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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妹号事件”:清朝的疏漏助日本侵台一臂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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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9 05:4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874年日本侵略台湾事件中,被援引的“罗妹号事件”,究竟是怎样的海难事件?清政府的处理此事件中有什么疏漏,为什么在处理此事件中美国舰队没能清政府的许可,直接到达台湾?李仙得为什么又能与番人私自签订约定?

1867年3月9日,美国商船“罗妹号”自汕头驶赴牛庄(烟台),该船行驶两日后,突然遭遇飓风,经过长时间的漂泊后,该船在台湾南端洋面的红头屿附近沉没,船长赫特夫妇及船员等共14人,分乘两只舢板,划行17小时,在琅峤尾龟仔角鼻山附近登陆,喘息未定,即被来自附近森林中的番人枪手射杀,仅1华人水手侥幸逃走,后经商民协助,乘船至打狗报案。

英国副领事贾禄(Charles Carroll)接报后,立即函请台湾道台就此事进行严格究办,并通知在打狗停泊的英轮“科摩轮”号驶往出事地点进行救助。

台湾道台吴大廷得知此事后,命令凤山县令及南路营参将一同前去查访,但参将会回报说道:“生番行同兽类,不可理喻,且该处树林丛杂,生番匿迹放枪,特其长技,难以用兵”,希望就此息事。

“科摩轮”号舰长布洛德见此情况,立即决定启航前往出事地点,希望赎回或未遇害的船员。3月26日,该船到达现场,英军刚刚登陆,即遭到来自附近丛林的猛烈枪弹袭击,他们不愿冒险前进,只好退回船上,发炮轰击隐藏在丛林中的生番之后,悻悻而归。

4月1日,“罗妹”号事件的消息传到了厦门,当时兼任台湾领事的美国驻厦门领事Charles William Le Gendre,也就李仙得(他是1830年8月26日生于法国的名族,巴黎大学毕业。后与美国籍女士结婚,赴美定居,在美国南北战争中,其战功卓著。 1866年12月始,李仙得任此职。)立即起身赶赴福州,准备乘美国炮舰“亚士休洛”号前往台湾,向当地官府要求救济与赔偿,并函报北京美使馆及华盛顿政府,请示对策。

    李仙得到达福州后,就与当时的闽浙总督吴棠及闽抚李福泰进行交涉,要求按照中美天津条约,严令台湾地方官员救出遇害人员,并严行惩处生番。吴棠及李福泰以李仙得并未备文申陈,不便行文为辞,仅命通商局总办尹西铭等函请台湾府查明,转报台湾道台严令地方官员缉拿惩办凶手,“以正国法而柔远人”,并特别地强调如果美国领事自行带兵查办,必须力阻,以防止节外生枝。

    李仙得非常不满清政府官员的做法,于4月11日亲乘“亚士休洛”号从福州出发,前往台湾。翌日,抵达淡水,与当地官员往还拜会,咨访台湾当地情况。李仙得与“亚士休洛”号舰长费米日于18日前往台湾府,分别将准备好的中英文照会送致台湾镇总兵刘明灯、台湾道台吴大廷处,陈述了“罗妹号”失事船员登陆台湾南端遇害事实,要求设法救回或尚幸存人员,并迅速派官兵搜捕凶番,严加惩办,并表示“亚士休洛”号官兵将全力协同配合办理。

    但刘明灯及吴大廷对此项要求并没有积极响应,而是采取了推卸责任及拖延时间的办法,其答复李的照会中云:“查台地生番,穴处猱居,不隶版图,为王化所不及。是以我国早有土牛之禁,士庶商民,不准擅入。又于各番隘口多设隘丁,重重防护,所以避凶悍而严出入也。今该船陡被风灾,误陷绝地,诚为思虑防范所不及。若苟可尽力搜捕,缉获惩治,断无不飞速檄行,以负我朝中外和好至意。更无烦贵国兵力相帮办理,设或损威失事,愈抱不安。除再饬凤山营、县派发兵役设法查办外,所有贵国兵船会办此案之处,请不必行。”

