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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源济

[哲史艺丛] 张宏杰:《大明王朝的七张面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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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4 11:4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十节 一支没有番号的人马

这是一支什么样的队伍呢?他们没有番号、旗帜,没有盔甲、武器;他们穿着各式各样千奇百怪的衣服,手里握着菜刀、锄头、扁担,前头还赶着自家的一头小毛驴,驴上面坐着老婆孩子。一位曾经被农民起义军掳入军中的读书人,这样回忆他的见闻:“又服饰不经,或戎服,以白缯缠首。或纱帽补服,文武九品互用;或取神庙金色幞头及龙袍着之。而其下参游都守备则尤不伦,有衣冠至璀璨者,有褴褛类乞丐者,每朔望则杂沓而至。”

这支庞杂的队伍看上去人数众多,其实真正能参加战斗的并没有几个。

他们的主要兴趣是粮食和财物,吸引他们这支部队的是前头的土围子、大庄院、小城镇,促使他们攻下了土围子之后,又迅速启程的是后面尾随不舍的官兵。

被逼到绝路的他们不得不回过头来面对正规军。两军交接,多数是这些业余战士一败涂地,于是,头颅如砍瓜切菜般在地下滚动,人们四散奔逃,一支看起来声势浩大的队伍就此消失。也有一些时候,这些犹斗的困兽在临死关头突然暴发出惊人的能量,他们舍命反击,让那些虚骄的官兵反倒大吃一惊,乱了阵脚,败下阵去。

惊魂初定的起义队伍发现,那些武器精良的官兵战斗意志其实并没有他们强烈。随着胜利的增多,他们的自信心日益增长,经验越来越丰富,号召力越来越强,于是渐渐成了一支劲旅,有了被以“贼”或“匪”的恶名写进方志野史甚至正史的资格,并且开始在地方甚至帝国挂号,劳动地方大员,日夜与他们周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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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4 11:4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十一节 暴力的狂欢

相对正规军,他们的组织能力、军事技术和战术水平显然都相当业余。

他们的军事教材,就是《水浒传》、《三国演义》。他们的军事领袖,都是自学成才,在失败中逐渐成长。

他们不需要后勤部门和装备部门,打到哪里抢到哪里。如果有饥民大批来投,他们当然欢迎。如果没人来壮大队伍,他们也不发愁。东晋孙恩起义,“所过城邑,焚掠一空,单留强壮者编入队伍,妇女老弱,皆投诸水中”。

关于明末的起义队伍,也常有这样的记载:他们想发展队伍,就把一村一寨的房屋都烧光,强迫一村的青壮入伙。他们拿着刀一个一个逼问,是想回家还是想留下来。如果这个人不识相,说想回家,那么他们便说:“那好,我就送你回家。”一刀砍了完事。

如果愿意留下来,他们还要追问你家里有没有老婆孩子。如果说有,还要问:“想不想她们?”如果回答是想,那么,对不起,也得一刀砍了。如果谁被逼入伙后又逃跑,那么,不是割了耳朵就是割去鼻子,以为警戒。

握惯了锄头的手,笨拙地握住了武器。雪亮的刀锋让他们感到新鲜和刺激。刀锋割断了土地系在他们脚上的镣铐,让他们突然感觉到难以承受的自由,身体轻飘飘的,像是要飞上天空。

这些淳朴善良逆来顺受的农民突然变成了另一种人们所不了解的种群。

他们的生活完全靠暴力来维持,抢财宝抢粮食也抢衣服抢女人,抢完之后还要放一把火,称为“放亮儿”。

暴力使他们获得了权力。他们看上了哪个女人,只需把刀往她的脖子上一架,他们想要哪件财宝,只需用刀指一下它的主人。原来不敢想象的大户人家精美内宅,他们进去了,而且还可以随心所欲地在秀才娘子的宁式床上坐卧糟蹋。从来没有穿过的绫罗穿在了身上,沉甸甸的银子塞满了口袋。

刀枪的收入显然比锄头迅速得多,也丰富得多。我们可以想象起义者们燃烧的激情。也许到了这个时候,他们才发现自己原来的生活猪狗不如。暴力使他们头一次获得了远远大于期望的权力与尊严。

他们心甘情愿地跟着他们的领袖,攻城略地,打家劫舍,每一天都是节日,每一刻都似狂欢。即使第二天死去,也心甘情愿!

他们发现了暴力的乐趣。

他们的兵锋首先指向的当然是官吏。陈胜初起兵之时,“诸郡县苦秦吏暴,争杀其长吏,将以应胜”。孙恩起兵,所至之处,把各县县令做成肉酱,让他们的老婆孩子们吃,不肯吃则将其“肢解”。隋末农民起义军是“得隋官及士族子弟,皆杀之”。唐末黄巢陷京师,“其徒各出大掠,杀人满街,巢不能禁,尤憎官吏,得者皆杀之”。南宋钟相、杨幺农民起义军也是“焚官府、城市、寺观、神庙及豪右之家,杀官吏、儒生、僧道、巫医、卜祝及有仇隙之人”。北宋方腊起义,“陷数州,凡得官吏,必断脔支体,探其肺肠,或熬以膏油,丛镝乱射,备尽楚毒,以偿怨心”。而张献忠李自成每破一城池,也是必先斩皇室宗亲及地方官吏。

官吏们欠农民的太多了,农民们遭遇了太多的暴政、贪婪和不公,因为缺乏正常的舒张渠道,他们应对生活中一切不公的唯一态度就是忍耐。

然而,极端能忍耐与极端的非理性暴力,正是一个扭曲人格的相辅相成的两面。在他们顺从的表情下,仇恨和恶毒早已日积月累成深潭。现在,所有的绳子都戛然而断,被压制在人性最深层的险恶、野蛮以及报复欲望倾巢而出。

在失去理智的那一刻,这个世界上最驯良的人种就变成了最凶恶的一群。秩序现在得为自己的僵化付出代价,这个世界上最保守理智的帝国每几百年就要发疯一次,以抒解自己长年累月的压抑。历史用这样残酷的方式给了他们“公平”,完成了他们的心理舒张。然而,在这短暂的暴发之后,等待他们的,是又一轮几百年漫长的禁锢和心理摧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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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4 11:4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十二节 为暴力而暴力

除了这些“革命的”或者至少也是迫不得已的、必要的暴力行为,有些农民军似乎还纯粹为了暴力而暴力,“残酷”有时甚至成了一种娱乐。翻开清人彭孙贻专门记载明末农民起义的《平寇志》,这种血腥文字比比皆是。

自称闯王的高迎祥一次劫得了五个漂亮女人,把其中最漂亮的邢氏送给李自成做压寨夫人。张献忠则根本不要什么压寨夫人,他抢得美女,只留宿一夜,第二天早起就拉出去杀掉。

崇祯八年(公元1635年)年初,李自成与张献忠合兵攻取了朱元璋的老家凤阳。农民军焚毁了凤阳雄伟高大的宫殿,烧掉了明皇陵三十万株参天巨松,大火燃烧数日,“光烛百里”,“士民被杀者数万,剖孕妇,注婴儿于槊,焚公私庐舍二万二千六百五十余间”。

从凤阳撤走后,他们又奔向安徽六合。“是日围六合……裸妇数千,詈于城下,愧沮者磔之。”抓来几千名妇女,命令她们脱光衣服,向城上叫骂,激城内守兵出战。谁不大声骂,就把谁碎尸。这是农民军惯用的攻城手段。除此之外,他们还“聚小儿百十,环木焚之,听其哀号为笑乐”。

同年十二月,农民军攻陷安徽霍山。“是时杀戮惨毒:有缚人夫与父,淫其妻女,然后杀之者。有驱人父,淫其女,而后杀之者。有裸孕妇共卜其腹中男女,剖验以为戏者。有以大锅沸油,掷婴儿于内,观其跳号以为乐者。有缚人于地,刳其腹实以米豆饲群羊,取人血和米煮粥以饲驴马。所掠子女百千,临行不能多带,尽杀而去,暴酷亘古未有。”

人类暴力想象的翅膀飞不出同一片天空。强迫父亲强奸女儿,解剖孕妇验证婴儿的性别,这些场面向前可追溯到商纣或者古罗马时期,以后在清军入关以及日本侵华时也屡屡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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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4 11:5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十三节 从良民到魔鬼

