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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 美国国会参议院通过“最严厉”金融改革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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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7 09:4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美国国会参议院通过“最严厉”金融改革法案
来源:东方早报 2010年07月17日04:00

  被指将改变“华尔街游戏”规则 实际效用仍需时间检验

  早报记者 罗晟 综合报道

  “60票赞成,39票反对。”美国国会参议院15日批准了金融监管改革法案最终版本。预计美国总统奥巴马将在下周签署这一法案。

  这是奥巴马政府继通过医疗改革之后的第二项重大改革,也标志着在经历了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在控制华尔街金融机构冒险活动方面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美国财长盖特纳对此则表态,将尽快实施新规。盖特纳称,全面的金融监管法案的通过将确保是银行而非纳税人为未来银行破产埋单,因此银行将更为谨慎。他表示,这是金融改革进程的开端而非结束。

  最严厉的金融监管法案

  新法案在2009年6月被奥巴马提出之时,就已被认定为是“大萧条”以来最严厉的金融改革法案。尽管法案内容在一年来的政治博弈中也屡次修改,但仍不改其“最严厉”成色。

  从内容上看,新法案主要强调了注重宏观审慎监管、严格金融监管标准、扩大监管覆盖范围以及强调跨机构协调监管等四个方面。

  根据新法案,现有各金融监管部门官员将组成新的金融稳定监管委员会,负责监测和处理威胁国家金融稳定的系统性风险,实现不同监管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与协调监管,该委员会将赋予政府部门接管或关闭失败金融机构的权力。

  同时,在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下设立新的消费者金融保护局,对提供各类消费者金融产品及服务的金融机构实施监管。

  法案还包含了被称为“沃尔克法则”的方案,即前美联储主席沃尔克提出的银行业限制规则,内容包括防止银行大而不倒、限制银行利用自身资本进行自营交易,以及禁止银行拥有或资助对私募基金和对冲基金的投资,让银行在传统借贷业务与高杠杆、对冲、私募等高风险投资活动之间划出明确界线等。

  此外,新法案还将之前缺乏监管的场外衍生品市场、对冲基金、私募基金等纳入监管视野,进一步扩大监管范围,消除监管“死角”。

  游戏规则或“生变”

  新法案的通过,意味着华尔街游说议员失败的同时,也预示他们不得不开始考虑“改变”,尽管众议院共和党领袖博纳希望该法案废除。

  包括摩根大通、高盛集团和美国银行在内的华尔街巨头们都将面临着巨大的变革,这些变革最终都将削弱他们的赚钱能力。按照华尔街分析师的预计,新法案中有关限制银行自营交易、剥离部分衍生品交易等条款将使大型证券公司盈利下降10%以上。

  不过分析人士也指出,新法案的细则规定,将决定实施的强硬程度。这也就是说,在细则制定上,华尔街的金融巨头还有时间继续开展游说活动。

  事实上,最终出炉的金融监管改革法案与奥巴马政府的最初构想已有不小差距,严厉程度已明显弱化。比如在限制银行自营交易方面,前美联储主席、现任白宫经济顾问沃克尔最初提议,禁止接受联邦存款保险的银行投资对冲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而最终的妥协结果是,可以投资但资金规模不得高于自身一级资本的3%。对于一级资本动辄成百上千亿美元的华尔街巨头而言,3%的上限意味着这些银行仍可拿出数十亿美元从事自营交易。

  另外,为换取共和党参议员斯科特·布朗的支持,法案在最后关头取消了有关对资产超过500亿美元的银行和100亿美元的对冲基金征收特别税的条款,并削弱了法案对资产管理公司和共同基金的影响。

  因此,金融监管新规能否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解决金融机构“大而不能倒”难题、避免金融危机重演,仍需时间检验。

  ◎

  高盛5.5亿美元

  与SEC达成和解

  早报记者 罗晟 综合报道

  高盛同意支付5.5亿美元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下称SEC)就一项民事诉讼达成和解。此举标志着这场撼动美国最强大金融企业的“欺诈门”事件告一段落。

  当地时间15日,在美国国会通过“大萧条”以来最大规模的金融监管改革法案数小时后,SEC公布了与高盛达成和解的消息。同时,该和解协议须经纽约联邦法院批准方可生效。

  而早在5月初,就有海外媒体爆料,高盛即将和SEC就诈欺案寻求和解。当时该媒体引述一位消息人士的话说,高盛并不想和SEC打官司,仍希望通过和解撤销对其的指控。

  高盛在15日承认其一项次级抵押贷款产品的市场材料中缺失某些关键信息,但高盛并没有承认在法律上有任何的不当行为。此前,4月16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曾向纽约曼哈顿联邦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指控高盛集团在一项次贷相关金融产品上涉嫌欺诈投资者。

  而值得指出的是,在高盛支付的5.5亿美元中,有3亿美元将上交证券交易委员会,另外2.5亿美元用于赔偿因为高盛而遭受损失的欧洲银行。这也是迄今为止SEC对一家金融机构开出的金额最高的“罚单”。
发表于 2010-7-17 10:0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对谁最严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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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7 10: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t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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