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小故事。

死人并不知道
文 | 王琛
银元
2001年三月的一个午后,几台挖掘机从街道最南端开始作业,围观者以本地男性居多,其中包括朱家两兄弟。我当时读初中一年级,午饭后骑自行车自挖掘现场一侧绕过,去往学校,因此缺席了对那次拆迁工程的围观,当天发生的事情只能由我的邻居包先生的记忆代为补充:整个中午,饭也不吃,劳力(在本地意指成年男性)们跟鸟儿似的蹲在挖掘机后面,有人不怕死,一直往前站,一直站到了挖掘机的铁臂下面,包先生回忆,老朱家的人反而离得远,一句话不说。
四点左右,因为围观者中一个人的叫喊,挖掘机停止了作业。劳力们一拥而上,至少二十多人,围住了那几座散发新鲜泥土气味的土堆。
朱家两兄弟的祖父,本地稍有名气的商人,在本地最早经营布匹生意,将两坛银元(印有袁世凯头像的货币)埋在院子里作为储蓄。生前他尚能下地,根据记忆在院中四下踱步丈量,每指向一处,子孙就扬起了铁锨,大力开挖。院子几乎挖了三遍,但只挖出一个坛子。
正是对另一个坛子的期许使人们守住了挖掘现场,直到天黑。在土堆里,人们悄无声息,像终于发现了食物的野狗。只有一个平日总是醉醺醺的人此刻情绪激动,高声宣布自己得到三枚银元,在他特意强调其中一枚印的是孙中山头像时,朱家两兄弟就在他的身侧。我很好奇这两兄弟当时的脸色。
特产
2015年与付某发生性关系,工厂看门人郭某支付的费用为人民币五十元。2016年5月5日下午,当郭某驾驶电动车再次来到付某的出租屋,后者要求价格为一百元,当时只携带了五十元现金和几斤大蒜的郭某决定取消交易,转身试图离开。
题为《六旬老汉不满嫖资涨50元 怒起打死失足女》的报道记录了接下来的情形:“付某见状,仍表示既然来一趟就不能白来,即使直接走了也要将50元留下,并趁着郭某洗手的工夫,冲上来从郭某身上强行掏钱。”
两人发生打斗后,郭某持拖把(另一则新闻报道表示工具是空心砖)将付某打死,过程中左手受伤。杀死付某后,郭某带走了付某房中的200元现金,就医时被捕。女子付某生于1971年,湖北枝江人。报道没有提及郭某离开现场时是否将他的几斤大蒜带走——有报道称,那是他带给她的本地特产。事后,一个名叫魏晓波的人在“豆瓣网”发表了一首诗歌《兰陵县老年杀人事件》。
假军官
2013年11月5日上午9时40分,由武汉出发的一辆奥迪Q7和一辆别克君越轿车驶入苍山县(后更名为兰陵县)公安局大院,均无牌照。两辆车共六人,身着军装,军衔分别显示为“大校”、“上校”、“中校”以及“中尉”,肩章显示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特种部队”。进入办公室后,一行人向公安局出示“密令’”,要求带走因诈骗罪被捕的一名犯罪嫌疑人徐某某。经核查,六人的军人身份均为伪造,当场被捕。
此后,苍山公安在两天内前往梧州、武汉,连续抓获了其他八名成员。调查显示,团伙头目周某某,男,山东聊城人,纠集多人,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非法筹备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殊监督机制”,购买军服和军用标志,私刻印章,炮制公文,以特种兵、军事监督等名义从事诈骗等犯罪活动,2010年以来,以买黄金、安排孩子入伍、提干、上军校等为名,先后诈骗上海、内蒙古、河南、黑龙江、北京和山东等地居民累计850万元。
据《新快报》报道,此团伙机构“驻地”位于广西梧州中山公园,日常训练包括武术、绘画、《易经》、电吉他等。在看守所,《新快报》记者采访了部分犯罪嫌疑人。根据录音,记者与“上校”刘某某部分对话如下:
记者:在公安局里你一直嗓门很大,显得很有自信。
刘:那是当时有点冲动。
记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这个说法,是你临时想的,还是之前就有计划?
