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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源济

[哲史艺丛] 张宏杰:《大明王朝的七张面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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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7 03:2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八节 “冲冠一怒为红颜”

吴三桂的算盘打得很准,就在他在勤王的路上缓缓行进之时,三月十九,农民军攻陷了北京城。崇祯皇帝在煤山上,用一根白绫,给大明王朝近三百年的统治打上了一个句号。

得到这个消息时,吴三桂刚刚走到河北丰润,距京城尚有数百里之遥。

他忙撤兵返辔(pèi),率领大军奔回山海关。

这座依山傍海的雄关,将是他用来换取后半生前程的砝码。明朝的灭亡,使得这座关城已经姓吴了,他不知道这是他的幸运还是不幸。不过,他知道,这座关城不论是对李自成还是对皇太极都是沉甸甸的。他完全有理由相信,李自成会为这座关城开出一个大价钱。李自成会找上门来的。

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四月,明朝覆亡后的第十天头上,李自成的信使到了。带来了封吴三桂为侯的檄书,带来了四万两犒师银子,同时,还带来了老父吴襄的一封信。

一切都按照吴三桂的设想到来了,尤其是老父的这封信。皇帝已经死了,可是父母仍然在,这就是吴三桂在这个世界上堂而皇之地活下去的理由。忠臣是做不成了,因为他已经失去了效忠的对象,可孝子这冠冕堂皇的社会角色还可以继续扮演下去,他的行为照样可以获得社会伦理观念的认可。父亲的信,说得多么有理:

……今尔徒饰军容,逊懦观望,使李兵长驱深入,既无批亢捣虚之谋,复无形格势禁之力。事机已失,天命难回;吾君已矣,尔父须臾!

呜呼!识时势者,可以知变计矣……我为尔计,及今早降,不失封侯之位,而犹全孝子之名。万一徒恃骄愤,全无节制,主客之势既殊,众寡之形不敌,顿甲坚城,一朝歼尽,使尔父无辜受戮,身名既丧,臣子俱失,不亦大可痛哉!

是啊,大势已失,天命难回,帝国已亡,家族仍在。父母家小还有那日夜思念的陈圆圆都在李自成的手里,为了父母的生命,牺牲自己的名誉情有可原顺理成章。在大明他是平西伯,到了大顺他就是归命侯。寇贼杀了皇帝,寇贼就成了皇帝。从行脚僧起家的朱元璋可以做明太祖,那么,同样用血汗挣得天下的李自成为什么不能顺天应命抚驭万民呢?

现在,吴三桂终于可以光明正大地抛弃一直虚掩在身上的“忠臣”外壳,不过里面还有一张“孝子”的面具,可以用来抵御社会正统价值评判系统的正面杀伤。在命运的逼迫下,吴三桂的生命欲望就像一只见不得光的软体动物,急匆匆地从一只外壳迁入另一只外壳。

吴三桂点齐兵马,把山海关交给大顺农民军,踏上了第二次西进的征途。

命运,却同他开了一次让他无比尴尬的玩笑。

走在西进之路上,吴三桂虽然心中还有点紧张,但是心境和第一次入关毕竟大大不同了。他不断幻想着,到京城之后会遇到的盛大欢迎场面,不免有几分激动。李自成也许会亲自迎接,所有新朝权贵都会出席接风宴会。封侯建府,钟鸣鼎食,他在大顺王朝可能前程更为远大……毕竟,他送给李自成的这份礼物不轻啊!

可是,四月初五,当吴三桂来到永平以西的沙河驿时,突然遇到了从京城里逃出来的家人。这个家人因多日逃亡形同乞丐,一见到吴三桂就痛哭失声。

原来,大顺军入城之后,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追赃助饷,剥夺高官显宦们的家财来解决财政困难。吴襄虽有招子降顺之功,也不能例外。昔日巨富的吴府,现在已被搜刮得空空荡荡。

吴三桂不由得倒吸一口冷气,半天沉吟不语。他没想到李自成竟然送给他这样一份见面礼,看来他的如意算盘打得也不是太准。可是,自己已经走到这里,已经没有回头路了,也许他到了北京这些可以摆平。突然,他想起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陈妾现在怎么样?”

家人告诉他,陈圆圆现在已是李自成驾下“权将军”刘宗敏的人了。

“轰”的一声,那些美好的幻想在吴三桂眼前彻底崩塌了。吴三桂像被人当众打了一顿耳光,原本白皙英俊的面庞一瞬间涨得血红血红。他觉得自己的头好像涨大了。三十三岁血气方刚的吴三桂,简直不能相信这样的奇耻大辱会劈头盖脸落到自己身上。好一群流贼,他把山海关拱手而献,他们却夺走了他最心爱的女人!什么封侯之赏,什么犒师银,都是敷衍,他们分明把他吴三桂当成了玩物!有生以来,没有人这么侮辱过他!吴三桂一把拔出腰间的佩剑,刀光一闪,面前的桌案已经被劈成两半。

“大丈夫不能保一女子,何面目见人!”

吴三桂出屋上马,调转马头。三万大军像一头发怒的雄狮直扑山海关。

守城的农民军还不知是怎么回事,已被袭杀殆尽,而闻讯应援的白广恩部,刚刚接近关城,也遭到痛击,竟然全军覆没。在战场上,很少有人能成为他的对手,尤其是在他狂怒之际!

一场激战之后的山海关出奇地寂静,吴三桂一个人坐在大厅之上,没有任何人敢进来。他既不是忠臣,也已不是孝子,命运撕掉了他所有的面具,现在,吴三桂只是一个因为女人而狂怒的男人。在狂怒过去之后,他发现自己真的无家可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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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7 03:2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九节 性格即历史

吴三桂多血质的性格特点,此刻又一次激烈地表现出来。性格即命运,而此时,性格即历史。就在他冲冠一怒的那个瞬间,墨一样浓的愤怒淹没了他的理智,当他静下来之后,发现自己已被判定为一出悲剧的主角:他不但失去了帝国,也失去了家族,同时,还有最心爱的女人。在这个条理分明的世界上,他丧失了经度和纬度,找不到自己的坐标。

冲冠一怒使吴三桂永远地背负了历史的重债,他因此而成了所谓“民族的罪人”。不过,吴三桂在这愤怒的一刻袒露出的人性底色是历史上一抹斑斓的色彩,否则这部历史就过于灰暗乏味了。

这个由赤裸裸的愤怒驱动着的人,一瞬间挣破了文化在他身上形成的层层伪饰,显露出未被阉割的真性真情。否则,我们可以设想,一个不是历史罪人的吴三桂是什么样的呢?只有两种可能。

一、他驱兵西进,与李自成激战于北京城下,以卵击石,壮烈殉国。一出情节单调重复的英雄剧背后是无意义的生命损失,对于历史进程不能有丝毫影响。

二、吴三桂忍辱负重,为了民族大义,唾面自干,在那些羞辱捉弄了他的农民军将领前强颜欢笑,虚与委蛇,以此换取他们的残羹剩饭。

很明显,吴三桂在大顺政权之下,非如此不能生存。这样的话,吴三桂确是兼顾了民族大义和身家性命,可是这样的人格形象是不是更为卑琐?

愤怒很快就过去了。冷静下来的吴三桂又恢复了理智,而他的理智是出众的。他迅速判明了自己的处境,他不甘心处于被打击被剥夺的地位。他要对命运反戈一击,永不服输的他在绝望中竭力奋争,试图冲出命运为他设计的险恶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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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7 03:2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十节 秘密交易

顺治元年(公元1644年)四月十五,清摄政王多尔衮接到了这样一封书信:

流寇逆天犯阙……先帝不幸,九庙灰烬……三桂受国厚恩,悯斯民之罹难,拒守之边门,欲兴师问罪,以慰人心。奈京东地上,兵力未集,特泣血求助。

我国与北朝通好,二百余年,今无故而遭国难,北朝应恻然念之。

而乱臣贼子,亦非北朝所宜容也。夫除暴剪恶,大顺也;拯危扶颠,大义也;出民水火,大仁也;兴灭继绝,大名也;取威定霸,大功也;况流寇所聚金帛子女,不可胜数,义兵一至,皆为王有,此又大利也。

王以盖世英雄,值此摧枯拉朽之会,诚难再得之时也。乞念亡国孤臣忠义之言,速选精兵,直入中胁西胁,三桂自率所部,合兵以抵都门,灭流寇于宫廷,示大义于中国,则我朝之报北朝者,岂唯财帛?将裂土以酬,不敢食言!

这些充斥着“大仁”“大义”字眼的文字——“亡国孤臣”吴三桂的这番“忠义之言”,是在吴三桂被李自成围困在山海关后写出的。走投无路之时,他顾不得什么华夷之分、敌我之辨,向昔日不共戴天的死对头发出了乞求。可是连乞求都是这么慷慨激昂,大义凛然,满腔悲愤,真好像文天祥再世,申包胥重生。

可是,就连不识几个汉字的多尔衮也一目了然,这不过是一封投降信而已。他何尝不知道,这个“亡国孤臣”在几天前还仆仆奔走在投奔“流寇”的路上,兴致勃勃地想和流寇们分一杯羹!这些汉人真是会说话呀!

