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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 国务院参事:中石油等三巨头应合并 股权全部卖给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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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6 12:2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biz.cn.yahoo.com/10-01-/16/vk8w.html


国务院参事:中石油等三巨头应合并 股权全部卖给国民

发表时间:2010-01-26 08:17  来源:转载文章我说两句(15条评论)
1月23日,在北京大学民营经济研究院主办的“北京大学民营经济新年论坛”上,国务院参事陈全升在谈到当下社会关注的“国进民退”问题时提出,“三大石油应该合并为一个国家石油公司”,结束内耗,一致对外。

“不是像现在,100多家中央企业,你重组我,我重组你,而是要跳出,把重组放在整个国有经济上,放在整个国民经济上,放在全球竞争上考虑问题。”陈认为。

他指出,中国的三大石油公司目前在陆上是以长城划线,北边中石油,南边中石化,海里是中海油。现在是“南油不许北上,北油不许北上。陆地上的不许下海,海上的不许上陆。”但是壳牌、BP等跨国石油巨头在中国可以随便。

“一家公司(中石油之外的两家公司之一,编者注)的总资产不如壳牌的1/3,不如BP的1/2,再不联合起来怎么能跟人打?”他认为。

“成立国家石油公司之后,可以把全部把股权卖出去,卖给具有中国人资格的老百姓,国家只留一股,一块钱金股。老百姓知道这个公司肯定赚钱,把钱就都投进去了。这样的话,我们拿出十几万亿,也可能是几十万亿,面向全世界招聘最优秀的石油管理人才来经营这家公司,国家具有否决权。剩下的钱拿给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到全世界去买矿、买油。改变现在过分依赖中东、依赖马六甲海峡的石油供给结构。”他进一步解释。“这是国有经济应该做的事情。”

陈全生认为,竞争性领域当中,国有企业相互竞争,相互杀价是不利的,是不经济的。“把纳税人的钱集中起来形成国有资本,投下去办个国有公司,然后和纳税人办的公司进行竞争,不是为民谋利,是与民争利,这是没有道理的。”

在演讲前,陈强调,其发言仅代表个人观点。陈全生曾经担任原国家经贸委企业司副司长、国务院研究室工交司司长。
发表于 2010-1-26 12:4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the proposal is too na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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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6 12:5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综合了俄国和英国的国企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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