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楼主: QID

傻蛋吞椰酥是最不讨人喜欢的版主,他有必要继续当版主吗?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8-1 04:4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我重复我在6楼的话哈:
我倒觉得不管是正面的或是反面的投票,其实都是最客观、公正地表达团体多数成员意见的方式,不应该禁止。当然设置投票的帖子语言应尽量中立、不歧视,选项应全面、不偏袒。

补充一点:应避免使用攻击性、侮辱性的语言。(调侃除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8-1 05:0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Cobra 发表于 2011-8-1 16:02
赞成,应该不被允许。当然,任大和面瓜的地盘,他们决定啦。

我赞同“在胡同禁止攻击特定人物的投票方式”!
同时请楼上发言的及楼下准备要发言的各位朋友也注意:批判版的所有斑竹(特别是傻蛋和喀喳)经常发表攻击、侮辱特定人物的帖子(不单单是在批判版)。对于批判版这样的斑竹,请大家也仗义执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8-2 09:0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maybeapril 于 2011-8-2 10:04 编辑

其实,越具有攻击性或侮辱性的投票,越没有人参与。胡民的眼晴是雪亮的。下面这个比较分析就很说明问题:

转帖来源:
http://hutong9.net/forum.php?mod ... &extra=page%3D1
三个不同的投票都一致地表明了【基督教批判版】受到胡同大多数版主和群众的唾弃

第一次投票:由反基的嘁哩喀喳发起:
嘁哩喀喳 发表于 2011-6-9 23:35
公布投票结果(某些人为什么这么不要脸?)
http://hutong9.net/forum.php?mod ... o=lastpost#lastpost
喀喳连续许多天、在许多版块到处发帖拉票,但一共只有13个人参与投票

补充说明:maybeapril 发表于 2011-6-10 10:20
看:嘁哩喀喳公布的投票结果说明了什么呢?
http://hutong9.net/forum.php?mod ... &extra=page%3D1


第二次投票:由基督徒maybeapril 发起:
maybeapril 发表于 2011-7-21 00:17
请投票:对批版嘁哩喀喳和吵版任大先生等的态度
http://hutong9.net/forum.php?mod ... &extra=page%3D2

共有 101 人参与投票,对批版的嘁哩喀喳表示“反感”的遥遥领先!
对嘁哩喀喳表示“反感”的票数(36)比居第二位的“反感”票数(18)整整高出1倍!
只有2%的人认为批版的傻蛋吞椰酥不是傻蛋 !!!


第三次投票:由信仰中立的 QID 发起:
QID 发表于 2011-7-25 11:26
谁讨人喜欢,谁不讨人喜欢。
http://hutong9.net/forum.php?mod ... page%3D1&page=1

共有 76 人参与投票。讨人喜欢43,不讨人喜欢33票。
不讨人喜欢的个人,傻蛋吞椰酥得票最多。嘁哩喀喳得票第二。
不讨人喜欢的版块,反基版得票最多,占了不讨人喜欢票的72.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8-2 09:1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胡同不对任何ID人身攻击
不过对于版主职位,胡同居民该有一部分选举和弹劾的权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8-2 09:4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Jinan90 发表于 2011-8-1 16:33
好像苏格拉底就是被民主暴民投票处死的。当然傻蛋现在还没有他的威望。

拎出個兩千年前的例子來說事,還夾著這些私貨,還真是牢記領袖教導。不過你要感興趣,可以對比一下民主暴民殺的人和獨裁暴君殺的人,看看有沒有對比頭。

老實說我沒有看出lz有暴力傾向啊,既沒有人身功擊,也沒有挑撥是非,倒是有不少人叫著喊著指鹿為馬還要封殺。

点评

重复:基于个人喜好而非基于行为对错的威胁别人的胡同权的举动,是与任何文明社会准则抵触的。 我很失望地看到有鼓吹“民主”的人也赞成楼主的提议。  发表于 2011-8-2 09:52 A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8-2 10:1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面瓜 发表于 2011-8-1 16:08
lz你不厚道,傻蛋要是没了,你再搞一次投票,肯定又出一个第一,然后一个一个如法炮制,
最后反基板就没人 ...

