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王笛
20世纪初,成都妇女越来越多地出现在过去只有男人出入的场所,如茶馆、戏园等地。这自然引起了精英阶级的不满。警察试图阻止这个趋势,但是妇女们继续向男人挑战,实际上也是向反对妇女公开露面的社会习俗进行反抗。
一直到晚清,妇女都被排斥在大多数公共娱乐场所之外,尽管妇女不允许进入茶馆戏园,但有些女子不顾驱逐的危险,仍然努力突破这些传统的男性领域。
有一次,几位打扮时髦、略施粉黛的女人出现在成都广东会馆看戏,警察马上把她们赶走。有些年轻妇女在公众场所也表现得非常不同一般,如一个年轻女孩把自己装扮成一个男子,与三位男性朋友到茶馆喝茶,但她的伎俩被发现了,被带到了警察局。地方当局控告她和她的朋友“有伤风化”并给予了相应的处罚。
▲ 旧画中的看戏
有一次山西会馆演戏,一名穿红衣的姑娘爬到自家的高墙顶上向隔壁的会馆观看。观众把注意力都转向了她,有些人开始向她投花球。慌乱中她跌了下来,受了重伤。
改良者也不赞同妇女逛庙,称警察禁止妇女在庙里烧香是一个极好的措施。虽然如此,这些限制并不能阻止妇女到庙里实现她们的祝愿,因为这是她们精神寄托。
禁止去城里的庙宇,她们就去城外。 因此,郊区的寺庙像白马寺和三圣宫等地, 变得十分拥挤,附近的店铺也因之生意兴隆。由于很多男女都聚集在白马寺烧香拜佛, 街首开始担心会引起麻烦和事端,要求警察禁止男女混杂。
▲ 男女庙中拜佛已经是司空见惯了
社会改良者不赞成妇女看戏等公众活动,是因为他们认为这些戏曲背离了宣传忠孝、贞操等传统道德观的初衷。改良者们谴责看了“淫邪”节目的女性会学不道德的行为和走向“异端”。
改良者也抨击为妇女谋求平等权利的新观念,称之为“邪说”。尽管新观念受到攻击,妇女们还是日益接受了平等的主张,在公共场所表现得更为开放。但精英改良者则认为,妇女们对改良新戏,文明新戏,全不爱听。
……哪个园子有淫戏,哪个园子多上女座。女座多,男座就不少,不是为看戏,而是为看演戏的。……《翠屏山》偷和尚,《关王庙》解衣拥抱,《珍珠衫》乘醉诱奸的时候,女座眼也直,男座眼也斜。一边喝彩,一边回顾。
▲ 图画中的传统妇女看戏
这个现象引起精英们的担心,因此他们告诫人们不应该让家里面的妇女去戏园听戏。改良者在一般人眼中应该是社会中最开放的那一部分人,他们对妇女的公共角色应该更为宽容,但这些例子则告诉我们实际情况恰恰相反,他们对妇女的公开露面、特别是去戏园看戏持更为保守的态度。
其实,这些戏大多是人们喜闻乐见的关于情爱的故事,实际上在舞台的表演上已经相当抽象化了,一般男女示爱,也只是点到为止,留下空间让观众去想象。所谓“淫戏”大多是精英为限制和禁止所强加的在许多剧目之上的。
▲ 图画中表现男女之情
警察声称,妇女的出现会造成公共秩序混乱,因此应尽量让妇女远离公共场所,或者把她们与男人分开。当然,精英的担心也并非毫无道理。的确,经常在戏完散场后,很多人聚集在出口打望来自精英家庭的衣着入时的女人,警察不得不驱散人群,维护秩序。
在男女混合的戏园里,一出戏演到高潮,男人们就经常站起来顾盼女人;而女人也会有相应反应,据当地一家报纸的报道,“女宾嬉笑撩拨男宾,秩序大乱”。戏园的这种“混乱”总是受到精英人士的批评。
而且,为了避免事端,警察禁止妇女去进入花会中的戏园看戏。代表成都现代化窗口的劝业场小心翼翼地对妇女开放,但也不时出现混乱。如春节的一个下午,五名衣着入时的年轻女子在那里买东西, 引起了一阵的轰动,因为“年轻艳妆的女太太五人联袂游劝业场,一般之少见多怪的子弟蜂拥围观。”为了防止出现麻烦,警察强迫她们租轿回家。据报道,这几个女顾客“可谓乘兴而来,扫兴而返。”
▲ 晚清警察
在几天之后,另外三名女人在劝业场购物,百多人跟在她们后面“拥看”。以至于改良人士哀叹:“妇女们买货物也是挤起的看,真正太不开通了。”为防止意外,警察想办法在劝业场将几名妇女同男人们分开。在劝业场使用电灯后,很多人前来观看,警察为男人和女人安排了不同的参观时间。
▲ 成都劝业场
其实,人们的这种所谓“不开通”,在很大程度上是社会传统和当局的这种男女分离政策的一种结果。其实他们也知道“少见多怪”的道理,但是在男女公共关系问题上仍然宁愿持保守的态度。
改良者仍然坚持传统的家族制和社会等级观。男女平权的思想在新文化运动期间及之后开始传播,这点我们可以从巴金的《家》中看到。但与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相比,成都经历了更为缓慢地变化过程。
▲ 巴金幼儿时的全家照
成都由于地理环境的隔离,受到的西方影响较少,因而更趋保守,保留了更多传统社会风尚。资料表明,即使在20年代,许多精英仍然认为“男女平权”为“异端邪说”。因此,妇女争取公共空间的斗争,就要比沿海城市更为艰苦。