刘:我也记不清了,有灵机一动的因素吧。
记者:你觉得进入公安机关行骗,成功概率大吗?
刘:简直是荒唐,怎么可能成功。我也不明白我们怎么就那么冲动,我现在觉得像做了一场梦。
记者:据其他人交代,你们开了几次会议,讨论多次,还分配了代号,你的代号是亚洲豹。
刘:那些都是开玩笑的,其实也没实行起来。我们一人一张小纸条装在身上,写着代号,出了武汉也互相叫了几次代号,后来就弄混了,都记不清了。
记者:叫代号是为了保护身份吗?
刘:也不是。我就觉得和《我是特种兵》差不多,有那么个意思。
据法治山东网记载,2015年2月15日,兰陵县人民法院对周某某等12人进行一审公开宣判,12人分别被判处一到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主犯周某某被以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小红袄
(摘自《苍山县志》1998年2月第一版)
小红袄(1846年-1919年)原名叫王杞庸,沂州府兰山县兰陵镇(今苍山县兰陵镇人),镇压农民起义的侩子手、大恶霸地主。小红袄是其绰号。因隆冬镇压农民起义,其亲兵抢劫百姓红棉袄批其身上而得名。
小红袄在兰陵附近霸占有十多个佃户村,为建造高大楼房,不惜重金从江西购买上等木材,聘请有名的泥瓦匠施工。工程基本完竣后,蛮不讲理赖付工钱,工头杨三冈子气愤无望,悬梁自尽,小红袄因此入狱。
适逢山东宁海响应太平天国革命,爆发农民起义,清兵屡剿失利,出榜招“贤”。小红袄应招进剿有“功”,清政府重加封赏赐官。但他不愿在外为官,回家当起兰陵围主、十八社的总团练,带领民团剿灭幅军、捻军。他经常将大批无辜平民逮捕送县,惨加杀戮,邀功请赏。当时,沂州城门挂满鲜血淋漓的头颅。清山东督军送其“保卫邻封”的金子匾额。
他在兰山县西南乡(今苍山县兰陵镇)一手遮天,一切民间诉讼都由他审判。兰陵集镇的称、斗、牙、行,所有税收全归他管。他的一匹白马整天撒着,不论下湖吃谁的庄稼,还是上菜园吃谁家的菜,都无人敢管。一天,他酒足饭饱,悠闲自得地在池边观鱼,忽然“啪”的一声,游鱼受惊潜入水底,大煞风景。盛怒之下,命人查明来报。原来是几个赶驴的从大路经过,因驴走得太慢,打了一个响鞭。他当即派人把打响鞭的捆绑起来投进监狱。而土匪不管罪恶大小,只要投其门下即保障安全,再用他们去剿除其他土匪。
小红袄沉溺女色。年逾70岁,仍头系红绳纳妾。唯恐力不从心,到处高价求医,购买春药。还常在外寻花问柳。一名长工的妻子被小红袄看上,设计把她奸污,为长期占有,另派人将其丈夫杀害。小红袄为霸占其族弟的媳妇,买通官府把族弟杖毙狱中。70岁以后,每天都要佣人搀扶或用小车推着去和情人相会,靠人的乳汁滋补身体,妄图苟延生命。
首饰
年轻时王某修身高一米七零,由于衰老导致的佝偻,晚年只剩一米六零。族人们每年两次上坟,王某修从不参加。“死人根本不知道。”他陈述理由。族人的墓群搬迁那年他却是去得最早的一个。当天,坟墓每挖开一个,王某修一米六零的身体就趴上去一次,他将双手深入早已烂掉的棺木,以树枝拨动骸骨和骸骨上烂掉的衣物,最终收获了几件首饰,装入衣兜。在众人的厌弃和讥笑里,王某修转过身来,退入人群。死人并不知道。
—— 完 ——
题图来自视觉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