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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因果律玄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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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 07:3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因果律玄義
  
    當今社會,人心動蕩,衝突不斷,災難頻繁,多由人不明因果,不信因果,惟圖眼前利益,以致不敢行善,以惡為能,共業所感。欲挽世運,大力弘揚因果教育乃當務之急,此乃吾佛門弟子義不容辭之責。

    世人多以為因果乃佛門勸善理論,不知己日用間,時時不出因果外;佛門尤其修學大乘者,則多尚玄說妙,空談心性,貶因果為小乘,獨不憶修因證果,何曾可離?由茲二種,裹足不前,乃因果教育不能深入廣泛推廣學習之主因。筆者試以大乘五重玄義略釋因果之體相作用,俾輕之者知其理體之深妙而加以重視,畏之者知其相用之切己而歡喜秉受,隨器而飽,各取所需,同得因果之利。

    一釋名。因果,俱名因緣果報,乃開合不同,並無差別,亦可互解。因即諸法最初之起,如種子,緣乃助其結果之助,如土地陽光,總論同歸於因,遠近不同。果即諸法之成,報乃果之現於外者,同歸於果,遲速有殊。

    而因欲感果,必籍於緣,是以佛法講緣生。緣有四種,一曰親因,即根本業因;二曰所緣緣,乃自心所向所求,即主觀近因;三曰無間緣,緣念不斷,漸積漸多,即因行之累積;四曰增上緣,即外界之推動力,乃為助因。前三為己所具,為正;增上多籍外力,為助。親因者,眾生皆同,所緣、無間,皆在各人當下心行,而現無量差別之果。善用因果者,即於此二著力。果具前三,外境則無不可增上,必有助成。

    二辨體。大乘法皆以心性為體,因果自不例外。性本空寂,真心離念,常寂光中一法不生,可謂無因無果,亦無所為。真心起用,一念甫萌,即有相狀,因果即現,所謂一切法從心想生。是以因果即心性之相用,心性乃因果之理體,性相不二。故古德云:善談心性者,必不棄離於因果;明信因果者,終必大明乎心性。故曰因果以真如實相為體。

    三明宗,宗即修行主旨要徑。因果以斷惡修善、破迷開悟、正己化他為宗。心性本一,現相則有染淨善惡,所謂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心染境染,心淨土淨。知諸法正因,依之而行,結果自然。趣乃修行目標方向。趨吉避兇,改造命運,趣向人天小果;息諸煩惑,轉迷為悟趣向二乘聖果;乃至歸本還原,賺凡成聖,趣向佛階妙果;憶佛念佛,必定見佛,進趣淨土無上佛果。十界之成,總不離此。

    四、論用。因果妙用大矣哉!明瞭因果,當下可心開意解,身心安穩,進而消災免難,改造命運,心想事成,以因正故果正;人皆信因果,不敢為惡,則社會安定、世界和平指日可待。修行者皆循因果大道,息滅貪瞋癡,勤修戒定慧,三乘聖果乃至無上佛果皆非遙不可及。六道輪迴,十界升沉,皆因果之妙用也。

    五判教。佛陀說法,分判五時。第二阿含時多言人天二乘,幾全依因果;第三方等時,入於大乘,言修因證果,詳論修因;第四般若時乃回歸性體,提昇因果,破執事滯理之弊。非但不棄離因果,實為更深入因果;第一華嚴時、第五法華時,開權顯實,亦皆先陳勝果妙用,後顯因地修行。因果一法,貫穿五時,通大小乘,權實二教。起於人天,迄至佛果。乃至成佛度生,妙用無窮皆親因緣起用。由形跡言,似屬漸教;果一念猛省,頓超十地,可頓可漸,可顯可密。

    會歸淨土,是心是佛為親因緣,憶佛念佛為所緣緣,淨念相繼、一向專念為無間緣,往生淨土為華報,是心做佛為果報。故淨業三福之大乘福言深信因果,實則深入真如極致。

    總要言之,因果事相極淺近,一切眾生皆可得其利;其理體甚深遠,未達佛果亦難窮極。若撥無因果,妄談心性,執理廢事,理亦不圓,心性亦無著落處。

    無論世出世法,智愚賢否,因果皆不可不學。是以導師上淨下空老和尚薪傳印祖,大力提倡因果教育,苦心孤詣,為佛弟子者不可不察。廣宣流布,導俗化民,則與佛心相應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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