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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让他2选1 挂「小偷牌」游街可免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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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25 09:1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6-03-25 12:28 联合新闻网 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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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撷自 UPI


「尊严」和「自由」哪里项比较重要?如果被判偷窃罪的人可以选择,会选择在大街上诏告天下「我是小偷」,还是苦蹲30天的牢房?美国俄亥俄州一名小偷就宁愿在自己身上挂著「我是小偷」的告示牌,也不愿去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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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撷自WKBN


根据美国《UPI》报导,小偷达文波特(Greg Davenport)去年在俄亥俄州的沃尔马(Wal-Mart)大卖场企图偷走52寸电视时,被机警的店员发现,报警逮人。

由于波特过去就曾在博德曼(Boardman)、坎菲尔德(Canfield)等地犯下多起窃盗案。为了让他能够真心悔改,法官让波特自由选择挂上「我是小偷,我在沃尔玛偷东西」牌子10天,或是在牢里待满30天。

孝顺的波特表示,为了要照顾父母,所以选择挂上牌子。他必须每天挂著牌子在路上走满8小时,走完10天,才算完成处罚。虽然有时会饱受路人异样的眼光,但波特并不觉得丢脸,因为不管怎么样,他说:「都比坐牢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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