现代中文、吕振中和新译本都将此翻成 “人的灵和兽的魂”,一些英文译本却都将两者都翻成spirit(灵),但NASB和英文恢复本都翻成breath(气息),中文恢复本也翻成“气息”。为何如此翻呢?一方面原文有此意思,此处的上文从三18节,就提到神要试验世人,让人知道自己不过像兽一样,三19中指着人和兽的两个同样ruach就应该翻成“气息”:“因为世人遭遇的,兽也遭遇,所遭遇的都是一样:这个怎样死,那个也怎样死,气息都是一样。人不能强于兽,都是虚空。”所以,这里翻成气息乃是根据上下文来翻的。

启十六3和合本是:“第二位天使把碗倒在海里,海就变成血,好像死人的血,海中的活物都死了。”这里“活物”的“活” 希腊原文是psuche,除了被翻成魂之外,还有生命、心、性命、人等意思。因此,这里不是翻成“海里的活魂”,而应该翻成“海中所有的生物”,指这些生物的生命而言。

所以,传道书三21是用希伯来文的ruach来指人与兽类都有气息,这气息叫人与兽类能活着,当他们死了,人的气息往上升,兽类的气息往下入地。启十六3是使用希腊文psuche,来指海里所有的生物,当天使审判海时,海里的所有生物都死了。这里强调的是原先活的都死了。虽然传道书和启示录两处都讲到死亡,但前者是讲死了之后的气息,后者是论原先活着的,两者并不是讲同一件时刻,也不指同个东西,故此这两处的灵(其实是气息)和魂(其实是生命)不能等同。

我们再来看来十二23,启六9这两处论及人死后的状态。希伯来书十二23和合本的翻译:“有名录在天上诸长子之会所共聚的总会,有审判众人的神和被成全之义人的灵魂”,这里和合本将希腊原文pneuma(灵)翻成了“灵魂”。启示录六9和合本:“揭开第五印的时候,我看见在祭坛底下,有为神的道、并作见证被杀之人的灵魂”,这里和合本将希腊原文psuche(魂)也翻成“灵魂”。两处不同的希腊字pneuma(灵)和psuche(魂),于和合本都成了混合的“灵魂”,这是翻译上的错误。我们不题如何解经,光看这两处的发生地方就可察觉有天壤之别,希伯来书是讲天上,启示录是讲祭坛的地底下。这两处是否论及同一类人呢?前者是“被成全之义人”,后者是“为神的道、并作见证被杀之人”,也就是为主殉道的,两者不见得是指相同的一班人。例如挪亚(创六9)、施浸者约翰的父母(路一6)、主耶稣母亲的丈夫约瑟都是义人(太一19),连罗得也算得上是义人(创十八24~28),主再来时的审判,在不信的万民中也有一些是照顾受逼迫信徒的义人(太二五37,46)。这些义人都没有殉道,他们就不能列在殉道者之内。所以略加研究,我们就可知道,二元论者不能用这两处经节来指魂与灵的用法可以互换。

我们接着来看关于耶稣舍命的经节:基督预言祂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太二十28)时,使用了“魂”,而祂在十字架死的时候,则说“交出了祂的灵”(太二七50)。虽然两处经节都在说耶稣舍命的事,但前者是论及祂的魂(又可翻成性命或生命)是作为赎价用的。亚当犯了罪,神的公义审判需要有人的性命来死,这死是对神公义所付出的赎价。后者是讲到耶稣死在十字架上时,向着神交出了祂的灵。和合本、现代中文译本、当代圣经和新译本都翻成“断了气”,这样翻也非常合乎上下文的意思。因此,前者是以生命作赎价,是目的;后者是讲死了,断气,是过程,也不能证明这两处的魂与灵就是相同的。

圣经明言灵与魂分开的经节:

我们驳斥了二元论所举的经节,让我们看几处二元论者难以解释的经节:

首先,圣经最强烈支持三元论的经文是帖撒罗尼迦前书五章23和希伯来书四章12。帖前五23说:“愿赐平安的神亲自使你们全然成圣。又愿你们的灵与魂与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稣基督降临的时候,完全无可指摘。”(《人算什么》Page 20)这里保罗清清楚楚将灵、魂、体以三个不同的希腊字来指出人的三部分,来说明信徒的全人要全人成圣,并以希腊字kai(与)将这三个名词分开。二元论者若说魂与身体是两件有区别的东西,中间以kai分开,则以同样的原则解经,灵与魂也必须是两件有区别的东西。二元论若说魂与体之间的“与”字是区别两样不同的东西,那么灵与魂之间的“与”字也必须显示在灵与魂之间是有区别的。