这些围在炸婴儿的油锅前大笑的人,可能几个月前还在田里劳作。如果那个时候你在田间与他路遇,他会对你憨憨一笑,局促地给你让路。如果你是个过客,到他家借口水喝,他会热情地让你进屋,说不定还会尽地主之谊,从园子里摘几个黄瓜让你尝尝。也许是一场天灾让他破产,也许是一次仇杀让他逃离家乡,也许他是被路过的农民军烧了房子,挟裹而来。

然而,短短几个月时间,他就从中国社会最老实本分的农民角色,转化为一个以杀人为乐的暴徒。命运改变一个人,就像魔术一样不可思议,然而又顺理成章。人性远比我们所了解的要复杂得多。

《水浒传》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有趣的样本:禁军教头林冲本来是一个老实内敛、温文儒雅的人。然而,在杀了仇敌准备落草之后,为人行事的风格突然大变:他去奔梁山的路上,经过一处庄院,向人家讨酒吃。人家不给,他居然拿起长枪来,冲上前一顿暴打,把庄客们都打跑了,他大大咧咧坐下,快意道:“都去了,老爷快活吃酒。”

变化的并不是林冲的性格结构,而是他的自我角色认识。他已经自认为是“准强盗”,一个要靠杀人抢劫活命的人,自然没有必要再遵循一个良民的伦理规范。自己一个要落草的人,还怕个甚!干脆就破罐子破摔,一不做二不休,充分享受暴力给自己带来的自由。到了梁山泊,为了入伙,他急吼吼地寻找无辜的过往客商,要借人家的头来做送给梁山泊的“见面礼”。

那些起义的农民们何尝不是如此?他们被饥饿驱使,被官府所追逐,如果起义领袖的素质不高,不能对他们进行有效的精神动员和纪律约束,那么他们很容易放弃伦理规范,把自己交给本能,按“乱民”、“贼寇”、“强盗”的活法来活。

就像心理学家早就指出的那样,暴力确实能给人带来快感,这种快感还很容易上瘾。军事生涯是艰苦、紧张、枯燥的,折磨俘虏,放纵暴力甚至是许多军队里唯一的娱乐。小俣行男著《日本随军记者见闻录》记载,日本军人在华烧房子烧上了瘾:“有的士兵就这么说:‘队长,我不见火灾就睡不着,今晚上也让我烧它两三幢吧!’”战场往往使人——不仅仅是日本人——丧失人性。

在明末诸军中,张献忠部对这种“娱乐”最为热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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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4 11:5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十四节 陕北青年张献忠

明末农民军的著名领袖张献忠,虽大名鼎鼎,我们对他本人的了解其实很少。史家的笔墨都消耗在张的“残酷好杀”上,关于其他事迹,勾稽所得,寥寥无几。

我们所能确切知道的,是他出生于万历三十四年(公元1606年),正是万历皇帝的消极怠工愈演愈烈趋于极致的年代,明王朝的灭亡已在此时埋下伏笔。此时欧洲经过文艺复兴和宗教革命,正处于与中国擦肩而过超越中国而去的前夜。

那一年,除了这位后来农民起义领袖的诞生,世界上并没有其他太重要的事情发生。如果努力搜索,还可以列出勉强可算做大事的几件:英国的莎士比亚在那一年写出了经典之作《麦克白》;德国的开普勒在《蛇夫足下的新星》一文中记载了超新星的爆发;欧洲人在此年东渡寻找黄金和香料时,首次发现了澳大利亚;也是在这一年,巧克力饮料的配方开始在西方流行。

张献忠是延安人,黄土高原上裹着白羊肚手巾面孔黧(lí)黑两颊坨红一笑露出一口洁白牙齿的陕北青年。应该会唱几句信天游,至于水平如何,就不好说了。

出身当然是贫苦了。祖上是军籍,也就是职业军人,那个时代军人是被人瞧不起的贱业。“好男不当兵,好铁不打钉。”到父亲这一辈好不容易脱身出来,做了个走乡串寨卖些针头线脑的小贩。母亲则在农闲时节,织炕席到集上去卖,补贴家用。从小应该挨过饿,受过冻,吃过苦,受过地主家的孩子欺负。这都是很保险的推测。

据说是和李自成一样,张献忠被爹妈强扭着脖子送进私塾读过两年书。

无奈天性和书本不亲,坐不住。在私塾两年,和同学打了无数的架,大字却没记住几个,父母无奈,只好任他放他的羊,任由他成天和村子里的半大后生们厮混。

在陕北定边,民风剽悍,人们农闲之余,爱舞刀弄棍,不只为防身,也是一个娱乐。张献忠于此道颇有天分,练得也投入。他天性爽快,胆大。

“身材魁梧,剽劲果侠,声如巨雷,面目微黄”,朋友给他起了个外号叫“黄虎”。

野史说他,“阴谋多狡”,“及长,益无赖”。很快他就打遍四邻八乡无敌手,成了年轻后生里“有号”的人物。

农村文化生活贫乏,没事时,只能纠集几个同样好勇斗狠的朋友,到镇上的小酒馆,像《水浒传》里那样,切上二斤熟牛肉,打上两角浊白酒,吃得酒酣耳热,吹吹牛,“教量些枪棒”,说些“江湖上好汉们的勾当”,“卖弄胸中许多豪杰的事务”。回来捎半斤残酒,顺路偷只鸡,偷几把蚕豆,找个人家赌上一宿,第二天回家挨老妈一顿痛骂,这都是题中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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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4 11:5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十五节 从“基层捕快”到“八大王”

张献忠投身起义以前的确切经历,在浩如烟海的史料里我们仅仅打捞上了四个汉字:“捕快”和“边兵”。

然而,这四个字,包含着相当丰富的信息含量。

地方“捕快”相当于今天的县公安局刑警。正如我们从通俗小说中了解到的那样,传统中国的基层公检法部门的干部素质不高,往往是流氓、罪犯或者地方上好勇斗狠之徒出身。

比如县公安局的巡警队队长武松、监狱里的小牢子李逵都是遇赦的逃犯出身,“历城捕快”秦琼同样有过发配经历。他们警匪勾结,与黑社会亲如一家,并且往往在小说中最终成为“黑社会骨干”。

被革职之后投身“边兵”,对失业的张献忠来说应该是一个既顺理成章又无可奈何的选择。正如前面所说,旧中国的“军人”是个被人瞧不起的,几乎是半囚徒式的职业。

为了防止他们逃亡,政府给他们脸上刺字,对待一如罪犯。他们缺乏自尊,兵饷又常常被扣,所以纪律极坏,视烧杀抢掠为常事。用王学泰先生的话说:“不少队伍简直就是流氓团体。”

从“捕快”、“边兵”四个字里我们可以推断,在当上捕快前,张献忠在地方上已经半流氓化了。“基层警察”整日吃拿卡要的生涯,很有可能使他进一步流氓化。

虽然无法确知张献忠参加的“边兵”状况到底如何,但还是有充分的理由推测,军队生活带给张献忠的,不仅仅是军事常识,或多或少,还会有当时军队普遍的“兵痞”习气。

考察张献忠的性格,我们应该注意到以下事实:在投奔起义军前,张献忠的生活一直是失败的。他的学生时代显然不成功,大字没记住几个,因为爱打架,没少挨老师的板子。

进入官府,成为捕快,这对社会底层出身的他,是一个改变命运的好机会,然而他没能把握住,屡屡违犯纪律,最终被革职。

走投无路投了军,在军营中他又不遵守军纪,犯下了死罪。因为军官陈洪范为其说情,方免一死,挨了一百军棍,被关入狱中。出狱后,穷无所归,正值各地起义军蜂起,遂投入起义军中。

结合他后来的人生轨迹,我们可以判断,张献忠有着一定的反社会型人格倾向。他不甘心居于人下,有着强烈的改变命运的愿望。但他又容易冲动与暴怒,情绪极不稳定,不善自我克制,叛逆心理很强,尤其不善于跟上级相处。这一切导致他在正常社会中屡受挫折。如果大明天下继续太平,也许他一生会在监狱中而不是马背上度过。

对他来讲,生在乱世,生逢其时。

乱世有乱世的魅力。在天翻地覆的明朝末年,一切秩序都被颠倒,一切不可能都变成了可能。公子王孙转眼间变成了乞丐,昨天的饥民今天却自封为王侯。懦弱不再是生存的法宝,善良成了悲剧的理由。谁也不知道第二天自己的生活会变成什么样。

自由,无边无际地摆在那些想入非非者的面前,像汪洋大海诱惑干渴的鱼儿。男性的血液很容易在身边倏乎闪动的欲望中点燃,化作危险的火种。

由军人而变为“流贼”,张献忠发现,他作了一个正确无比的选择。

在官军里虽然也有前途,但是毕竟有着森严的等级秩序,有着林林总总的规矩,更主要的,有着种种让人郁闷的腐败、倾轧、不公。而在起义军中,机会似乎更为均等,也更能让人快意恩仇。勇气和智慧就是全部的资本,上马杀人,下马饮酒,天不收,地不管,何等潇洒快活!天昏地暗之中,谁知道明天自己还能不能活着。为什么不趁着心雄气壮之时,痛痛快快地做一回乱世枭雄,也不枉来人世一回!

