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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源济

[哲史艺丛] 张宏杰:《大明王朝的七张面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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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8 05:2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十二节 父与子

南明隆武二年(公元1646年)二月,清军大举南征,兵锋直指郑芝龙的势力范围福建。清军南进途中,郑芝龙就已开始与之密使洽谈投降事宜。为了表达自己的诚意,郑芝龙密令自己的部下放弃天险,自动撤退,并且留下粮草,以备清军使用。

二十二岁的郑成功对父亲的行为深为不安。他与父亲展开了一次长谈。

《台湾外纪》中有这样一段记载:

成功劝曰:“……以儿细度,闽粤之地,不比北方得任意驰驱。若凭高恃险,设伏以御,虽有百万,恐一旦亦难飞过。收拾人心,以固其本;大开海道,兴贩各港,以足其饷。然后选将练兵,号召天下,进取不难矣。”

龙曰:“稚子妄谈,不知天时时势。夫以天堑之隔,四镇雄兵且不能拒,何况偏安一隅。倘画虎不成,岂不类狗乎?”

成功曰:“吾父所见者大概,未曾细料机宜,天时地利,有不同耳。清兵马虽盛,亦不能长驱而进。我朝委系无人,文臣弄权,一旦冰裂瓦解,酿成煤山之惨。故得其天时,排闼直入,剪除凶丑,以承大统。迨至南都,非长江失恃,细察其故,君实非戡乱之君,臣又多庸碌之臣,遂使天下英雄饮恨,天堑难凭也。吾父若借其崎岖,扼其险要,则地利尚存,人心可收也。”

龙曰:“识时务为俊杰。今招我重我,就之必礼我。苟与争锋,一旦失利,摇尾乞怜,那时追悔莫及。竖子渺视,慎毋多谈。”

成功见龙不从,牵其衣跪哭曰:“夫虎不可离山,鱼不可脱渊;离山则失其威,脱渊则登时困杀。吾父当三思而行。”

郑芝龙的选择,在唐宋之后日益软熟的绝大多数国人看来,都无可厚非。毕竟,此时清人已经占领了绝大部分中国领土,只有福建、两广、云南尚未归附。满洲人的战斗力已经一再得到清晰的展示,以一省抗全局,无异螳臂当车。既然早晚都得投降,那么,晚降不如早降,被迫不如主动,消极不如积极。既然天下大势已定,就应该按归降后的利益最大化来安排现在的对策。

在郑芝龙看来,现在正是像天才演员那样表演“诚恳”、“积极”的大好机会。他又把海盗那一套抛胆倾心结交新知的老伎俩使了出来,清人一信相邀,就欲欣然只身前往。郑成功的劝说,他根本没有往心里去。在他眼里,二十二岁的郑成功虽然聪明精干,然而毕竟不过还是个孩子,黄口小儿,根本没有和他探讨的必要。因此,“龙见成功语繁,厌听,拂袖而起”,干脆起身离去。

老谋深算的郑芝龙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他这个个性强烈的长子,竟然敢违抗他的命令,不但不随着自己一道投降,而且后来成为清军最坚定的敌人,并且最终因此带累得老父搭上了性命。

中国思想家说,孝的最根本意义在于“无违”,就是无条件地服从父亲。按理说,郑芝龙的考虑无疑比郑成功更理智,更现实,也更深远。这个老海盗,凭着他在中国社会和政治风涛中的经验,已经清楚地判断出改朝换代的大戏,此时已经是快唱完了。历史大势不容更改。降清之后,即使不能如吴三桂、尚可喜、耿精忠那样封王据土,也一定可以留住自己在福建的广大财富;穿戴异族服装,并不妨碍他继续享尽人间荣华富贵。

所以,不论是从郑成功自己考虑,还是从整个郑氏家族的利益考虑,郑成功听从父命,安心归顺,都是一个正确的选择。况且,演变中的中国文化对“忠”的要求,已经不如春秋时代那么严格。

“顺天知命”已经不受社会舆论的苛责,甚至能言善辩的降臣们给自己准备的理由十分大义凛然:“谁非忠臣,谁非孝子,识天命之有归,知大事之已去,投诚归命,保全亿万生灵,此仁人志士之所为,为大丈夫可以自决矣!”

然而,郑成功却做出了一个让所有人吃惊的举动。在郑芝龙命他跟随自己一同去见清朝官员时,郑成功拒不从命,并且回信说:“从来父教子以忠,未闻教子以贰。今吾父不听儿言,后倘有不测,儿只有缟素而已。”

这是中国文化史上难得一见的父子决裂书。郑成功跳出数千年间笼罩在中国人头上的“孝”的禁锢,成就了自己的特异人格。这封决裂书,鲜明地昭显了郑成功激烈慷慨的少年性格。郑氏父子的差异,不仅仅在于“忠”与“叛”这样一个简单的道德标签,更在于对时势的看法。

少年人对前途对世界的看法总是更为乐观,更为理想化。正像郑成功对父亲所说的那样,天下尚大有可为,“地利尚存,人心可收”。处理得好,“选将练兵,号召天下,进取不难矣”。在郑成功的眼里,时势还大有可为,这个世界上还有许多奇迹等着他去创造。

郑氏父子的另一个差异是对人生的看法。在郑芝龙看来,什么“民族”、“帝国”这些宏大之事,对他来讲等同于无。人生在世,就在于要有势力、有财富、有女人,这就够了。这个老海盗的人生观是典型的中国人实用主义的“身体化”人生观。而少年郑成功的人生观无疑是一种英雄主义、理想主义的人生观。

在郑成功看来,荣誉重于生命,当然更重于物质利益。人活着,不仅仅要为“身”,更要为“心”。所以,不久之后,他写了中国史上独一无二的“教父篇”,要父亲“自爱”:

我家本起草莽,玩法聚众,朝廷不加诛,更赐爵命。至于今上,宠荣迭承,阖门封拜,以儿之不肖,赐国姓,掌玉碟,畀印剑,亲若肺腑,即糜躯粉骨,岂足上报哉?今既不能匡君于难,至宗社堕地,何忍背恩求生,反颜他事乎?大人不顾大义,不念宗嗣,投身虎口,事未可知。赵武、伍员之事,古人每图其大者。唯大人努力自爱,勿以成功为念!

西方文化是弑父文化,中国文化是弑子文化。在中国历史上,只见过父教子,哪里见过子教父?然而,郑成功却在精神上弑父,成了独一无二的逆子。后来,在与清廷谈判时,他屡屡说:“不知有父,久矣。”他给郑芝龙写了一封模棱两可的回信,摘要如下:

违侍膝下,八年于兹矣。但吾父既不以儿为子,儿亦不敢以子自居。坐是问候阔绝,即一字亦不相通。总由时势殊异,以致骨肉悬隔。

盖自古大义灭亲,从治命不从乱命。儿初识字,辄佩服《春秋》之义,自丙戌(南明隆武二年,公元1646年)冬父驾入京时,儿既筹之熟,而行之决矣。

父既误于前,儿岂复再误于后乎?儿在本朝,亦既赐姓矣,称藩矣,人臣之位已极,岂复有加者乎?况儿功名之念素淡,若复作冯妇,更非本心。此可为智者道耳。不然,悬乌有之空名,蒙已然之实祸,而人心思奋,江南亦难久安也。

郑成功的选择,不论在当时,还是在后世看来,都是一个不明智的选择。他这支大木,虽然高大,终于没有撑起明王朝的天空。历史证明了那些投降者的眼光和见识。然而,在当时和后来的漫长中国历史上,“识时务”的“俊杰”出现得太多了,这些人聪明得让人郁闷,理智得让人心灰。只有郑成功的出现,才让历史阅读者稍稍舒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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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8 05:2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十三节 技术差距

普罗岷西亚投降之后,郑成功大为振奋,集中全军包围了热兰遮,希望一鼓作气,一举拿下荷兰人盘踞的最后堡垒。

然而,热兰遮城却非普罗岷西亚城可比。热兰遮城内守军约一千人,是普罗岷西亚城的五倍,荷兰人绝大部分军用物资都囤积于此,城高墙厚,守备完善。城四隅向外突出,置炮二十尊;南北各置巨炮十尊。荷军火炮密集,射程远,封锁了周围每条道路,所以无论从哪一方面接近,都会受到堡上炮火的轰击。