其次,希伯来书四章12:“神的道是活泼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两刃的剑更快,甚至魂与灵,骨节与骨髓,都能刺入、剖开,连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这里清楚说明神的话“剖开魂与灵”,假若魂与灵是同义词,则如何可以分开此二者?(《人算什么》Page 26)

第三,哥林多前书二章14~15节“然而,属血气的人不领会神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并且不能知道,因为这些事惟有属灵的人才能看透。属灵的人能看透万事,却没有一人能看透了他。”和合本所翻的“属血气的人”这句话,与原文有差别,原文是ψυχικὸςδὲα[νθρωπος,第一个字的意思是“与魂相关的”3,较准确的翻译该是“属魂的人”。“保罗这里用‘属魂的人’(ψυχικὸςδὲα[νθρωπος),是要与后面‘属灵的人’(ὁδὲπνευματικὸς)作对比。前者‘不认识神的事’,后者‘看透万事’。一个人要么是一个属魂的人,要么是一个属灵的人,属灵的人与属魂的人明显是说明两种不同的人。假若灵与魂是同义词,保罗在这里就是说同一样的人。但是,使徒保罗并没有说这两种人是同类的人,也没有说他们的表现相同。相反的,他强调这两种人不同的表现。这两种不同表现说出两种不同功用,而两种不同功用说出两个不同部分,这是最清楚不过的。假若 ‘魂’与‘灵’是同义词,泛指‘灵魂’,如何能说这个属‘灵魂’的人一面又不领受神的灵的事,一面又看透万事呢?这是绝对解不通的。一个人不可能同时‘不领受神的事’,又同时‘看透万事’。”(《人算什么》Page 30)。

还有,林前十五44说:“所种的是血气的身体,复活的是灵性的身体。若有血气的身体,也必有灵性的身体。”“同样,和合本在这里译作‘血气的身体’这辞组,原文是σῶμαψυχικόν,该译为‘属魂的身体’。所以,保罗在这里再一次将‘属魂’与‘属灵’作一对比。假若‘魂’与‘灵’是同义词,此节根本解不通。”十九世纪英国的圣经学者赫德(Rev. J. B. Head)指出,在这里保罗将复活前的身体与复活后的身体作对比。“复活前的身体是天然受造的身体,是在第一个创造里亚当所承受的身体,这个身体的中心是人的魂;复活后的身体是在新造里的身体,是从基督来之荣耀的身体,这个身体的中心是人的灵。因着中心不同,所以一个称为‘属魂的身体’,一个称为‘属灵的身体’。”(《人算什么》页31~32)

接着,雅各书三章15节说:“这样的智慧不是从上头来的,乃是属地的,属情欲的,属鬼魔的。”“和合本这里翻作‘属情欲的’,原文是ψυχική,该是‘属魂的’。雅各在这里比较上头来的智慧与属地的智慧,虽然没有提到灵,但很明显,属地的智慧就是属魂的智慧(因经文明显说:‘属地的、属魂的’),是与前者从上头来的智慧相对的。‘上头来的’智慧,源头乃是圣灵;‘属地的’智慧,源头乃是鬼(‘出于鬼且像鬼的’)。假若‘灵’与‘魂’是同义词,‘属灵’与‘属魂’是修辞法上之重迭,则‘属魂的’既是‘出于鬼且像鬼的’,则‘属灵的’岂非也同样是‘出于鬼且像鬼的’?这明显是解不通的。‘属灵的’与 ‘属魂的’肯定不能是一样的,并且很明显圣经是否定‘属魂的’。无论是此处经文,或以上林前二14,15节经文,‘属魂’都是消极的,不是积极的。”(《人算什么》Page 32~33)

还有,犹大书19节说:“这就是那些引人结党、属乎血气、没有圣灵的人。”

“和合本译作‘属乎血气’及‘没有圣灵的’,原文是ψυχικοί及πνεῦμαμὴἔχοντες,该译作‘属魂’和‘没有灵的’。这节经文再一次将魂与灵对列在一起,它描述一种人是‘属魂’的,是‘没有灵’的。姑勿论这节该如何解释,首先得承认的,是从这节可见,魂与灵不可能是同义词,怎可能一个人是属‘那东西’而又没有‘那东西’呢?

