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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 李舒:再权威的米其林指南,也比不了你的舌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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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 07:5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再权威的米其林指南,也比不了你的舌头 

 2016-09-21 李舒 山河小岁月

我的朋友圈,被米其林登录上海事件刷屏了。


先是刷屏名单,然后开始陆陆续续,有些不一样的声音。


啊,怎么这家也算好吃啊!


啊,怎么这些餐厅都在一条路上啊?


我其实没那么跟从米其林,在巴黎的时候,吃了一家路边的小店,看上去性冷淡风格的装饰,内心却火热,端上来烫口的炸带子,低温慢烤的鱿鱼,还有娇艳欲滴的血蛤。回去查了查,并不是米其林,但有什么要紧呢?



△这家小店真的太赞了,可惜要排好久


也吃过传说中如神一样的小野二郎寿司,战战兢兢坐在那里,从进店到走人,三十分钟。味道呢?(还是怕被打,下次再说吧,你们感兴趣的话)


今年一月份,因为《纽约时报》用一篇文章,痛骂纽约米其林三星名店Per Se,引来轩然大波。我也暗搓搓想鼓掌,因为之前慕名去了一次,结果因为英语说慢了点,还带了一个完全不会讲英文的朋友,被各种怠慢,介绍菜品的时候,我多问了一句酱汁,居然被回答:“反正就是这些,很复杂。”那一刻,我觉得自己被“斩冲头”了。但Per Se就是三星啊,爱来不来,爱吃不吃。




吃饭实在是一件很私人的事情。


北方人林语堂到了南方,天天怀念的是百变打卤面,茄子卤虾米卤羊肉卤;南方人汪曾祺到了北方,变着花样也要做出荠菜茶干来待客。为什么呢?


我们记忆中的味道,其实就是家乡的味道,或者更窄一些,妈妈的味道。


红油辣子,四川人贵州人懂得,但对于广东人来说,就是陌生的。一口豆汁儿,北京人爱得不行,上海人就敬谢不敏!我妈炒菜一直放糖,我习以为常,然而到了北京,朋友来家吃饭,看见我撒糖,像见了异端一样——


奏开!你这可恶的江苏人!




能够跨越南北界限的,就是吃货,更高级一点的,是吃家。


所以餐厅指南这种事,既不可能公平,也不可能客观。因为每个人的味觉都不一样。


民国时期,如果要有米其林评审团,鲁迅同学肯定可以作为匿名评委的。要知道,看《鲁迅日记》,1912年5至12月份,这位爱吃北方饭的绍兴人下了30多次馆子,致美楼、便宜坊、集贤楼、览味斋、同和居、东兴楼、杏花村、四川饭店、中央饭店、广福楼、泰丰楼、新丰楼、西安饭店、德国饭店等等。




去得最多的是绍兴会馆附近的广和居,达20多次。他到北京的第二天,就去广和居报到,1912年5月7日的日记中,他记道:


“夜饮于广和居。”


广和居创始于道光11年(公元1831年),原名叫盛隆轩,位于菜市口北半截胡同南端。文人墨客、名公巨卿乃至军机大臣,都是广和居的常客,所谓“公卿小巷常停辙”。张之洞在京时住在南横街,离北半截胡同不远。每有宴集,常约在广和居。


广和居有几样别家没有的招牌菜,尤其擅长做鱼,最有名的是潘鱼、吴鱼、陶鱼。这几种鱼,说起来都大有来头,潘鱼的主人当然姓潘,最初是潘炳年家的私房菜,而吴鱼是吴润生家的私房菜,这样经过“私相授受”后,成为广和居的特色。陶鱼也称“五柳鱼”,原来是杭州五柳居的招牌菜,由户部侍郎陶凫乡传授给广和居。


浙江人鲁迅,爱吃做鱼做得好的广和居,实在很合理。



△广和居


鲁迅在广和居常约的小伙伴是翻译家钱稻孙,吃饭AA制,这在当时十分罕见,不过,两位都是留日派,大概这是日本期间的习惯。


“晚钱稻孙来,同季市饮于广和居,每人均出资一元。”