吴三桂重又捡起了通行的社会伦理符号。他并不指望谁真的从词语层面理解他的话,这只是一种信息的标准化包装而已,华夷通用。形式永远是重要的,有时甚至是第一位的,虽然实际上大家彼此心照不宣。

多尔衮并没有用心思品味这些华丽的词,他立刻感到了这封信不同寻常的分量。这真是天赐之机,父兄两代人征战多年,始终不能接近的这座雄关,如今唾手可得,逐鹿中原的宏愿即将实现,他怎能不大喜过望。多尔衮立刻发兵,向山海关奔去。

这时,山海关已经被李自成的大军团团围住了。李自成这次亲征,不光带了六万大军,而且还带来了吴三桂的父亲。

他知道吴三桂是有名的“孝子”,他希望吴襄能发挥比六万大军更大的作用。到了山海关下,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命吴襄在阵前致书劝降。

可是这封劝降书对吴三桂已经没有任何作用了。吴三桂现在不需要什么台阶来下,李自成那里已没有他落脚的地方。李自成收到了这样一封回信:

父既不能为忠臣,桂亦安能为孝子?桂与父决,请自今日。父不早图,贼虽置父鼎俎旁以诱三桂,不顾也。

这冠冕堂皇的措辞让李自成无话可说。他知道,再和这个人费口舌不会有任何意义了。大顺军向这座著名的关城发动了猛烈的攻势。

当多尔衮的大军到达城下时,这座关城已是岌岌可危。激战已进行了一天一夜,大顺军的攻势越来越猛,有的地方,已攻上了城墙。吴三桂焦急万分,可是老谋深算的多尔衮却一点也不着急。他望着吴三桂那神情焦虑的脸,不慌不忙地提出,吴三桂得先剃发改服,他才能出兵。他还记着吴三桂那封慷慨激昂的信中装出的那副大明忠臣的姿态。

吴三桂确实没想到这一着。不过,他没有犹豫片刻。不就是把顶发剃掉,脑后梳一条古怪辫子吗?不就是穿上那身难看的蛮服吗?他已经抛弃了帝国,抛弃了父母,抛弃了名誉,他还在乎这几根头发吗?他已经不再在乎什么了,不坚持什么了,就是把自己出卖给魔鬼,也没什么不可以的。事实上,他已经这样做了。

在一片震天动地的喊杀声中,吴三桂头顶上的一缕缕头发,飘落到地上。

心理学家说,外表的变化对一个人的心理有着重要的影响。满洲人在征服中国的过程中,所到之处,坚决要求被征服者剃发改服,即使逼得这些人再度反抗也在所不惜。而许多本来已经投降的汉人,仅仅为了保住自己的发式,却再一次选择了死亡。因为双方都明白,这绝不仅仅是一种简单的形式上的改变,这实际上是为精神举行的葬礼。

这种改变,意味着彻底放弃了人格独立,彻底放弃了价值体系,把自己变成异类。吴三桂的精神世界终于放弃了最后一点依托。不过这样也好,现在心里已经了无挂碍,他反倒获得了解放,从此吴三桂可以任凭自己胸中的贪婪、欲念、仇恨,痛痛快快地肆意流淌!

多尔衮终于同意出兵了,吴三桂现在已经是他的掌中之物。不过,他依然从容不迫。为了保存八旗兵的实力,他命令吴三桂为先锋出城去冲击敌阵。这样,既可以检验吴三桂的诚意,又能目睹大顺军的实力,以便他随后实施有力的突击。

吴三桂只能从命了。他现在觉得自己已经变成了一条狗,那么,就像狗那样去卖命吧!

吴三桂的人马出城了。四月二十二,从早上到晚上,他率领大军冲锋陷阵,连杀数十阵。清人彭孙贻在《平寇志》中这样描述道:

三桂悉锐鏖战,无不以一当百。自成益驱群贼连营进,大呼,伐鼓震百里。三桂左右奋击,杀贼数千。贼多数鳞次相搏,前者死,后者复进,贼众(三桂)兵寡,三面围之。自成挟太子登庙岗观战,关宁兵东西驰突,贼以其旗左萦而右拂之,阵数十交,围开复合。

战场上的吴三桂永远是无与伦比的。只是现在,他只能是一个无与伦比的叛徒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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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7 03:2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十一节 报偿:云南王

法国传教士白晋在他所著的《康熙帝传》中说:“事实上,鞑靼人(满人)在征服帝国过程中,几乎没有付出任何代价,而是汉人互相残杀,加上汉人中最勇敢的人,反而为了满洲人去反对他们本民族而战。”

吴三桂就是这些“最勇敢”的汉人中“最杰出”的一个。事实上,在大清取得江山的过程当中,平西王吴三桂在所有的将军中出力最多,功劳最大。一旦放弃了道义信条,同胞的生命,在他眼里就成了一具具成全自己功绩的道具。出于一种特殊的心理,面对自己的同胞,他比满洲人下手还黑,手段还残暴。这里面也许掩藏着这样一个心理学的真实,那就是,这类举动正是为了掩饰吴三桂内心的负罪感、恐惧感和痛苦。

四月二十三,山海关大战后的第二天,吴襄在永平范家店被斩首。四月二十六,吴家满门三十余口在北京二条胡同被杀光。

虽然早已知道这样的结局,但是当面对眼前到处僵卧的亲人尸体时,吴三桂还是受到了极大的心理刺激。亲人的血,湮灭了他最后一丝犹豫和顾虑。他已心硬如铁,没有什么可以再软化他。

从山海关之战以后,他像发疯一样对李自成穷追不舍,终于在望都和真定之间追上了。一场昏天黑地的厮杀之后,李自成扔掉所有辎重妇女,狼狈逃走,陈圆圆终于又回到吴三桂手中。

这是吴三桂用一个家族的性命换来的女人。

击溃了李自成,他马不停蹄,迎击降清复叛的姜襄,鏖战榆林叛将刘登楼,败明宗室朱森釜于阶州,败农民军将领王永强于同官,平定陕西,攻取四川,收复云贵……他的马蹄从关外一直践踏到云南,踏遍了大半个中国。没有他的浴血奋战,大清绝不可能如此顺利地夺取江山。这一系列战役,许多是硬仗、恶仗、死仗。他曾多次陷入绝境,生死悬于一发,凭着不屈不挠的斗志和运气,他才一次次和死亡擦肩而过。

吴三桂一生中最激烈的战斗是为满洲人打的。为大清朝,他真的做到了舍生忘死。这一系列战役充分反映了吴三桂作为一个军人的杰出素质。从单纯的军事观点看,许多战役也许能成为军事经典。吴三桂的判断力、决断力,意志品质的坚定性、持久性,战略战术上的创造性,在此过程中都得到了充分的表现。

虽然屡获大捷,吴三桂并不敢居功自傲,仍然是每战身先士卒,躬履行间,战战把头别在腰带上浴血搏杀。吴三桂知道,为大清作战和为大明作战不同,作为一名叛臣降将,他在满洲人面前总有点伸不直腰,抬不起头。他只有豁出性命,表现出异乎寻常的忠勇,才能赢得清人的信任,才能在清朝的权贵中站稳脚跟。

顺治十七年(公元1660年),在为满洲人卖了十七年命之后,吴三桂终于获得了他的报酬,吴三桂被封藩云南,位享人臣之极。

然而,虽然满洲人授予他高官显爵,吴三桂还是时时处处觉察到了他们的防范心理,觉察到了他们目光中隐藏着的一丝轻蔑和不信任。

谁让他吴三桂是一个降臣呢!面对满洲人那外松内紧的满汉分野,对汉人将领处心积虑的提防措施,吴三桂并没有过多的抱怨和愤懑。他天生是个行动人物而不是观念人物,他不会让这些没有任何积极效果的情绪占据他的理智空间,浪费他的心理能量。现实主义是吴三桂的坚定指南。他考虑的是如何采取下一个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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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7 03: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十二节 “既取我室,又取我子”

吴三桂是追着永历的足迹来到云南的。

明朝虽亡,可是朱氏子孙一直没有放弃恢复的努力。明朝的残余在江南又建立了南明政权,在帝国依然有着巨大的号召力。可惜这个小朝廷还是改不了窝里斗的老毛病,成天价忙于争权夺利,结果被清军追得整日东逃西窜。追得南明的永历皇帝经常是饥肠辘辘,卧不成眠,偶然讨得一碗饵块炒青菜,也要称之为“大救驾”。最后,被追得走投无路,逃入了蛮荒炎热的缅甸,才算保住了一条命。

看来永历皇帝只能在缅甸无声无息地死去了,满洲人终于放下了那颗悬着的心。可吴三桂却有不同的想法。他认为只有擒杀永历,才能彻底证明自己的忠心无二。

吴三桂对永历皇帝个人并无好恶可言。作为昔日的明臣,他对这位故主的后裔也并非没有恻隐之心和抱愧之意。

大明朝没有任何对不起吴三桂的地方,有的只是高恩厚德,他前半生的功名地位都是大明所赐,可是他回报的却是对明朝后裔的无情追杀。不过,既然做了恶人,就做到底吧!现在,他就要借昔日恩人的头颅一用。

于是,吴三桂上书,要求入缅扫灭南明残余。顺治皇帝认为没有必要,南明窜入荒夷,不可能东山再起,就放他一马吧。可吴三桂却反复恳求,提出所谓不灭永历有“三患二难”,最后终于说得顺治皇帝动了心。于是,吴三桂又率大军踏上了为清廷效命的征程。

一个小小的缅甸怎能抵挡得住清朝的大军,吴三桂的征程势如破竹,把朱家子孙斩尽杀绝看来就要实现了。就在这时,他意外地收到了用绣着五爪盘龙的明黄缎子包着的一封书信,这是朱元璋的十三代孙永历皇帝的亲笔信。吴三桂不由心中一震。看着这落难王孙的笔迹,不知为什么,他心里涌起一股无法言说的复杂情绪。

这封信文笔极好:

仆由是渡沙漠,聊借缅人以固吾圉。山遥水远,言笑谁欢,只益增悲矣!既失世守之山河,苟全微命于蛮夷,亦自幸矣!