五月二十六,郑成功决定冒死进攻,他调集了所能征集到的全部二十八门大炮,在清晨时分出其不意,向台湾城猛轰,瞬间摧毁台湾城大部胸墙,城上毫无防备的荷军多被击伤。

然而郑军的二十八门大炮仅给荷兰人带来了片刻的惊慌。揆一在《被忽视的福摩萨》中回忆说,荷兰人对炮战还是抱有充分的信心。“我方战士立刻跑到城堡的胸墙上,打算用真正荷兰人的气概来回答中国人的清晨礼炮。”

荷军长官“用有经验的眼睛一看,马上看出敌方大炮的弱点,全无掩蔽,容易受到攻击;同时又看到,敌人正因炮轰成功而兴高采烈,希望在城墙上打开一个缺口,许多人都跑到防御工事外面来回走动,轻率地暴露了目标”。

于是,荷军指挥官命令所有炮火作好准备。“等到时机已到,他便下令从上下左右各个方向,同时向没有掩蔽的中国兵开火。果然战绩卓著,第一次攻击,就使敌人死伤遍野”,“如以俘虏或逃兵间所流传的说法为准,敌人足足死了一千人,伤者无数”。

荷兰人掌握的数字是准确的。梅也在日记中说:“今天从清晨到整个上午,我们听见在大员有强烈的炮声。不久,也看到那炮战的结果,有很多受伤的中国人被带来赤嵌(今台南市一带),所有的房子和角落都挤满了人,我们的五个医生整天为他们包扎,几乎没有时间停下来吃口饭……听说死亡人数超过一千人,受伤的多达七八百。”

因为轻敌,郑成功付出了登台以来最大的代价。看来,荷兰人的“红夷大炮”不是浪得虚名。武器技术差距的巨大鸿沟,不是仅仅靠勇气就可以填平。

吃此一堑,郑成功痛定思痛,决定改取长围久困、且耕且战的方针。郑军在所有通向城堡的街道都筑起防栅,并挖了一条很宽的壕沟,围困荷军。

八个月之久的围困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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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8 05:2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十四节 东方唯一的一次胜利

漫长的包围使荷兰人逐渐失去了斗志。

十二月十六日,一批荷兰守兵偷偷出城,向郑军投降。他们不仅详细讲述了热兰遮城内的情况,还建议郑成功先攻占城边小山头上的乌特利支圆堡,然后居高临下,一举可攻破热兰遮。

郑成功欣然接受了这个建议,在南明永历十六年(公元1662年)一月,再次调集二十八门巨炮、无数的弹药和数千名士兵,利用挖壕战术,不顾荷兰人顽强的火力抵抗,在经历了重大牺牲后,终于在二十五的晚上占领了这个有利的制高点。

荷兰人经此一役,已经走投无路。乌特勒支堡失陷当晚,“热兰遮城里面的守军彻夜发射大炮、迫击炮、步枪和投射手榴弹,城堡里面就像着火一样”。东印度公司战事评议会也彻夜开会,商讨是拼死出击还是继续抵抗。

经过理智的权衡,荷兰人最终决定向郑成功投降。

二月初一,双方开始谈判,在二月十日达成了一共十八条条款的协议,荷方同意将热兰遮城城堡交给国姓爷。二月十二,荷兰人撤出了热兰遮城。

幸运地在战争中活下来的梅和其他荷兰人,一起乘船离开了台湾岛。在船上,他看到“国姓爷亲率几个武装士兵,从已经毁坏的乌特勒支碉堡,向角城的后方骑马下来,进入热兰遮城堡里面”。

梅伤心地说:“就这样,热兰遮城堡和整个福摩萨岛丧失了,使我们的国民在这东印度地区蒙受不小的羞辱,也使我们的老板主人蒙受了很大的损失。我也完全破产,我的东西全部丧失了。”

在骑马走进热兰遮城堡的那一刻,郑成功心中充满喜悦,然而他却无法意识到这一时刻的历史意义。他所知道的是他赶跑了一千多个红毛夷人,获得了反清复明的基地,他所不知道的是,这次战役标志着在东西半球的第一次正式海上对决中,东方取得的第一次胜利,也是唯一一次胜利。

他不知道这标志着中国民间的海上武装力量,击败了当时从非洲到南洋所向披靡的欧洲人先进势力,扭转了东亚海洋势力发展的轨道。他不知道这次胜利,使得中国台湾摆脱了像印尼、菲律宾那样被西方残暴殖民三四百年的命运,开启了中国台湾成为汉人主体社会的历史。

在风雨如晦的大明末世,郑成功的胜利是整个南明史上为数不多的亮点之一。这是一个海盗之子为中国挣回了一点面子,代表了整个帝国仅存的一点阳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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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8 05:2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十五节 血液中的“海盗基因”

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巨变前后的明帝国,几乎各个方面的表现都让人失望甚至绝望。

毫无监督的专制制度是一副腐蚀性极强的毒药。可以说,在大明天下,凡是和专制权力沾边的事物,无不立刻变得丑陋怪诞起来。它腐蚀着中国人的民族性,腐蚀着文官的效率,腐蚀着军队的战斗力。

经过二百多年以消灭人民的自主性为目标的专制统治,大明王朝子民们的气质变得孱弱、圆滑而又冷漠。他们把注意力全部集中在“口腹之欲”,习惯于向暴力、不义和权威屈服,因为他们的信条有二,一是“好死不如赖活着”,二是“谁当皇帝都一样”。因此,当满洲人突然闯到他们的城区时,没有多少人感觉惊讶,他们习惯性地口称“顺民”,跪在道路两旁欢迎。

我们不应该责备民众。明朝帝王不遗余力地取消民众任何自我组织的可能,民众在有组织的暴力面前没有起码的抵抗力。而那些负责组织百姓的官员,在满洲人到来时,他们的表现远远比民众更让人失望。

明朝官僚在办理政务、服务民生方面,能力不强,效率低下。在贪污腐败方面,却花样百出,机关算尽。明末的腐败创了中国历史之最,几乎所有官员都被廉耻丧尽、不择手段的贪腐之风所淹没,当满洲人模样怪异的骑兵出现在北京城外时,绝大部分文官都选择了望风而降。

军队的状况甚至更让人吃惊。明末陆军总数达三百万,是世界上最大的常备军,然而战斗力却十分低下。在明末朝廷上,流传着“饷不出京”的俗语。各地军队到京领取军费,照例要交纳20%~30%的回扣。仅此一端,明军的腐败可想而知。在清军的南下过程中,南明的军队基本上没有给他们构成有效的障碍。

在专制制度的笼罩下,大明王朝看来已经丧失了最后一点希望。这个帝国幅员广大,人口众多,且民众的智力和能力相当出色。然而,所有的资源,从物力到人力,只要一被政府权力控制,立刻就丧失了价值,发挥不出应有的作用。丧失了自制力的专制制度,就是有这样点金成石的神奇能力。

所以,我们就可以理解,为什么人数不到百万的满洲人,可以如此顺利地征服近亿人口的帝国,为什么精神萎靡的汉人军队,一旦投降了满洲人,成了他们的鹰犬,就立刻精神百倍,战无不胜。我们也就可以理解,为什么荷兰人认为中国人是“个性绵软,不堪一击”的物种。

幸运的是,朱明王朝的专制权力没有扩展到海上。在这个帝国内,离开了海岸线就等于逃离了那个腐蚀性的体制。郑成功的阳刚、忠义、武勇,主要是基于他血液中的“海盗基因”。

换句话说,郑成功代表的是民间的、与政府对立的力量。正是因为逃脱了政府的控制,他和他的武装才避免了被专制政权阉割,侥幸保留了男人的质朴、健康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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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8 05:3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十六节 最大的海盗集团