“这里所描写的人,不是醉酒淫乱的人,不是放纵肉欲的人,乃是制造分裂的人。制造分裂的人,很可能是一个斯文的人,甚至有口才、有恩赐的人。虽然他的举止动作斯文,但他是‘属魂’的。这种 ‘属魂’的人,可以有很高尚的谈吐,但他全人是‘属魂’的,他生活的管治原则是‘属魂’的,而这样的一个人,乃是‘没有灵’的。换句话说,他的灵是不起作用的,死掉的,像是不存在的。当一个人不照着灵生活行动,而光照着他的魂生活行动,他就像一个没有灵的人一样。阿福德于此节批注说:‘魂是人所是的中心,是每个人的自我。魂在每个人里面,与人较高的部分──灵──相连,也与人较低的部分──体──相连,一个引牠向上,一个拉牠向下。凡降服于较低欲望的人,就是属肉的;凡借着他的灵与神的灵交通,专注于全人更高目标的,就是属灵的。凡留在半途,只想到自己和自己的利益,无论是肉体的,或是理性的,都是属己(属魂)的;这样的人,他里面的灵下沉并堕落为附属品,附属于较低的魂。’阿福德又指明,此节的灵不是指圣灵,乃是指人的灵。背道者‘没有灵’,不是指没有神的灵,乃是指像一个没有人的灵的人一样。他们‘不是真的没有灵,因灵是他们三部分性质中的一部分(帖前五23);但从价值的意义说,他们已经没有灵。他们的灵堕落了,服在魂,就是自我生命的权势之下,以致失去了本身真正的活力。’阿福德以上所说的清楚指出,此节强而有力的证明人的魂不等于他的灵,并且灵的功用与魂的功用也是大有分别的。同时,他的话也提示,魂必须被弃绝,灵方能得势。”(《人算什么》Page 33~34)

除了以上这几处,保罗于林前十四14说到信徒若使用方言祷告:“我若用方言祷告,是我的灵祷告,但我的悟性没有果效。”于此,“灵”是跟“悟性”相对立的,可以灵在动,但悟性不动。故此,灵与魂是不同的两个器官,两个词是不能互换的。

其次,彼前一9、雅一21、五20等处都说到“魂的得救”这件事。所有正统信仰都承认,人一相信主耶稣就已经得救了,根据二元论,这是“灵魂的得救”,那么怎么还有“魂的得救”呢?而且,这里所题的几处经节都是将来要发生的,并不是指已经发生,或目前的事。持二元论者自圆其说,解释成这是向不信者,或者是对已信者过去的经历而言,但这些经文都是写给信徒的,并且是指着将来的事。这时,三元论的看法就值得考虑了:“人得救时他的灵得救了,但他的魂,即他的心思、情感、意志,并未完全被主得着,还有堕落败坏的因素与倾向,还有以自我为中心的旧人生活,故此他需要他的魂天天得救,直至全人被主充满。李常受在《新约圣经恢复本》彼前一9注2并一5注6中,关乎‘魂的救恩’一点上,有以下解释:‘我们有三部分:灵、魂、体(见帖前五23注5,来四12注2)。我们的灵已经借着重生得救了(约三5~6)。我们的体要借着将来的改变形状而得救,而得赎(腓三21,罗八23)。我们的魂要借着苦难,在主显现、回来时得救,得以完满的享受主……。’‘……三一神完全的救恩分三个阶段,包含许多项目:(一)起初的阶段,即重生的阶段,是由救赎、圣别(地位上的──2,林前六11)、称义、和好与重生所组成……。(二)长进的阶段,即变化的阶段,是由从罪得释放、圣别(主要的是性情上的──罗六19,22)、生命长大、变化、建造与成熟所组成。在这阶段,神……使我们在祂的生命里长大(林前三6~7);借着万有的効力(罗八28),用赐生命的灵,更新我们魂里面的各部分而变化我们(林后三6,17~18,罗十二2,弗四23);……以完成祂完全的救恩。……(三)完成的阶段,即得荣的阶段,是由我们的身体得赎(改变形状),模成主的形像、得荣、承受神的国、有分于基督的王权、以及对主最高的享受所组成……。’三部分的得救,与灵、魂、体三部分吻合,魂的得救,乃是在今世继续进行的,这是三元论对‘魂的得救’这问题的解答。”(《人算什么》Page 40~41)。