如将军不避艰险,请命前来,提数十万之众,穷追逆旅之身,何视天下之不广哉?岂天覆地载之中,独不容仆之一人乎?抑或封王锡爵之后,犹欲歼仆以邀功乎?但思高皇帝栉风沐雨之天下,犹不能贻留片地,以为将军建功之所?

将军既取我室,又欲取我子,读《鸱枭》之章,能不恻然于心乎?

将军犹是世禄之裔,即不为仆怜,独不念先帝乎?即不念先帝,独不念二祖列宗乎?即不念二祖列宗,独不念己之祖父乎?不知大清何恩何德于将军?仆又何仇何怨于将军?将军自以为智,而适成其愚;自以为厚,而反觉其薄。

奕祀而后,史有传,书有载,当以将军为何如人乎?仆今者兵衰力弱,茕茕孑立,区区之命,悬于将军之手。如必欲仆首领,则虽粉身碎骨,血溅草莱,所不敢辞。

若其转祸为福,或以遐方寸土,仍存三恪,更非敢望。倘得与太平草木,同沾雨露于圣朝,仆纵有亿万之众,亦付与将军,唯将军是命。

将军臣事大清,亦可谓不忘故主血食,不负先帝之大德也。唯冀裁之!

这真是一篇极好的文章,极尽嬉笑怒骂之能事,却又从容不迫,句句藏着机锋却又哀切婉转。这也是一篇正统思想观念的愤怒、茫然、沉痛的檄文。在吴三桂,在当时任何一个人看来,这封信字字大义凛然,句句鞭辟入里,每个字都像火焰一样烧灼着吴三桂的眼睛和心脏。

他不能没有触动,这封信肯定会翻起他压制在心底却总是余烬未熄的深深的负罪感,触动他封存已久的良知。“将军犹是世禄之裔,即不为仆怜,独不念先帝乎?即不念先帝,独不念二祖列宗乎?即不念二祖列宗,独不念己之祖父乎?”“但思高皇帝栉风沐雨之天下,犹不能贻留片地,以为将军建功之所?将军既取我室,又欲取我子,读《鸱枭》之章,能不恻然于心乎?”

字字句句,提示着吴三桂生存状况的荒谬无依,提示着吴三桂的精神生命已被普遍价值观放逐于荒蛮,提示着吴三桂灵魂在旷野中的无遮无蔽。

这位终日逃亡以胆小闻名的永历皇帝,凭这篇文章应该被列入文字大师之列。不过和他的老祖宗朱元璋比起来,他还是显得太天真了。文字永远是最苍白无力的,它们只对那些苍白孱弱的灵魂起点作用。而在赤裸裸的邪恶面前,这种努力显得幼稚而可笑。这封信只是让吴三桂不舒服了那么一阵而已,对大军的前进步伐一点也没影响。

缅人在清军的压力之下,不得不献出永历。在接到这封信的第二天,吴三桂带着几名护卫,缓步走向永历帝的居所。

在热带竹楼的厚厚屋棚之下,永历帝面南而坐。他头戴一顶马鬃瓦楞帽,身穿一件纯绢大袖的袍子,腰间束了一根黄丝带。这个末代皇孙空顶着皇帝之名,终生逃亡,到处漂泊。不过毕竟是天潢贵胄,他仪表伟岸,举止端庄。他一动不动地坐在竹椅上,眼睛空空洞洞地看着前方。不知为什么,吴三桂看见这个人,心跳忽然凌乱了,他越走越慢,在永历帝几步之外悄悄地停下了。

永历帝见有人进来,轻声问道:“何人?”

不知为什么,吴三桂张张口,没说出话来。永历帝又问了一句:“来者何人?”

扑通一声,吴三桂自己也没想到,恍惚之中,他已经跪在这个年轻人的面前。

“你就是平西王吴三桂吧?”永历依然轻轻地问。

吴三桂什么也没听见,他只是恍惚见到这个酷似崇祯皇帝的年轻人脸上的疑问表情。他分辨不出他在说些什么,只是机械地一连声地应道:“是!是……”

也不知过了多久,他终于听清了永历长叹一声:“说什么都无益了!只是朕本是北人,想见到十二陵再死,这,你总能做到吧?”

他又勉强应了一声。永历轻轻向他挥挥手,让他退去,他却站不起身来,只好由卫士上来把他搀扶出去。

自这天以后,吴三桂再也没有见过永历。四个月之后,他不顾别人的反对,没有把永历押赴北京,而是在昆明城外的蓖子坡把他缢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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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7 03:2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十三节 虔诚的佛教徒

吴三桂不想再叛变了。他在云南的日子过得挺不错,他真的别无所求了。他喜欢云南这地方。这里四季如春,天蓝得一尘不染,和内地简直是两个世界。

这里离辽东很遥远,离北京也很遥远,远到似乎他可以将它们忘却。这两处埋藏了他那么多复杂记忆的地方,他真希望能够不再想起。

“仕宦当做执金吾,娶妻当得阴丽华。”吴三桂现在所得到的,已经超过了他最奢侈的想望。现在,他是天下最富有、最有权力的人之一,云南的几千里土地上所有金帛子女都为他所有,在这里,他可以为所欲为。人生一世,他还能有何求呢?

在昆明,他次第建起了三座宫殿。天下所有的珍玩宝器和人类所能想出的所有享乐花样,几乎他都可以拥有和尝试。昔日的风流将军,此时更加风流狂放。

三桂在滇中奢侈无度,后宫之选,不下千人。三桂公余,召幕中名士宴会,酒酣,三桂吹笛,宫人以次唱和。旋呼赏赍,则珠宝金帛堆陈于前,宫人憧憧攘取,三桂顾之以为笑乐。三桂不善书,然每喜临池。

府苑中花木清幽,有所谓列翠轩者,厅事五间。春秋佳日,三桂辄携笔坐于轩内,作擘窠大字,侍姬诸人环视于侧,鬓影钗光,与苍翠之色互相辉映。厕身其中,殆无异蓬壶阆苑矣……玩过奢侈玩高雅,吴三桂已经五十二岁了,却愈加裘马清狂。昔日占据了他全部情感世界的陈圆圆现在已不能享专房之宠,青春年少不再,他要抓紧剩下已经不多的时间恣意享受,尽情追欢,仿佛只有这样,才能对自己的巨大付出作出补偿。

不过,吴三桂毕竟是吴三桂。虽然嬉游无度日日笙歌,可是在世人的眼里,他却仍是位贤明仁义的王爷。虽然跺一跺脚云南都要抖一抖,可是他却是一副宽厚长者的形象。平时和衷御下,和蔼可亲。与人计事,相对如家人父子。人有诘难,益喜与之交往。文武官员每以公事拜谒王府,府中必于规制之外,备饭款待。

上至督抚,下至守令甚至小吏,逢年过节都能得到王爷的丰厚馈遗。巡抚袁懋功内召返京,吴三桂以十万金相赠;继任巡抚李天浴患病,他竟不居王爷的身份,亲至府中视疾,以示眷励之意。

凡是旧日上司或者朋友有求于他,不管多难,他必定尽心帮助。在辽东时,他曾隶属于毛文龙部,入清之后,未相往来。然而,当毛氏的老仆从几千里外的江浙赶到昆明,向他告诉失势的毛家被将军李强强占之时,他亲自出面,迫使李强退还了毛宅,还输金谢罪。宁都(今江西省宁都县)曾应遴曾于吴三桂有恩,其子游滇,吴三桂以十四万金相赠。

上上下下都知道王爷仁义诚厚,可是也都知道王爷曾经置父母性命于不顾,曾经追杀故主子孙以为功。当然这不关自己的事,吴三桂在朝在野,都混得明白,混得精神,所以到处收获的都是毕恭毕敬和衷心服从。

可是,富可敌国位极人臣的吴三桂却经常觉得有点什么不对劲。他越是拼命作乐,越是觉得空虚无聊。“浅把涓涓酒,深凭送此生。”每当此时,他总是一饮颓唐。他总是莫名其妙地心里发虚,夜里,经常在梦中惊醒,一夜无眠。

也许是一家三十多口尸横遍地的场景总在他眼前浮动,也许是成千上万的同胞的鲜血让他难以淡忘,也许是列祖列宗的在天之灵让他难于安枕。

还有,那从遥远的北京射过来的,闪烁莫测的目光。虽然他殚精竭虑地效忠,可是那些满洲人似乎总是和他若有若无地保持着距离,热情的外表下总似乎隐藏着深深的寒意……这种闪烁的目光,像是一把沉重而锋利的剑悬在头顶一样,让他时刻不安。

毕竟,他是个叛臣啊!