定格在人们印象中的郑成功,一直是手持宝剑、屹立船头的军人形象。

他的另一重身份一直被意识形态磁场所屏蔽。其实,这一重身份于中国精神史可能更有意义,那就是:商人兼海盗。

郑芝龙投降后,往日的郑氏贸易帝国一下子群龙无首,四分五裂,海外贸易陷入低潮。郑成功起兵后,立刻加以招徕整合,重新形成了一支庞大的商业力量,郑成功由此也成为东南亚最大的国际贸易商。

那个时候,郑成功在东南亚国际贸易中占据绝对垄断地位,他的船队远达日本、菲律宾、越南、柬埔寨、泰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贸易额占整个中华对外贸易额的60%以上。

据今日学者估计,郑成功对日本贸易的利润,平均每年约达一百四十一万两银;对东南亚贸易的全部利润额,平均每年在九十三万到一百二十八万两银之间。两项相加,平均每年二百三十四万至二百六十九万两银。如果按一两白银的购买力相当于现在人民币两百元计算,则利润额为每年五亿元人民币左右,数目十分惊人。

如此庞大的利润来源于武力支撑。没有占绝对优势的军事力量,郑成功不可能在东南亚海上贸易上占据垄断地位。那些不在他直接控制之下的商人,也不得不向他交纳高额的保护费,以获得海上的安全。不听从他命令的中国商船,随时可能遭受灭顶之灾。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也不妨称郑成功是当时海上最大的海盗集团。

郑成功凭武力主宰着东南亚海洋,并制定着海上的规则。同时,他又以海上贸易的巨额利润,来支撑军费支出。虽然名义上归大明皇帝所有,但从诞生的那一天起,郑成功的军队就完全是一支私人武装,郑氏海商集团,代表的完全是中国的民间力量。

这支力量善于学习和借鉴。他们还没有聪明到分别“天朝的草”和“夷人的苗”的程度,郑氏海军在自己的船只上安装了从西洋学会制造出来的大炮,并且开始使用投掷式火药瓶。

这些民间海上力量,因为早期与日本海盗的合作,以及与葡萄牙人、西班牙人、荷兰人的频繁交往,学会了更为先进的航海技术与远航能力,同时在海上作战的战术上吸取了西洋人和日本人的长处。所以,他们才有可能约束了荷兰人在亚洲的进一步扩张,成为东亚海洋发展和海洋贸易的主导力量。

郑成功与荷兰人在乌特勒支堡的攻防战,是亚洲军事史上东西方之间最早的近代武器攻防战役之一。双方都动用了大量的火药、炮弹,郑军扬弃了传统的弓箭、大刀,也使用了战壕、炮垒的进攻中的防御手段。

在战争进行中,梅和他的译员经过郑军阵地时,曾仔细观察了郑军的防御工事,梅惊讶地看到:“他们用那么坚固的防墙,来防守架在那里炮轰碉堡的大炮,以免被热兰遮城堡炮击,那道防墙足足有五六个,甚至七个堡篮那么宽,两个堡篮那么高,约有十六到十七呎(四米八到五米一)那么厚,约有十一到十二呎(三米三到三米六)那么高,在墓园和市场都可看到这样的防墙。”这场战斗显示了郑军突出的学习能力。而这种近代作战方式,在一百八十年来后的鸦片战争中,却根本不被中国军队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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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8 05:3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十七节 最后一个大明忠臣

郑成功登上热兰遮城堡伤痕累累的东南角楼,用缴获的荷兰望远镜向台湾岛腹地望去。市镇、从林、原野、丘陵尽入眼底。这个大岛“土地平坦肥沃”,除了赤嵌城附近三三两两的高山族人刀耕火种开辟出几小块耕地之外,大部分土地都处于沉睡之中。

“百废待兴”,郑成功脑海里蹦出这几个字。

然而,他却感受不到多少胜利之后的喜悦和兴奋。就在郑成功指挥军队奋勇战斗的同时,从大陆上风传而来的种种消息,都一再令他心惊胆寒。

就在乌特勒支堡的攻防战进行到最紧要的关头,从大陆回来的家人赶到他的营帐,告诉他一个不幸的传闻:“太师老爷”又一次被满洲人抓了起来,看样子凶多吉少。

“太师老爷”是指郑芝龙。

郑芝龙降清之后,并没有实现他的如意算盘。由于郑芝龙的表现过于积极热情,满洲人对这个诡计多端的老海盗放心不下,把他挟回北京,仅授予他一等精奇尼哈番(清朝爵名)的空头官衔。

郑成功起军反清之后,满洲人对郑芝龙怀疑更深,以为他们父子在唱武力要挟的双簧,因此,郑芝龙陷入了难言的尴尬。不但荣华富贵不能到手,清人还以他为诱饵,把他放到案板上做举刀欲杀状,“借父以胁子”,威逼郑成功投降。

郑芝龙当然不遗余力。他多次写信并派亲人到郑成功处劝降。清人杨英著《先王实录》记载了其中一次的情形:郑成功的弟弟作为特使,来见郑成功。

“跪下涕泪涟涟称,父在京许多斡旋,此番不就,全家难保,乞勉强受诏。”过两天,又来。“涕泣恳告曰:二使此番失意而回,大事难矣!我等复命,必无生理,并太师老爷亦难。”

起兵以来十余年间,郑成功无一日不在“忠”与“孝”的夹缝中煎熬。虽然在大义上毅然与父亲决裂,然而,父子天性又如何能够断绝。郑成功是郑芝龙最钟爱的儿子,对郑成功的宠爱栽培无以复加,父子感情深过一般情形。

郑成功深知每一次与清人血战,都要冒着激怒清人、老父被杀的危险。

因此,郑成功虽早已决定“移孝作忠”,却不得不在表面上与清人虚与委蛇,边打边谈,假借与清人和谈,以保住老父及家人的生命。

同时,借和谈的幌子,私下遣使与老父互通书信,在信中道出自己心事说:“但因一人在北,不得不暂作痴呆耳。”“我岂非人类而忘父耶。”

“乃到所以强忍须臾不得轻身一掷者,徒南望吾君,云天万里,北望吾父,喘息重圜,恐一朝落机阱,饱虎狼,为妇孺所笔,负君父重恩,靡有极端耳。”其情状之悲苦惨然,跃然纸上。

虽然在表现上,郑成功是一个大义灭亲的铁汉,然父子之情常使他不能自已,常于中夜起立北向,私自痛哭失声。“父子天性,情何以堪,以故居常悒忧。”

由于郑成功拒不投降,满洲人对郑芝龙的迫害一步步加深。先是软禁在京,后是被捕入狱,最后又举家被流放到宁古塔。之所以始终不杀者,是因为清人一直对招降郑成功报有一线希望。

东征台湾,有可能使郑芝龙最终丧命,对这一点,郑成功心里比谁都清楚。因为征台之举,向整个中华证明了郑成功不可能回头。老父也因此没有了利用价值。所以,发兵的那一天起,郑成功在心里其实就在默默等待着不幸消息的到来。

然而,当这个消息最终落实之时,郑成功还是没能使自己像期望中那样平静下来。就在与荷兰人谈判的过程中,准确的消息终于传来,1661年十月初三,老父终因自己拒不投降,全家十一人被清人杀戮,报至,“成功先叱为妄,然中夜悲号,不能自已,乃发丧,一军皆缟素”。

“忠臣孝子”,是那个时代每一个男人的最高自我期许。命运对郑成功似乎格外吝啬,只允许他从中选择一样。郑成功用牺牲“孝子”为代价,以期成就“忠臣”,孰料孝即不能,忠最后也成泡影。

清康熙元年(公元1662年)四月,就在郑成功初步平复丧父之痛,大举组织移民,准备把台湾建成复明基地之时,又一个不幸的消息传来:南明最后一个皇帝永历帝,被吴三桂深入缅甸擒杀,大明皇统至此彻底断绝。

