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小传:杨春长,少将,山西阳泉人,1949年5月出生,1968年2月入伍,历任排长、指导员,军校哲学副教授,总政宣传部政治理论教育局干事、副局长,军事科学院正师职研究员、政研组长、军队建设研究部副部长。现为军事科学院研究员(副军)、博士生导师。兼任军队政治工作研究会副会长、军事法学会副会长、中央党校全国思想政治工作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中国政研会特约研究员。
2003年,我在军事科学院军制部任副部长。那年1月6日,总政治部召集在京各大单位政治部主任开会,部署修订《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
《政工条例》修订领导小组组长由时任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军委委员、总政治部主任的徐才厚上将担任,总政唐天标副主任、军事科学院温宗仁政委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并成立了以我部政工研究所同志为主体的课题组。在这次会上,徐主任指示,要高度重视修订工作,要高质量,高标准,年底前呈报中央军委、党中央审批后,正式颁发。
组织上让我担任课题组负责人。
我于1968年入伍,从1970年提干后一直从事政治工作,深知《政工条例》是一部十分重要的军事法规,是军事法规中唯一由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名义颁发全党全军的。在我军不同的历史时期,这部条例对保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使军队沿着正确方向前进,规范和指导全军政治工作,都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我负此责任,深感光荣,同时又深感担子很重。
井冈山斗争时期的1930年10月,红军刚建立3年,中共中央为更好地指导军队政治工作,首次制定颁发了红军第一部政工条例,即《中国工农红军政治工作暂行条例草案》。后来,根据发展变化的形势、任务和部队干部、战士的思想情况,每隔数年修订一次,至这次共修订颁布过10次,即有过10个版本,其中新中国成立前有4部,建国之后有6部;重大修订的有5次。
第一次重大修订是1938年12月,由八路军政治部修订的《国民革命军第十八集团军政治工作暂行条例(草案)》,这个版本首先把政治工作是我军的“生命线”写进去。
第二次重大修订是1954年初,这是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部政工条例,即《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草案)》。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和毛泽东主席对这次修订工作特别重视,指定罗荣桓、陈毅两位元帅和谭政大将等主持修订。毛泽东主席亲自审定修改。
第三次重大修订是1978年,主要是对上一部条例即1963年版本作了重大修改,对许多“左”的内容进行拨乱反正。
第四次重大修订是1991年,当时军委主席江泽民同志逐章进行审阅,亲自多处修改。这次修订本的最大特点,是把前8个版本沿用了60年的框架结构体系作了重大调整修改,按照党章的体例把原来的21个分条例综合集成,修改为10章19节125条的框架结构,这是一次重大的结构性调整。
第五次重大修订,就是2003年我们亲历的这次。之所以是重大修订,因为与上部条例(1995年版)时隔8年,其间召开过党的十五大、十六大,党和国家及军队发展变化很大,政治工作面临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新问题、新挑战,亟待回应,需要新修订的政工条例予以规范和指导——任务繁重,事关重大。
关于政治工作的地位作用问题,常有争论。有的政治干部受“左”倾思想影响,过分强调政治工作的地位作用;有的军事干部受单纯军事观点影响,认为政治工作无足轻重。在一次征求意见时,有同志提出:“现在搞市场经济,要发挥利益驱动作用,强调法规制度的作用,还在条例里写政治工作是‘生命线’吗?”
我反问:“这还有疑问吗?”生命线问题以及“一长制”、“两长制”等体制问题,在深层次上一直是有争论的问题。我在中央党校、国防大学、军委办公厅讲课时都专门讲过这个问题,也曾从不同层面探讨,在《求是》杂志、《人民日报》、《光明日报》、《解放军报》发表过文章,因此一听到这方面的“不同意见”,情感就难以控制。
我院程宝山副政委说:“大家都不要急,我们一起讨论。这些重大问题我们都要向总政首长请示汇报,认真研究。”徐主任听汇报后,斩钉截铁地讲:“政治工作是我军的‘生命线’,这是几十年历史的科学结论,从1932年红军的领导同志提出并在后来写入政工条例后,一直没有动过。1954年修订政工条例时,呈送给毛主席审阅的修订稿,曾有人删掉‘生命线’这句话,毛主席又重新保留、恢复,加以肯定下来。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领导同志也都反复强调过‘生命线’问题啊!”“生命线”不能动!这条定下来了。
政治工作的内涵、本质和地位作用是修订工作的一个重点、难点,以前的版本都曾有过不同的表述。长期从事政治工作教学、研究的教授、专家,力主把政治工作的定义科学化,即采用“种加属差”的逻辑定义方法,克服原定义中不够严谨之处。但是,不少领导同志认为,要尽量通俗易懂。于是经过总政、军委和党中央审定后,这段重要的经典性表述就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政治工作,是中国共产党在军队中的思想工作和组织工作,是构成军队战斗力的重要因素,是实现党对军队绝对领导和军队履行职能的根本保证,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生命线。”
