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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警方回应疑犯自缢案疑点 验证纸币开手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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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1 01:2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9年12月21日 07:56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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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现场公布监控录像片段


云南网讯(记者 彭锡摄影报道)12月16日,昆明市检察院、公安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就盗窃嫌疑人邢鲲在小南门派出所候问室死亡事件进行通报,并现场公布邢鲲自杀时的监控录像。围绕这段视频,网络上掀起轩然大波,诸多网民对再次通报的结果以及视频的可信度表示质疑, “纸币能否打开手铐?”、“打结鞋带能否承受嫌疑人的体重?”与“邢鲲衣物为何是银白色?”等焦点问题也成为网友们讨论的热点,同时,死者家属提出了多个疑点。所有矛头直指昆明警方公布视频的真实性。

12月19日、20日两天,云南网就许多网民与家属关心的问题专访了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以及区检察院等相关单位。在两天的采访中,昆明市公检部门向记者展示了相关证据,并用现场实验以及开放小南门派出所候问室等方式回应了网民的质疑声。


这手铐与铐住邢鲲双手的手铐属于同一类型

疑问一:纸币能打开手铐?

网友质疑声音: “双手铐着手铐,还能用人民币开锁,邢鲲比刘谦牛多了。”

邢才芳(邢鲲父亲):“我可以略带讽刺地说,如果真是这样,我儿子太有才了,他应该去当间谍。”

现场直击:纸币开手铐

在五华区公安分局内,该公安局的相关负责人向记者展示了一段用一元纸币打开手铐的视频。记者在播放的视频中看到,录像中的人用手抓住手铐,并逆时针拉动,以证明手铐完好。然后用一元纸币进行不断折叠,之后将折好的纸币插入手铐钥匙孔中,尝试转动了几次,不一会手铐就被轻松打开,整个过程花费时间不到一分钟。之后,警察将此人双手铐住,该人用同样的方式打开了手铐,整个打开的过程花了一分三十秒左右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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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回应:纸币确能打开手铐。


五华区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16日五华区公安局向媒体做出通报之后,五华区公安局于次日进行了求证。该局向在押的案犯进行了询问,结果多人表示可以用纸币打开手铐,随后他们选取了其中一位犯人录制了这一段视频。

“该名犯人用纸币打开的手铐就是用来铐住犯罪嫌疑人邢鲲的手铐型号。”该负责人表示,“手铐是约束嫌疑人手臂的一种警械,作用仅仅是约束,而不是防盗。手铐锁的原理相对较为简单,就是一个较为简单的齿轮反锁机构原理。钥匙的作用就是挑开环反锁机构上的环片,从而将手铐打开。只要掌握了其中的技巧,不仅仅是纸币,就是报纸等其他纸质物品,也能将手铐打开。”

“警方在多年的办案中,的确发现过类似案例。经试验,有一定难度,普通群众肯定是想象不到的,不过比较有经验的惯犯的确可以打开,录像也可以作证。”此负责人说,“该名犯人用纸币打开的手铐就是用来铐住犯罪嫌疑人邢鲲的手铐型号。”
 楼主| 发表于 2009-12-21 01:3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昆明派出所嫌犯死亡案续 警方演示鞋带上吊
2009年12月21日 07:54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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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将邢鲲上吊时使用的同类鞋带挂在钢梁上,并派出警员演示。这种鞋带确实可以负担一个成年人的体重。


盗窃嫌疑人纸币开手铐只用几十秒

●纸币确实可开手铐

●鞋带可负重75公斤

●黑色衣服如果吸光,在红外线监测视频上就是白色

本报讯据昆明警方通报,12月12日,盗窃犯罪嫌疑人邢鲲在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小南门派出所候问室内自缢身亡。这一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大家对邢鲲的死亡动机、方式和工具,候问室出现监控死角,是否存在刑讯逼供、警方公布的视频真伪等提出了质疑。19日下午,记者就邢鲲死亡疑点专访了昆明市公安、检察机关,并观看了模拟试验。

关于纸币打开手铐的问题。警方在看守所里找了一名盗窃嫌疑人,让他用一张1元的纸币打开手铐。记者在视频上看到,这名嫌疑人只用了几十秒钟便将手铐打开。

关于鞋带的问题。16日,昆明市检察院技术处副处长梁泓说,邢鲲穿的是一双黑色的高帮旅游鞋,单根鞋带长172厘米,粗0.4厘米,邢鲲将两根鞋带接在一起,绑在候问室通风窗口内侧的钢筋上自缢。经法医鉴定,邢鲲的体重为65公斤左右。记者看到这种“5·11”牌的旅游鞋,单根鞋带确有170厘米左右。警方将鞋带按当日邢鲲自缢时的方法打结,并系在一根钢筋上,一名体重有70公斤、身背5公斤器材包的摄影记者用手拉住鞋带,整个身体悬空,但鞋带看上去还比较结实,没有断裂。