也就是说,郑成功这个最后的忠臣,已经没有了可效忠的对象。他竭尽全力,攻下台湾以图复明,而大明已经彻底灭亡。

不能不说,命运和郑成功开了个彻底的玩笑。

收复台湾,在郑成功看来,完全是因为以此支持反清复明大局才有意义。明既不能复,收复此岛,对郑成功又有何益?回顾一生,郑成功看到他一生其实一无所成。他戎马一生,仅保二岛,两次南下勤王,都成虚行,一次问鼎中原,则大败而回。奋斗到最后,父母兄弟包括侄子,都不能保住。

在还没有来得及起兵之时,那个赐郑成功国姓的隆武皇帝即已倾覆。

后来,郑成功虽然奉永历正朔,然而永历远在云南,兵微将寡,与郑成功难通消息,有君实似无君。而至此,连这个象征性的君主,这个精神支柱也已失去。郑成功已经不知道自己的坚持到底为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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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8 05:3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十八节 孤臣辞世

两个接踵而来的噩讯,摧毁了三十九岁盛年的郑成功的心理平衡。就在此时,一件极小的事情成了压断郑成功意志的最后一根稻草。

郑成功的长子郑经留守厦门,与奶妈私通,生了一个儿子。这类事情其实在“除了石狮子干净,剩下都不干净”的旧式豪门大家并不稀见。然而,治家极严又心绪极度恶劣的郑成功勃然大怒,说:“我欲成大事,乃不能治家,遑问天下!”立命使臣持令箭返厦门,斩郑成功之妻董氏,以明其治家不严之罪,同时并斩郑经、奶妈并其所生子。

在厦门的部下,当然无法执行这个过于峻切、有失人之常情的命令。他们集体抗命不遵。郑成功愤懑至极,一病不起。弥留之际,他在病床上说道:

“自国家飘零以来,枕戈泣血十有七年,进退无据,罪案日增。今又屏迹遐荒,遽捐人世。忠孝两亏,死不瞑目!天乎天乎!何使孤臣至于此极也?”

临终又叹曰:“吾有何面目见先帝于地下!”顿足拊膺(yīng),“以两手抓其面而逝”。

享年三十有九。

(全书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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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8 05:3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后记 我的文学青年生涯

第一节

一九九六年初,我把一个大信封投入邮筒,然后又用手指探了探投信口,看看是否落了进去。信封上的地址是“上海市巨鹿路675号《收获》杂志社”,里面装的是我的一篇历史散文:《无处收留:吴三桂》。

十五年过去了,直到今天,我也没收到《收获》杂志的回信。不过,我的“体制内文学生涯”确乎可以从初次投稿这一天开始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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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8 05:3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节

只有经历过八十年代的人,才能明白“作家”这个字眼儿,在那个年代意味着什么。

那是一个人人捧读文学期刊的时代。一篇小说在稍知名一点的文学刊物上发出来,则举国皆知,人人谈论。那是一个作家是社会精神导师的时代。

人们相信作家是社会的良心,是正义的化身,是未来的宣告者。那个时候,写作可以彻底改变一个人的命运,发表一篇引起关注的小说,就可以使一个人从社会底层一夜之间变成万众瞩目举国议论的焦点。一个人如果揣本诗集,号称热爱文学,就可以行走天下(套用高晓松的话“那时的人们相信弹琴的孩子都是好孩子”,人们相信会写诗的孩子更是好孩子),人心如同白莲花,刚刚绽开。

我就是在这样的氛围中长大,而我身处的辽宁省朝阳市,又是一个对文化和文学抱着特别质朴的尊重的边地古城。去年我回朝阳办理母亲的医疗报销事宜(母亲是在朝阳市退休的),异地报销手续繁琐,工作人员表情慵懒,公事公办,眼看着一天之内不可能办完。陪我去的表妹夫很机灵,对工作人员说,他是个作家!说着把我刚送他的一本书拿了出来。

顿时整个办公室人都轰动了,每个人都站起来,争相传阅这本书。科长给我端来了椅子,请我坐下,另一个人递上了热水。人们如同对待一个前来视察的大人物。一路绿灯,很快全部办妥。

在“作家”如此贬值的时代,此地对文字还保持着如此淳朴的尊重,那么可以想象二十年前这种尊重会是何等盛大!

古城里的人认为读书肯定是一件好事。并没有人教导自己热爱阅读,但是书籍几乎是小时候除游戏之外唯一的娱乐。初中时,我在朝阳市图书馆和市政府图书室各办了一个借书证。别无选择,借回家的都是“名著”,当然,是那些勉强能看懂的名著。什么《大卫·科波菲尔》、《鲁滨逊漂流记》、《基督山伯爵》、《名利场》……记得有一年夏天去北戴河旅游,我坐在大客车的第一排,手里捧了一本厚厚的《愤怒的葡萄》,因为看不懂而愤怒了一路。

一个初中生看《愤怒的葡萄》,这就是我成长年代的文化景观。一方面我们没太多书可读,另一方面,撞到手里的书大致都有着坚硬的品质,把每个读者都练成了钻头。浅阅读、轻阅读、软阅读这些词汇,当时尚未出现。

更多的文学熏陶发生在上大学的九十年代初,大学图书馆里的书毕竟更多。王安忆、韩少功、莫言、韩东、王朔,一本接一本。高中时没读下去的《战争与和平》重新再读,从此迷上了托尔斯泰和陀斯妥耶夫斯基……经历了这些之后你没法不成为一个文学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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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8 05:3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节

但是工作以前我并没有认真想过当一个作家。在大学里,我业余时间大量投入书法和篆刻之中,加入了大学的书法协会。除了“作家”这两个字在我心目中过于崇高之外,还因为我莫名其妙地认为当作家是起码要人到而立有了阅历后才能尝试的事(形成这个印象也许是因为八十年代风靡一时的作家大多是有了一把年纪的知青出身)。

开始写作发生在上班一年之后。写作的动因相当简单:无聊。大学毕业之后,本来是想好好工作,先“混”上(用我爸的话来说,是“熬”成)副处级,能用公款请客吃饭,在小城市里有地位有面子,这是一个北方小城长大的人的普遍理想。但是一九九四年大学毕业进入葫芦岛市建设银行工作之后,我发现“混”和“熬”对我来说是相当困难的事:一个星期的工作,基本上一两天就能处理完。其他的大部分时间,主要都用来打扑克。那个时候,国有银行还没有进行股份制改革,工作氛围和政府机关差不多。我记得有相当一段时间,每天上班之后不久,我们科里几个人就把门上的玻璃亮子用报纸一糊,在里面拱猪、炸金花,一打就是一整天。

这样的生活虽然自在,但时间长了,未免觉得空虚无聊。还有什么更好的打发时间的方式呢?在单位没法写毛笔字或者画画。那么,写点东西吧。

我想起我似乎还真有一点“文学天才”: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的作文曾经被老师当作范文。托尔斯泰说过,成为作家最重要的是要有强烈的虚荣心。

很幸运,这个品质,我也具备。

写什么呢?什么都行,只要不平庸。要知道,我从小就爱把自己弄得与众不同。从初中就开始读每一本能弄到手的《新华文摘》,越是看不懂的长文章,看得越投入。初二的那年暑假,我还借了本《小逻辑》,在公园里硬着头皮读了十个上午,当然最后还是没读懂。从小只要是带字儿的东西,不论天文地理医学农业生物自然科学迷信甚至日历,我都能津津有味地读下去。大学四年,我基本就是在大连市图书馆泡过来的,读得最多的,是历史书,还有那本介绍朝鲜人民幸福生活的《朝鲜画报》。所以截至此时,肚子里已经装了太多奇奇怪怪的东西。虽然“余秋雨”这三个字今天已坏了行市,但我从不否认,那种所谓“文化散文”的写法令我豁然开朗。这种纵横捭阖的叙述方式,正好将我一肚子的乱七八糟搅合到一起,一股脑抽出来。