钱稻孙一家三代都是广和居的常客,他曾经回忆自己在教育部时,有一次和父亲去广和居,伙计见了就招呼说,“钱少爷来了”,他本来以为是叫自己,后来发现叫的是他父亲。


鲁迅爱下馆子,所以他写的《在酒楼上》,是真的好,最有“鲁迅格调”。我最关注的仍是那几个菜:先是“一斤绍酒”,此后是“十个油豆腐,辣酱要多”,以及“茴香豆,冻肉,油豆腐,青鱼干”。


油豆腐是油炸过的豆腐,一般经汤煮,或者酿肉,都好。但我怀疑这里的油豆腐是不是油炸臭豆腐,因为就辣酱,鲁迅之爱吃辣,可见一斑。而且他老人家口味颇重,感叹辣酱淡薄,“本来S城的人是不懂吃辣的”。




老鲁的口味,确实是个谜。作为一个浙江人,口味却那么重。弟弟周作人,明明和他吃一碗饭长大,却一直保持清淡口味。广和居属于山东馆子,南味斋是淮扬菜,名菜有糖醋黄鱼、虾子蹄筋;厚德福做河南菜,独门绝技萝卜鱼、糖醋瓦块。他都喜欢,偶尔去去粤菜馆,最不喜欢的却是福建菜:


晚饮于劝业场之小西天,董恂士(教育部次长)、钱稻孙、许季茀(许寿裳)在座,肴皆闽式,不甚适口,有所谓红糟者亦不美也。


人家小西天明明是当时京城有名的福建菜馆,这样说人家,真的好吗?


1926年9月,鲁迅离开北京南下,先在厦门,又去广州。广州下馆子比北京贵很多,鲁迅那时候添了许广平这位小亲亲,花销大了,更加吃不起馆子:


“广东一桌翅席,只几样菜,就要二十多元,外加茶水,酒之类,所以平常请七八个客,叫七八样好菜,动不动就是四五十元。”


等到回了上海,生了孩子,租了房子,解决了北京上海的老婆问题,鲁迅的生活稳定了,于是,又开始下馆子生涯。据陈明远在 《文化人的经济生活·鲁迅生活的经济背景》中说:“鲁迅在上海生活的整整九年间(1927年10月~1936年10月)总收入为国币78000多圆,平均每月收入723.87圆(约合现在人民币2万多元)。”因为有钱,所以除了下馆子,鲁迅同学还开始请外烩——就是请师傅来家里做饭。1934年3月25日,鲁迅为美国友人伊赛克夫妇送行,设晚宴一席,就是请知味观的厨师上门烹饪的,鲁迅提前三天与饭馆定好,并付给菜钱20元。


他似乎很喜欢知味观的菜,在日记里常常提及,比如1932年7月3日载:“晚在知味观设筵宴客,座中为山本初枝夫人、坪井芳治、清水登之、栗原猷彦、镰田寿及诚一、内山完造及其夫人,并广平共十人。”


请客吃饭的时候,他似乎并不大合群,大家热闹的时候,他便走开去吸烟:


有一次鲁迅先生到饭馆里去请客,来的时候兴致很好,还记得那次吃了一只烤鸭子,整个的鸭子用大钢叉子叉上来时,大家看这鸭子烤的又油又亮的,鲁迅先生也笑了。

菜刚上满了,鲁迅先生就到躺椅上吸一支烟,并且阖一阖眼睛。一吃完了饭,有的喝了酒的,大家都闹乱了起来,彼此抢着苹果,彼此讽刺着玩,说着一些人可笑的话。

而鲁迅先生这时候,坐在躺椅上,阖着眼睛,很庄严地在沉默着,让拿在手上纸烟的烟丝,袅袅地上升着。

别人以为鲁迅先生也是喝多了酒吧!

许先生说,并不的。

 “周先生的身体是不如从前了,吃过了饭总要闭一闭眼睛稍微休息一下,从前一向没有这习惯。”

周先生从椅子上站起来了,大概说他喝多了酒的话让他听到了。

  “我不多喝酒的。小的时候,母亲常提到父亲喝了酒,脾气怎样坏,母亲说,长大了不要喝酒,不要象父亲那样子……所以我不多喝的……从来没喝醉过……”

鲁迅先生休息好了,换了一支烟,站起来也去拿苹果吃,可是苹果没有了。鲁迅先生说:“我争不过你们了,苹果让你们抢没了。”


萧红《回忆鲁迅先生》


去年过年回家,莫名经过鲁迅公园,去了鲁迅墓上,看见一只苹果,瞬间以为,那是萧红送的,心有戚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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