    刘明灯等人的答复照会,竟然说番地“不隶版图”。此种说法虽可以理解其说法为推诿责任的说辞,但在通晓国际法的美国人心目中,显然会对台湾番地的所属产生疑虑。

    清政府台湾府官员对生番区域的说辞,是按照当时清朝王化现状做出解释,未曾了解到近代国土疆界的主权规定,同时,又不懂国际惯例,忽视了保护遇难船民义务的规定,引起美国人李仙得的不满。更为严重的是,这种做法让熟悉国际法的李仙德,对番地的所属产生了质疑。这也为日后日本处理琉球遇难事件留下了口实。日本政府就是利用了李仙得出兵台湾这个先例,将中国政府所说的“王化不及”,直接对应成“政权不及”,“政权不及”就是“无主之地”,“无主之地”日本就可出兵占领并统治此地。当时中国地方官对国际法的不熟悉,给日本出兵台湾提供了可资利用的疏漏。

李仙得等接到照会后感到非常失望,于是在4月21日亲率“亚士休洛”号由台湾府港南下打狗、琅峤(今台湾车城附近)等处查探消息,据他们观察得到的情况是,台湾地方官府未设法营救“罗妹”号人员,也未派遣官兵对付生番。三天后,“亚士休洛”号到达“罗妹”号出事地点,企图与生番交涉,赎回未被害船员及遇害人的尸体,但是没有人敢上岸传递消息。舰长观察了当地的地形,认为当时正值林木繁茂季节,很难纵火焚烧;在炮火掩护下,登陆该地不至于有太大损失,但是,要在登陆后越过鼻山以东地方,至少需要一百五十人以上的兵力,才可成功。于是“亚士休洛”号只好在当晚回航厦门。

“罗妹”号的失事,船员的遇害,以及英舰“科摩号”、“亚士休洛”号营救未果的消息,经香港中国邮报于4月6日报道后,香港美国领事阿伦(Isaac J.Allen)马上向美国国务院提出建议,认为美国应当夺占台湾:

一、美国在东方的商务利益繁巨,而且日在增长,美国实应在东方领有自己的商港或商务站,以适应东来的美商要求;

二、欧洲的商业国家均已在东方令有基地多处,英、法、俄等国且有分享中国本部利益的企图,美国迄今未能分沾,最近英、俄两国且有攫取台湾岛的野心,美国更不应到处让人占其先着;

三、美国在中国海岸并无商港或海军港,所有来华商船或兵舰,一向都在他国国旗掩护下的地方停泊,一旦美国与其它欧洲国家发生战事,东来美船美舰的行动,势必受到限制;

四、美国即使没有在海外扩张领土的兴趣,但为保护美国在海外的重大利益,自当别论,而领有台湾一着,实为保护美国在东方商务利益的最大关键;

    五、台湾的地理位置,适于作为美国控制中国与日本海的基地,肯其气候宜人,土壤肥沃,木材与煤产丰富,港湾尽可改进,条件尤其优越;

六、中国领有台湾领土,不及一半,且有名无实,岛上东部及南部地方,仍为生番居地,维持独立,“罗妹”号事件的发生,即其例证;

    七、若干睿智的美国人士,曾极力主张美国可以支付价款的方式,购取台湾,建立美国居留地与港口,此辈人士且表示愿意贡献所需要的借款;

八、台湾如归美国领有,以往由生番酿成的野蛮风气,自可迅即消失,进而成为欧美对华商务的安全孔道。

北京美国使馆方面,直到4月22日,才从英使那里得到关于“罗妹”号船员遇害、以及英舰营救未果的详细报告。

美国公使蒲安臣便偕带事先收到李仙得关于此事的传闻简报,向总理衙门提出照会,要求严办此案杀人罪犯,并防止类似事件发生,确保台湾沿岸往来船只的安全,最后特别声明即刻通知美国舰队司令派遣兵船前往台湾,商同该处地方官府查办。总理衙门除向美使表示歉意外,答应即刻飞告闽省督府,严饬台湾地方官员赶紧查办,务将凶徒惩治。[8]

虽然美国驻北京公使向中国政府要求处理,中国政府也做出了办理的承诺,但是美国亚细亚舰队司令柏尔却认为,台湾岛上隶属于中国的地方,仅限于西部沿岸、琅峤以及东北部的苏澳等地,其余东部及东南部,全为生番居住地。由于生番地区并无官府,交涉对象乏人,柏尔决定亲率舰队前往征讨。但他感到搜索那些形如猿猴的敌人,困难重重,实无成功的把握。因而向美国海军部长建议,除非由美国及各国驻华公使联合行动,促使北京政府实行占领台湾东岸及东南岸一带地区,驱使生番更进一步地退入内山,势无其他可行的办法,足以永久阻止生番杀害失事遇难海员的暴行。