平西王爷开始信佛了,像是一个虔诚的佛教徒。他给云南遍地的佛寺大量布施。他在府内设了多座禅堂,常常像个孤僧一样长时间地打坐。他又在凤鸣山上以前无古人的手笔用纯铜铸了一座佛寺,号称“金殿”。

平西王爷不光信佛,凡是神仙,他都热心讨好。他重修了昆明的玉皇阁、老君殿、报国寺、西寺。在报国寺的众佛之中,他又命人修了一尊奇怪的塑像,这尊塑像面容酷似吴三桂本人,“将巾,松花服色,锦边,右手抚膝,左执卷,面左顾”。这个奇怪的佛像叫“西来尊者”。

可是,所有这些高大的殿宇,也不能遮蔽他那无家可归的灵魂,不能阻挡一点灾祸。吴三桂的宿命,正向他一步步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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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7 03:3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十四节 “只此云南是吾血挣”

满洲人对吴三桂失去信任,应该是从吴三桂亲身入缅擒杀永历的那一时刻起。

永历帝那封信里的话,成了吴三桂命运的预言:“将军自以为智,而适成其愚;自以为厚,而反觉其薄。”

顺治皇帝可以理解吴三桂在命运的压迫下屈辱地投靠,也可以用混合着欣赏与蔑视的眼光看着他拼尽心力在大江南北为他卖命。但是,当吴三桂为了进一步讨好他而再一次扑向故主时,福临不寒而栗了。

吴三桂做得太过分了,过分得连被效忠的对象都有些难以接受。一条噬咬旧主来取悦新人的狗,能让人放心吗?一个没有任何道德原则的人,可以为功,更可以为祸。

当吴三桂从缅甸回来,马不停蹄地投入镇压云南当地叛乱之时,顺治十八年(公元1661年),康熙皇帝即位了。

康熙皇帝基本上是在和平环境中长大的,与从白山黑水走来的祖先不同,他接受的是正规而系统的汉文化教育。到了康熙这一代,爱新觉罗家族才真正弄明白了儒臣所说的天理人欲和世道人心的关系。出于内心的道德信条,他不能对吴三桂当初的投奔抱理解态度,对于吴三桂为大清天下立下的汗马功劳,他也不存欣赏之意。对这位王爷的卖主求荣,他更是觉得无法接受。对这位功高权重的汉人王爷,他心底只有鄙薄、厌恶,还有深深的猜疑和不安。

亲政不久的康熙皇帝在宫里柱子上悬起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三藩”的名字。那是困扰他的首要问题。为了帝国的长治久安,他必须用伦理纲常来整合人心。而任用叛臣作为帝国藩篱实在是不可接受的现实。

“三藩”中,他最不放心的就是吴三桂。这个手握重兵的人是帝国内最大的危险因素。为了大清的江山万无一失,必须解决这个人,而要解决这个人,首先必须解除他的兵权。要解除他的兵权,就得撤藩。在康熙看来:

“‘三藩’等蓄谋久,不早除之,将养痈成患。今日撤亦反,不撤亦反,不若先发!”

刚刚二十岁的康熙说干就干,康熙十二年(公元1673年),撤藩的诏书送到了云南。

对吴三桂来讲,这确实是当头一棒。云南是他苦心经营准备留给子孙后代的。他为满洲人打下了大半个中国,云南这块封地并非过厚的报酬。对此,吴三桂和顺治之间有着某种心照不宣的默契。可是现在,刚刚即位的康熙皇帝却要剥夺他用半生的出生入死肝脑涂地换来的这点报酬,未免太让他吴三桂难以接受。

兵权就是吴三桂的命根子。像吴三桂这样的叛臣,在这个世界上,已经失去了道义的保障。他的所作所为,使正人君子愤懑已久。而且,在军政上层生存了这么多年,他结交了许多朋友,也不可避免地树了许多敌手。一旦失去兵权,吴三桂的身家性命就会受到严重威胁。

朝里多少人对他虎视眈眈!他之所以到处横行无碍,处处迎来满面春风,还不是因为兵权在握!朝廷催促撤藩的诏令一道接一道,面对年轻气盛的康熙皇帝一步步杀机毕现的举动,他好像别无选择了。吴三桂没想到康熙会这样薄情寡义,爱新觉罗家族会这样过河拆桥。“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看来竟是千古通义,历朝历代,概莫能外。可是,吴三桂实在不想再叛变了,叛变并不是他的专利。他原想在满洲人的庇护下,安安稳稳地终此一生。

几乎所有的史学家都把“三藩”叛乱的罪责归于吴三桂,我却愿意为他开脱。如果不是康熙帝对吴三桂个人品质的深刻反感,不是其人的年轻气盛以及超越祖业的雄心所驱动,叛乱本可以避免。如果康熙皇帝再老成一些,再等待几年,等已经六十二岁的吴三桂寿终正寝之后再采取措施,本可用和平手段解决“三藩”问题,对中国历史造成的震动会小得多。

事实是,在康熙十二年(公元1673年)九月撤藩诏下达之后,吴三桂经历了长达两个多月的犹豫彷徨。毕竟已经六十多岁了,吴三桂不再有当年“冲冠一怒为红颜”的锐气。明明大势已去,一向头脑清楚的他还在幻想皇帝能收回成命。可是,身边的幕僚们却比他清醒,他们日夜撺掇他起兵。

智囊方光琛的进言一针见血:“王欲不失富家翁乎?一居笼中,烹饪由人矣!”

多年养尊处优的平西王,现在又一次落入焦躁痛苦的抉择之中。他整夜失眠,动辄脾气大发。转眼到了岁末,宣诏的使臣又一次到了府中,平日温文尔雅的吴王爷头一次失去了自制。面对使臣的催问,开始还笑容可掬的他,竟一下子“赤颊大骂”起来,他指着钦差的鼻子吼道:

吾挈天下以与人,只此云南是吾血挣。今汝贪污小奴,不容我住耶?!

起兵势不可免了。只是,难道反叛竟是他的宿命?

六十二岁那年冬天的一个早晨,吴三桂又一次全身披挂。在练兵教场的鼓角齐鸣中,他纵马疾驰,连发三箭皆中靶心。虽然已是花发满巅,延陵将军风采依然,还是那么英武绝人!

吴三桂率领二十万人马又一次踏上了征程。一路上,风动尘生,杀气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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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7 03:3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十五节 末路

起兵之初,形势对吴三桂颇为有利。吴三桂手下的官兵都是百战之锐,能征惯战。在吴三桂的指挥下,他们很快就拿下了贵阳、长沙、岳州、成都、常德、衡州,一路克捷。所到之处,清军望风披靡。

吴三桂又一次饮到了长江之水。他亲临常德指挥,陈重兵于长江南岸,摆出一副汹汹之势。这时,吴军士气高涨,将领中有人主张立明朝后裔以收揽人心,有人主张疾行渡江全师北上,有人主张沿江东下,控扼江淮以绝南北粮道。可是吴三桂拒不表态。时间一天天过去,开始时势如破竹的吴军仍在长江南岸按兵不动。

吴三桂自有他的打算。他想通过这个举动,向朝廷表明他并不是想真的反叛,他只是要保住自己应得的那份利益。他认为大军的一路摧枯拉朽,足以吓倒未经世事的小皇帝。他派人给朝廷送去奏章,请求停战。同时,又转托西藏的达赖喇嘛为他向朝廷“说情”,示以“裂土罢兵”之意。

他觉得自己的要求合情合理,康熙皇帝没有理由不妥协。

这个举动暴露了吴三桂的目光短浅。这正是他这个精明的投机者和真正的历史伟人之间的差别,也是注定他不能成大器的证明。他这样的人,在历史脉络的缝隙间可以游刃有余,却缺乏引导历史创造历史的眼光和识度。武力有时可以决定一切,却不是无懈可击的论据。当他的努力和更多人的利益针锋相对时,他的英勇、精明、识略都成了礁石上苍白的泡沫。

康熙皇帝比吴三桂想象的坚强许多。他身上有着吴三桂所最缺乏的东西:原则性。他并不认同吴三桂的逻辑。就在吴三桂按兵不动的同时,他正在紧张地调动军队,动员种种力量。当他初步站稳脚跟,调整好整个帝国应对危机的姿态后,他对吴三桂做出了回答:将吴三桂留质在京的长子吴应熊、长孙吴世霖处死,其余在京子孙免死,入宫为奴。

史书记载,当吴三桂听到这个消息时,正在吃饭,“闻报,惊曰:‘上少年乃能是耶!事决矣!’推食而起”。

至此,吴三桂的梦想才彻底破灭。他渐渐明白了自己的处境,一种不祥的预感笼罩了他的心头,自己的一生有可能以彻彻底底的悲剧收场。

在历史大情节中摸爬滚打了一生的吴三桂,在晚年发觉自己一生奋斗的荒唐可笑。天下之大,竟然没有一条留给他的路。自以为聪明一世,英雄一世,谁料竟是一直走在绝境的边缘。家庭观念极重的他在自己的爱子幼孙身上倾注了许多情感,垂暮之年的这一新的打击,使他有些承受不了,“在人前不肯显出,暗地里哭,云吃这一伙(指撺掇自己起兵的幕僚)亏了”。

退路已断,吴军只好再次发动攻势。可是此时时机已失,清军已作好了充分准备。形势的力量毕竟大于人,吴三桂的大军开始步履艰难了。在清兵以举国之力奋力反扑之后,骁勇善战的吴军终于开始不断品尝失败。战局急转直下,吴三桂一生中的最后一次赌博很快就失去了任何成功的希望。

康熙十七年(公元1678年),起兵五年之后,六十七岁的吴三桂在绝境中痛苦死去。

三年之后,叛军余部被肃清。吴三桂的子孙后代被彻底杀光,包括襁褓中的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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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7 03:3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十六节 “谁识元戎事两朝”

在吴三桂发动叛乱之前七年,洪承畴死了。临死的时候,他已经失去了权力。也许正是这点,使他能够寿终正寝。在悼词中,清廷慷慨地送给他许多美好的词汇,说他“应天顺时,通达大义,辅佐本朝成一统太平之业,而其文亦标名竹帛,勒勋鼎彝”。

然而,到了清朝中叶,天下已经平定,朝廷开始大力宣扬“臣节”。这位“勒勋鼎彝”的勋臣终于被政府列入《贰臣传》,昔日的赞词荡然无存,剩下的只是对他背叛君亲的严厉指责和锋利嘲讽。洪承畴终于以嗜利偷生不顾君臣大义的罪名,被钉在了道德审判台上。

乾隆三十七年(公元1772年),清朝最有福气的大皇帝,康熙帝的孙子乾隆在出关祭祖的路途中,路过宁远城。乾隆饶有兴致地观看了宁远城中这两座漂亮的石牌坊,这位爱作诗的皇帝又写了一首“御制诗”:

燧谨寒更烽候朝,鸠工何暇尚逍遥。

若非华表留名姓,谁识元戎事两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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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7 03:3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源济 于 2015-4-26 05:47 PM 编辑

第六章 血液里的海水:郑成功

第一节 台湾城的荷兰人

南明永历十五年(公元1661年)四月三十,星期六,占领台湾已经三十七年的荷兰人的生活和以往一样平静:赤嵌街商铺里的荷兰商人,正在一件件仔细检视他们刚刚从高山族猎人那里收购来的鹿皮,看看上面有没有虫蛀的痕迹。

几名荷兰牧师深入汉人聚居区,为新入教的汉人举行洗礼;两名荷兰军官在赤嵌城(荷称普罗岷西亚城,今台南市)边的树林里打猎,作为枯燥的日常生活的消遣。而已经在台湾住了十九年的荷兰土地测量师菲力普·梅,“正在赤嵌的普罗岷西亚市镇外面的中国医院指示几个中国水泥匠建造大门”。

天空和往常一样蔚蓝,大海水平如镜。这个星期六看来将和过去三十七年中无数个周末一样,平静而乏味。

早上九点钟,在台湾城(荷称热兰遮城,今台南市西安平镇)上抽着烟悠闲散步的荷兰东印度公司驻台湾军队代司令雅科布·描难实叮不经意间,发现北方海面的天际线上出现了一个黑点。

按常规,今天不应该有任何船只出现在这片海面。描难实叮满怀狐疑地拿起望远镜,镜头里出现的情景,使他震惊得几乎跌倒在城墙上:海面上出现的是庞大的船队,长长的队伍一眼看不到头。在前面一艘战船的船头,张着一张巨大的丝制太阳伞,伞下,一位身穿白色战袍的将军,正手持望远镜,向描难实叮方向看来。

荷兰人后来得知,这位白袍将军,就是“国姓爷”郑成功。

描难实叮命令士兵们升起警报旗。然后,他靠在城头,恢复一下一时瘫软的身体,匆匆下城,组织荷兰人准备迎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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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7 03:3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源济 于 2015-4-8 04:14 PM 编辑

第二节 郑成功的计划

作出与荷兰人开战的决定并不容易。

南明永历十二年(公元1658年),郑成功在与满洲人的作战中遭到惨败。在大陆上,他控制的地域因而迅速缩小,唯金门、厦门等几个沿海孤城尚在手中。这几座单薄的孤城显然无法支撑起郑成功规模宏大的反清构想。

他的目光落到了台湾岛上。

那个时候,从中国大陆望去,台湾岛的形象模糊而神秘。在明朝人的印象里,这个孤悬海外的巨岛笼罩在有毒的瘴气之中。曾经去过这个海岛的人回来描述,除了断齿纹身的野人之外,就是巨大凶猛的野兽,和望不到边的亚热带原始丛莽。

基于这种认识,明朝政府从来没有把这个巨岛纳入关注的视线以内,而是听任“红毛夷”——他们一直这样称呼荷兰人——占领。大明王朝那些短视的文官们几乎一致认为,这个荒岛没有任何价值。

南明永历十五年(公元1661年)一月,在一次秘密军事会议上,郑成功首次提出了收复台湾的计划。

据郑成功的部下回忆,参加会议的大部分部下并不同意郑成功的提议。

他们强烈要求固守残留在大陆上的老家,以伺机反扑。他们认为这片未开辟的草莱之地,“风水不可,水土多病”。即使得到了,也没有多大用处。更何况船坚炮利的荷兰人在台湾经营了数十年,“炮台利害,水路险恶”。

汉人向来不喜欢大海。他们热爱大陆,不仅仅是因为他们的祖坟、亲友和家产都在大陆,更是因为这里也是他们熟悉的文化之邦。在他们看来,海洋是穷途末路,是陌生的充满险恶的所在,是永远排在最后的一个不得已的选择。有人引证历史,预言离开大陆必然会遭遇灭顶之灾。

确实,宋元以来,大海都是残余政权的不祥的葬身之地。在蒙古人的紧紧追赶之下,南宋君臣走投无路,不得不逃入海中,最终全军覆没。陆秀夫背负着年仅七岁的南宋少帝,投海自尽,用留在海面上的漩涡给南宋王朝画上了一个仓促的句号。元末群雄纷争,浙江割据者方国珍不敌朱元璋,选择了率众入海这一绝路,在朱元璋的穷追之下,战船、辎重和部下损失殆尽,最终也不得不屈膝投降。

郑成功却并不这样认为。他对部下说,海洋充满危险,也充满机会。

“草莱未辟”,意味着艰苦,也意味着巨大的潜力。在郑成功眼里,台湾将是他东山再起的后盾,是他继续反清大业的坚强堡垒,他对部下这样分析台湾的优势:

田园万顷,沃野千里,饷税数十万。造船制器,吾民鳞集,所优为者。近为红夷占据,城中夷伙不上千人,攻之可垂手得者。我欲平克台湾,以为根本之地,安顿将领家眷,然后东征西讨,无内顾之忧,并可生聚教训也。([清]杨英《先王实录》)至于“船坚炮利”的荷兰人,郑成功说,他们毕竟也是凡人。如果这些荷兰步枪手们尝尝中国弓箭的滋味,他们也许就不会那么骄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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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8 05: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节 海盗郑芝龙

相比这些将军们,郑成功更熟悉海洋,也更熟悉荷兰人。

遍数中华近代以前的民族英雄,谁也没有郑成功这样复杂的“海外关系”。这从以下这个事实就可以充分证明:郑成功的父亲,有一个名字叫“尼古拉斯·加斯巴德”,这是他的天主教教名;他本名郑芝龙,通葡萄牙语、荷兰语和日语。据说,他把一个女儿嫁给了生活在澳门的外国人,因此,郑成功有一个葡萄牙姐夫。郑成功本人则是有一半日本人血统,七岁以前,在异国长大。

这个家族是蒋介石家族出现前最为西化的中国政治家家族。郑芝龙和郑成功两代,都和天主教神父来往密切。在荷兰海牙的博物馆中,保留着一封郑成功写给荷兰人的信,信的内容是请荷兰医生菲力普·海尔曼斯去为他看病。因为这个大夫十年前就曾给他的父亲郑芝龙看过病,深得郑氏家族的信任。

这个家族之所以有如此广泛的国际背景,起因于郑芝龙是东亚海洋上最有名的“海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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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8 05: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节 中日混血儿

台湾海峡对面的福建省,曾以偷渡和走私而闻名。实际上,这两项活动在这个省份是有深厚传统的。起码从明朝初年起,福建沿海就活动着为数众多的海盗。

虽然大元帝国是一个世界性帝国,以发达的海外贸易而闻名于世,然而,后来者朱元璋却对外面的世界丝毫不感兴趣。朱元璋对曾给中国带来巨大财富的海外贸易充满恐惧,怕这种活动会给他的帝国带来不安定因素。因此,他不但禁绝了海外贸易,甚至禁止渔民下海捕鱼,把海岛上的居民悉数内迁,“以三日为限,后者死”。

宋元以来,东南沿海人民久已习惯以经营海外贸易为生,福建人曾因此享有帝国最高水平的生活。禁海令一下,生机勃勃的沿海经济遭遇到毁灭性打击。闽人历来敢于冒险,他们不甘坐以待毙,于是,或者偷渡异国,开辟新邦,或者持械为盗,纵横海上,或者进行走私,万里远航。“向外自谋发展的动力于焉形成,越到后来越成为滚滚洪流,并结成足以与朝廷相抗衡的庞大的民间武装势力。”(汤锦台著《大航海时代的台湾》)那个时代,“海盗”和“商人”的界限是如此模糊不清。他们“市通则寇转为商,市禁则商转为盗”([明]谢杰著《虔台倭纂》)。一旦有通商的可能,海盗们就会卷起骷髅旗,把刀枪藏到甲板下面,堆起满面笑容,和和气气地赚钱。只有实在走投无路时,才靠抢劫度日。而一个规规矩矩的商人想要经营远洋贸易,他会发现他必须得武装成半个海盗。因为远洋通商实际上就是武装走私,东亚的这片海上,危机重重,没有武力做后盾,他的船队随时可能葬身大海。

海上的竞争如此激烈,是因为当日的海上贸易,利润实在惊人。以当时贸易的大宗生丝为例,荷兰东印度公司《巴达维亚城日志》天启五年(公元1625年)四月六日条载:“生丝(从前一担卖八十两,其后卖至八十五或九十至九十五两,是很高的价格)现在中国跃至一百十五两,日本人去年以二百六十两买进。”

一般估计,当日海上大宗输日商品——生丝,其利润率为140%,牛尾药的利润率最高,达450%以上,锦缎获利最低,也有90%。据此分析,当时海上贸易,利润率约为150%。所以,如果有机会正常贸易,做商人远比做海盗收益更丰。

在那个时代,海盗,或者说远洋贸易商,几乎是福建省内所有有野心、有魄力的男性的首选职业。

郑芝龙是福建南安人。从地图上,可以看到这个地方离海不远。史载,这个小官吏的儿子“性情逸荡,不喜读书,有膂力,好拳棒”,生就一副江湖性格。受这个地区闯荡海外传统的影响,年仅十八岁时,郑芝龙即离家出走,浪迹于澳门、日本、菲律宾。由于长期在外,他精通葡萄牙语、荷兰语和日语,做过鞋匠、厨子和专职翻译,并且成了天主教徒。

混迹日本期间,郑芝龙娶了日本女子田川氏为妻。郑成功因此成为中日混血儿。

因为狡猾豪雄,郑芝龙混迹海上十余年,成为东南海面上令人闻风丧胆的海盗头目,兼东南沿海最大的国际贸易商。他拥有上百只大商船,还拥有数万人的私人武装,其他经营海外贸易的中国人都得向他交保护费。

