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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感悟] 都美竹:「想红」是新时代的荡妇羞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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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23 07:2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都美竹:「想红」是新时代的荡妇羞辱

 菜乙己 麦子熟了  2021-07-23、

昨晚,朝阳区警方发表了对吴亦凡与都美竹一案的最新情况通报:坐实了吴亦凡曾诱骗都美竹与其发生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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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警方在微博发布的案件通报
 
通报还揭露了一段「案中案」的烧脑情节:嫌疑人刘某迢在吴亦凡和都美竹之间,利用信息差两头诈骗,以都美竹的身份向吴亦凡工作室勒索钱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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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吴亦凡工作室此前对都美竹的敲诈指控均不成立。
 
网友们还没从这离奇的案情中缓过劲儿来,《北京日报》就以令人匪夷所思的速度,发表了一篇题为《靠炒作走红绝非正道》的微博长评。
 
这条微博激起了全网震怒,目前转评赞已超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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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报》为什么被骂?
 
如果你仔细读了这篇评论,就会发现所有的遣词用句,都在暗戳戳地偏袒吴亦凡。
 
开篇带了话题#靠炒作走红绝非正道#:《北京日报》觉得吴亦凡有没有性侵不是重点,它只关心都美竹想不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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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问一句:受害人想不想红和她是否受到侵害,有半毛钱关系?
 
要是我家遭了贼,结果赶来的记者只关心我年收入多少,对那个逍遥法外的贼却只字不提,你说我气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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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显,《北京日报》想把一个男性施暴的性侵案,写成一条女性戏多的娱乐新闻。
 
对性侵事件本身,这篇评论只用了一句「都美竹留宿并与吴亦凡发生了性关系」就一笔带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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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妙极。
 
都美竹是主语,极有可能误导读者以为「留宿」和「发生了性关系」都是都美竹同意甚至主导的。
 
但都美竹强调过:她是被灌醉后,被吴亦凡经纪人带进吴亦凡卧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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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美竹昨晚发布的微博
 
如果不是《新京报》采访朝阳警方,我们甚至都不知道,就像都美竹说的那样,吴亦凡确实会在酒局前「收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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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对朝阳警方的采访
 
然而我们至今无法从官方渠道得知这样的酒局上都有些什么人,什么性别,多大年龄。这些细节与被诱骗女生当时的处境息息相关。
 
当然了,这些对《北京日报》而言都不重要。它已经盖章吴亦凡只是「德不配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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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不在其位,就可行其事了吗?说严重点,这就是在鼓励普通人强奸啊!
 
我们必须明确:吴亦凡这件事,绝不只是公众人物私德有误的问题,它就是一个普世性的、男女权力悬殊所造成的性侵案件。
 
但《北京日报》不在乎。
 
它轻轻柔柔地洗完吴亦凡,转头就对都美竹重拳出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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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犯罪者的罪行曝光,那是「假黑料」;受害者为自己发声,这才是「真正的黑料」

这评论批的可不止是都美竹,是千千万万曾经发声、以及未来想要发声的女性:
 
识相就闭嘴,这种事抖出来,男人不过败点德行,你们可是要背上一辈子的「黑料」!
 
这种发言,我们俗称「荡妇羞辱」
 
《北京日报》还多次用「狗血」两个字形容整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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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血」是什么意思?现代汉语词典说:
 
「洒狗血」通常指戏剧中脱离剧情的过火表演。
 
谁过火?谁表演?

媒体在这样一起公共事件中的自我定位,只是一个看戏的吗?
 
都美竹和每一个站出来指控吴亦凡的女孩,她们是真实的受害者

年轻女孩被权力大她们千百倍的男人欺骗、玩弄、侵犯,是不可否认的社会现实。
 
但凡对受害人、对公众有半点尊重,就不会用这样明显带有贬义的词汇来引导舆论。
 
最可笑的是,在文章结尾,《北京日报》一拍惊堂木,肃穆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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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边朝阳警方的通报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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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荒谬,也难怪网友怒刷的两万条评论里,《北京日报》只敢精选出5条,这其中一条还是自己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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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很好奇,《北京日报》,到底是谁给你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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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所有媒体都和《北京日报》这篇评论一样没有底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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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报》的标题就是一个合格案例
 
对于这样一件严肃的性犯罪指控,不同媒体平台的报导,就可以看出他们的职业操守在哪里。
 
有一批人,和《北京日报》一样,把焦点放在了受害人都美竹身上。
 
他们要么狠狠划重点来强调:此女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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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么混淆概念,闭口不提「诱奸」,只说:坐实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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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标签一打,在大众心中,都美竹就从一个被欺骗、侵犯的受害人,成了一个捏造事实、无中生有的好事之徒——即便警方通报已经坐实,她的指控几乎全部都是真话。
 
这就是媒体平台的力量。
 
如果对这样的公权力怀有社会责任感,一定不会把焦点放在都美竹身上。它们只会对施暴者穷追不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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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难不想起来之前对此事的报导,有些标题这样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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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再次自顾自走上了观众席,用「吃瓜」这个娱乐化的、冷漠的比喻,概括了一起严肃的、需要媒体监督的社会案件。
 
这些天,话题#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标准#再上热搜。

这说明了什么?
 