B 二元论者缺乏属灵的实际经历
于忠纶指出,“大部分所谓改革宗之神学家皆为二元论者。二元论者对其持守之观念十分拘泥,认为此人观是惟一可接受之观念。”(Page 12)持二元论的改革宗(或归正神学宗)都自认自己所持有的神学观念就是最正统的,最高明的,不容易以敞开的态度来沟通,并接受不同立场的看法。而且改革宗专门以理性来分析,以逻辑来思考,圣经中的真理比较容易成为客观的教义和道理,而缺乏了主观的经历。尤其当他们没有这些属灵的经历时,就否定人能有这样的经历。唐崇荣否定希伯来书四12,人可以经历以神的道来分开魂与灵就是一个鲜明的例子。他自己没有,就全面否定,同时否认了圣经的话。

改革宗神学家伯克富(Louis Berkhof)是坚持二元论的,他说“这种解经法是与人的自觉吻合的。凡人皆能自觉有物质与非物质部分,但没有人能感觉到魂与灵之分别。”(Systematic Theology, Page 194)他这样的说法是以没有信主的世人(或凡人)来看神圣真理。没有错,每个人都可以觉得有物质和非物质的区别,不需要信主也可以感觉出。但是圣经并不是建立在人天然的认知上,而是建立在神圣的启示上,人需要谦卑在神话语面前来求教。主耶稣对彼拉多说,“我的国不属这世界,……我的国不是来自这里的。我为此而生,也为此来到世间,为要给真理作见证。”彼拉多听不懂,问说,“真理是什么?”(约十八36~38)但他并没有谦卑下来求问,也就没有得到答案。真理不是所有世人都可以根据直觉就可以得着的。保罗也说,“在完全的人中,我们也讲智慧。但不是这世上的智慧,也不是这世上有权有位、将要败亡之人的智慧。我们讲的,乃是从前所隐藏、神奥秘的智慧,就是神在万世以前预定使我们得荣耀的。”(林前二6~7)

于忠纶对持二元论者的评论值得我们一读:“伯克富说没有人能感觉到‘魂’与‘灵’之分别,这是与事实不吻合的,连不信主交鬼的人也可以感觉到‘魂’与‘灵’之分别,只是他们认识的灵是邪灵,不是神的灵;而信主的人,许多都能经历来四12所说‘魂’与‘灵’的分开。没有这种分开经历的人,只能说自己没有这种经历,不能说人人都没有这种经历;自己不能感觉到灵,不能说别人也感觉不到灵;自己没有这经历可能是幼稚,否定别人有这经历就是狂妄。这里我们必须点出二元论解经家的一个基本危险,就是凡自己不能经历的东西,就解作别的东西的同义词。这样的解释,不光牺牲了神的话,也落在不信神的人的错误里。不信神的人读圣经,将一切自己经历不到的属灵东西,以天然的方法解释,将之模拟为一些天然的心理现象。以上二元论的解经法,也有落在同样危险的嫌疑。”(《人算什么》,Page 56)

三. 区别灵与魂对信徒的重要性
我们不可小看信徒对人的灵与魂究竟有无区别这件事,因为信徒的救恩主要就是发生在人的灵里面的事。没有得救的世人都知道物质界与非物质的精神界之区别,持二元论者比较重在对信主之后理性上的转变,而缺乏对神圣生命的认识,而这种倾向就是因为对于人的灵与魂分辨不清。

A 重生
主耶稣对前来称呼祂为教师的尼哥底母,郑重地说了两次,“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然后指出人必须重生的重要性,否则就不能见,也不能进神的国。主耶稣不跟注重教导、学习知识的尼哥底母串门子,直接讲到重生。主耶稣知道人所真正的需要是什么。重生不是人回到母亲的腹中再生一次,而是从神的生命生的(约三3~6),这是一个属灵的实际,发生在人的灵里。

