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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子女不孝 韩国将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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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 07:5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5-09-01 03:51:25 Upaper 中央社


韩国政府官员表示,法务部已完成民法修订案试行方案,规定在子女不履行赡养父母义务时,父母有权索回已赠与子女的财产。

韩国中央日报报导,修订草案规定,除子女不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或对父母施以伤害、暴力等罪行之外,「父母受到虐待或其它不当待遇时,原定赠与的财物可予以取消。」

韩国现行民法规定,只有在子女不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或发生违反刑法上罪行时,才可取消赠与。现行法律也规定,一次性给予子女的财产不可要回,但修订案规定可以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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