半年时间里,我写出了《蒙古无边》、《无处收留:吴三桂》等好几篇很长的散文。其中我自己最喜欢的是《无处收留:吴三桂》这一篇。

对吴三桂感兴趣,是因为读了一本很薄的小书《叛臣吴三桂》,我发现,这个被严重脸谱化的人,年轻时居然是以“孝勇”闻名天下的。青年吴三桂是个美男子,下马彬彬有礼,上马武勇过人,颇为时人称许。从道德至高点走到一叛再叛擒“旧主”以事新主,他经历了什么样的精神地震和灵魂撕裂?我又买到刘凤云教授写的另一本书《清代三藩研究》,找了当时能找到的所有与吴三桂及那个时代有关的资料,从材料碎片中一点点复原吴三桂在重压之下如同蜗牛一样一层一层脱去道德面具的精神历程。

从文体上,它非驴非马,不是纯粹的散文,也称不上小说。它是一种叙述和思考的杂糅,是一种合金体的怪物。后来还是评论家们给这一类东西定义为“跨文体写作”。后来有人说:“张宏杰的写作在一定程度上是典型的跨文体写作,掺杂了大量小说式、历史报告文学式、甚至心理分析式的写法。”

我对这篇东西相当满意,认为我可以开始文学青年的第二个规定动作了: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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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8 05:3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节

那个时候要成为“作家”,必须向文学杂志投稿。文学杂志是通向文坛的独木桥。网络那时刚刚兴起,网络文学这个名词还没出现。每一个“文学青年”,都先要在文学期刊上“露脸”。一般的路数是先在“省市级”文学期刊上“崭露头角”,然后在“国家级期刊”上引起关注。这样,你就有机会参加各种笔会采风之类的文学活动,有资格加入市、省乃至中国作家协会。接下来你的奋斗目标就是被一些知名评论家评论和文学权威认可,获得一些“省级”乃至“国家级”文学奖项,这样你就会在作家协会体系内混到一个“官位”,比如某市作家协会主席、某省作家协会副主席。这样你就算是功成名就,可以被称为“知名作家”,有资格出席“中国作协全国代表大会”或者“全国青年作家创作会议”之类的荣誉性大会,享受各级作协组织的免费出国采风交流之类的活动。这是彼时一个正常文学青年的作家之路。

那时候,人们做梦也想不到,十年后会有很多人比如当年明月,只须把文字发到网上,就有可能被广大网民关注,成为风行海内的畅销书作家。更想不到,一个少年韩寒,居然拒绝了进入作协的邀请。

那么换句话说,在我开始写作的时候,文学杂志的编辑、文学评论者和文学权威,是一个文学青年成功道路上的三道闸门,你必须一一攻克。首先要做的,当然是先敲开文学杂志的大门。作为文学体制的一部分,到今天为止,全国各省都会有至少一本“纯文学期刊”。按照“文学圈儿”内的标准,文学期刊大致可以分为两级。一级是“省级”,比如辽宁的《鸭绿江》、黑龙江的《北方文学》,这些刊物影响比较有限,换种说法可以叫二流的文学期刊。另一级是“国家级”,其中也包括一些影响很大的地方刊物。大致有《收获》、《当代》、《十月》、《大家》、《钟山》、《天涯》、《人民文学》、《花城》、《作家》……大家心中公认的第一位,当然是《收获》。

和一般文学青年先从“省级期刊”投起不同,我第一次投稿,就把那篇《无处收留》投给了《收获》。

我决心要用这篇作品作为开头炮,轰开我的“作家”之路。相比当时文学刊物上的其他“文化散文”,我自认为这篇东西绝不逊色。我莫名其妙地相信,它一定会得到编辑们的好评。稿件寄走后,我不停地幻想着这个大信封在收获杂志社内会遇到什么样的命运。我幻想着某天早晨,一位编辑打着哈欠漫不经心地打开这个信封,读了几段,他坐直了身子,又读了几页,他拍着桌子,大呼小叫,连呼其他编辑来看……我幻想着这篇作品使中国文坛知道了有一个叫张宏杰的二十四岁的“青年作家”,比余秋雨更善于讲述历史中的人性……我幻想着我的生活轨迹将从此变样。收到稿费、参加各种笔会、同事们刮目相看的目光、逃离这无聊的工作……通过写作改变命运,是那个时代屡见不鲜的传奇。

投出去的半个月后开始,我就经常去单位的传达室。但是直到第三个月头上,还是没有任何回音。虽然没投过稿,但是长年阅读文学杂志,我有大量的文学常识。我知道文学刊物的审稿期限是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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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8 05:3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节

我并没有丝毫气馁。虽然放任自己的幻想,但我其实一开始就将写作之路上的困难预想得很充分:我把它当成了考验一个人意志和能力的英雄事业,而英雄事业不太可能一帆风顺。我读过许多作家传记,那些作家投稿屡屡被拒的故事令我印象非常深刻。特别是《马丁·伊登》中那艰难卓绝的戏剧性的奋斗生涯每每令我激动感慨。第一次投稿就投给了心目中最好的刊物,其实更多的是出于一种试试看的心理。没反应没关系,一流文学杂志还有很多。

于是我又打印了一份,把它寄给了《当代》。

三个月后,我又寄给了《十月》。

在那之后,我学聪明了:我开始了一稿多投。我同时投给三家刊物,并随时作好收到一家用稿信后马上通知另两家的准备。

可是一年之内,我连退稿信是什么样的都没有见过:所有的杂志都没有任何回音。

我开始像杰克·伦敦一样,开始怀疑邮路那头到底有没有活人做编辑。

更多的时候,我怀疑自己到底有没有文字方面的才能。不过,我初中时确实做过语文课代表啊!

毛时代出生的人都有点不服输的劲。我下定了决心:我要用三年时间来打通写作这条路。这三年里我要写出三十万字的东西。如果这三十万字都不能发表,那么才可以确认我没有写作才能,我会永远放弃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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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8 05:3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节

就在下定这个决心后不久的一天,我又一次忐忑地来到单位的传达室。

我很怕同事们知道我被退稿,我甚至没让任何人知道我投过稿。所以科室订的报纸杂志都是由我主动来取。

一堆报纸杂志中夹着一个中等大小的信封,上面“《大家》杂志社”几个字很明显。我的心开始砰砰跳动。

办公室中午正好没人,我撕开了信封,里面的是一幅龙飞凤舞的行书:

“张宏杰先生:你的《无处收留》写得棒极了!准确、结实、饱满。编辑部一致同意向你约稿,因《大家》明年将倾力推出一种实实在在但同时也更为文学、更边缘化的写作方向。《无处收留》略嫌偏‘实’,若能再个人化一些,可在《大家》刊发。朱晓桦。”

你可以想象我的兴奋。我终于确信,“文学事业”是我想象中的那么回事儿。有那么一群敬业的人在操持着人类的灵魂或者心灵。那时的《大家》创刊不久,上升势头很猛,办得非常有范儿,开本很大,黑色的印有历次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头像的封面做得大气十足。朱晓桦字体潇洒的信我读了许多遍,我想象他一定是一个留着长头发的青年人。我当天晚上就开始对《无处收留》进行修改,朝着我理解的“个人化”风格靠拢。虽不至于夜不成眠,但白天我大脑中犹如热恋中的大脑总想着恋人的脸一样,总是转着《大家》那黑色的封面。半个月后我把稿子寄回去,然后就是数着日子等待。

写作两年,终于“梦想成真”了。能在《大家》这样有份量的杂志上发表“处女作”,应该也算一个漂亮的开头了吧?也许过些天,我就会去“春城”昆明开笔会了。

三个月后,第二封信来了,我急切地打开,却是一盆冷水:“你的《无处收留》送审时未通过,说是暂时不发历史题材。《大家》杂志社将要自负盈亏,在如何走向市场上考虑得较多,原来选定的许多稿子都压下了,你也可以别处想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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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8 05:3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七节

我曾经铁了心要把处女作发表在一流刊物上,一鸣惊人,一举成名。我最讨厌的事只有一个:平庸。不过,在《大家》退稿后,我痛定思痛,不得不做出重大退步:除了《无处收留:吴三桂》这篇我最喜欢的稿子之外,我将《蒙古无边》等其他稿子投给省级文学刊物:我要先踏入“文学圈儿”啊。