投奔义军之初,他和李自成一样,不过是一个小小伍长。凭着智力、勇气和天生的领袖气质,他和李自成差不多同时在起义军中出人头地,成为独领一军的首领。李自成号称“八队闯将”,张献忠号称“西营八大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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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4 11:5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十六节 打仗靠流氓

在诸义军领袖中,因为性情投合,张献忠最喜招徕亡命之徒。和张献忠一样,张军的主要成分是“叛卒、逃卒、驿卒、饥民、响马(拦路抢劫的强盗)、难民”,从职业军人转变而来的人尤多。

其中,有不少如毛泽东所说的“匪、流氓、乞丐、娼妓和许多迷信职业家”。“打仗靠流氓”,这是农民战争初起时的一个特殊现象。在特殊时期,“流氓分子”也可以发挥特殊作用。

多年征战,张献忠的部下都成了老兵痞、“勇敢分子”。这使他的军队战斗力高于其他的乌合之众。一位明朝军官,曾说张的部队对于作战是“习惯成自然。每个人脸上身上没有囫囵个的,铅子、箭头,处处皆是。他们暋(mǐn)不畏死,一听说官兵来了,都兴奋异常,听说要打仗简直和打猎一样高兴。我方部队正在观望害怕,他们却毫不畏惧,老于此道”。

从这样一则记载,可以看出张献忠部起义军战斗素养的高超。张部攻取吉安时,大队人马在后,只有“一骑至吉安城下”,城上见来人少,都“聚观”这个人要做些什么。只见这个人从怀里掏出一只铁钩,勾住城墙上突出来的灌木小树,三下两下,“跃而上”。守城兵大惊失色,“守者惊溃,大队驰入,城遂陷”。如此勇敢的战斗作风和高超娴熟的作战技能,当然是绝大部分明军所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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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4 11:5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十七节 农民的淳朴和残暴

因为队伍的骨干由农民阶级的边缘分子“叛卒、逃卒、驿卒、饥民、响马、难民”构成,张献忠部在明末诸军中把农民阶级的人格缺陷表现得最为明显。换句话说,张部是受底层文化的负面因素影响最深的一部。

一提起农民,我们的脑海里立刻会浮现出罗中立油画《父亲》中那个满脸苦难、善良、坚忍的形象。在我们的思维定式里,“农民”这个词总是与“淳朴”、“勤劳”、“仁义”这些美好的词汇联系在一起。相反,与“富贵”这个词距离最近的,却是“虚伪”、“残暴”、“为富不仁”。

随着深入解读明末四川的那场大劫,思维定式逐渐被打破,可以越来越清晰地看到,由农民为主体构成的底层社会文化除了我们熟知的“质朴”“自然”之外,还有着“粗陋”、“浅薄”,甚至“野蛮”、“丑陋”和“黑暗”的另一面。农民们被贫穷和专制统治双重镣铐着。在一定意义上,他们是一群“残缺不全的人”,而张献忠部则把这种“残缺”表现得淋漓尽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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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4 11:5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十八节 大抢大杀大破坏

张献忠、李自成出现在史书上时,前面总是被冠以“流贼”两个字。时人总结说:“献忠等发难于陕西延安府,而蔓衍于各省。望屋而食,奔走不停,未尝据城邑为巢穴,故曰流贼。”

这一总结一点也没错。从崇祯三年(公元1630年)到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张献忠度过了整整十四年名副其实的“流寇”生涯。十四年间,张部在陕西、山西、河南、安徽、四川、湖广诸省来回大幅度高速度流动,纵横上万里,不断地进攻,逃跑,转移,从来没有固守一地。

流动的目的有二,一是为了躲避官军的追击,二是为了“打粮”,即劫掠财物,以养活部队。攻下一座城市的日子,就是他们的节日,他们纵兵大掠,把豪门富室一扫而空,满载而归。当官军追得紧时,他们就潜入深山,苦挨时日。他们的全部精力都集中在逃跑和谋生上,久而久之,他们从一群乌合之众变成了游击战的专家。他们行动飘忽,即战即走,在官军的包围之中穿插来回,波澜壮阔,惊险重重,也刺激无比。

流动作战,是中国历史上那些声名显赫的起义军普遍采用的战斗方式。

从唐末黄巢大起义到太平天国前期,莫不如此。从一定程度上说,这是农民起义战争的必然规律。因为在起义之初,农民军与官军在诸多方面存在巨大差距。

首先是后勤。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战争中后勤的作用至关重要。官兵有着强大的后勤支援,有帝国通过国家机器榨取的军饷。而农民军由于素质限制,即使占据了广大的地盘,也没有能力在短期内建立一支具有基本管理能力的官僚队伍,通过赋税形式给他们提供后勤。他们的后勤供应,只能靠“抢”。而流动作战的第一个好处是不必有后勤准备。

在流动过程中,农民军打到哪里,就抢到哪里,“东西数千里游食自如”。在这种情况下,根据地对他们来说,只是一种累赘。

正规军虽然拥有后勤资源的优势,却也受到后勤的严重制约。后勤组织和运输需要一个过程,因此自然没有“抢”来得迅速。明朝曾任过兵部尚书的张凤翼,在总结与农民军作战的经验教训时说:“贼兵所至,因粮于我,人皆宿饱。而我兵所至,则需要等待粮草,动则呼窘。”通过流动作战,农民军把后勤的劣势变为了速度上的优势。

除了后勤因素外,在人数对比、武器装备、技术素养等方面,起义军也常常处于官军的下风。他们通常无力与官军展开大规模的阵地战,因此,游击战就成了他们与官军对峙时的必然选择。面对强大的官军,农民军取胜的法宝是分合不定,出没无常。他们的作战方针,无非是“敌来我走,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追”。

从这个角度来说,流动作战是农民军不得已的选择。然而,从另一方面来看,这种作战方式也自有其不可抵挡的魅力。流动作战痛快淋漓,令人上瘾。长期和张献忠并肩作战的罗汝才有句名言:“吾等横行天下为快耳,何(必)专土(专门占据一块领土)为?”

毛泽东对“流寇思想”有过准确的分析。他说:

“这种思想表现在:一,不愿意做艰苦工作建立根据地,建立人民群众的政权,并由此去扩大政治影响,而只想用流动游击的方法,去扩大政治影响。二,扩大红军,不走由扩大地方赤卫队、地方红军到扩大主力红军的路线,而要走‘招兵买马’、‘招降纳叛’的路线。三,不耐烦和群众一起艰苦斗争,只希望跑到大城市去大吃大喝。”

张献忠部正是这样。在起义的前十多年里,张献忠似乎从来没有过建立根据地的打算。他们迷恋上了这种冒险与流浪。

张献忠部每攻下一处城池,首先做的事就是大搜掠。搜掠的重点目标当然是豪门大户,但普通百姓人家也并不放过。就像前面所引《张献忠陷庐州纪》记述的那样,他们主要的搜掠目标是骡马,因为这是在游击战争中保持速度优势的需要。第二搜掠的是金银。不过张部实行金银交公的严厉政策,所以军人们对金银的兴趣并不非常强烈。第三搜掠的则是布匹、粮食等后勤物资。

在张献忠漫长的起义生涯中,我们只找到了一次赈济灾民的记录,那是攻下武昌之后,发楚王府金银给饥民。除此之外,历史上记载更多的是他的烧杀抢掠。

他和李自成的区别,史书这样对比:“老百姓对李自成往往开门欢迎,对张献忠则只有惧怕。”阅读历史记载,我们只能得出这样一个感觉:张献忠部的这些绿林豪杰们似乎视被攻下的城市为自己囊中的财产,视城中的百姓为自己猎获的猎物。如何处置,完全根据自己的需要而定。