使徒约翰特别注重神的生命这件事,在约翰福音第一章,于介绍了那在太初就与神同在的道,也是神的道,并且是创造万物的道之后,就直言说,“生命在祂里面,这生命是人的光”,然后约翰说到凡接纳(或接受)主耶稣的信徒就是“是从神生的”,“作神的儿女”(约一12~13)。从神生的和作神的儿女,都是论到这班有神生命的人。因此,重生是一件世人因为相信、接受了耶稣,就得了神永远的生命。神的生命进到人哪里呢?主耶稣在约翰三6说得很清楚:“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就是在人的灵里被圣灵重生了,神的灵是前面所题的灵,是生者,人的灵是被生的,是后面所题的灵。主耶稣于此并没有说,“从灵生的就是魂。”因为人的灵乃是接受神生命的器官,是与人第一次出生就得到的魂大有不同。使徒约翰也在他第一封书信中说,“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五12)。所以,基督徒是一班在他们灵里得着神生命的人。不能分辨灵与魂,就无法经历人的灵被圣灵点活了。

不仅约翰,连保罗也言及人的灵于救恩的重要性:在以弗所书二1~3说,“你们死在过犯罪恶之中,他叫你们活过来。那时,你们在其中行事为人,随从今世的风俗,顺服空中掌权者的首领,就是现今在悖逆之子心中运行的邪灵。我们从前也都在他们中间,放纵肉体的私欲,随从肉体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为可怒之子,和别人一样。”在重生之前,神看我们虽然在肉身是活的,有魂也有身体,与所有的世人一样,但是对于属灵的,关于神的事是“死”的。保罗指出没有得救的世人乃是活在肉体的私欲和心中(希腊原文与心思有关)所喜好的,这就是世人都有的身体和魂,虽然他们这两部分都活着,但是神看他们的灵却是死的。保罗接着说,但因神爱我们的大爱,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弗二4~5)。所以,根据约三6,神的生命乃是点活了人的灵。如此,三元论能解释人的重生。

但持二元论者就不承认重生乃是一件由神得着一个新的生命的事。伯克富仅从物质界和魂的精神界来看这件重要的事:“没有物质的种子或精子种到人里面,魂的器官也没有加减任何东西。”(Systematic Theology, Page 468)“重生乃是在人里面一个新的属灵生活原则,使魂的主要功能产生极大变化,而在圣灵感化下,孕育出一个倾向神的生活。”(同上)主耶稣与使徒们这么看为重要的重生,对于二元论者却仅是“一个新的属灵生活原则”和“一个倾向神的生活”,以我们中国人的说法,是一个昨日种种昨日死,今日种种今日生的新的生活原则,并没有得着神圣生命的重生,仅“使魂的主要功能产生极大变化”而已。主耶稣讲“我来了,是要人得生命,并且得着更丰盛”(约十10),对于二元论者简直是不着边际的说法。难怪,笔者过去所接触到一些所谓的基督徒,居然从来没有听过信了主,就可以得着神生命,成为神儿女(约一12)的事。笔者另外接触到一位已经决志八年的教授,熟读了加尔文的《基督徒要义》,也可以高谈阔论地讲预定论等神学,却一直忧郁苦闷,愁容满面,神对他而言,乃是一个客观的对象。直到有一天,他愿意敞开祷告,呼求主耶稣的名,他的灵被点活了,整个人就不一样了,主耶稣的生命对他是活的了。他自己对原来的一些基督徒见证说,“神不是静态的,是动态的。”持守二元论的信徒,你们知道在灵里被神的生命点活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吗?人可以得着神的生命,“蒙了重生”(彼前一23),可以“尝到主恩的滋味”(彼前二3)。

以上所论及的约翰福音与书信,保罗与彼得关于重生的论点,都不是一个“一个新的属灵生活原则”和“一个倾向神的生活”,更不是仅“使魂的主要功能产生极大变化”的事,这是一件发生在人的灵里的事。从解经的角度,从经历的角度,二元论都说不通,而且都无法尝到这种得着神生命的喜乐。

B 归正
改革宗认为人在重生之后,就得了 “归正”(conversion)。《当代神学辞典》如此定义归正:“从基督教神学来说,我们可以分开属灵的重生(regeneration)和归正的行动,归正是指一个人离开罪恶和自我,借着耶稣基督返回神那里。”(上册 Page 249)。

