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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人权法院:企业可监控员工网络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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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3 09:0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6-01-13 14:49 联合晚报 编译庄蕙嘉/法新社史特拉斯堡12日电


上班时喜欢和朋友闲聊八卦、讲公司坏话的人要当心了,位于法国的欧洲人权法院(ECHR)12日裁定,欧洲企业有权监控员工上班期间的网络活动。

罗马尼亚工程师巴布勒斯库2007年被雇主发现,工作时使用的通讯软件Yahoo Messenger不只和业务往来对象通讯,还和自己的未婚妻及兄弟聊天;由于该公司明文规定,禁止使用通讯软件作私人聊天使用,他因此被开除。

巴布勒斯库愤而将前东家告上法院,主张自己的隐私权、家庭生活及通讯被侵犯,案件一路上诉至欧洲人权法院。

罗马尼亚地方法院认为,雇主搜集员工网络通讯资料,乃出于相信通讯内容应与工作有关,因此准许纪录作为呈堂证供,但隐去原告私人通讯对象的个人资料;且公司在雇用巴布勒斯库时,已充分告知相关规定,判他败诉。巴布勒斯库不服上诉,但上诉法院支持原判。

欧洲法院支持罗马尼亚法院见解,表示「这显示他在工作时间中,使用公司计算机作自己私人事务」;且罗国法院在尊重隐私和保护雇主利益间「取得良好平衡」。

欧洲法院认为,雇主希望厘清「员工上班时间是否完成分内工作」,并无不合理之处。

欧洲人权法院位于法国史持拉斯堡,审理「欧洲人权公约」缔约国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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