一般来讲,搜集完物资之后,他们会纵火,把一座繁华的城市变成一片瓦砾——他们不想把死命攻下的城池完好地留给明军。

余瑞紫记载张军攻下庐州府舒城后,“进舒城掠人,予随行,见房屋烧尽,骸骨遍地,伤心惨目,潸然泪下。想吾乡亦如是也”。烧了城市之后,还掠走大批人口,充实自己的军队。

他记载,张献忠充实军队的办法是,“后回营,次日将前后所掳男女,各营唤出若干。八‘贼’在大门外亲点。先点男,分上中下三等,各处站立,各插一旗。女亦如之。随即配合上等男配上等女,中、下亦然。问有愿去家者,另立一边。少刻,一齐杀之”。

大抢大杀大破坏,这是张献忠部的一贯做法,也是他们恶名远扬的原因。在这次进四川前由湖广撤退时,他不甘心第一次占领了如此广大的地盘,无所收获。入蜀的队伍中,不仅满载着从湘赣两省收获的物资和财宝,还行走着十数万被强征入伍的湖广百姓。

《巴东县志》载:“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月,张献忠尽驱荆州民入蜀,男女扶携,鱼贯而进,越数月始毕。”

张献忠军逆江而上,两岸都是高山峻岭,山路崎岖险恶,队伍拉得很长。且所经地区,人烟稀少,“打粮”困难,队伍供应困难,一路不断有人饿死,当然,饿死的多数是被新驱入伍的“楚民”。

《巫山县志》记载了当时的惨状:

崇祯甲申春,“贼”张献忠尽驱楚民大举入川,所掳楚中男妇尽食麦苗草根,死者相枕借,大江舟络绎不绝,两月始尽。尸横遍野,江水皆臭,居民所遗无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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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4 11:5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十九节 底层文化缺什么

底层文化中的第一个缺失,就是人道精神的缺失。在正统文化中,“人命”起码从理论上,在表面上,是天地间最贵重的事物。“天地之间人为贵”“人命至重”“仁者爱人”等字眼,充斥儒家经典。

专制法律虽然残暴,但对人命还保持着形式上的尊重。比如,每年帝国所判的死刑,都要呈报给皇帝,由皇帝亲自校核审批,才能行刑。然而,在底层思维中,人命却是不甚值钱的东西。不但他人的生命不值得尊重,自己的生命似乎也不太值得珍惜。“头掉了,碗大个疤”,“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那些专一杀人害命的人渣,如卖人肉包子的孙二娘,居然成了底层人民的英雄。他人的性命,在张献忠眼里,只分有用和无用两种。年轻身壮的,可以为自己冲锋陷阵或者当挑工、“人夫”,所以是有用的,可以留下。年老体弱的,对自己无用,所以一律杀掉。

当然,不杀也可以,因为杀人是一项费时费力的活儿。不过张献忠却乐此不疲,经常杀了一通后不过瘾,觉得杀得不够多,要“补杀”。《张献忠陷庐州纪》载,张献忠进庐州后,起先并未大杀。第二天在城楼上发现许多火药,“随报,八贼即动气,大嚷曰:‘这蛮子养不家(即养不熟),我厚待你,这火药就该说,并无一人提起。’遂令搬火药来营中,放火烧楼,又传令进城补放火、杀人、捉人,一人不许放走”。

虽然说“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不是绣花,不是做文章,而是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暴烈行动”,但是在某些绿林英雄的性情深处,暴力不仅仅是一种工具,而且更是一种娱乐。

底层社会的英雄,那个为广大劳动人们衷心喜爱的李逵,他“因为打死了人,逃走出来,虽遇赦宥,流落在此江州”充当狱卒,“为他酒性不好,多人惧他。能使两把板斧,及会拳棍”,常常在社会上耍蛮使横,强抢强要,其行径颇有类于当今的流氓。

《水浒传》第五十三回,李逵和戴宗在店里吃饭,李逵不小心把一个老人的面条打翻,老人揪住他说理,李逵伸手就打,幸好被戴宗劝住,否则,说不定会闹出人命。及至第六十七回,李逵路经一店,吃了饭不给钱,被店主揪住,李逵索性将他一斧砍了。

这些行径,在街头巷尾的听书人那里,引来的只是轻轻一笑,似乎他们喜欢的英雄像顽皮的孩子失手打了个碗碟,益发显出这个孩子的活泼可爱。

甚至《水浒转》第四十回这些血腥场景,也是被说书人当成“豪杰行径”绘声绘色地说,被数百年间的底层听众当成英雄人物的英雄壮举,如醉如痴地听:

李逵为救宋江,在江州劫法场时,“只见他第一个出力,杀人最多”。

本来已经救出宋江,无须再使用暴力,可是李逵却杀性大起,“当下去十字街口,不问官军百姓,杀得尸横遍野,血流成渠,推倒倾翻的,不计其数”。后来,晁盖阻止李逵别滥杀百姓,可是,“那汉(即李逵)哪里来听叫唤,一斧一个,排头儿砍将去”。

平心而论,此时的李逵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变态嗜血的狂魔,是一个十恶不赦的人渣败类。然而,同时他却是几百年间民众喜欢和崇拜的对象。仅此一例,我们就会判明底层文化的人道精神,对生命的尊重意识,淡漠到了何等程度。由此,我们也多少会理解那些秉承水浒精神揭竿而起的农民武装,为什么留下了那么多血腥和残忍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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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4 11:5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节 为何喜欢杀美女

底层文化中的另一个严重缺失是缺乏对妇女的尊重,张献忠部在这方面表现一样鲜明。

正如学者王学泰在《游民文化与中国社会》中分析的那样,正统文化本身虽强调男女不平等,所谓“夫为妻纲”即为明证,但是正统文化还是强调家庭的重要性,强调正妻的家庭地位,欣赏在“夫为妻纲”基础上夫妻间的“举案齐眉”,相互尊重。然而,底层文化对妇女,却是赤裸裸的贱视甚至敌视。

正像电影《摇啊摇,摇到外婆桥》里的黑帮老大所说:“兄弟的事再小,也是大事;女人的事再大,也是小事。”而每个中国底层社会男人几乎都知道:“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在绿林世界里,女人除了供男人消遣,别无用处。《民国时期的土匪》提道,一个匪首在行军中仅仅因为妻子小脚走得慢,就毫不犹豫地一枪把她打死。

明末农民军的首领们,把这种野蛮演绎到了极致。李自成困在巴西鱼腹诸山走投无路时,算了一卦,结果是大吉。卜者谓,李自成有帝王之分。于是,身边人纷纷坚定了奋斗下去的决心。大将刘宗敏立刻“杀其二妻,谓自成曰:‘吾死从君矣!’军中壮士闻之,亦多杀妻以从者”。

至于张献忠对待妇女,那就更让人无法接受了。

也许是受过女人的歧视或者伤害,张献忠对漂亮女人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报复心理,他经常说,“天下事皆妇人所坏”。征战途中,不时有部下向他进献美女,他通常留宿几次就借故杀掉。

攻占黄州后,他集中全城的妇女,然后挑那些年老或者貌丑的放走,留下那些年轻漂亮的,强迫她们去拆城墙。这些女人平时哪干过这样的重活,许多人手指被磨得鲜血淋漓,昏厥在城下。城墙拆掉后,张献忠又命令士兵把这些人全部杀死在城下。

在攻打滁州战役中,因久攻不下,张献忠听信了一个阴阳先生的话,到周围乡村掠来妇女数百人,“尽断其头”,倒埋在城下,露出阴部对着城上,想以此来压住城上的大炮。这个办法当然不好用,那次战役,张军一败涂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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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4 11:5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一节 实用主义

底层社会里物资极度贫乏,饥饿是每天必须解决的功课。在这个环境中生存,不需要太多迂阔的大道理,不需要什么“终极理想”、“人道关怀”之类的思想奢侈品,更无法谈什么“独立人格”、“自由个性”、“主体意识”。每个人首先要面对的问题是第二天的早饭在哪里。底层生存更需要的是实用主义和物质主义。

实用主义被张献忠发挥到无以复加的程度。绿林英雄们无一不崇尚权谋诈术。不择手段,心狠手辣,往往能最后成功。张献忠“为人最狡”,在他的起义生涯中三次受抚,又三次复叛。他心狠手辣,甚至对自己的部下也毫无信义可言,最后退出四川时,居然使用欺骗手段对队伍中的四川籍士兵进行清洗。

底层文化毫不掩饰物质欲望。《中国土匪》记载,清末土匪们流传的人生信条是“活着做强盗,做鬼也不冤”、“年轻不刁(欺负)人,到老后悔迟”。《水浒传》里英雄们劫了生辰纲之后,并没见分给穷苦百姓的记载。