于忠纶于《人算什么》中有一段分析的话:“但是我们若查新约圣经,发觉‘归正’这词很少出现,那为何在改革神学中‘归正’占如此重要地位呢?伯克富的Systematic Theology(系统神学)一书解释‘归正’(conversion)这词,是来自三个不同的希腊文字。这三个希腊文字中,伯克富认为最主要的是metanoia,中文圣经和合本翻作‘悔改’(除了林后七9、10并来六1、6翻作‘懊悔’,来十二17翻作‘回转’),其次是epistrophe,中文翻作‘归主’(如徒十一21),第三是metameleia,中文翻作‘后悔’或‘懊悔’(如太二七3,二一29)。这三个词,原来说出三个不同的东西,‘悔改’原文的意思是心思转变(meta-nous),就是一个人听了福音以后在他心思里的举动,这是人转向神的第一步。施洗约翰来就是要人悔改,目的是预备人心,修直道路,接受基督的福音。使徒们传福音劝人悔改,也是为着叫人心思转向神,能以接受福音。这是接受的条件,不是接受的结果,是人心里所作的,不是人行为上得救的见证。至于‘归主’和‘懊悔’(epistrophe,metameleia)等,是圣灵感动的结果。条件与结果,二者不能混谈。西方神学因着一个字conversion之翻译上的含糊,就作出一套‘归正’的道理,把三个不同的东西混为一谈,并且把它摆在重生之后,以重生为内在运作,‘归正’为外在表现,这说明神学上的命题常是人工加上的,是带历史因素的,而不是基于圣经的。我们承认有‘悔改’一事,也有‘归主’一事,亦有‘懊悔’一事,但三者是不同的东西,更不全是重生之后的表现,尤其不能把它弄成救恩论中一主要命题。”(Page 69~70)伯克富认为最主要的是metanoia“悔改”,希腊文的字根是心思(noia),魂的功用,并不是人的灵。由此可见,持二元论的改革宗因为不承认人有灵,就在人魂的里大作工夫,将属灵的事和属魂的事扯在一起。

于忠纶继续指出:“改革宗神学家之所以将重生摆在先,悔改(或归正)摆在后,主要是对天主教神学的反应。天主教自从奥古斯丁与伯拉纠在‘恩典’与‘意志’之间产生辩论以后,一直坚持人不能自救之理论。奥古斯丁认为人既不能自救,则救恩必须开始于神,由神主动,而不能由人主动。救恩一由人主动,就会落在伯拉纠主义里,就是人工主义里。至中世纪,天主教认为得救虽出乎恩典,不是出乎人工,然而恩典有其凭借,凭借之一乃是悔改,也就是天主教的告解,向神父认罪。改教之时,为要反对这些以教会礼仪作为受恩凭借之教训,便认为悔改绝对不能影响人在神面前的得救,得救必须百分之百出乎神。因这缘故,改革宗提倡,重生是神在人心里的工作,是神作的,是由神发起的,以后才有悔改的行动出现。我们当然承认人得救是出乎恩典,是由于神,不是出乎人自己。但圣经的启示清楚说明人是先悔改转向神,然后才得赦罪以接受神的生命。这不是伯拉纠主义,也不是半伯拉纠主义,这是圣经的话。改革宗之教条式的框架主义,实有以人之传统废掉神的话之嫌。”(Page 70)

C 信徒属灵的进程与事奉
于此,我们不使用“属灵生命的成长”一词,因为持二元论者不相信也不承认重生就是接受神的生命,就不太题属灵生命的成长,而认为灵与魂之间没有任何的对立,也认为魂的所有功能都应该是被肯定的,故此不需要“否认魂”,或“弃绝魂”的教导和实行,于事奉神或敬拜神的事,也都是在人的魂里发生的事。

我们就根据圣经中的真理来指出不能分辨灵与魂之二元论的缺失:

1. 信徒的被圣灵引导,并与父神的关系:罗马书八14~16,和合本的翻译是:“因为凡被神的灵引导的,都是神的儿子。你们所受的,不是奴仆的心,仍旧害怕;所受的,乃是儿子的心,因此我们呼叫:‘阿爸!父!’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可惜和合本将15~16节原文是“灵”的都翻成了“心”,以致中文读者就被混淆了,正确的翻译应该是“你们所受的,不是奴仆的灵,仍旧害怕;所受的,乃是儿子的灵,因此我们呼叫:‘阿爸!父!’圣灵与我们的灵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根据约三6,主耶稣所说的,“从灵生的就是灵”,重生之后,神的灵就是在人的灵里来引导信徒,对父神不再有惧怕,因为祂是生我们的父了,我们可以亲近祂而呼叫祂为“阿爸!父!”这是一件圣灵与我们一同见证的事。

2. 信徒经历恩典的器官:主耶稣来了,充充满满地有恩典,恩典就由祂而来,我们也从他丰满的恩典里领受了(约一14,16~17)。但恩典是在信徒的哪一个部分领受的?是在信徒重生的灵里。加拉太书六18,和合本的翻译是:“弟兄们,愿我主耶稣基督的恩常在你们心里。阿们!”这里和合本又犯了同样的错误,将“灵”翻成了“心”,但在提摩太后书四22,和合本则翻对了:“愿主与你的灵同在。愿恩惠(恩典)常与你们同在!”享受主的恩,是以信徒重生的灵来经历的,没有得着神生命的重生,仅能想象神的恩,但无法经历。

3. 信徒敬拜神的器官:主耶稣对落在敬拜仪式中的撒玛利亚妇人说,“神是灵,所以拜他的必须用心灵和诚实拜他。”(约四24)和合本又将原文是“灵”的pneuma翻成了“心灵”。主耶稣非常清楚地提醒这妇人,并所有日后的人,因为神是灵,敬拜神的必须在人的灵里来敬拜,不是在人的魂里。

4. 信徒与主联合的器官:不仅敬拜神要在灵里,保罗于哥林多前书第六章,鼓励信徒要“与主联合的,便是与主成为一灵。”神是灵,也仅在人的灵里,信徒能经历与主联合为一。

5. 罗马书一9和合本的翻译“我在他儿子福音上,用心灵所事奉的神”,同样,罗七6,服事主要按着灵的新样,不是按着仪文的旧样。于此二处和合本都翻成“心灵”,但在原文仅为“灵”。信徒是在人的灵里来事奉神和服事主的,不是在魂里。

6. 信徒服事神的器官:罗马书八10和合本也将“灵”字翻成心灵,原文应该是:“基督若在你们心里,身体就因罪而死,灵却因义而活。”信徒相信接受了基督,虽然还有犯罪的可能,身体就因犯罪而死,但信徒的灵是因相信主的救赎就得到了神永远的生命,而因此活着。这仅是在信徒的灵里,不是在魂里。

7. 二元论否认成圣是信徒今日可以经历并达到的,却在死的一剎那完成:保罗在加拉太书二20说:“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一面,保罗说不再是他活;另一面,他又说是基督在他里面活。这是保罗的经历,一面他的‘我’已经不再活,一面他的‘我’仍然存在,但不是单独的‘我’,乃是基督居住在其中的‘我’。这是成圣的过程,是救恩论中重要的经历,是信徒可以达到,也应该达到的。但二元论者却承认这种‘非我惟主’的经历是今生无法达到的。例如,伯克富说:‘成圣是一个冗长的过程,在今生无法达到完全。’但是他又说,在有的人身上眨眼之间成圣就完成。是那等人呢?就是那些一重生归正后立刻死亡的人。‘假若我们相信人一死后成圣的过程就结束(圣经亦似乎如此教训),那信了主立刻死去的人应该是立刻成圣了。’接下去一点他说:‘信徒魂的成圣似乎是在死亡一刻或死后一刻完成的,而他体的成圣乃是在复活一刻完成的。其理由如下:圣经一面教训我们今生无人能向罪绝对自由(王上八46,箴二十9,罗三10,12,雅三2,约壹一8),另一面又告诉我们已故的人皆已成圣。来十二23称他们为‘被成全之义人的灵’,启十四5又云,他们是‘没有瑕疵的……。’’以上所说的根本不合逻辑。信徒在世一辈子也不能经历成圣,一辈子也不能活出‘不再是我,乃是基督’,不论他如何经历恩典,经历圣灵,他仍是犯罪自我。但是只要一死,就可成就一辈子都成就不了的工作。换句话说,死可作出他一生作不出来的,成就他一生不能成就的,我们能相信果真如此么?一个信徒一辈子活在肉体情欲里,一死就立刻属灵么?假若如是,那信徒何必追求爱主圣洁呢?反正活著作不来的,一死就全都成就了,神的话是如此说的么?这就是以人的遗传废掉神的话,坚持今生不能成圣,不能活着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却又以死亡作为解答一切问题的万灵丹。……全本圣经根本没有一处说人一死就立时成圣,这是人创造出来的理论。”(《人算什么》Page 8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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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9-25 01:0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结语