大多数人都已经意识到,法律的作用是有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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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翔在《吐槽大会》区分法律和道德
 
2017年,韦恩斯坦的性丑闻事件震动好莱坞,前前后后共有70多名受害人展出来指控韦恩斯坦的罪行。但最后能够将韦恩斯坦定罪的受害人,只有区区两名女性。
 
全世界范围内,性侵相关法律都还没有跟上社会发展,这就造成了举证、定罪的困难。
 
而主流偏见,更加不是一夜之间能被改变的。
 
试想:
 
如果一个刚进公司的年轻小姑娘,领导把她叫去威逼利诱,小姑娘没见过世面,恐惧和利益诱惑双重夹击下就范,她是否受到性侵犯?
 
同理,对于刚刚成年17天的小网红都美竹而言,顶流吴亦凡的邀约几乎是不可抗拒的。
 
这绝非你情我愿,而是明明白白的权力压迫。但很多人还无法认识到这一点。
 
吴亦凡事件中,多得是自以为是的理中客,站出来嘲讽:
 
我看一个巴掌拍不响哦!

苍蝇才不会叮没缝的蛋!

这俩货没一个好东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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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女编剧李亚玲就是其中典型之一


对于男女两方巨大的权力差异:从年龄、收入,到生活阅历、社会地位,这些理中客选择性失明。
 
他们大多是被偏见驯化的无知之士,但媒体呢?
 
媒体绝不该是这个样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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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的职业操守之一,是还原事实真相。
 
这件事,比对都美竹、吴亦凡、朝阳警方三方发言,就可以轻易看出谁说的是真话,谁又在撒谎。
 
都美竹指控吴亦凡以承诺资源为幌子约她见面、办酒局「选妃」、在酒局前收手机、酒后发生性关系、并在其后保持联系直到四月遭对方冷暴力。
 
对以上指控吴亦凡全盘否认,并表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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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朝阳警方证实吴亦凡方确实以选MV女主为由将人约到家中,没收手机,并在喝酒后发生关系,双方维持联系直到四月。
 
都美竹句句真话。却仍然被《北京日报》打成了「打算炒作当网红」的「女粉丝」。
 
「想红」这个标签可真是好用。

但到底是谁在凭什么判断都美竹发声的动机就是单纯的「想红」?
 
要知道,这几年多得是遭遇性侵后讨不回公道的案例。如果接受强奸犯给的奶茶,也可以被判作是性同意,那站出来揭露性犯罪被直接定性成「想红」,也实在是无可厚非。
 
退一万步讲,就算都美竹真的只是单纯「想红」,这个动机难道就能抵消她受到侵害、吴亦凡行径不公不义的事实吗?
 
可能有人要说了:
 
她不止「想红」!她还不择手段!

她的微博都是找代笔写的!

她欺骗网友感情!

都美竹这位代笔徐某,今天在《毒眸》采访中表示,是他觉得小姑娘之前的微博写得太烂了,自己主动找的都美竹,说服她接受自己的帮助。
 
这样的写手,放到古代,得叫状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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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笔徐某的反问和回答也是掷地有声:
为什么吴亦凡有团队、有代笔、有公关
都美竹就不能有??
 
很多人在警方披露前就看出来了这文案写得厉害老道,不像是都美竹的手笔。但没有几个揪着这件事不放:
 
因为真正重要的,是都美竹口述给代笔的案件情节,完全符合事实。
 
再退一步看这个案子,受害人都美竹从头到尾都在被骗。
 
先是被吴亦凡的经纪人骗去酒局,以为自己能做个MV女主,结果糊里糊涂和人发生关系;
 
再被吴亦凡本人的花言巧语骗,以为顶流明星要和自己谈恋爱,结果聊了几个月微信不了了之;
 
以为碰上了惺惺相惜的受害姐妹,末了才发现是个钻空子的诈骗犯;
 
……
 
可这个女孩,今年才18岁啊。
 
她说自己抑郁,有人骂她矫情、怀疑她博取同情。但经历过这些,陷入抑郁可再正常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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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她没有抑郁,那是都美竹的万幸;

如果她确实抑郁,那是这个社会的可悲。
 
都美竹的案件也许将要就此告一段落,但她抛出的问题仍旧需要我们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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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
 
是什么让都美竹们落入吴亦凡的虎口?

是什么让吴亦凡之流屡次逃脱法律的制裁?

又是谁在引导舆论,对性犯罪的实质避重就轻?
 
回答这些问题,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
 
大众理念已经有所进步:很多人都意识到,性侵事件中,权力关系是不平等的,完美受害人的标准是不合理的。
 
而握有公权力的媒体,更应该肩负起应有的责任感。

「想红」两个字堪比新时代的荡妇羞辱,你说得轻如鸿毛,可压在无辜的受害人身上,其重可比泰山。

它能压垮的不止是哪个具体的个人,更是一方我们人人渴望守住的公义。
 
 
撰文:菜乙己
编辑:菜乙己
监制:眠去

-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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