《说唐》中贾润甫等劫掠官家财物,更是单纯为了自己享受。

在《水浒传》第十五回,阮小二在赞美王伦治下的梁山时说:“他们不怕天不怕地不怕官司,论秤分金银,一样穿绸缎,成瓮吃酒,大块吃肉,如何不快活!”在上山之前,他们想到更多的也许并不是“济贫”,而是“劫富”。

张献忠部在大抢大掠之时,似乎也并不以贪财好物为耻。与其他部队不同的是,张献忠命令他的部下搜掠金银充公。撤离四川前,他把历年抢掠来的金银沉于江底,有数十船之多。

底层文化是被实用主义、功利主义所困的文化,它缺乏基本的形而上的东西,不可能给中国社会提供新的思想资源。相比之下,倒是正统文化里,包含了一些超越性的因素,比如“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的大同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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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4 11: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二节 陷入恐慌的成都人

经过十多年的流动宣传,张献忠部的威名已经传遍半个大明王朝。可惜,“八大王”这三个字是作为恐怖的代名词被广为传播的。在许多省份,吓唬小孩子的最好办法是告诉他,再不听话,“八大王”就会从窗子外面伸进手来,把他抓走。

所以,完全可以想象到张献忠部入蜀给四川人带来的震动。秀才傅迪吉亲身经历了张献忠据蜀,后来他在年谱《五马先生纪年》记载了他所见的张部所作所为。

傅迪吉是四川简州一个小地主的儿子,张献忠入蜀前,他还在州城里读书,日与诸友唱和往来,周围一片太平景象。及至崇祯十七年(公元年)五月初三,张献忠进入四川的消息传到简阳,平静的生活一下子被打破了。

虽然张献忠部短期内不可能到达,简阳人还是做出了迅速的反应。“六月,州城妇女逃尽”,“七月,破重庆镇,远兵逃回,尽剁右手”。这似乎更加印证了人们的判断。简阳城里有的人家干脆举家远迁,到四川边缘地带,甚至云南、贵州等地,去投亲靠友。

和传说中广大人民面对起义军总是欢欣鼓舞不同,简阳人在等待张献忠部到来的这几个月时间里,受尽恐怖的折磨。越是乱世,谣言越多,三天两头有消息传过来,说张军马上就要到了,于是百姓们扶老携幼,匆匆逃到山里。然而等了两日,却没有动静,这才发觉是一场虚惊。

百里之外的省府成都更是乱成一团。在重庆与成都两城陷落之间的一个多月,成都居民们日夜被恐怖所煎熬。

史书记载,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成都城内都处于歇斯底里状态之中,三更半夜时分,经常有人因为听到风吹草动,杯弓蛇影,起而大呼。“呼曰:‘闯至矣!’明日,又呼曰:‘献至矣!’”于是一城骚动,人们哭爹喊娘,四处躲藏,折腾大半夜,才发现是谣传。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在巨大的恐怖高压下,张献忠于八月初九干脆利落地攻破成都,对成都人来说,几乎是一种解脱。

简阳当然也很快尝到了张献忠兵锋的滋味。那些早早逃入山中的人被证明具有远见,因为那些迟迟不愿出逃的人中,果然有些人遇到了血光之灾。

据《五马先生纪年》载,成都破后,九月十二,张献忠部四出扫荡附近州县,一支部队奔向简阳。五马桥村附近千余人闻讯仓皇出逃,奔到附近山上,然而他们的速度无法与张军的马队相比。张军很快追了上来,他们不得不徒手与义军“相抗”,被义军马兵“尽杀于黑痣湾喜儿潭,水中岸上,无一隙地,此初见杀人之惨也”。

看来,传说中的大劫,终于要到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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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4 11: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三节 “打招安”

然而,等待中的雷霆并没有马上落下。

成都城破之后,局部的杀戮当然在所难免。按照惯例,成都城内的王公贵族们大都难逃一死,大小官员被杀的也很多,史书忠实地记载下了他们的名字,但是却找不到普通百姓们被集体屠杀的记载。

据清人沈荀蔚《蜀难叙略》记载,城破之后的第三天,张献忠曾经“尽驱城内军民男女于(城外的)中园,将尽屠之。俄尔天上出现一片云彩,如同龙尾下垂之状,张献忠以为祥瑞,遂免死”。

这个记载听起来有点离奇。不过,张献忠并没有大量屠杀成都居民,是可以确定的。

在四川各地,也没有出现人们传说的张献忠据有一地后必然出现的大抢大掠大屠杀现象。《五马先生纪年》载,十月初四,张献忠又一次发兵,“谓之打招安”,即命令附近居民归顺张献忠部。“随后即派伪‘都司’姓吴者、伪吏目姓田者下到吾乡‘招安’。每人给以印信‘西国顺民’四字,载在背上,兵不敢乱。”

“吾州有伪水军左都督、伪水军右都督俱姓王,伪总镇率领兵船千百艘,驻扎于渭水坝。乡绅百姓们在伪官的带领下到军前投降,上述三位军官十分高兴,于是就大发慈悲,将昨日掳回男妇尽剁手(而不是杀掉),(被剁之人)号呼之声胜如雷吼。三位军官命伪知州安抚百姓,自此以后即不杀人,兵不甚扰民,民亦入营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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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5 12:0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四节 “大西王”

原来,“流贼”张献忠改弦易辙,打算由“流贼”变为“开国者”了。

挥师入川之前的十四年里,张献忠从一个普通叛兵成长为明末两大著名起义军领袖之一,由一个文盲变为中国战争史上留下不朽声名的卓越军事家。在崇祯十六年(公元1643年)以前,他的军力和声威一直在李自成之上,朝廷也一直以他为最大敌人。

十年之间,崇祯帝屡检朝廷重臣,以举国之力,大兵重围。而张献忠部却越战越强,并且在谷城复起后到入川作战前,几年间一度横扫数省,所向披靡,战无不胜。

“张献忠”这个名字成了明帝国里最恐怖的三个字,朝廷重臣们在与他的交锋之中几乎没有一个得到好下场:或者是丢官落职,或者死于战场,或者是被震怒的崇祯帝所杀。

十四年间,他三次投降官军,又三次复叛,官军对他恨得咬牙切齿。在大江南北、大河上下的征战中,他多次潜伏深山,身处重围,自以为命绝于此,也曾纵横安徽、湖广,战无不胜,攻无不克,据地称王。

飘蓬如旋风般不停息的流荡生涯,让喜动荡好冒险的张献忠,也难免厌倦了。日复一日的战斗和奔走,渐渐耗去了“八大王”的青春,转眼,他已接近四十岁,没有太多青春豪气可供任意挥洒。这样的日子,何时是个尽头?

更让他受到强烈刺激的是东边的李自成已经开国建府,据地称王,兵锋直指北京,帝王大业已见雏形。李自成原本是和自己一样的“流贼”长期以来一直甘拜他的下风。“初,自成无大志,所至屠戮,百姓保坞壁,不肯从。”

然而,从崇祯十三年(公元1640年)经历一次大的挫败之后,李自成痛定思痛,策略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提出“杀一人如杀我父,淫一人如淫我母”的鲜明口号,不再骚扰平民百姓,专门以劫掠大户来充粮饷,凡是带不走的粮食,就用来开仓赈济百姓。并且,不再打下一个地方抢了就跑,而是派官设府,建立和扩大自己的根据地,踏踏实实地向外发展。

仅仅四年,李自成就从一个不起眼的流寇,成了新“天子”最有优势的候选人,成为注定要在历史上留下大名的人物。现在,张献忠畏于李自成的兵势,也不得不开始奉“大顺”正朔。

凭什么是李自成而不是他张献忠做“人民之主”?难道他张献忠有哪点不如李自成吗?