与郑芝龙一样,以东印度公司为名组织起来的荷兰商人也兼做海盗,他们与郑芝龙来往密切。虽然来自不同的两个半球,海盗的本性却是相通的:

嗜血,贪婪,不讲信义,没有道德底线。有时,郑芝龙头一天还在欢宴时教荷兰人中国式划拳,第二天却会劫了一条荷兰船,扫荡了财物后,把它偷偷凿沉海底。而荷兰人身上同样也散发着浓烈的丛林动物的味道。

德国史学家卫特在《台湾之历史》中说:“他(郑芝龙)和台湾的荷兰人关系似乎和睦。但在1620年代之末,(郑)到Zeelandia(台湾)作友好的访问时,被皮特·纳依茨诡诈地拘捕,不得不以二十条金条赎回。然而如同俗语所说的下流人容易打架,也容易和好,共同的商业利益又使他们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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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8 05:1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节 “勿以红毛火炮为畏”

出生在这样的“海盗”之家,郑成功当然对远东海域的各种势力都了如指掌。因此,他知道荷兰人确实不是那么好对付。

即将展开的郑荷之战,是鸦片战争之前中国和西方的第一次大规模海上碰撞。

在鸦片战争之前的一百八十来年前,中国和西方的武器装备差距就已经十分巨大。荷兰军队已经进入热兵器时代,而中国军队还处于冷兵器时代。

一切情形,与鸦片战争时是那样相仿。连大臣们向明朝皇帝汇报荷兰人情况的报告,读起来都容易让人误以为是鸦片战争时的文件。福建巡抚邹维琏在向皇帝汇报荷军情形时,这样说:

红毛一番远去中国四万里,晨昏昼夜皆相反……其人深目长鼻,赤须朱发,其性贼虐,尚仇杀,诸夷畏之。其舟长五十丈,横广六七丈,名曰夹板,内有三层,皆置大铳外向,可以穿裂石城,震数十里,人船当之粉碎,是其流毒海上之长技有如此者。

明末时期,海上霸主的地位还没有轮到英国,而是被荷兰牢牢占据。当时的荷兰军队以武器精良而闻名全球,当时中国人称荷兰军舰为“铁舰”、“夹板船”。用郑军的话说:“夹板船只高大,两边遮盖坚固,火炮利害。”([清]江日升著《台湾外纪》)这些荷兰战舰吃水、载重、船上装载的火炮数量,都大大超过郑军所有的木制帆船。

在当时的台湾海面上,停泊着荷兰战舰“赫克托”、“斯·格拉弗兰”和“威因克”、“马利亚”以及多艘小艇。此外,荷兰人还在台南海岸修建了一系列坚固的城堡和炮台,上面安装了威力巨大的臼炮和大炮。普通荷兰士兵则拥有先进的步枪、短手枪、榴弹,甚至还有瞄准器。

而郑成功的军队基本上是用弓箭、关刀、刺戟武装起来的。荷兰人说:

“敌兵使用各种各样的武器。有的把弓箭挂在背上,有的左手持盾,右手执剑,不少兵士双手拿着装在长柄上的大刀。”郑成功也拥有一些热兵器,不过中国热兵器停留在初起阶段,制作十分粗糙。“国姓爷拥有大量的火药和重炮。虽然中国人比欧洲人早好多年就知道了制造火药和铸造大炮的方法,但其威力无论如何赶不上荷兰的产品。”([荷兰]揆一著《被忽视的福摩萨》)因此,郑成功知道,他将要面对的敌人,远非手持弓箭的满洲人可比。

所以,在确知台湾岛上的荷兰人只有一千余的情况下,他还是调集了两万多名军人,跨海远征。南明永历十五年(公元1661年)三月初一,郑成功在厦门祭江,祷告上苍:

本藩矢志恢复,切念中兴……故冒波涛,欲辟不服之区,暂寄军旅,养晦待时,非为贪恋海外,苟延安乐。自当竭诚祷告皇天,并达列祖,假我潮水,行我舟师。

他号召部下不要害怕荷兰人的炮火,并保证,自己将身先士卒,向大家证明荷兰人并非不可战胜。

尔从征诸提、镇、营将,勿以红毛火炮为疑畏,当遥观本藩首所向,衔尾而进。

作为后世的历史阅读者,读到郑成功这段慷慨激昂的讲话时,心里替他捏着一把汗。因为,人数并不是战争胜利的保证。历史的线头,有时重叠交缠,歧径纷纭。许多我们认为的第一次,其实不过是历史的重复。

在鸦片战争中,清王朝拥有的常备军达二百多万,直接调集与英国人作战的有十多万大军,而英国远征军人数最多的不过二万。然而,“英军已处于初步发展的火器时代,而清军仍处于冷热兵器混用的时代”,人数多寡及武器装备的对比,与郑荷之战惊人的相似。结果却是数万大军都作为英国人的炮灰,大清王朝一败涂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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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8 05:1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节 不怕死的中国士兵

听到有敌军来袭的消息,正在修医院大门的土地测量师菲力普·梅立刻放下手中的活计,和大部分荷兰人一样,登上普罗岷西亚城堡,向海里张望。他看见,在北方海上,“戎克船很多,匆忙之间无法计算数量”。

而《被忽视的福摩萨》提供了更为详尽的数字:“几百只战船在热兰遮城可以望见的福摩萨海面出现,船上载有约二万五千名兵士。”

战争双方从数量上来说是不成比例的。荷兰人后来说:“(热兰遮)城堡内约有一千一百人。”(《被忽视的福摩萨》)而普罗岷西亚城堡里的武装人员不到二百人。从人数上来说,郑军是荷军的近二十倍。

虽然人数对比悬殊,但荷兰人并没有绝望。因为在他们眼里,中国人并没有什么战斗力。长久以来,荷兰人对中国人怀有深深的蔑视。天启五年(公元1625年),曾经跟随荷兰船队在中国沿海参与抢劫的荷兰人威廉·庞德古写成了风行一时的《难忘的东印度旅行》,里面记载了对中国人的观感。

他说:“中国人很少听到过枪声,据说一听到枪声就吓得要命。”他们在中国沿海烧杀抢掠,却很少遇到有效的抵抗。在荷兰船的甲板上,挤满了被俘获的中国人,庞德古说:“每当我走上甲板时,这些中国人马上让出一条路来,并且合掌跪在两旁,真像绵羊一般的驯服。”

在统治台湾的三十多年中,荷兰人也一再确认了中国人的驯服和懦弱。

《荷兰人侵占下的台湾》(甘为霖编译)载,荷兰人每年向生活在台湾经营海外贸易的中国汉族人收取关税,“获得了不少利益”。虽然人数近十万,居台已百年,这些中国人却视后来的一千多名荷兰人为合法的统治者,甘心缴纳这不合理的税赋。

然而,同样居住在这里的日本人却拒不缴纳。“日本人强烈反对缴纳关税,借口他们比东印度公司的人们早来此地六年,所以该地最先是他们所占有的。”因为这一争执,日本人和荷兰人之间爆发了长时期的互不妥协的对抗。

在三十余年的统治中,以上事实奠定了荷兰人对中国人的心理优势。因此,当郑成功军队登上台湾岛时,他们还有心情以猎奇的心态来观察这只陌生的军队。站在普罗岷西亚城头的梅发现,郑军的军容很整齐:

“敌军全副武装,士气高昂地从位于新港车路帝的农园,越过高地,击鼓吹管,行军而来,其中有几个骑马的。他们的军队有数不完的漂亮丝质旗帜幡旒(liǔ),头戴光亮的头盔,手握大刀,迅速沿Inding的路,经过Hagenaer森林,来到海边的小森林,在普罗岷西亚北边,公司的庭园小溪后面扎营,在那里搭起上千个白色帐篷,时间是下午一点半。”

安营扎寨之后,郑军向普罗岷西亚城发动了第一次攻击。梅说:“有一千人以上的武装敌人从城堡北边的马厩,举着飞扬的旌旗,其中有些人骑着马沿着海岸,经过高丘的下面飞奔而来,好像就要打进城堡里面来。”

冷热武器的巨大差距此刻显现出来:“但是当他们来到五六竿的距离时,我们向他们发射步枪,射了一两发炮弹,他们损失了几个人之后就退回去了。”“敌人从海边的高丘后面继续向我们射箭,射了很久,箭如雨下,但未造成显著的伤害,只有两名士兵受伤。”

步枪对弓箭的巨大优势,有效地弥补了人数上的劣势。不过荷兰人还是注意到了这些中国人与以往他们见到的中国人的明显不同,那就是惊人的勇敢。一直站在城上的梅记载说:

“他们有一个人受伤卧在城堡前面,无法救离那里,虽然他身上已经被射中几颗子弹,躺在地上,他不肯投降,还向城堡上的人射了十九或者二十枝箭,直到我们的黑人青年,用一枝他射过来的箭射中他的臀部,他才摇晃地跌向另一边,用手脚爬离我们的视线。”

这个不怕死的中国士兵,给普罗岷西亚城里的所有荷兰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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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8 05:2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七节 沉没的“赫克托”号

第二天,也就是南明永历十五年(公元1661年)五月初一,郑荷军队在海上和陆上同时爆发了激战。

《被忽视的福摩萨》载,五月初一的一早,荷军贝德尔上尉因为儿子被中国人击伤,愤然要求带兵出击中国人。贝德尔上尉决心,让这些胆大妄为的中国人尝尝荷兰军人的厉害,“号召兵士们勇敢作战,不要害怕中国人,说他能领导大家获得胜利。他自信必能获胜,其乐观的态度鼓舞了士兵。他们相信中国人受不了火药的气味和枪炮的声音,只要放一阵排枪,打中其中几个人,他们便会吓得四散逃跑,全部瓦解”。

