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丨隋风
编辑丨吴酉仁
问:康熙时代,清廷与沙俄谈判签订《尼布楚条约》时,放弃过“朝贡外交”吗?
自1654年至鸦片战争前,沙俄共向清朝派出过8个正式的外交使团,商谈边境、贸易等问题。①在两国的这些交往中,清廷一直想将沙俄纳入到“朝贡体系”中来。
顺治给使臣的国书,开篇即是“大清皇帝敕谕俄罗斯察干汗”(察干汗是蒙古人对沙皇的称呼),先是赞赏其“诚心向化,遣使进贡方物”,然后“特颁赏赐”,希望他们“永效忠顺,以副恩宠”。显然,沙俄被清廷当成了藩属。②康熙即位后,继承了顺治的对俄外交政策。1675年,尼古拉.斯帕法里奉命出使清朝,要求按照西方外交惯例,亲手将国书交给康熙本人;清廷则按照“朝贡体系”的礼仪,要求尼古拉先将国书交至理藩院,并在觐见康熙及接受礼物时行跪拜礼。经过协商,清廷破例,允许尼古拉将国书放在铺有黄缎的桌子上,再由大臣从桌子上拿起国书,转呈康熙。清廷还允许尼古拉只在见到康熙本人时,行正式的跪拜礼,且可以“站着”接受礼物。③但在国书问题上,尼古拉反对清廷视沙皇为“臣属”,称礼物为“贡品”,拒绝接受具有“谕旨”性质的国书。据俄国人回忆,清朝官员曾对尼古拉说:“对我们上述礼法习俗,请使者不要感到奇怪,也请转告你的君主,因为如同天上只有一个上帝一样,在大地中央各位君主之间,也只有一个天子,我们的这个荣誉,过去从没有改变过,而且永世都不会改变。”④
双方无法达成妥协。尼古拉最后选择不再向清廷索要国书,空手返回了俄国。此后,沙俄继续向东扩张,建立尼布楚督军区、雅克萨军区,并杀害清朝边境属民。1683年,清廷通过理藩院给雅克萨军政长官下达“上谕”,命令沙俄自行退出雅克萨、尼布楚等地,如果拒绝执行,那么清廷就要发兵剿灭。对于康熙的“谕旨”,沙俄方面没有回复。于是,清朝在1685年~1688年,两次攻打了雅克萨并再次致书沙皇。沙俄随后命尼基佛尔.文纽科夫等出使北京。这一次,双方依旧围绕着礼仪、国书等事争论不休。康熙声称:“不仅尔国,凡外国无不来朝者。西洋等较大之国,每来呈递奏事,均按我大中国所定之例行事,为此得享宽恩厚赏,贸易往来不断。”
最后,清廷鉴于“俄罗斯亦乃西方之大国”,允许文纽科夫效仿尼古拉先例,只遵行打折的“朝贡”礼仪。康熙让文纽科夫带回国书,同意开启边境谈判。⑤按照当时的欧洲惯例,清、俄就边境问题谈判、签约,需遵循国际法(一般认为,1648年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签订,标志着近代国际法的形成)。清廷是近代地理大发现的局外人,长期在“朝贡体系”下处理国与国的关系,对国际法自然是几乎一无所知。好在作为翻译的法国传教士张诚、葡萄牙传教士徐日升对国际法所有了解,成了清朝谈判使团的重要顾问。
♦ 传教士徐日升(Tomás Pereira),图片引自维基于是,《尼布楚条约》的签订,从双方对等的代表、卫兵人数,到写制、签署、互换,及最后使用拉丁文译本,均遵循了当时已基本成型的国际法原则。在今天看来,这是清朝接受近代主权外交的开始。但对当时的清廷而言,却是一次不太光彩的权宜之计。所以,官方材料极少谈及这次谈判的经过,意在防止民众知道为“迁就”沙俄,朝廷曾一度放弃“朝贡外交”。⑥据张诚的日记,俄方代表向索额图等人提出三项要求:(一)以后清朝皇帝给俄国沙皇写信,要列出沙皇尊号,”信内不得用足以使两国皇帝中,有一位显得更崇高的字句“;(二)双方应尊重对方的使臣,允许使臣将信函亲自交给对方皇帝;(三)两国间自由通商、往来。清廷代表答应了第三项,且觉得贸易是小事,没必要写入条约正文。至于前两项,据俄方记录,索额图等人的回应是:“没有奉到他们的主上关于这方面谕旨,而且中国从未派出使节到别的国家,因此他们对于这两项要求不能说什么。再者,他们也不应过问他们皇上的信件应采取什么格式。”⑦