然而,成都街头还存在另外一种类型的女人:她们一般来自社会下层家庭,受传统“女德”的限制较少,她们有勇气公开和男人交锋。
正如傅崇矩所描述的,“贫家恶妇打街骂巷”,她们典型的姿势俗称“茶壶式”,即一只手指指点点,另一只手叉在腰间。的确,社会下层妇女在街头彼此谩骂甚至打斗的场景并不罕见,道学先生们认为她们是“妇德不修”而大加抨击。
当地报纸经常报道她们的公共行为,其中一个故事是讲一个住在府街的叫杨忠的人。他老婆是一个有名的“泼妇”,他嗜好赌博但很怕老婆。有一天,他输光衣服后悄悄溜回家,准备拿床被子作赌注,被老婆抓住了。她马上把他拽到街上,“百般辱骂”,不管他如何求情,还威胁要把他交给警察。直到街首出面调停,让杨忠道歉,她才罢休。当地报纸报导这个故事时评论说,“杨忠行为不正,已失男子之志气,人皆谓罪有应得”。
另一则报导说,一名卖布的商贩拒绝按早先议定的价格把布卖给一名裁缝,引起了争吵。裁缝的“泼妇”老婆把商贩的手咬出了血,还朝他扔脏东西。另一个例子更有戏剧性:一位载客的人力车夫不小心碰倒了白姓妇女的儿子,这个小贩的老婆马上跳到街上来,一拳砸向车夫的脸。这一重拳不仅打破了车夫的左眼球,血流满面,还将他击倒在地。
有些下层妇女甚至敢与士兵叫板。一位皮匠的老婆,也是邻里有名的“泼妇”,在与一个士兵发生争吵时,扇了那士兵一耳光。挨打的士兵把这一事件向其长官报告,长官会同鞋业同业公会会首到作坊解决争端,裁定错在该妇女。其惩罚是该长官用一根烟管敲头,另外她被迫挂了一块红布,燃放鞭炮,作为道歉。
以上这些故事表明,虽然中国家庭里男人处于控制地位,但也常常有例外。所谓“泼妇”展示了妇女行为的另一面,这与温顺的中国妇女的陈年老套完全不同。
即使从总体来看,妇女是社会中的受害者,但是她们在公共场所所扮演的角色取决于各种因素,包括她们的文化、民间传统、个人性格和经济地位,她们中仍然有一些敢于藐视那些传统的所谓“妇道”,在公共场所展示她们力量和勇气,即使因此而背上“泼妇”的恶名。所以,对那些竭力维系传统道德规范的许多精英来讲,她们的行为是应该受到谴责和控制的。
一般来讲,社会的变化允许妇女公开从事更多的社会活动。更多的公共场所包括女子学校、演讲厅、新式商场、戏园、茶馆等都可以对妇女开放。民国初期,有些妇女非常热衷于参加公众政治集会活动。
例如,1916年夏,在倒袁运动胜利后,成都举行了一个持续若干天的纪念典礼,有万余人参加,实际上变成了一场大规模的公众娱乐活动。女学生和妇女的出现对民众来说是一个看热闹的好机会。
▲ 五四时期女学生参加示威游行
同年冬,另一个纪念活动在祠堂街举行,仍然有很多妇女出席,吸引了大批“流氓”前去围观。因此,当局令关闭附近的四个茶馆以防止过度拥挤。
引导时尚趋势并在公众生活里相对活跃的女学生,不仅思想开放,而且较少拘束,甚至敢于反击想入非非的男人,有故事为证:
某学堂学生二名,同游丞相祠,于荷花池畔,遇女学生十余人。二生注视不已。女生去而之他,二生亦尾其后,接近逼视。女生中有骂之者,二生反以戏言答之。众女怒,共窘辱之,且批其颊,二生乃抱头鼠窜而去,人皆曰打得好,打得好。
晚清以来,随着现代学校的发展,女学生享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因此一些下层女子会将自己装扮成学生。例如据报道,一个木匠的小姨子因为“脂粉太重”,在街上被一群无赖追逐。具有讽刺意义的是,警察没去追究那些无赖,至少根据这个报道没有,但是他们却认真调查了这个女孩。她的姐姐――木匠的妻子――声称她是学生,但是警察发现这是谎言,对这个女孩严加训斥。记者发表评论说,“《易》曰‘冶容诲淫’,不知自咎,反冒充学生,以污女学界清名。巡警之申斥也宜矣!”
她假装成女学生,说明女学生在当时是新潮,受社会尊敬。非常明显,警察对待主要来自精英家庭、享有比大多数妇女更高社会地位的女学生,要比对一般民众好得多。精英们对此也是畛域清楚,不容下层妇女染指,否则则是玷污了所谓的“清名”。
虽然我们不能说这一时期妇女最终享有了对公共空间的平等使用的权利,但是她们的确已经扩大了公共活动的范围。茶馆便清楚地见证了妇女社会地位的改变:从19世纪不允许她们进入,到20世纪初对她们开了一个门缝,再到20世纪20年代她们成为常客,以至30年代她们开始在那里谋生,公众也逐渐增加了对妇女的接受度。
我们可以认为,在中国,妇女在公共场所的接受程度,实际上是衡量社会开化程度的一个重要指标。虽然妇女争取活动空间的努力并没有一蹴而就,但至少她们也为自己取得了一席之地。
(本文题图为:五四时期女学生)
【作者简介】
王笛 | 腾讯·大家专栏作者,澳门大学历史系特聘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