首先想到的当然是辽宁省的那本《鸭绿江》,虽然今天可能没多少人知道还有这样一本刊物,但在八十年代,它曾经辉煌一时。

标准自减一档,似乎就一路通畅:一个多月后,我就收到了《鸭绿江》一位叫李轻松的编辑热情洋溢的回信,然后,一九九八年第二期《鸭绿江》刊出了我的《蒙古无边》,于是这篇文章成了我的“处女作”。

从那之后,我和诗人李轻松成了朋友。通过和她通信,我才发现,原来我能在这样一本省级文学刊物上发表作品,其实也是一种小概率事件。她说,发现我作品时,她刚刚从别的单位借调到《鸭绿江》作编辑,一般的编辑都不爱看自发来稿,因为里面百分之九十五以上都是不通之作。只有她这个新手还有兴趣翻翻。她很偶然地在堆如小山的自然来稿中,抽到了我的信封。

直到这时,我才知道还有“自然来稿”这一说。也就是说,文学刊物中刊发的,大部分都不是像我这样直接写上“某某编辑部收”的稿件。你起码要写上具体某个编辑的名字,被拆开看的可能性才更大一些。更靠谱的做法是,先设法与编辑认识。起码,先要有朋友居中介绍。要不然,你“成功”的概率就会降低很多。一般来说,一本刊物刊发的“自然来稿”,也许只占五分之一到十分之一。

我感觉很意外。我所知道的“文学世界”不是这样的。在我心目中,“文学世界”真有点“高于生活”的意思,它应该是一群不世俗的人按着非世俗的规则操作的事儿。我一直认为作家一开始都应该是“自然投稿”,而编辑对所有稿件都应该是一视同仁。有这个“文学世界”存在,或者说,有这样一群抵抗世俗的人存在,这个世界才值得生存。所以这一事实对我震动很大,让我晕头转向了许久。我回想起自己苦等编辑们回音的日日夜夜,现在才想明白,也许我投出去的信封,至今仍然没有打开。

不过,这一知识对我并没有什么影响。在那之后,直到今天,在通常情况下,我仍然坚持“自发投稿”(虽然今天我已经基本不投稿了)。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我认为这是“正确”的,这是我少年时代梦想的一部分。当然,也如以前一样,直到今天,我的“自发投稿”百分之九十五以上都没有回音。

这反应了我性格中的某种“心理疾病”,我没法治愈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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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8 05:4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八节

《蒙古无边》的发表,标志着我“走上了文学之路”。也算是“国家级刊物”的《青年文学》也接受我的“自然来稿”,发表了我的第一篇也是迄今为止唯一一篇小说《说话算话》,我还记得给我回信的编辑叫陈锟。再后来,《散文选刊》选载了我在《鸭绿江》上的散文。被选载,也算是某种形式的被承认。我陆陆续续在省级文学期刊上发表了一些作品。然后,我被省作协“发现”,参加了省文学院的“青年作家培训班”。在那之后,我又成为“省文学院合同制作家”。这是各省“鼓励文学创作”的通行作法:省作协在全省范围内挑选十多名最有实力最能出“成果”的中青年作家,与之签约,按照你每年在“省级”、“国家级”刊物上的发表量以及被转载的数量,会给予一定津贴。在一省的文学界,这算是一种比较重要的认可。也就是说,我确乎已经是“青年作家”了。

但是,我仍然没能把《无处收留》发表在“一流”刊物上。这是我的一个心结。我一直没有放弃努力。这篇稿子一天也没停地在邮路上奔波。又一个编辑给我回音了。在《大家》退稿之后不久,《花城》的一位叫文能的编辑给我来了用稿信。这封用稿信明确讲,将于明年刊发。

到了年底,文能的第二封信来了:“你的稿件本已确定刊发,但是我因个人原因,将调离杂志社,加上杂志社内部关系复杂,因此此稿也无法用了。我已经将它推荐给了其他刊物,请相信这是一篇好作品,肯定能发出来。”

过了几个月,《天涯》杂志李少君的一封回信证明文能先生确实在努力帮我的忙:“文能转过来你一篇关于吴三桂的文章。我们看过,认为很好,本来是可以在《天涯》发的,但太长了。你功底、文笔都不错,有什么其他稿可以寄些来。这篇你可以寄给《收获》看看,他们应该是可以发的。”

……直到二OO一年,我已经出版了第一本散文集之后的第二年的夏天,到辽宁文学院开会。我几乎已经忘了有一篇稿子还漂在路上这件事,直到文学院一位工作人员把一本已经磨破边了的牛皮纸信封扔给我:“请客吧!给你的杂志,寄到这来了。”

是二OO一年第一期的《钟山》,目录栏中赫然写着:“《无处收留》,张宏杰”。因为彼时我已经是“辽宁文学院合同制作家”,所以杂志被莫名其妙地寄到了这里。杂志里还夹着一封信,主编傅晓虹说,是文能转给她的稿子。

这篇文章一刻不停地在路上奔走了五年,这五年,我由二十四岁变成年近三十,它则餐风宿露,不眠不休,撞过了十几家杂志的大门,最终,到底在一本“一流刊物”上露面了。我终于对得起它了。(到今天为止,我也没见过文能先生,甚至没通过一次电话。我不知道他现在在什么地方工作,还是已经退休了。)我打开杂志,将这篇《无处收留》从头到尾一字不落地又读了一遍。我记得大学期间我在《钟山》上读到的大量好东西:苏童、余华、贾平凹、汪曾祺……如今,我隐隐有了与他们,这些我昔日的文学英雄并肩站在一起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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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8 05:4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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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8 05:4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九节

在此之前,虽然已经发表了很多东西,但是我一直没有找到当“作家”的感觉。在我的记忆中,一个真正的作家,是拥有大量读者的,是会收到如潮反响的。你看那些著名作家的采访,不是都说某篇作品发表后,会收到一麻袋一麻袋的读者来信吗(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细节是其中会掉出漂亮女读者的照片)可是,没有任何读者给过我反馈。也没有任何评论家者注意过我的存在,甚至我身边也没有任何人表示他们读过我的东西。当然,我的写作是“秘密进行”的,因为我担心可能失败。不过,我期望的是,在我成为作家之后,被身边的同事和朋友在杂志上惊讶地发现。现在,我已经“成功”了,已经是“省文学院合同制作家”了,可似乎从来没人知道这一点。

我把这归咎于没有在“一流期刊”上发表过东西。我特意到单位的图书室查了一下,里面确实没有订《鸭绿江》或者《北方文学》之类的省级期刊。

如今,我在《钟山》上露面了。图书室里确乎有这本杂志的。那些评论家们肯定也都看这本杂志。这次,我算是登上文坛,露了脸了吧?

果然,在看到杂志后的第二个月,我收到了一封读者来信。这位读者颇有点不寻常:她是彼时以一本《现代化陷阱》在全国引起反响的学者何清涟。她说,她在《钟山》上读到《无处收留》之后感觉非常“震骇”,遂找到主编傅晓虹要到我的联系方式。她说了很多肯定赞赏的话。她还说,她是先学历史后学经济,与我恰好相反。她最后说,她此时“因言贾祸”,情况很不顺……总之信写得很长,随信还一口气寄来她的三本书,一本书上题写了“宝剑赠烈士”五个大字。

我当然兴奋。我当然激动。我等着更多的反响,对我到那时为止自认为最好的一篇作品的反应。

没想到,何清涟的这封信居然成了绝响。在那之后,我再也没有收到过任何来自文学刊物的读者的反馈,更不用说什么评论家或者文学权威的反应了。单位图书室的那本《钟山》,似乎也从来没有人借阅过。我费尽全力,朝湖水里扔了一块大石头,然后侧耳倾听:半天过去了,毫无声响。

原来湖不在那。

直到这时,我才恍然发觉,“八十年代”已经逝去,世界已经变了。

八十年代一本文学刊物,动辄几十上百万的销量。连东北边地的《鸭绿江》,发行量一度都达到四十万册。“一本《十月》或者《当代》,往往先在大学宿舍间流动,然后可能在理发店、医院病房、工厂车间、商店柜台之间持续作布朗运动;也可能是从表哥到表妹到表妹的男朋友到男朋友的班主任……直至消弭于无形。”仅仅十年后,这一情景已经恍如隔世。某位主编说,“你不能去问一个诗歌期刊的主编,他的杂志发行有多少册,这就像问一个女人她的年龄一样。”