    柏尔率领旗舰“哈德福”号和“怀俄明”号战舰,由上海启航,途中他命令两舰舰长先行挑选登陆的士兵,挑出181名精兵,分别配备适于登陆作战的武器用品,包括榴弹炮5门,普里穆斯枪40枝,沙普来福枪80枝,枪炮弹药充足,并各携带四天口粮及饮水。6月13日上午8时半,两舰同时驶至台湾南端海湾停泊,9时整,登陆部队分正侧两面在龟仔角上岸,由“哈德福”号舰长柏乐内指挥。柏尔留在舰上坐镇指挥,他用望远镜观察登陆的情况。由于该处丛林茂密,美军行动相当困难,目标难免暴露。生番的番民发现美军前来,立即集合准备应战,他们步步埋伏,且战且退。美军虽然英勇地跟踪追击,终因地形不熟,徒劳奔波。

    下午2时,美军大队暂行休息,由“哈德福”号副舰长麦肯基率领十名士兵担任警戒。番民乘此机会,实行集中袭击,麦肯基首当其冲,中弹身亡。柏乐内鉴于形势不利,下令全队退回海滩,准备在岸上过夜,再想办法,后又考虑到登陆官兵经过烈日暴晒,早已疲惫不堪,难于在丛林中执行防卫的任务,决定全部退回舰上。柏尔根据自己士兵皆为水兵,难于对付善于隐藏袭击的生番的实际,决定不再登陆作战。在全部撤退之前,柏尔曾下令焚烧生番出没的丛林,但因绿叶繁茂,难以点燃,只好下令返回。经过此次登陆作战,柏尔对生番的认识出现了改变。柏尔向美国海军部长的报告中修正了先前的观点,认为今后阻止生番杀人暴行的有效办法,唯有由台湾地方政府实行占领南端港湾地方,在兵力的保护下,另行建立中国人的居留地,取代那些为数不多的生番,庶可弥补失事海员受到杀害的祸患,此则有待于美国公使在北京采取有效的行动。

    柏尔在亲身经历了与生番对抗的过程后,体验了中国处理生番骚扰的困难,认为解决问题的办法还是由中国地方政府向南端开发扩张,逐渐取代那些生番,以杜绝杀害遇难海员的事件。

美国舰队官兵在龟仔角登陆并受挫的消息,经当地官员报到台湾府城,台湾镇刘明灯、台湾道吴大廷等非常诧异。他们认为在此之前已经对费米尔及李仙得等说明了生番的情况,此次美国兵船事前未经知照,又不就近约同当地官员商办,只知恃强深入番地,导致事情挫败和人员伤亡,当然是咎由自取。不过美军既有再来剿办的说法,刘明灯、吴大廷等为谋应对,决定将原派出酌情查办本案的官兵调回,仅令台湾知府命该地文武,一面安抚琅峤附近庄民,挑选屯弁屯兵于琅峤附近的水底寮一带驻防,悬立重赏,密约熟番乘间代谋,如探知美国兵船再至旗后,应立即前往设法阻止,以免仇隙越结越深,致成纠缠不了的局面。

对于美国此次出兵,台湾府深为不满,埋怨美军事先未照会,单方面采取武力行动,但却不知利用国际法提出抗议,还是沿袭旧法,未在国际间发出自己的声音,只是采取自我屯兵,防守美军再来的措施。而且单纯地将此事件视为美国与生番间结仇,尚未上升到国家间的争端层次。

由于柏尔征讨的失败,李仙得把希望再次转回到清政府官员手里,而且刘明灯、吴大廷等也允以“再饬凤山营、县设法查办”之诺。但凤山知县吴本杰、南路营参将凌定邦等派员调查后认定,“罗妹”号出事地点在龟仔角鼻山附近,距离琅峤五六十里,“其地尽系生番,并无通事,水路则礁石林立,船筏罕至,陆路则生番潜出,暗伏杀人”,且船员遇害地点,“系在生番界内,其行劫凶番,又系生番,并非华民,该处既未收入版图,且为兵力所不及,委难设法办理”。刘明灯、吴大廷等认为吴本杰等的报告所述确属实情,据以照会李仙得,“生番行同兽类,不可理喻,美国大国大量,当不屑与其计较”。