这段话经常成为报考硕士、博士研究生的考试内容。因为这段话内涵丰富而重要。以前的版本只讲了3个“是”,这次修订增加了——“是构成军队战斗力的重要因素”。这就实事求是地掘深拓宽了政治工作的内涵,科学地揭示了政治工作与战斗力的本质联系,阐明了它不仅仅是“根本保证”,而且也是战斗力的重要因素。这是准确的、贴切的、科学的。因为政治工作包括舆论战、心理战和法律战,直接“杀”敌,并起着军事硬实力不可替代的作用。新条例在原版本的基础上,作出了“一个重要因素,两个根本保证”的新概括,对政治工作的本质、内涵、地位作用,确实是很好的定位。
2003年春夏,正是“非典”肆虐高峰时期。许多单位让大家在家工作。修订工作不能这样办,程副政委带领我们在会议室逐条研讨,常常加班、熬夜。当时的总政徐主任、唐副主任,秘书长范印华、组织部长张铁健、副部长柴绍良,更是坚持照常办公,经常召集我们课题组开会研讨。他们非常民主,诚挚地垂询,耐心地切磋,真正是广纳群言、集思广益,而且特别强调要实事求是,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新修订的条例,第一次鲜明地强调了政治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思想,军队要贯彻落实邓小平新时期军队建设思想,而且条例首次明确规定,要贯彻落实江泽民国防和军队建设思想。同时条例也充分反映、吸纳了上一部条例颁布后8年间全军政治工作的宝贵经验。
军队建设包括政治工作,要不要以人为本和如何以人为本,是一个重要而复杂的理论问题、实践问题。以前官兵牺牲后,抚恤金很少。有的部队在训练中,严格过度,以至个别战士受伤。有的单位对基层官兵物质文化生活关心不够。这些问题与国家的财力和军费有关,也与治军理念和政治工作指导思想有关。
“军队是打仗的,随时准备流血牺牲,怎么讲以人为本?”在座谈会上,有的专家、教授和机关干部针对我们的征求意见稿,多次诘问。大家争论得非常热烈,充分表现了为人民、为军队着想的高度责任感和认真态度。
课题组成员、年轻的政工专家吴志忠博士说:“坚持以人为本,是全国人民和全军官兵这个‘人’,是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高度一致的。”
政工研究所所长王幸生说:“以人为本还包括尊重人民群众、尊重广大官兵的主体地位,这是唯物史观的具体化。”
参加过边境自卫作战、两次荣立一等功、有“模范思想政治工作者”称号的政工研究所副所长公方彬说:“以人为本,丝毫不否认军人要随时准备牺牲流血,军人的核心价值观就是忠诚祖国,牺牲奉献。该献身时必须献身。但是作为上级领导,作为治军理念,必须关爱所有官兵,这也是我军的优良传统!”
徐主任、唐副主任、温政委和我们课题组多次研究,特别强调:必须贯彻好胡主席提出的以人为本的重要思想。修订后的条例规定:要“促进官兵全面发展”,“维护军队和军人的合法权益”,“把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开展学习成才活动”,并设专项规范了“军人褒奖、福利和优待抚恤”,等等。政治工作不仅要培养听指挥、守纪律、能奉献的勇敢战士,也要培养认识主体、伦理主体、审美主体统一的人,培养既能打仗又能适应社会生活和退伍后有持续发展能力的人。我们后来到各大单位宣讲新版政工条例时,广大官兵对胡锦涛主席倡导的“以人为本”思想高度赞扬和坚决拥护。
在党中央、中央军委的亲切关怀下,全军部队贯彻新的《政工条例》及总参、总政、总后、总装有关改善官兵物质文化生活条件,关注官兵全面发展的文件精神,工资津贴显著增加,抚恤福利明显改善,官兵训练、工作、生活环境、设施更加人性化,对军队的根本建设有巨大的促进作用。
上世纪90年代初以后,世界上连续发生的几场高技术、信息化局部战争,对传统的战时、平时政治工作具有诸多重要启示和挑战。比如,2003年的伊拉克战争中,美军开通了6个大功率空中广播电台,进行不间断的宣传,利用E-130心战飞机投撒几万份传单,他们还通过已掌握的伊军部分高层军官手机号码,直接电话威胁利诱,实现了不战、小战而屈人之兵……这次修订《政工条例》,必须反映高技术、信息化战争的新形势、新情况、新特点。以往的《政工条例》从未提过舆论战、心理战和法律战,这次则绝对要下大工夫增写这些内容了。
徐主任在召集机关和课题组开会研究时,明确指示:政工条例一定要体现法规的准确性、严谨性,既要勇于创新、又要慎重缜密,要多请教总参、总后、总装和其他大单位专家、领导。我们认真请教了数十位高中级领导和一大批专家,他们都谈了许多好意见,并赞同和支持这样修订、创新。
经过反复研讨,征求意见,终于在新修订的《政工条例》中,作出了“发挥政治工作作战功能”和“进行舆论战、心理战、法律战”(简称“三战”)等重要规范。这确实是重大修订,是政治工作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大改革创新,既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队建设实际和时代特征,又体现了机械化战争向信息化战争转变对政治工作的新要求。政治工作、军事软实力的地位作用,将在信息化建设及战争中日益彰显。
2003年12月,军委常务会议审议了修订的《政工条例》,时任军委委员、总装备部部长的李继耐说:这是近年来编写和修订最好的一部法规。会议顺利通过。后呈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审阅同意。于12月5日由中共中央、中央军委正式向全党、全军颁布。新条例经过七易其稿,向全军各大单位征求两次意见,共10章16节106条,比前版减少5节18条8400多字,删改和新加共330多处,有20多处创新。
军内外对新条例包括“发挥政治工作作战功能”和“进行舆论战、心理战、法律战”,好评如潮,普遍认为,这是政治工作很大的改革创新,扩展了政治工作领域、方式方法,同时也赋予政治工作新的任务、使命。翌年,总政经请示军委同意,逐步组建这方面的部队和研究机构,并在全军政治工作领域开展“三战”研究和探索活动。这对于增强我们的军事软实力,以至全军的整体战斗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作者为军事科学院 杨春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