文学不再能带来轰动效应,不再能改变一个人的命运,所以,那些最有才华的人不再从事文学了。他们去从政、从商,去做个循规蹈矩的白领,都比做文学青年靠谱。许多才华正盛的作家,都纷纷转行去给导演们打工,写电影、电视剧。“文学”变成了小圈子的事。一般来讲,你发表的作品,只有编辑以及你通知到的几个同行会读。

与上两项变化互为因果,大部分文学也告别了社会,告别了读者,仅仅成为一种有气无力的惯性。八十年代,文学替全国人思考,为全国人启蒙,指点江山、激昂“斗志”。如今,文学变得“纯粹”了,但是也纯粹到了水至清则无鱼的境地。

也不能说我没有得到过反馈。在得知我发表了一些东西后不久,建行的某位科长曾经郑重其事地和我探讨过“写作”这个话题。据他理解,在作家当中,写散文的尚属正常,写小说者都是准精神病患者,而写诗则是一个人精神有问题的确凿证据。

同时,我全力写作的年龄正是一个中小城市青年找对象的关键时段,“不好好上班”、“写小说儿(人们管文学杂志上的东西一律叫做小说)”

不但没成为我吸引未婚女青年的招牌,反而成了我不是一个好的婚姻对象的证明:这证明我不会很好地沿着副科长、科长、副处长之路攀登,反而有成为浪荡之人的可能。在我逃离了“行长秘书”这一职位后,这一征兆更为明显。而回首我的大学同学,大部分已经混成科长,有的已经是副处长、处长,更有人已经成了亿万富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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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8 05:4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节

奇怪的是,了解了这一事实后我并没有过分沮丧。做为一个小城市里的普通大学毕业生,我的理想如同橡皮筋一样可长可短,可大可小,可以想入非非,也可以在第二天早上就忘掉。虽然不能凭写作“功成名就”,但是我发现了并且习惯了写作的快乐。

写作是痛苦的。写作需要将自己调动到最活跃、最兴奋、最有力量的状态,才能随心所欲地驱策胸中万物,才能接近理想中的完美状态。因此写作者必须拥有特别强大的意志力,需要无情地鞭策大脑。这种写作中的完美主义压得我喘不过气来,不过离了它,我就得不到那种酣畅淋漓的兴奋体验。

写作又是快乐的。我的性格是那种习惯和自己较劲的人。我想最适合我的工作也许是一个石匠或者木匠:安安静静地坐在一个不被打扰的地方敲打点什么东西,使它以最合适的形态呈现出来。仅仅这一过程本身,就足以令人心满意足了。

我越来越发现推动我写作的动力是好奇心。我们被告知的世界,和真实的世界,差距之大如同两个星球。而历史这个领域这种差距更是明显。大学期间在大连市图书馆阅读历史材料时,我不断地惊讶、惊叹乃至惊呼。把这种惊讶表达出来,其实就是我写历史的最初动力。历史写作对我来说是一次旅行和探险:在故纸堆中,你随处可见蛛丝马迹。沿着这些线索前行,擦去历史碎片上的尘埃和涂饰,小心翼翼地拼接在一起,你会发现历史的面相与你的想象几乎完全不同。一开始,我关注的是历史中的人性。就像莫言在评价我的一篇文章中说,我关注的是人性的复杂。在历史中,各种情节都已出现,人性的千奇百怪匪夷所思出人意料都表现出来了,我迷恋于观察这种复杂性,迷恋于将一张又一张面孔复原出来,得意地指给别人说:看,他原来是这个样子!再后来,我的好奇心更多地转移到历史规律本身。我开始观察农民起义、观察中国人的盛世梦,观察中国专制制度的起源……我惊讶地发现,我头脑中那些习以为常的观念,几乎都是不准确的。比如,农民起义推动的主要不是历史的进步,而是专制制度的进步;比如中国式的盛世几乎都是建立在一个大衰世的基础上,并且以衰世为结局;比如春秋战国时的那些自由思想的大家,几乎个个都在呼吁一个大一统的专制政权……我的这些观察和思考,完全是野狐禅式的,远离“学术范式”的,我的结论也许荒谬可笑,离题万里,但是我却自得其乐。我的写作完全是随心所欲,信马由缰。摒弃万物,沉在书房中,一点点地梳理自己的思路,解答自己的疑问,结果就是敲打出一篇文章。那种遗世独立的专注、单纯而宁静的感觉,确是一种巨大的幸福。

就这样,我从一个标准的“文学青年”为入口,走入历史。历史是社会学科的基础,沿着这条道路走下去,你会不自觉地经过人文学科的各个房间。一路走来,通过写作,我对这个世界有了更深更广的认识。从一九九六年到现在,我的思想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我对社会,对历史,对文化的认识,许多方面都进行了自我颠覆。而这一脱胎换骨的过程,其途径正是由于写作。

写作也给我带来了现实的“利益”。一开始,为了不致招人误解,我的写作是在地下进行。而发现“作家”已经成了异类之后,我更把发表的东西埋到抽屉深处:没有可以交流的对象,总要好过那些言不由衷的文不对题的“赞赏”。后来一个偶然的机会,行长王毅读了我写的几篇东西。行长虽然文凭不高,但是兴趣广泛,知识面颇广。更主要的,他们那一代人还认为,写作是一件大事,好事。他说,你是个写东西的料,我给你创造个写作环境。

于是,他把我调到了市行营业部,因为营业部主任董庆毅(前年他因车祸去世,愿他在天上平安快乐)为人开通大度。在他和行长的默许下,我一周只需上班一两天,其他时间,可以在家里正儿八经地当“作家”。这自然是写作给我带来的幸运。每天早上六点半,起来跑一圈步,回到家里,洗个澡,听一楼人都走空,泡一壶茶,揿开电脑,看着茶烟升起,听着电脑“沙沙”的启动声,整个房间就像古墓那样安静。每当这时我就深深感谢世界,对我这样宽容。即使写出来的东西永远都不能引起关注,但能一直享受这样的书房生活,我也就心满意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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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8 05:4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一节

不过,写作另一面的快乐毕竟是传播和交流。每一个碾玉人都希望他的玉观音能有人欣赏。更何况毛文化中成长起来的人都有点“文以载道”的老套想法。

一个意外的机缘,使我发现了另一条接近读者的路。那是一九九九年底,我到北京出差,因为《鸭绿江》主编刘元举先生介绍,认识了时事出版社工作的沈阳人祝勇。祝勇知道我在写东西,让我发几篇给他看看。

过了几天,祝勇给我打来电话:我想给你出本书,行不行?你的水平完全可以出一本书,而且我估计书可能卖得很好。

于是,在二OOO年一月一日,我的第一本书《千年悖论》出版了,汇集了我写作初期的大部分作品,其中主要的当然是“历史文化散文”。说实话,在此之前,我从来没有考虑过出版的可能性。因为在我看来,出书实在是比在杂志上发表作品重大得多的事。在我的印象中,一个人一般要人到中年,德高望重,作品积累到一定数量了,才有可能出一本书。因此,虽然稿费只有每千字三十,虽然封面做得有点不伦不类,我还是感觉很兴奋。

这本书起印五千册,出来后很快就淹没在众多新书当中。虽然不久都卖光了,但是在读书界没有引起什么关注。

不过令我高兴的是读者却有了反馈。读者大部分都是大学生,奇怪的是,他们几乎都是在大学图书馆读到的这本书。有几个大学生给我来信说,这本书“颠覆了他们的大脑”,“千年悖论,让我们觉醒,第一次从人的角度来考虑这些历史人物的种种作为”。

