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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严 中共新「环保法」元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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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2 07:3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ysc 于 2014-10-22 07:30 AM 编辑


【联合报╱记者赖锦宏/综合报导】
2014.10.22 04:31 am

被称为「史上最严」的中共新「环保法」将在明年元旦实施。不仅将「按日计罚」、可「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而「行政追责」「行政拘留」等其它五十项配套文件将陆续公布,台商必须注意新法内容。

新京报报导,上周五,中共环保部将「环境保护按日连续处罚暂行办法」、「实施环境保护查封、扣押暂行办法」、「环境保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暂行办法」、「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四个配套文件公开并征求意见。目前该部正在抓紧制订一系列实施细则,并将于年内印发。

报导称,为了让新「环保法」确立的新规能得以实施,环保部启动了五十四项配套文件、规章制度的制定工作。

新「环保法」被评价为「史上最严」环保法,中共环保部环监局行政执法处罚处处长姬钢解读「按日连续处罚」,企业一天不纠正,处罚就不设上限;法律还赋予环保部门查封扣押权以及对企业停产、限产乃至报请政府进行关闭的权力;还有一条是正在制订的,就是限制人身自由的权力。这些基本体现新「环保法」的力度。

至于新法中「按日计罚」周期为什么是卅天?姬钢表示,从人力物力、监管范围来说,三、五天回来复查不太可能。另外,不给企业「只要做好最近三、五天就能通过复查」的心理预期,而是卅天内都要达标。

在按日计罚罚无上限部分,人民大学副教授竺效表示,「水污染防治法」在二○○八年修改前的处罚上限是一百万元人民币,二○○五年松花江水污染事故造成严重损害,但根据原来处罚的办法最多罚一百万元,九牛一毛。

二○○八年「水污染防治法」修改后,造成重大损害的根据直接经济损失评估额的百分之廿至卅处罚。紫金矿业污染后,国务院评估的经济损失是三千三百万元,福建省环保厅按照百分之卅的上限,最后开出了九百多万元的罚单。新法实施后,启动按日计罚,那可能就是每天罚九百多万元,这恐怕是任何企业都承担不起。

姬钢强调,并非企业有钱就可以边交罚款边排污。同时推出处罚、查封扣押、停产关闭三个文件,就是要打「组合拳」,不排除个别企业想交著罚款接著干,那可以查封扣押,可以停产关闭,甚至限制人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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