    台湾府的说法确实是当时生番的实际情况,同时为了息事宁人也把生番的管理现状加以淡化。把因为考虑实际情况,而尚未设置行政管辖的特殊少数民族边远区域,推托成并非华民,也可能是并非汉民族的意思,但从西方人的国际法角度,却也容易理解成并非本国国民的解释。而且兵力不及确是事实,中国内地也有此种情况存在,国内的反政府起义常常是因政府在初期未能及时派兵镇压,导致星火燎原之结果,何况隔海台湾岛屿之端边。但台湾官员所指的版图,似乎并非近代西方国际法所说的国土一词,其正确的理解,应当是台湾移民和已经汉化的原住民,为防范尚未汉化的生番,人为设置的阻隔线。

    李仙得收到刘明灯等的照会,很是沮丧。马上复照予以反驳。复照要点如下:

    一、上次李让礼与费米日船长至台,台湾镇、道等一再在书面上及口头上承认“罗妹”号船员在中国境内遇害,表示即行查办,现已迁延数月,错过了救回尚未被害船员及收埋死者尸体的机会;

    二、上次会谈,台湾镇、道等坚持自行查办,拒绝美舰官兵协同办理,结果是空说不办,如果当时就声明不管,美舰既已至台,何难自行处理;

    三、台湾镇、道等历次照会,并未表示不知出事地点的所在,也未曾否认该出事地点属于中国管辖,现在却根据所属官员的报告,认定“罗妹”号船员遇害地点不属中国管辖,凶徒并非华民,遂行尽翻前议,美国疑难承认;

    四、台湾东南、西南以至南端附近洋面,为欧美商船往来中国及其附近地区贸易所必经的航线,由于该处风暴时起,往往迫使船只驶赴台湾南端港湾暂避,各国为人道计,当然希望台湾官府能在此一地区负起保护的责任,否则欧西各国势必自行处理;

五、美国在中国及其附近地区的商务繁巨,而且日趋扩大,如果中国不能保障台湾附近航线的安全,而其它各国为保护其商务利益而实行控制台湾南部地区,美国虽无在中国略取领土的意图,也必乐于看到各国采取此类保护航务的商务步骤;

六、两百年来,中国人在台湾的活动地区,配合着中国政府施及台湾的行政权力,由西岸以至东岸,逐步扩张,事实上从未承认生番领有其现住土地的主权,西岸的居民,经常贩购生番地区的物产,而生番地区出产的樟脑,已成为台湾官府的专卖品,不容外人自由采购输出,违者严行惩治,所谓生番地区不属中国管辖的说法,实毫无依据。

    由于刘明灯等对李仙得的照会迟迟不作答复,李仙得又托福州关税务司美里登,将照会转陈闽督吴棠及闽抚李福泰,并提出要求:中国应即查办此案,证实确已采取查办此案的措施,驻兵台湾南端以防止生番的扰害。吴、李认为台湾镇、道处理本案的报告实有不妥之处,不应以委难办理的语句,决绝照复,致令美领事有所借口,又恐美国若再次出兵生番,势必节外生枝,于是经美里登转达李仙得的要求,允即行严饬台湾官员查办,另派熟悉台湾事务的前任镇总兵曾无福等前往台湾,协同台湾镇、道查办,务将滋事凶番缉获惩治,查起被害人尸体交领。

闽督及闽府的答复,使李仙得觉得所要求的第三项虽未解决,前两项则已商有具体的办法,遂致函亚细亚舰队司令柏尔,请派军舰一同赴台监视台湾官员执行闽省督府命令的情形,乘便救出或尚未遇害的船员,收回死者的尸体。他一再要求吴棠等从速采取行动,在台湾南端设官驻兵;且借口官方不愿美国兵舰赴台,要求另派专轮供其使用。