关于监控设备的问题。记者一行来到小南门派出所,对候问室的位置、内部结构和红外防水摄像机CIR-BB84K进行了了解。经过几名记者的亲身试验,如果穿着黑色衣服,且质料是吸收光的,那么在红外线监测视频上看到的是白色,如果质料会反光,则继续呈现深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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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2-21 01:3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昆明通报嫌犯派出所自缢案:纸币开手铐用鞋带自缢
2009年12月16日 19:36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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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邢鲲背部有伤痕(翻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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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鲲的父亲在家人的搀扶下走出尸检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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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称邢鲲用鞋带在监控盲区自缢。


中新网昆明十二月十六日电 (蒋晨 杨颖融) 昆明市检察院、昆明市公安局十六日下午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就盗窃嫌疑人邢鲲在小南门派出所自缢身亡事件情况作出通报。经鉴定,邢鲲的死亡原因为机械性窒息死亡,结合现场勘查、痕迹检验可确定为自缢。缢死工具为鞋带。

十二月十二日清晨七时许,昆明市小南门派出所发生犯罪嫌疑人死亡事件,警方当日通报系犯罪嫌疑人自缢身亡。经死者家属申请,昆明市检察院和办案单位对死者尸检。事件发生后,引发此间媒体和网民关注。其中,有关嫌疑人自杀的种种疑问和猜测众说纷纭,短短三天时间,“被自杀”等词语已经成为网络热词。

昆明市检察院检查技术处处长梁泓在新闻通报会上介绍,十二月十五日,按照法律规定,昆明市检察院与死者家属以及法医对死者进行了尸表检验和尸体检查。尸表检查显示,死者双侧面面部、左侧肩胛部、左胸季肋部有软组织擦挫伤,上述损伤轻微、局限。根据国家伤情鉴定标准为轻微伤,并非致命性损伤。经系统解剖,机械性外力损伤致命可以排除,毒药物中毒死亡可以排除。综上所述,死者死亡原因为机械性窒息死亡,结合现场勘查痕迹检验可确定为自缢。

据昆明市五华区反渎职侵权局局长王平昆通报,该院二00九年十二月十二日上午九时许接到邢鲲在小南门派出所死亡报告后,第一时间派专人到小南门派出所进行调查。经查证,邢鲲因涉嫌盗窃被警方立案侦查,在小南门派出所对其置留盘问过程中按规定依法办理了法律手续,办案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且邢鲲主动向警方供述了犯罪事实。就目前掌握的证据和法医鉴定结果以及现场勘验和监控录像、调查相关证人可以确定,警方在办案过程中没有刑讯逼供行为,邢鲲为自缢死亡。

据昆明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姚志宏介绍,经过调查,邢鲲面部伤痕为失主与市民在抓获邢鲲时用邢鲲的皮带和鞋带捆绑过程中造成,但伤情无大碍。邢鲲在进入派出所时,警方在其亲友祝先生在场情况下对其脸部和背部进行了体表检查,在询问过程中不存在刑讯逼供行为。候问室内装有一部距离地面三点一米高的动态侦测监控探头,但由于安装位置较高,受视界的技术指标限制,候问室北侧墙体和通风口存在一个十四厘米高,面积约为零点一六平方米的监控盲区。通过视频画面,邢鲲利用夹带的纸币将手铐捅开,去到盲区后用鞋带自缢身亡。邢鲲用于自缢的鞋带,每根长一百七十二厘米,直径四毫米。在警员将邢鲲送入候问室之前,没有发现被夹带的纸币和鞋带,工作中存在了不细致,不认真的情况,存在工作责任心不强的问题。针对此案中相关办案人员在该案办理过程中的事故责任,将由昆明市检察院和昆明市公安局组成调查组依法调查处理,如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违反党政纪律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邢鲲,男,二十九岁。因二00九年十月七日凌晨在昆明市某商城内盗窃了价值五万余元的掌上游戏机,被五华区小南门派出所立案调查。十二月十一日,失主在昆明市体育馆门口将正在销赃的邢鲲人赃俱获,扭送到属地派出所报案,随后刑鲲被移交小南门派出所查处。十一日中午十一时三十分,小南所依法对邢鲲留置盘问。十二日凌晨四时许,邢鲲被投入派出所候问室;十二日清晨七时许,邢鲲被发现在小南所候问室内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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