人有灵、魂、身体的三部分真理,是圣灵启示给使徒保罗的,根据圣经启示的真理却被不学无术的唐崇荣指控为受了诺斯底主义,连那些在早期教会与诺斯底主义争辩的教父们,历代高举真理旗帜的属灵伟人,都被唐崇荣的奇特治学方式,一耙子扣了诺斯底异端的帽子。其实这正好清楚说明了唐崇荣对圣经的狂傲态度,缺乏圣灵的经历,对历史上属灵事实的缺乏认识。如此一位国际知名的牧师却如此失去理性的讲说,落在歇斯底里般的意气谩骂里,这可是给二元论作了极坏的榜样。

难道,倡导二元论就必须如此的反理性?连不信的世人以公正治学的标准都达不到?

谁是真正谦卑在圣经的面前,借着圣灵的重生,人的灵接受了神的生命,能经历神的话分开人的灵与魂,时常活在圣灵的引导下,经历恩典的同在,并学习与主的联合,跟随主耶稣的门徒?

注:
1.Henry Alford, New Testament for English Readers (Grand Rapids: Baker House, 1983), 1335. 参于忠纶《人算什么—二元论与三元论的人观探讨》,香港真理书房,Page 23。

2.路加第七章的女人事件发生在拿因城(七11)一个法利赛人名叫西门的家里(七36、40)。主被钉死之前,马利亚则是在伯大尼患痲疯的西门家里(太二六6)。拿因在北方的加利利,伯大尼在南方的犹大地,耶路撒冷附近。两个主人虽然都叫西门,但不能张冠李戴,前者是法利赛人,后者是患痲疯的。主耶稣的门徒也叫西门,当时“西门”是一个非常通用的名字。路七的女人是一个全城都知道的罪人,但马利亚是接待过主的马大的妹妹,曾坐在主耶稣脚前,听主的话的那一位(路十38~42),圣经中没有任何论及她是众人皆知的罪人。路七的女人拿着一玉瓶的香膏,站在耶稣背后,先挨着祂的脚哭,用眼泪湿了耶稣的脚,又用头发擦干,亲吻耶稣的脚,然后才用香膏抹耶稣的脚(路七37-38)。而马利亚是拿着一玉瓶至贵的真哪达香膏来,打破了玉瓶,把膏浇在主的头上(可十四3)。路七的西门心中质疑耶稣,主对他说了一个债主开恩免了债户的比喻;而在马利亚的事件中,西门一句话都没有说,反而是耶稣的门徒怒气冲冲地抱怨这是枉费(太二六8~9,可十四4~5)。其它细节我们就不再多言了,但各位可以看出虽然有一些类似的经节,但不能就一笔等同地划在一起。

3.M. V. Van Pelt, W. C. Kaiser, Jr., and D. I. Block, “ruah”, ed. Willem A. VanGemeren, New International Dictionary of Old Testament Theology & Exegesis, Grand Rapids, MI: Zondervan, 1997, Vol. 3, Page 1073.

4.Wesley, J. Perschbacher, Editor, The New Analytical Greek Lexicon, Hendrickson, 1990, Page 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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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5 04:1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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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9-25 05: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任大先生 于 2011-9-25 18:31 编辑
新股民 发表于 2011-9-25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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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闽恩基督教会


哦~~~~有点明白了。开始是不是福建来的圣徒发起的?那还真和倪弟兄有些渊源?
不管怎么样,我建议你搜一下纽约地方召会,然后转会去那里。我没有帮召会拉人的意思,只是认为:你在召会好好聚会读经一年的话,性格一定大为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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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5 07:5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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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9-25 08:3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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