9月6日李仙得乘专轮到达台湾府,要求刘明灯、吴大廷等立即执行闽省督府的命令,同时声明他本人将随同官军,亲自视察。刘明灯、吴大廷等闻听李要一同前往,觉得很麻烦。便试图让李打消此念头,他们推说查办事关重大,必须部署周全,难免延缓十日;前队官兵虽已出发,大队仍未准备就绪;镇台在动身以前,尚有不少要公待理;且由台湾府南至生番地区,道路辽远崎岖,甚至向无道路,危险万分,官军前进需特别戒慎,如果领事随行,中国官府不负保障安全之责。

李仙得认为台湾官府是在企图规避执行闽省督府的命令,以免加重行军经费负担,再者如能避开美领事的监视,自必无需多费,便可饰词谎报,搪塞结案。于是他坚决要求,勿再宕延空谈的时间,否则他即折回福州,直接要求闽省督抚查办。

总兵刘明灯没有办法,便于9月10日,率兵南下,李仙得和翻译一同前往。沿途道路狭窄,勉强能够通行。到了枋寮,先由民夫伐山开路,历时七天,才9月23日,到达琅峤。由于台湾官府已经事先派人张贴告示,讲明此次官军前来剿办生番的目的。附近庄民和熟番闻讯,劝生番不要抵抗官军,以息事端,来到官军营地陈述生番悔罪的态度,并保证以后不再由杀害船员的行为,请求罢兵。

    李仙得认为罢兵一事与闽省督府的命令不符,但如生番确已悔罪,可以按照他所列条件作为办结的考虑,一、由十八番酋长卓杞驽亲自向李谢罪,并作不再发生类似行为的保证;二、由琅峤至龟仔角一带的闽粤各庄及熟番具结作上项保证;三、生番交还“罗妹”号人员尸首赎款及船上物品;四、中国于台湾南端建设堡垒,保护过往船员。后又就这些条件加以细释,增为八款,备文请刘明灯照办。

    刘明灯接受李仙得的要求,招十八番酋长卓杞笃前来会晤。但李仙得却避开清官员,私下里利用通谙台湾方言的英商北麒麟,通过当地各庄及熟番头人的关系,与卓杞笃暗中来往。10月10日,李仙得与卓杞笃会见,在李仙得的威胁利诱下,卓杞笃终于屈服,双方协议如下:

    一、生番对杀害罗妹号船员一事表示悔过,美方不予深究;

    二、嗣后船员遇风漂至该处登岸,生番妥为救护,移交琅峤地方转送前途;

    三、船只人员如拟友善登陆生番地方,应举红旗为号;

    四、生番地区不得设立灯台,但可于熟番区域择地设立。

而当李仙得与生番达成协议之时,清军业已完成对生番的三面包围,形成进逼生番巢穴之势。经过一番谈判,李仙得于10月15日照会刘明灯,略述他与卓杞笃协议的经过内容,声明只求闽粤各庄及熟番头人,具结保证生番不再有类似行为,否则该头人等愿协同抓捕凶手解官惩办,本案即可和平解决。并认龟仔角生番之杀害船员,原属昧于中外条约的规定,此后如果有意遵守条约,其过去罪行自可宽恕,无需惩办,即可撤兵,至于官军在马鞍山设立的临时炮台与营房,则请予以保留,以待商请闽省督府同意后,再在该处建立永久性的炮台,设官派兵驻守,依照条约保护遭风遇难的欧美船员。刘明灯对此完全同意,于是双方将历次协议的原则,做成章程十条,并取得当地闽粤各庄及熟番头人的保结,照会李仙得就此结束军事行动,李仙得当然毫无异议。

综上所述,1867年美国“罗妹号”难船事件,是几千年来发生在中国东南沿海极普通的一起海难事件,但由于随着近代国际法的流行,美国要求清政府能按照国际法,来处理此次难船事件,但清政府特别是台湾当地的官员,对国际法并不知晓,故在处理此事件中出现了很大的疏漏,使美国没有照会清政府,舰队就直接到达台湾;也由于当时台湾的官员处理此事件时再三推脱,使李仙得有机会与番人私自签订协定。总之,清政府官员在处理此事件时的种种不周延,使美国在东亚的利益受到损害,致使美国对清政府非常不满,故才有以后密妥士的台湾出兵建言,才有德朗那样积极地为日本出谋划策,才有李仙得出任二等出仕,帮助日本谋划侵略中国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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