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台湾总督”揆一回忆说,贝德尔的想法不无根据。

“1625年的确有过这样的事情,当时我方二三百名战士竟能压倒大约七八千名武装的中国人,把他们击溃。从此以后,在福摩萨的中国人就被荷兰人看作不堪一击,以为他们都是文弱怯懦,不能打仗的。据荷兰人估计,二十五个中国人合在一起还抵不上一个荷兰兵。他们对整个中国民族都是这样的看法:不分农民和士兵,只要是中国人,没有一个不是胆小和不耐久战的,这已经成为我方战士不可推翻的结论。”

因为对自身战斗力有这样的自信,所以,贝德尔上尉率领荷兰军队出城之后,面对四千名中国士兵,也毫不胆怯。“荷兰军队以十二人为一排,勇敢地前进,靠近敌人时,连放了三排枪。敌人也不示弱,箭如骤雨,连天空似乎都昏暗起来。双方都有死伤,而中国人并不像预期的那样准备逃跑。”

荷兰人大惊失色。他们发现这些中国人远比他们勇敢,和他们以前认识的中国人几乎不是一个物种。“这些(中国)士兵低头弯腰,躲在盾牌后面,不顾死活地冲入敌阵,十分凶猛而大胆,仿佛每个人家里还另外存放着一个身体似的。尽管许多人被打死,他们还是不停地前进,从不犹豫,而只是像疯狗似的向前猛冲,甚至不回头看一看自己的战友有没有跟上来。”

“现在,他们(荷兰人)才知道过去过于轻敌,以致根本没有想到会遭到这样的抵抗。如果说战斗前他们是英勇无畏,想要仿效吉迪翁(古以色列的英雄)的行径,那么他们的勇气则完全为恐惧所代替,许多人甚至还没有向敌人开火便把枪丢掉了。他们抱头鼠窜,落荒而逃,可耻地遗弃了他们英勇的队长和同胞。”“中国人乘势猛攻,见人便砍,毫不留情,直到上尉及其部下一百一十八人全部战死。”

甚至海战,荷兰人也是一败涂地。荷方主动进攻,试图在海上一决胜负。荷兰人记载说:“敌方大型帆船约六十艘,各装有两门大炮,驶离舰队前来迎战。我方船只首先开炮,炮声如雷。于是,海战开始了。最大和最重的赫克托号驶在前面,作战颇为顺利。它一驶过去就用大炮击穿了许多逼近的敌船,有一二艘敌船很快地沉下去。”

看上去,荷兰海军如同一百八十年后鸦片战争中的海军一样,将轻易荡平海面。然而,郑成功的军队却不是那么容易屈服的。“但是勇敢的敌军并不因此而退却。在战斗狂热中,有五六艘最勇敢的帆船从各个方向向赫克托号围攻。”在混战之中,“赫克托号不幸因船上火药爆炸而沉没,船上的货物和兵士全部同归于尽”。其他军舰慌忙逃走,荷海军首战告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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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8 05:2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八节 “国姓爷”

郑军的血性,有一半是来自于郑成功本人的血性。

史称郑成功“果敢刚毅,传之自母”。郑成功的这位日本母亲,有胆有识,性情刚烈。在后来郑芝龙望风而降之日,田川氏拒不同行。清军攻入安平,郑家族人纷纷逃走,田川氏“手持剑不肯去”,清军入门之际,这个日本女人“毅然拔剑割肚而死”。

可以想见,这样一位母亲对郑成功会产生多么大的影响。这个日本女人家教甚严,特别对郑成功道德品质的成长颇为关切。“他接受了母亲田川氏的日本式教育,也接受了父亲郑芝龙离开日本之前给他安排的日本武士花房的武士道教育和‘二刀流’(日本武圣宫本武藏所创)剑术。”

郑芝龙后来投降了明朝政府,成为一名海军高级军官,兼富贵和荣华而有之。他继续半公开地经营他的商业帝国,同时从日本接回了七岁的郑成功。郑芝龙对这个长子非常重视,为他提供了普通人家无法企及的教育条件。

郑成功的天姿原本非常突出,经过文武两方面系统的教育,这个少年身上的不凡气象吸引了周围人的眼光。许多人预言这个少年人前途远大。

郑芝龙的朋友王观光一见郑成功,就对郑芝龙说:“此子英物,非尔所能及也。”叔叔郑鸿逵也屡屡摸着郑成功的头说:“此吾家千里驹也。”

史载,读书期间的郑成功文武兼备。“制艺之外,则舞剑驰射,楚辞章句,特余事耳。”这个军阀的世子长成了一个玉树临风的美男子。黄宗羲称他“丰采掩映,奕奕曜人”。

二十二岁入南京国子监,文坛领袖钱谦益一见而喜,称他的文章:

“声调清越,不染俗气。少年得此,诚天才也。”“伟其器,因给别字‘大木’。”

优越的家境、天赋的杰出才华和一帆风顺的成长经历,培养了郑成功强烈的自信心、优越感和贵族气。在接受中国传统教育的过程中,他“性喜春秋,兼爱孙吴”,偏爱读春秋故事,欣赏春秋人物那种豪迈坦荡、敢作敢为、一诺千金、轻生重义的英雄气质,崇拜孙子、吴起这些运筹帷幄、决胜千里、凭借超人胆智改变帝国前途命运的英雄人物。“少年心事当擎云。”

母亲的刚烈性格遗传和传统儒家教育的理想人格设计,使青年郑成功对自己的人生充满了理想主义的期待。虽然文笔潇洒,书法出众,他却从来不以一个书生自期。面对明末以来纷乱的世态,郑成功有一种将在这个舞台上扮演重要角色的直觉。

南明隆武元年(公元1645年),郑芝龙把二十一岁的郑成功引见给隆武帝。隆武帝见他风度翩然,一表人才,对答如流,英气四射,大喜。“抚森背曰:‘恨朕无女妻卿。’遂赐姓,兼赐名‘成功’”,“以驸马体统行事”。

清军南下,母亲为清军所逼,剖腹自杀,郑成功闻讯,痛不欲生,匆匆赶回安平,料理了母亲后事,用黄金铸造了一尊田川氏坐像,朝夕礼拜。

同日,“携所着衣巾,焚于南安文庙,仰天欷嘘,曰:‘昔为孺子,今为孤臣。谨谢儒服,唯先师昭鉴!’再拜而去。与所善陈辉、洪旭等九十余人,收兵南澳,得数千人”。

从此,郑成功“以只身而奉故朔,海岛群雄,拱手听其约束;五省移徙,避其锋锐。且当败军喘息,又能镇定强战。继而,开辟海外乾坤”。他一生“处无可如何之境,得未曾有之局,以其螳臂之势,纵横大敌,逐红夷于海上,辟地千里,为有明硕果之仅存”。终其一生,郑成功“明知不可而为之”,在令人沮丧的明末历史留下了英雄主义的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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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8 05: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源济 于 2015-5-3 02:43 PM 编辑

第九节 有弹性的刚烈

郑军令人惊恐的战斗力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海盗遗风,二是郑成功的个人风格。

在严密的专制统治之下,敢于蹈险出海之人,都是一些血液沸点较低的热血男儿。而逃亡海上天不收地不管的自由,又进一步强化了他们的野性和血性。这些海盗们,专靠勇气作为吃饭的资本。在郑芝龙降清之初,他们一时群龙无首。郑成功一树义旗,他们又呼啸而至,聚集在少帅旗帜之下。

郑成功天性英迈果决,嫉恶如仇。他知道,收服这些散漫惯了的海盗,非严明的纪律不可。因此,郑成功军令如山,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南明永历二年(公元1648年)十月,清军袭击厦门。当时负责厦门守备的三叔郑芝鹏在慌乱中,“席卷珍宝,弃城下船”,引起“岛中腾沸”。

战后,郑成功大会群臣,以“贪财怕死”,“临阵逃脱”,斩亲叔郑芝鹏之首,并令将其首级悬街示众三日。郑成功治军不讲情面,往往如此。

在战斗中,郑成功经常亲身督战,身先士卒,视死如归。南明永历七年(公元1653年),清军围攻海澄。郑成功为鼓舞将士,从厦门亲临海澄,登上炮台督战。清兵炮火齐发,部将拼命将郑成功拉下炮台,郑成功刚刚离开,清军的炮弹正好落在郑成功的座位上,“座位被击粉碎”。像这样九死一生的事例,在郑成功的军事生涯中数不胜数。

郑成功崇尚忠义节气,在明末实用主义弥漫的社会氛围之下,很少有人能像他那样,不因眼前利益牺牲道德原则。

南明永历六年(公元1652年)长泰之战,清总督陈锦率兵作战失败,羞惭之下,痛打其奴库成栋泄愤。库成栋怀恨在心,将他刺死,割其首级投降于郑营。次日,郑成功会集文武,下令把库成栋捆起来,对他说:“你杀主求荣,是无耻之徒,本藩绝不用你这种不义的人。”虽然诸将也以库成栋投诚,有功无罪,为他求情,但郑成功仍下令斩首示众。

他尊敬真正的军人。在后来的郑荷之战中,荷兰人记载,有一个荷兰士兵在郑成功军前表现出了不凡的勇敢:“马摔倒了,敌人(郑军)追到时,他仍奋勇抵抗,手持卡宾枪拼命射击,直到因伤势过重而死去。国姓爷知道后,认为他是一个勇敢的战士,下令厚葬,全军放礼炮致敬。”

这种视荣誉重于生命的理想主义,正是明末的中国人所极为缺乏的品质。春秋以降,在日益严密的专制权力的不断挫辱下,中国人日益软熟圆滑,英雄气质不断从这个民族体内消散,实用主义越来越向着苟且、丑陋的方向发展。