什么是民主?
害怕民主了,害怕革命割到自己头上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8-2 10:1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QID 发表于 2011-8-2 16:11
什么是民主?
害怕民主了,害怕革命割到自己头上了。

我还真就一点都不在乎这个版主,常发言的人都是什么思路我也了解得差不多了,呵呵,革我的命无所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8-2 10:1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面瓜 发表于 2011-8-2 11:14
我还真就一点都不在乎这个版主,常发言的人都是什么思路我也了解得差不多了,呵呵,革我的命无所谓。

这就好,为民主而牺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8-2 10:2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人群的素质达到可以容纳异己思想之前,票选是为(软硬暴力)扼杀对手披上民主外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8-2 10:2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Jinan90 发表于 2011-8-1 15:52
我倒觉得应该投票是否在胡同禁止这样攻击特定人物的方式。

攻击谁了?投票建议老蛇免去某版主是攻击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8-2 10:3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Jinan90 发表于 2011-8-1 16:38
基于个人喜好而非基于行为对错的威胁别人的胡同权的举动,是与任何文明社会准则抵触的。

我很失望地看到 ...

不跟你較真的原因是你夾帶太多私貨,跑題了。

那我只跟你理論這個問題,你所指的威脅從何說起呢?就是一個版主的身份嗎?如果你想象它為特權,所以很惶恐,那我可以理解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8-2 10:4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面瓜 发表于 2011-8-2 10:14
我还真就一点都不在乎这个版主,常发言的人都是什么思路我也了解得差不多了,呵呵,革我的命无所谓。

還輪不到革你的命,不用浪費我們的感情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8-2 10:4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Jinan90 于 2011-8-2 11:44 编辑

傻蛋的斑竹身份,是他的努力换来,也是保护他百家争鸣,作为少数派不被另一方封杀的手段。傻蛋他们在没有斑竹身份时被封杀过的。

想剥夺傻蛋的斑竹身份,目的何在?


我看到了网络上的泛民运人士的表现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8-2 10:4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先看看以下这个贴吧。

“素质啊!素质!吵架都能吵偏了”

http://www.hutong9.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24748&highlight=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8-2 10:5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再看看你们对民主的理解。

“俺也来发个吵贴:对待民主,应该当作宗教一般信仰,还是工具一般使用?"

http://hutong9.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24737&extra=&page=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8-2 05:2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Jinan90 的帖子

90,你怎么又点评啊?真服了你哦。

点评

点评好啊, 避免误解。也表明为自己的话负责(不可编辑)。当然,不能给你坛增加发贴数。  发表于 2011-8-2 05:53 P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8-2 06:3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面瓜 的帖子

建议傻蛋从此后开始读书,以后再不要着人家的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8-2 06:3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Jinan90 发表于 2011-8-2 11:43
傻蛋的斑竹身份,是他的努力换来,也是保护他百家争鸣,作为少数派不被另一方封杀的手段。傻蛋他们在没有斑 ...

有没有搞错,90兄,你一向是:厕所里丢炸弹----一炸一大排啊,俺也是民运人士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8-2 06:4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任大先生 发表于 2011-8-2 19:36
有没有搞错,90兄,你一向是:厕所里丢炸弹----一炸一大排啊,俺也是民运人士哎!

你不是宗教人士吗?怎么还成了3栖明星了? 不过俺还是比较喜欢你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8-2 06:4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coolboy 发表于 2011-8-1 16:17
我感到有人就是用马甲在搞阶级斗争似的。

放心吧,有任大挡着,谁想扇阴风都没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www.hutong9.net

GMT-5, 2024-11-10 11:39 AM , Processed in 0.042960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