自然,这意味着在未来同沙俄的交往中,清廷仍将继续维持“天朝”对“藩属”的礼仪。给清廷担任翻译的徐日升,在日记中是这样理解的:“这位俄国使臣如果去到中国,就决不会有这样有利的地位,因为在中国,他们会迫使他如同以前到中国来的那些人一样,要么服从中国的习俗,否则就缔结不了和约而回国。”
《尼布楚条约》签订后,清廷就沙俄来中国贸易的频次做出了严格限制。1693年出台的规定是:
“俄罗斯国准其隔三年来京贸易,一次不得过二百人,在路自备马驼盘费……限八十日启程还国。”
这项规定,沿袭了传统的“朝贡贸易”模式,与清廷针对朝鲜、琉球的政策是一致的。⑧此后,清廷仍长期将沙俄使臣称为“贡使”,且一度将清朝派往沙俄的使臣定位成执行封赠藩属国任务的特使——1725年,沙俄以恭贺雍正登基为由,派出萨瓦使团来到北京,欲谈判边境、逃人等问题。1729年,雍正决定也派一个使团前往莫斯科,以祝贺彼得二世登基为由(1727-1730年在位),商谈有关准噶尔部的问题。清廷使团以理藩院官员托时为首。为避免礼仪上的争执,托时使团刻意没有携带国书——按清廷的制度,若携带国书,便只能携带雍正下达给藩属国君主的“敕书”;如果沙俄方面不愿降低身份接受“敕书”,那此次外交便要失败。作为变通,使团名义上由理藩院派遣,携带的是理藩院致沙俄枢密院的信函。托时达到俄国时,彼得二世已经去世,新即位的是女皇安娜一世。于是,雍正又追派了一个以内阁学士德新为首的祝贺使团。⑨在俄国,托时、德新先后受到安娜一世的接见。为避免礼仪上的纠纷,清廷使团原本没有觐见沙皇的计划。不过他们也有预案,如果沙皇提出接见使臣,那么可以告知对方:“惟我中国使臣无论出使于何国,从无叩拜之例……按本国之礼,除叩拜我皇上之外,其次可拜见王爷等,我两国自相和好已有多年,实不与他国相比,贵汗既然务必会见,则本使臣等可按拜见我王爷等之礼拜见贵汗。”
拜见皇帝的礼仪,是三跪九叩首;拜见王爷之礼,是一跪三叩首。据沙俄方面的记录,托时与德新在觐见女皇时,确实行了一跪三叩首之礼,且未表现出不满情绪。有推测称,清朝使臣或许没有对沙俄人说明他们所行的是拜见王爷之礼,这种礼仪并未将女皇与雍正皇帝放在平等地位。但还有一种更大的可能是,沙俄方面负责接洽者知道这是拜见王爷之礼,但跪拜毕竟是跪拜,较之握手鞠躬之礼,在观感上更足以体现他国使臣对沙俄女皇的敬服。也就是说,站在清廷的角度,托时与德新的一跪三叩首,是把女皇当成了低人一等的王爷。站在沙俄的角度,这一跪三叩首,却是比握手鞠躬之礼更隆重的敬畏。古怪的对比之中,双方可以达成一种奇特的“共赢”。不过,到了乾隆时代,托时与德新的出使,仍被官方资料刻意抹去了⑩。原因之一,便是清廷不希望其他藩属知晓本国使臣曾跪拜他国君主,即便这跪拜只是王爷级别的“一跪三叩首之礼”。①胡海迪:《康熙时期中俄使团差异分析》,《文化学刊》2009年第3期。②何新华:《清代朝贡文书研究》,中山大学出版社2016年,第615页。③⑤⑨陈维新:《清代对俄外交礼仪体制及藩属归属交涉(1644-1861)》,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12年,第78—120页、142—153页、219—230页。④苏联科学院远东研究所等编:《十七世纪俄中关系(1608-1683年)》第1卷、第3册,商务印书馆1978年,第672页。 ⑥曹涛:《近代中国与国际法的遭逢》,《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08年第5期。⑦《张诚日记》,商务印书馆1973年,第39、40页。⑧邓沛勇:《康雍乾时期的中俄贸易关系》,哈尔滨师范大学2016年。⑩王希隆:《托时、德新奉使俄国及其有关问题》,《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5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