我很高兴这本书能触动一些人,能让他们感受到我的愤怒、惊讶、感慨、激动,能颠覆他们对历史的一些成见:这正是我在书房里不懈敲打的目的。

我发现,出版是将自己的写作抵达读者的大路。出版的传播力比在传统文学杂志上发表要大得多,有效得多。今天的文学期刊,读者群基本已经净化为“纯文学读者”。虽然一开始我走的是“文学之路”,但其实我的作品并非标准化的“文学性写作”,我写的虽然都是历史,但是离现实可能比大部分小说都要近。它们的读者,更多在文学期刊的订阅者之外。而且最关键的一点是,出版社的编辑与文学期刊的编辑完全不同:大部分出版机构都需要赚钱养活自己,因此特别在意一本书的市场反应。与文学期刊疏离了社会不同,出版业已经相当市场化,编辑们睁大眼睛寻找每一位有读者的作家。

所以,除了第二本书的出版颇遇艰难外,我的书出版都非常顺利。特别是第三本书《大明王朝的七张面孔》出版之后。

《大明王朝的七张面孔》出版不久,我在报纸上网上很快见到了白岩松、柴静评论了这本书。影星袁莉在我经常看的《锵锵三人行》中提到了这本书,那年《艺术人生》的年终评点,张越、崔永元等几位嘉宾似乎也提到了这本书……于是我意识到这本书引起了广泛的关注。虽然出版社没有进行过一个字的宣传推广,但是这本书通过口碑相传,渐渐传播开来。印数很快就过了三万册,而在文化类书里面,据说三万册就算畅销书。再以后,我的《中国人的性格历程》、《曾国藩的正面与侧面》也陆续成为历史文化类的“畅销书”:从《大明王朝的七张面孔》起,我算是有了自己的读者群,隔三差五地收到读者来信,其中有一封是当时身在美国的留学生,后来的青年学者刘瑜的信(特别令我感动的,是一位读者将我的三万多字的《无处收留》一笔一划地抄在一个小本本上送给了我)。我能够知道,自己的写作,对一些人确实发生了影响。

让自己的写作抵达读者,我用了将近十年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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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8 05:4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二节

在主要传播方式转为出版的同时,我的传统“作家”之路仍然自然延伸。我的一位朋友作家钟求是有一次和我通电话时说,我感觉你的东西挺适合《当代》的风格。你寄给我的朋友吴玄吧,他现在在《当代》做编辑。

我按钟求是提供的邮箱寄去了几篇稿子。一周后,吴玄打来电话,说他已经与主编洪清波达成一致意见,打算从二OO六年起,为我开一个专栏。这对我来说完全是意想不到的事。专栏的名字后来定为“史纪”。这成了我在“纯文学”领域最辉煌的“业绩”。我获得了一些省级文学奖和一项不太重要的“国家级文学奖”。对了,还有“文学创作一级”这个职称。因为这些成绩,我成为省作协的“理事”,后来又成为“主席团成员”,还成了一个市作协的“副主席”。我参加了“青创会”,并且见到了常委同志。这是我“纯文学”之路的顶峰。从一个小城市的无依无傍、赤手空拳的草根青年,到一个地级市的“作家协会副主席”,这就是我爬过的“文学之峰”的高度。

不过,整体来说,我的“纯文学”之路走得不温不火,换句话说,其实是不太成功。用某个文学前辈推心置腹的话来说,你不会经营自己。你怎么不开个研讨会,找几个有名的评论家评论一下子,给你归成一个什么文学现象。那你不就火了?

前辈说得轻松。我知道事实并非如此简单。我的作品并非传统意义上的“纯文学”,我也没有什么过人的才气。这把火哪那么容易“点着”。

不过,他说的也并非没有一点道理。作为一个写了相当年头的作家,我对一些心照不宣的事也相当清楚:在任何领域,都没有那么多“顺理成章”。只要你的才气不足以掀翻地球,那么你就有必要“经营”一下自己。

这就是中国“圈子社会”的现实。如果有了人脉连接,你完全可以事半功倍,甚至四两拔千斤。事实上,我写作生涯的大部分“成功”,除了一开始几篇“自发投稿”是完全自我奋斗之外,其他的重要几步,也都是在人脉的连接下完成的:那篇《无处收留》最终得以在“一流刊物”上发表,毕竟是文能先生不懈推荐的结果。第一本书的出版,则是刘元举先生向老乡祝勇介绍我的副产品。《大明王朝的七张面孔》在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这样好的出版社出版,是因为在那之前认识了丁东先生,再加上章诒和先生的序。而我的《曾国藩的正面与侧面》卖得不错,柴静写的那个跋和刘瑜、老六的帮着吆喝自然功不可没……我不得不承认,“圈子”其实也是一种正常的生活状态:这个时代,信息的大海之中,你其实只能看到进入视野的这一小片儿。这在任何国家都是常理,只不过在中国社会,人们更习惯于这种“手工式”的联结。这是一个大家都在叫喊和跳跃的时代,如果想要从草根地位到达成功高度,你需要喊破嗓子,跳上桌子。

但我还是修正不了心中那个奇怪的“应该”情结。

那一天,和一个朋友聊天,屈指数起我们认识的所有文学朋友,大大小小百十来人,没开过文学性的“作品研讨会”的,只有我一个。有一次,一位对我一直很欣赏的文学活动家和我详细谈了给我开研讨会的计划,我不置可否,结果他很生气,觉得我过于“傲慢自大”,从此很少再与我来往。

我根本不是什么“清高孤介”。作为一个不善于拒绝的人,我也对别人说过很多言不由衷的话,我也请过一位文学奖的评委朋友吃过饭,我也曾画虎不成反类犬地学习过“应酬”,我也曾经很想在圈内获得“成功”,以便能获得各种相关的好处。我只是后来确定,我喜欢“舒服”多过“成功”。

作为一个读过些中国历史的人,理智上我对“人情社会”的规矩抱有高度的“同情之理解”,但是在感情上,我却无法经常地勉强自己。我是一个羞涩的人,帮我开了专栏的吴玄,我后来在一次文学会议上见到,我居然没好意思对他表达我的感谢之意。归根结底,也许是成长的背景,让我一直固执地以为有一种“应该”,有一种“清洁”。我纠正不了这个“错觉”。

坚持这种“应该”经常让我与身边的生活产生一点排异。比如虽然“名人荐书”现在已经是再常见不过的现象,我的几本书也都请他人进行过推荐,但我一直觉得推荐应该是一件严肃的事。不止一个朋友请我为其书写推荐语,我读了作品后都极力推卸了,因此得罪了好友,也只好认了。爱惜羽毛、不辜负读者对自己的信任,这一选择似乎不需要经过任何思考。

不料前些天在网上浏览时,看到一则新书的宣传文章,介绍一本马上要出版的历史类书籍。封面上印着李承鹏等四个人推荐,其中一个赫然是我的名字。更为离奇的是,封底还有“我写的”一段推荐语。而事实上,对这本书,这个作者,甚至这个编辑,都一无所知。

我致电这家我很熟悉的著名民营出版机构,问是怎么回事。编辑说张老师,那个推荐语是我写的,我忘了征求您同意了!

我说那赶紧去掉我的名字吧,我不能推荐这本书。编辑很惊讶,说,推荐一本书也不是多大的事儿,张老师您就同意吧,请您推荐,不是说明您在读者心目中有很大影响吗?这是好事啊!我觉得那推荐语写得也不错啊!

我费了好多口舌之后,编辑才相信我是认真的。她说,封面已经印出来了,如果更改,要损失很多钱。经她请求,出版机构的领导同意给我一笔丰厚的推荐费,以换取我不撤掉推荐。

我拒不同意。编辑又找到我的一位好友做我的工作,原来编辑是辽宁人,是我好友的同学的侄女。据说好朋友的同学为这事还专门跑了趟沈阳:

因为小编辑刚刚工作不久,如果让出版社蒙受损失,可能会失去工作。

这位朋友以前很热心地帮过我的忙。他多次打来电话,劝我想开一点。

现在推荐一本书,谁还当成多大的事呢?

但最后,我还是拒绝了朋友的请求,坚持要求出版公司修改了封面。我的处理结果,既得罪了出版公司,又得罪了朋友,还可能使一位小编辑的前途受了影响。许多人听说这件事,都说我做得不对。

我的“心理疾病”确实令我落伍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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