“生命尊严”和“生命质量”已经成为不可兼得的鱼与熊掌,一些人彻底放弃生命的优雅,选择了生存重于一切的动物化生存。另一些人虽然不想放弃道义责任,但被专制教育侵蚀得单薄僵硬的生命,不足以承担“英雄主义”的理想,“英雄主义”在他们那里已经异化成那些手无缚鸡之力、迂腐教条的书生们“平时袖手谈心性,临难一死报君王”的可笑表演。

只有郑成功重新接续起了春秋传统,把“荣誉”放在了“生命”之前。

然而,郑成功的英雄主义却不是建立在“拼一死以成名”的简单人格设计之上。“果敢刚毅,传之自母”这个史评之前,还有一句“权谋术数受之于父”。毕竟,他是成长在一个军阀之家,从小读兵书长大。父亲的精明、现实,在耳濡目染之中渐渐溶入他的血液。

从二十二岁起,郑芝龙就有意识地安排他亲历戎行,参与了许多军事指挥活动,使他得以遍知人之情伪。所以,郑成功的刚烈是一种有弹性的刚烈,郑成功的理想主义是以现实主义为两翼的理想主义。他既有血气,又有操作的能力。这就注定他不会像黄道周、瞿式耜(sì)那样能言不能行,只能做历史上空一道短暂的流星,郑成功会留下重重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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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8 05:2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十节 “我来到的地方,我就一定征服”

中国史书崇尚简约。那些鲜活的、包含着大量复杂信息的细节都被史家删节净尽,只留下严格符合英雄定义的几则条目。

我们得感谢荷兰人。是他们为我们留下了关于郑成功的几笔生动描写,使这个生活在三百多年前的民族英雄得以避免被脸谱化的命运。

经受惨败之后,热兰遮城荷兰“总督”揆一派出了两名代表前来与郑成功接触。两名代表详细汇报了与郑成功接触的经过,这一汇报被载入《被忽视的福摩萨》。在其中,我们得以领略西方人眼中的郑成功的神情风采。

两名代表被领进大帐。他们小心翼翼地询问郑成功,为什么对台湾突然发动袭击。

荷兰人描述说:“那个潜伏进来的海盗,不再问任何问题,就扬起眉毛,僵起下颚,很骄傲地说,他来,是为了索取福摩萨岛,及岛上建造的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的城堡,武力夺取或者志愿交付。因为福摩萨岛靠近对岸的漳州,所以是属于他的。”

两名荷兰人说,郑成功要荷兰人立刻投降,否则,就要在他们面前下令,立刻攻击普罗岷西亚城堡:“他挥手指指他的军队,指指普罗岷西亚城堡,很狂傲地说出亵渎神灵的话(哦,真可怕!):‘我能够用我的力量把天地翻转过来,我来到的地方,我就一定征服。你们已经看到,昨天你们的大船已经被我的戎克船烧毁了,队长Pedel及所有他的士兵也在北线尾被杀死了……我实实在在告诉你们荷兰人,要避免用你们微小的兵力来对抗我强大的军队。’”

确实,五月初一的战斗摧毁了普罗岷西亚城堡内荷兰人的信心。这个城堡内所有能作战的人不足二百,在郑军的包围下,饮水和食物供应都遇到了极大困难。经揆一同意,他们打算与郑成功进行谈判投降事宜。

荷兰土地测量师菲力普·梅被任命与另一位测量师赫尔曼一起,作为谈判特使去拜见郑成功。梅后来侥幸活着回到了荷兰,并且把他与郑成功谈判的过程记入了梅氏日记。

中国史书和其他资料中,关于郑成功容貌举止的记载极少,且歧义纷纭。有的画像上,郑成功浓眉重目,威武雄健,有的画像则显示郑成功淡眉细目,状如儒者。有的记载说郑成功身材很高,在别的记载则说身高不及中人,弄得连后来塑郑成功像时都不知如何取舍。

幸亏,梅氏留下了这本日记,使我们得以幸运地通过它,穿越三百四十年的光阴,直接观察这位名垂史册的军人的音容笑貌。

五月初四上午,两名土地测量师被领到了郑成功的大帐之前。

梅回忆说:

“国姓爷坐在帐幕正中央的一张桌子后面。桌子上铺着刺绣得很贵重的桌巾。他身穿一件未漂白的麻纱长袍,头戴一顶褐色尖角帽,式样像便帽,帽檐约有一个拇指宽,上头饰有一个小金片,在那小金片上挂着一根白色的羽毛……”

“我猜他年约四十岁,皮肤略白,面目端正,眼睛又大又黑,那对眼睛很少有静止的时候,不断到处闪视。嘴巴常常张开,嘴里有四五颗很长、磨得圆圆、间隔大大的牙齿。胡子不多,长及胸部。他说话的声音非常严厉,咆哮又激昂,说话时动作古怪……中等身材,有一条腿略为笨重,右手拇指戴着一个大的骨制指环,用以拉弓。”

“叛徒何斌将那封信递交给他。他拆看那封信,读完信后,先对自己吆喝,然后对我、何斌,以及站在他旁边的那些显贵官员们吆喝。最后经由何斌告诉我说,看起来上天还是怜悯我们的……(国姓爷)不但要让我们活着,还要同意那些条款所说的内容……只拒绝我们一件事,就是不许前往大员(热兰遮城)。”

经过反复谈判,双方达成协议:普罗岷西亚城堡中的军人放下武器,走出城堡,可以居住在附近的市镇,但不得去热兰遮城与其他荷兰人汇合。

这样,郑成功就可以专心对付有一千一百人据守的热兰遮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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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8 05:2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源济 于 2015-4-26 05:47 PM 编辑

第一十一节 明亮的少年

在另一篇日记里,梅记载了郑成功特意在他面前炫耀武艺的情形:

“他于是上了马,叫我跟着去。我们来到海边平坦的地方,他的一个随从就拿三根约二尺高的短棍,每一根顶端都有一个小圆环,小圆环上贴着一个银币大小的红纸当箭靶。三根棍子在海边插成一排,互相间隔十竿。国姓爷遂插三支箭在他的腰带后面,骑到约五十到六十竿的地方,然后尽马所能的最快速度,疾驰而来,拔一枝箭射中第一根棍子的箭靶,第二枝射中第二根的,第三根射中第三根的……一路跑来都维持同一个速度,既没有停下来,也没有减速。”

“这样连续骑射两回之后他就下马,走到我的旁边,问我:看清楚了没有?能不能也一样骑射?我推辞说,不能,因为我从来没有拿过弓箭,我们是练习射枪的;不过,在我们贵族当中是有类似的娱乐……”

通过荷兰人绘声绘色的记载,我们可以发现,郑成功具有明显的胆汁质性格特征,外向、活跃、急躁。他言语直率,锋芒毕露,作风张扬,为人狂傲。

也许荷兰人的笔端,难免带有敌人先入为主的情绪化倾向。不过,中国人的记载同样验证了郑成功的个性。中国史学家评价郑成功时,往往有这样的语言:“英迈果断有余,而豁达恢宏不足,一生遇事容易冲动发怒”,“失在激讦”,“易以意气用事,喜得独占之功”。通过这些评价,我们可以确知,在中国史学家眼里,郑成功“不成熟”、“急躁”、“冲动”、“不沉稳”。

确实,有许多史实可以证明这些结论。比如,他嫉恶过甚,执法过严,部属有小过亦不能宽免,常因小事而暴跳如雷。自南明永历二年(公元年)至南明永历十五年(公元1661年),十三年间,被他诛杀的将吏,有姓名可考者七十五员,导致许多将领忍受不了他的严刑峻法,纷纷投奔清人。

后来替清军收复台湾的施琅,即是其中之一。

郑成功的个性与中国人传统的英雄形象不完全吻合。在我们眼里,一个真正的大英雄应该富于城府,深不可测,喜怒不形于色。

在为郑成功的不完美惋惜的同时,我看重的却是这一所谓性格弱点的另一面。郑成功拥有中国人严重缺乏的可贵性格品质:少年性。

西方文化以积极和欣赏的心态来看待“少年”,少年意味着活力和创造力。西方人认为,必须让年轻人自己去闯荡世界,即使做出一些不负责任的事也不要紧,因为这正是少年的特权。

中国人则对少年人的活力有一种根深蒂固的恐惧。三十岁以前的人,在中国人看来,“血气未定”,属于“嘴上无毛,办事不牢”。非得四五十岁了,火气渐消,血性全无,才让人感觉安全可靠,才可以当领导,办大事。在传统社会里,“少年老成”是对一个人最高的褒扬。“老练”、“老实”、“老辣”、“老马识途”、“老骥伏枥”、“老蚌生珠”,在中文词典里,与“老”有关的词汇几乎都是褒义的。

《礼记·曲礼》说,孝就要“不登高,不临深”,“父母在,不远游”,中国传统家庭教育的一个重要目的是要取消一个孩子的冒险冲动和对外部世界的好奇。如此,一个人当然就不会有自己的见解、思想和个性,当然就更不会有任何逆反心理。这样才能把每一代新成长起来的人的热情、火气、棱角磨去,把他们纳入一成不变的生活轨迹,以维持千年不变的超稳定生活结构。

所以,中国文化缺乏朝气。“天真”、“热烈”、“理想主义”是中国文化中的缺色。中国文化是以发黄的故纸、深沉的紫檀色、缺乏个性的绣着团花的酱色衣服为底色,灰暗模糊,缺乏亮丽明快。

只有郑成功,这个异国出生的海盗之子,性格中一直燃烧着明亮的“少年性”。因此,当清军南下之时,他才会作出与父亲截然不同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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