有充分的史料证明张献忠天姿非凡。他作战非常勇敢,“战辄先登”,每次战斗都身冒矢石,亲临前线指挥。除此之外,他的领导才能也十分突出。他颇能吃苦耐劳,“夜尝不寐,裹甲微行,携刀巡视”。当时在大西军的外国传教士这样描写:“张献忠人甚聪明,与士卒同甘苦,自由谈话,表现坦白,温情大量,慷慨态度,且尝与属下饮食。”

官方史书说:“阴贼多智。”据曾与张朝夕相处的法传教士古洛东回忆,张为人“智识宏深,决断过人”,令两位传教士“亦暗暗称奇”。

(《圣教入川记》记载)论智力、胆气、武勇,他张献忠绝不比李自成差,差只差在胸无大志上。检讨自己十多年的起义生涯,张献忠再一次深刻体认到自己最大的缺点是缺乏耐心,没有长性。性格急躁刚烈,作风简单粗暴,只图眼前痛快,缺乏长远打算。当年在学堂里坐不住,现在已经是威风八面的“八大王”,还是没有多大长进。

不能再这样成天沉溺于打打杀杀了。等李自成做了皇帝,他张献忠只有俯首称臣。虽然没有读过什么史书,他也知道,李自成不会仁慈地对待他这个前竞争者。“亡羊补牢,时犹未晚。”在挥师入川前,他已经下定了“炼炼坐性”而耐心建立根据地的决心。

进入四川之后,张献忠深深感觉到选择入川是对了。川兵柔脆,这一路破重庆,据成都,派兵横扫各府、州、县和土司。大都望风而下,“州、县争封府库应伪命”。短短一年之内,除了遵义(时属四川)和几个边远土司以外,全川已归张献忠所有。

十几年来头一次,稳稳当当据有一个大省,前无劲敌,后无追兵。真是爽啊!“咱老子”也该尝尝“抚驭万民”的滋味了。“咱老子”这回学学李自成,稳扎稳打,数年之后,未必天下不姓“张”!想当初,明朝的太祖朱元璋不就是一个要饭花子出身吗?现在,自己这个前“捕快”、“边兵”也要开创朝代,在史书中再加他个“大西史”!

恰在这时,李自成被清军击败,退出北京。消息传来,张献忠大喜过望。现在,头上这座大山没了,天下重新陷入纷乱,原本张李两家争斗的局面变成了李、清、南明、张四家,自己机会大增,如何不喜!

自从李自成开了大顺朝以来,张献忠不得不遵用永昌年号,两家一直保持着表面的和和气气。现在,张献忠终于可以扬眉吐气了。听说李自成部的马科进入川北,他毫不客气,亲率大军,把马科打了个大败,赶回陕西。这是起兵以来,张李二军第一次公开火拼。张献忠对这次胜利非常得意,宣布把战斗发生地绵州改名为“得胜州”。

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冬十一月十六,张献忠正式开朝于成都,国号大西。因为过去一直奉大顺军名义,一时不好回圜,遂以“大顺”为纪年,改元大顺,张献忠称“大西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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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5 08:1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五节 过把皇帝瘾

成都开始大兴土木,蜀王府里进行大规模装修改建,以作新朝的王宫。

府中正殿为承天殿,府门外廊为朝房。雕龙绘凤,整饰一新。任命左右丞相、六部尚书,又将义子四人加将军衔,封第一子为平东将军,令率马兵征服山东、辽东、高丽、东洋诸国;封第二子为服南将军,征讨南省及暹(xiān)罗、东京、西贡、南洋、斐利该等地;封第三子为定北将军,征伐北省诸地及内蒙古等;封第四子为安西将军,招抚西藏、青海、新疆、外蒙各地。(起义者的想象力有时惊人的雷同,数百年后,洪秀全在永安封王时,同样宣布,东王的任务是管制东方各国,西王的任务是管制西方各国,以此类推。)张献忠新衣新帽,端坐殿中,文武百官,叩拜如仪。张献忠掀髯大笑:

“起来吧,龟孙们,弄得还挺像个样哩!”

与大兴土木相配合,张献忠从抢来的女人中挑了三百个,作为妃子,养在后宫。又阉了一批人,当太监。接着,又学历朝皇帝,命人们“恭避御讳”,不准人们使用“献”“忠”二字,犯者杀头。在全四川认真检查石碑,碑文上的“献”“忠”字样一律铲掉,弄得一块完整的石碑都见不到。

史料记载:

近日人家庙宇律扁对石碑牌坊上,有犯“张献忠”名字者,亦皆铲去。

献忠恶人犯其名字,自剑客栈道抵成都,前人碑版皆凿之,虽嫌名亦讳,并刊去前代年号,故蜀无完碑。

仪式举行完了,后妃、太监、名讳这些他们所知道的做皇帝必须要有的把戏都弄完了,接下来做些什么呢?毕竟开国了,该当皇上的当了皇上,该当大官的当了大官,那么大家就不能再像以前做“流寇”一样,四处烧杀抢掠一下完事了。官府成了自己的官府,百姓成了自己的百姓,自己不再是叛逆者而成了治理者。那么,如何治理呢?

张献忠果然改弦易辙。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强调军纪。保存至今的《大西骁骑营都督府刘禁约碑》记录了张献忠部发布的军纪,碑文说:

务期兵民守分相安……不许未奉府部明文,擅自招兵。扰害地方者,许彼地士民,解锁军前正法。如容隐不举,一体连坐……不许假情天兵名色扰害地方,该管地方官查实申报以凭枭首……不许守土文武官员擅取本土妇女为妻妾,如违参究。大顺贰年叁月X日。

正如各种资料所反映的,张献忠建立大西国之初,军纪确实相当严明,除了抵抗者之外,并不滥杀无辜。因此,各地秩序很快得到平定,生产生活开始恢复,大西国开朝之初,呈现一片兴旺景象。这一段是张献忠入蜀后军民相处最融洽的时期。

张献忠所做的第二件事是开科取士。马上得天下,不能马上治之。张献忠喜欢自称武夫,举止粗豪,称王之后,发布诏书仍然用白话文。但是,张献忠对读书人却非常重视。《五马先生纪年》载:“献‘贼’开科取士,变八股为策论。吾州入学若干,中举若干,进士若干。未几,‘贼’又以为不得真材(才),仍复设科,是一年而两科举也。一时举人、进士固多,而状元、榜眼同出一州,此诚所谓不能流芳百世,亦可遗臭万年也。”

一年两次科举,已经不太严肃了,考试题也出得千奇百怪。有一次考试,张献忠曾自己作了一道白话文的万言策,评论历朝帝王,而以西楚霸王为第一。作完之后颇为得意,命令广为颁布,让广大读书人学习。一学之下,秀才们对考试更没了兴趣。而且考试把关不严,许多四六不分、漏洞百出的卷子居然得了高分,平时被人们称为“不通先生”的不学无术之辈,纷纷中了举人、进士,无怪乎人们对此不以为然。

然而,几乎四川省内所有的读书人都来参加考试了。并不是他们积极踊跃,而是后面有刀枪跟着。原来,张献忠命令,所有的读书人都得参考,如果逃避,本人正法,邻里也连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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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5 08:1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六节 “咱是斯文一气”

由于读过几年书,张献忠有时以读书人自居,对这些广义的同学有时颇表现出好感。《宝丰县志》记载,崇祯十五年(公元1642年)五月十三,张献忠克河南宝丰,劫集诸生于城外龙王庙,各问姓名,令勿惊怕,操土音云:“咱是斯文一气,老子学而未成。”语良久,遣各入城,遂拔营去。

昔日“学而未成”,今日却成了掌握一方人民命运的“大王”,所以张献忠起义以来,对开科取士一直兴趣浓烈。每攻占一座大城,有了休息时间时,他就要举行开科取士,强迫所有的读书人参加。亲自出题阅卷,品评高下,决定名次。不过考取了,通常只是赏几两银子,给个虚职,并不真正任用,似乎快乐只在于考试别人的过程。

张献忠对读书人的态度一直十分矛盾:既想利用,又十分防范。

如前所述,张献忠其人非常聪明,而且深沉狡诈,人莫测其端。《张献忠陷庐州纪》载,余瑞紫与张献忠相处数日,“日与八‘贼’(张献忠)多人共饮食,终日闲谈。至于用兵之事,全不言及。凡一切撒探摆驳,并踏看扎营地方,总在夜间发行,人不得而知,即众‘贼’亦不知也”。

张献忠行军打仗,非常善于用计,这一点他比李自成要强许多。他打出过中国战史上许多经典战役,史称“张献忠用兵最狡”。如崇祯八年(公元1635年)乘元宵节期,以三百人为内应巧取凤阳。崇祯十四年(公元年),假扮明军旗号赚取泌阳。次年,扮装主考学使和赴考诸生而轻取当时明军吹嘘的“铁庐州”等。

张献忠也像朱元璋以及后来的太平天国英雄洪秀全一样,非常善于装神弄鬼。朱元璋自称会观天象,洪秀全自称能和上帝直接交流,而据记载:

(张)即位之初即妖言惑众,谓亲见天上,见有弓、箭、刀、矛等物。并谓奉上天之命,不特为中国之皇,且将为普世之帝。随令百官仰视天空,百官等一无所见。献忠谓今日天不清朗,故尔等未能见之,且其中亦有天意存焉。天显奇异只今天子独见,以便将来代天行之。

但是,不论如何狡猾,张的智慧毕竟都是些鸡鸣狗盗的智慧,是来源于《三国演义》、《水浒传》的权谋文化。史称,张献忠“日使人说《三国》、《水浒》诸书,凡埋伏攻袭皆效之”。

从根本上说,他不是一个雄才大略之人,终生未能突破好勇斗狠的绿林藩篱。他的眼光、胸襟与刘邦、李自成等人相差太远,缺乏基本的治国策略、用人能力、学习能力和管理水平。明王朝的这个掘墓人,和明王朝的创始者朱元璋在出身、经历、喜好,特别是残暴、野蛮、自私等方面惊人相似。然而在学习、用人、战略眼光上,二人实在不可同日而语。

朱元璋也是文盲出身,然而在行军打仗的间隙,能够不间断地自学,后来不但熟读经史,甚至可以做出相当漂亮的文章。而张献忠以文盲始,以文盲终,一直到死,也没认住几个大字。

朱元璋起兵之初,就怀抱天下之志,每到一地,必先延揽人才,把一大批有识见的士人团结在自己的周围,大大提升了自己这个团队的知识素质和策略水平。而张献忠在读书人面前,却总是感觉不太自在。他的团队中唯一的一个举人汪兆龄却是一个流氓化的士人,唯以捉摸张的心思为务,后期唯知投张所好,不断劝说张献忠大开杀戒,最终失尽人心。

张献忠在刀枪面前,从来没有眨过眼睛,可却永远弄不明白读书人脑袋里那些深奥的东西。在他们面前,他一直克服不了自卑心理。这使他对读书人的态度非常矛盾。他取中了状元张大受。此人仪表堂堂,张献忠“一见大悦”,赐赏,又赐宴,欢聚一日。大臣们也在旁边交口称赞张献忠取中了人才,将来必然会“辅佐圣明,此国运昌明,万年丕休之象”。张献忠十分高兴,“复赐美女十人,甲第一区,家丁二十人”。

第二天,张大受入朝谢恩,报名人报上名来,张献忠听了,忽然皱眉道:“这驴养的,老子爱得他紧,但一见他,心上就爱得过不的。老子有些怕看见他,你们快些与我收拾了,不可叫他再来见老子。”大臣领命,到宫门口把张大受捆起杀了。

他和这些文质彬彬的人怎么也亲近不起来。他知道,他手中的刀是读书人最怕的。可他们也仅仅是因此而怕他。这些恪守“三纲五常”的读书人对他这样的“叛贼”不但反感,而且痛恨。一有可能,他们会带头起来造他的反。所以,在大西国里,他最不放心的就是书生。

在四川科举取士,对他来讲,更重要的目的是为了把这些读书人控制起来,防止他们在地方上“造乱”。所以,考过之后,绝大多数人都不予任用,只令在八大王身边侍候,写写公文。而且考完之后,不管中与不中,都不许回家。《五马先生纪年》载:

此番较前不同,前番考六等准除名,未取童生不许躲闪,已中者不得宁家,未中者不得在家居住,以为秀才在乡造言生事,并家眷尽驱入城中,十人一结,一家有事,连坐九家,虽父子、夫妇私居不敢轻出一言。

这样一来,许多读书人都烧了书本,脱了儒服,不敢再以书生自居。

《五马先生纪年》作者傅迪吉的父亲一看读书容易惹是生非,遂命迪吉弃书从商。“家大人有鉴于此,恐冒读书之名,贻不测之祸,遂命废业贸易,以免人口实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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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5 08:1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七节 治安问题

素质问题,是历朝农民起义军领袖的软肋。

毋庸讳言,揭竿而起的草莽英雄们大都在无“余粟”、“余力”、“余智”的条件下长大,没有条件接受教育,发展智力。因此,大部分农民领袖都习惯于浅层思维,缺乏系统思维和抽象思维能力。

他们目光短浅,见解狭隘,缺乏想象力,只恃一时之勇,缺乏一个大政治家所必需的知识储备、人格素养和智力基础。他们善于破坏,不善于建设。这也就是为什么数千年间千百次农民起义里,只有刘邦和朱元璋两个人最终从社会最底层直接走上了皇位。其他99%出身社会底层的英雄豪杰,结局不过四种:

一是大事未成之前默默无闻地死于枪林之中,这是绝大多数起义首领的结局,比如明末起义那百数十名外号各异的首领。

二是虽一时据地称王,掀翻了旧王朝,而战斗成果终于被贵族们夺去;比如王莽末期,赤眉绿林首义,豪杰纷起,结果却是把宗室刘秀送上了皇位;而隋末瓦岗寨程咬金们虽一时做了皇帝,最终还是被谙于统治术的前贵族唐王李氏收服。

三是距一统天下只差几步之遥,却终因素质太差,抵御不住金钱美女的诱惑,意志崩溃,沉于酒色,最终亡国,比如洪秀全,也可以算上李自成。

四是只会攻城略地,四处流动,一旦坐了天下,反倒慌了手脚,不知如何是好,比如黄巢。

张献忠也遇到了黄巢的问题:缺乏策略。

开朝之初,大西政权面临的最严重问题是治安问题。

由于缺乏建设根据地的经验,张献忠虽号称平定全川,但是在四川大部分地区,仍然是和过去一样打着“猴子掰包谷”式的“陷不留守”的战斗,他只是在每个州县任命一两名军人做地方官。

由于信不过读书人,那些被他取中的士子并没有到各地去充当吏员,因此在这些地方他的统治只是名义上的,就连一些仅有的军政措施也未能得到贯彻。只有成都附近,才算是控制比较稳固的地区。史书记载:“献忠当时窃据者,川西锦城一区耳。”“献忠拥兵数十万……而其威令所慑服者,不过成都前后十余县耳。”这些,基本上反映了当时的情况。

没有基层政权建设和大规模的宣传攻势,大部分百姓还是把张献忠当作“流贼”,只是慑于张献忠的威势,而不是真正心悦诚服。所以,张献忠的统治极不稳固,面临的反对势力非常强大,在他实际控制地区之外,有无数自发组织起来的地方武装与他为敌。

张献忠当然明白他的统治基础十分薄弱。可是他所能想到的办法,偏偏只是历朝专制统治者用过的无数统治术中最恶劣的三个办法:一个是警察管制,一个是暴力镇压,一个是特务统治。

张献忠平生唯一崇拜和信奉的就是暴力。他所取得的一切都是使用暴力的结果。张献忠部从不像李自成部那样注重宣传,注重策略,软硬两手一起抓。他们一味迷信自己超群的战斗力。他们迷信“只要有刀枪,没有办不成的事”。

张献忠在他控制的地区严厉实行保甲制度。如在广元,“城中不论男女老幼,一律入籍,不能遗漏一名”。

为了保证首都成都城内的安全,张献忠做了更为严苛的规定:首都成都的四城门,不许擅自出入。凡城里人要出城的,先得到兵马司递申请,申请里得写明某人到某处,左右邻居是谁,由某人担保,某日回城。如果到期未回,先拘左右邻居及保人斩杀,再不回,则取这家人口,不拘老幼,尽行斩杀。城外入城办事者,要在左脸部盖上一个印章。出城时,如果印章被汗水冲掉或者不小心擦掉,看不清楚,则立刻斩首。

与此同时,张献忠还大行特务统治。他派出大量士兵,装成老百姓,游串大街小巷,侦听人们的思想动态,发现有“讪讽新朝”的人,立刻绑走治罪,以致“虽至亲遇于道,不敢相问慰,遥望即各低头去”([清]欧阳直撰《蜀警录》)。

一天夜里,一个男人在家里和老婆絮絮叨叨讲邻里的琐事,女人说他:

“天这么晚了早点睡吧,净说些张家长李家短有什么用!”第二天,这个男子就被捕了。张献忠听了汇报之后,掀髯大笑,说:“这是说我(张)家长,李自成家短。没事,是良民,放了吧!”

不得不说,与地主阶级斗争十分坚决的革命者张献忠,统治劳动人民手段的野蛮下作实在大大过于历朝反动统治者,甚至包括最野蛮的皇帝朱元璋。和朱元璋一样,暴力对张献忠来说,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策略上的需要。张献忠有时策略性地拒绝理性,因为他深知对非理性的恐惧深植于人性之中。当一个人有足够的实力蛮不讲理时,他最容易得到无条件的顺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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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5 08:1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八节 “打粮”

张献忠面临的第二个严重问题是吃饭问题。过去,张献忠部不存在这个问题。他们一贯是“因粮于敌”,“饥则聚掠,饱则弃余,已因之粮,不知积穑,地生之利,未间屯种”。

虽然建立了大西政权,自称开朝,然而,张献忠在帝国经济管理中的措施却乏善可陈。最初,他依靠没收官府和贵族的财产来支持财政,然而这毕竟不是长久之计,不久这些钱就花光了。

于是,他的经济措施就剩下了“打粮”。所谓打粮,一言以蔽之,就是“抢”,放纵士兵在“帝国”之内强抢。“献贼每五日十日一发人采粮,如一人不回营,领人管队小剥皮①,同伴俱斩。”

所打之粮,首要的目标当然是地主大户,可是张献忠的兵马没有进行过政治训练,在过去他们没有区别过地主和人民,进了四川他们当然也不会专抢阶级敌人。而是见粮就抢,见猪就杀,见人就绑,绑起来用火烧烤,逼他供出所知的藏粮地点。见到路上行人端着一碗米,也“杀而夺之”。

正如一本企图为张献忠“翻案”的传记指出的那样:“张献忠在四川的两年多时期中……据我所见到的材料,张献忠没有采取过一项直接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的措施……过去流动作战,靠在各地‘打粮’,如今一住两年,地主和官仓的粮食很快吃光,几十万军队不能空着肚子,这就必然要从广大农民身上取得粮食。”

另一本肯定明末农民战争的书,说得更清楚一些:“从现有的材料来看,大西政权在四川没有实行按土地成人口征收赋税的政策。几十万大军和各级政权的消费,基本上是依赖没收和打粮。当时人士傅迪吉和李蕃的撰著中,都描述了大西军出外打粮的情况。明末社会中,家有余粮的固然主要是地主,可是这种见粮就抢见猪就杀的政策,必然要侵犯到一般农民的利益。如果说这种做法在流动作战时期还有它的合理性的话,那么作为一个相对稳定的政权,继续这么办就必然走到难以为继的地步。”

①所谓小剥皮,即将人两肩膊皮自背沟分剥,揭至两肩,反披于肩头上,不与亲戚人等与饭食,赶出郊外,严禁民间藏留。多有栖古墓,月余而后气绝者。

许多大人物一再说:“中国的老百姓是世界上最好的老百姓。”或者更准确地说,是“世界上最好统治的老百姓”。老实厚道的农民们什么都可以忍受,唯一不能忍受的是活活饿死。

张兵的名声本来就不好,张献忠入川后,兵锋所过,大部分四川农民都逃入山里,大片土地撂荒。剩下的农民在大西军打粮队横行之时,进行经济生产已经没有任何意义,“民遂不耕”,田地大片荒芜,百姓益发大量逃亡。

在这样的统治下,“最好的老百姓”不拥护这个政权也情有可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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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5 08:1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九节 农民起义的三大功用

农民起义给中国究竟带来了什么?

与其说农民起义“是推动中国历史车轮前进的主要动力,沉重打击了专制统治,部分调整了生产关系,有力地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不如说农民起义与专制统治是维持“中国独特性”的互补两翼,是同一文化源头结出的孪生兄弟,它们互为补充,相互促进,同葆中国文化数千年一系,继继绳绳。

农民起义带给中国的,无非是以下功用:

一是消灭人口,减轻了这片土地上的人口压力,为新一轮人口增长提供空间。

中国的大型农民起义短则一二年,长则延续到一二十年。少则波及数省,多则席卷帝国。一处揭竿,举国蜂起。秦末、汉末、隋末、唐末、元末、明末农民起义和太平天国革命运动,起义军人数都在百万直至数百万以上。每一次起义,都使官兵义军双方军队所过之处,残破殆尽,赤地千里,血流成河。大的农民起义之后,帝国人口往往下降一半。

西汉末年的绿林、赤眉农民大起义,重要战区的户口数大都减少了以上,冯翊(陕西大荔县)、西河、上郡(陕西延安县)、北地(甘肃环县)、朔方、定襄五郡的户口数则减少了90%以上。

东汉末年的黄巾大起义和其后的军阀混战,使泱泱中华只剩下五百万人,比今天的上海市还要少一半以上。

隋末农民大起义和改朝换代的混战持续了十八年。十八年间,三分之二的人民死于非命,人口从四千六百万锐减到一千六百万。在混战激烈的地区如中原、关中一带,人民幸存的不到十分之一。

太平天国起义只波及长江中下游和湘、桂、豫、冀的部分地区,但使大清减少了整整一亿人口。

由于繁殖力强,人口问题一直是中国社会发展中的致命问题。每个王朝建立不久,人口就会迅速增长,并于王朝中晚期达到在当时生产条件下土地承载力的极限。消灭人口,是农民起义的首要功能,而历朝大型农民起义也成功地做到了这一点,从而使汉民族这个繁殖力最强的民族不致因人口压力而毁灭。

每次大规模反抗之后,巨大的牺牲多少换来了一些发展自己物质和精神力量的有利条件,但由于他们根本没有西欧农民那种“地方性的团结和抵抗的手段”,付出重大牺牲换来的成果,一般总是在几十年之内即丧失殆尽,生活又回到原来的起点。

二是文明的毁灭和劣化。关于农民起义对社会财富的破坏,只举两个简单的例子就够了。刘邦即位那一年,竟然选不出四匹纯一色的马来拉御车,宰相只能坐牛车上朝。而中国史书有二十四史之多,每代王朝都竭帝国之力,建造辉煌富丽的皇宫,唯一没有被烧毁的,只有北京故宫一座,其原因是清朝并不是灭亡于农民起义。

帝王将相遭遇如此,幸存下来的普通百姓的苦难由此可以想见一斑。贵族文化在大动荡中一次次受到毁灭性打击,随着刘邦、朱温、朱元璋之类的底层人物一次次由社会最底层上升至社会最高层,以实用主义为主要特征的底层文化不断扩散。

三是专制思维越来越强化,促进专制统治更加周密严谨,制度监狱更加牢不可破。中国的正统文化当然包含了全部专制制度的意图和基因,然而它与底层文化的区别在于,它以王道和大同为面目,包装得比较得体,而底层文化却是对专制赤裸裸的欢呼和肯定。

其实,农民从来不是专制统治的异己因素。他们比其他阶层的人更具皇权意识,更崇拜权威。他们甚至比上层社会的成员更认同于专制体制。或者说,农民们的专制性格往往比统治者还要鲜明和强烈。他们最豪迈的宣言不过是“大丈夫当如是也”。他们的家长制作风、权威主义倾向,缺乏独立思考能力,比统治阶级更甚,而他们的统治技术,更为粗犷。这就决定了,一旦他们掌握了权力,他们对阶级兄弟往往更为残忍,他们的统治手法往往更为暴虐残酷,他们的政权自私性更强。

洪秀全建立的政权,其等级制度之森严为中国历朝之冠。更为可笑的是,在太平天国这个农民自己的政权中,对官员和军人的惩罚措施居然有一条是“罚做农民”。

而由底层出身的朱元璋建立的大明朝,是专制程度最深的一个王朝。朱元璋的用人行政,带有明显的目光短浅、实用主义、愚昧落后的农民特征。

那些为历朝历史研究者所乐道的“均田”、“均富”等平均主义要求,以及摧富益贫的口号,最初都是由儒家创始人提出来的,不是造反农民的发明。

所有的农民起义口号,都没有超出封建宗法制度的范畴。▒本▒作▒品▒由▒思▒兔▒在▒線▒閱▒讀▒網▒友▒整▒理▒上▒傳▒

中国历史上数千百次惨烈的农民起义,并没有带来基本制度上的突破和创新,没有为中国历史冲破循环状态提供任何可能。农民起义的目的,不在于摧垮不合理的制度,而是进行调整和维护那样的制度。它是一次大修,是一次保养,是一次升级,而不是一次革命和创新。

农民起义只是专制主义释放矛盾的一种调节机制。农民起义如同越狱,而每一次越狱之后新建起来的牢狱,设计得就更为科学合理,抗爆性更强。

农民们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是比以前更严密的控制,更坚固的监狱,是更好的驯化,是国民性格上进一步退化。从汉到清,这一规律至为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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