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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你不该再跟「闪光」拍性爱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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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 04:1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联合新闻网╱特约记者陈心瑜/综合报导】
2014.07.31 11:5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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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撷自每日邮报

英国「每日邮报」报导,英国女歌手、歌唱选秀节目主持人图丽莎(Tulisa Contostavlos)前阵子麻烦事缠身。她不仅被前男友报复流传性爱影片;还被假扮成电影制作人的狗仔设局涉毒。而英国「每日邮报」的专栏作家墨尔(Jan Moir)评论,其实图丽莎可以尝试自保。

专栏作家墨尔认为,情侣间最初拍摄性爱影片都是为了纪念爱情,很少有人一开始盘算要散布私密影片让对方难堪,而许多年轻女孩其实是被伴侣半推半就拍性爱影片的。如果想避免两人分手后被人散布性爱影片的风险,那干脆一开始就不要拍。

担任歌唱选秀节目《X Factor》主持人的图丽莎说,自己比参加选秀的歌手还常被人们评论,且近日的负面消息,让她很难再面对社会大众。

墨尔也补充,现今有许多科技都可以作为性爱的展示工具,「但这不代表你一定要这么做」。她认为应该消灭所有的风险,虽然有些女性因为拍摄了性爱影片而感到「被解放」,但她们日后很有可能后悔莫及。墨尔警告,一旦一个人在网络上有了负面评价,以后就很难再抹去。她认为图丽莎当初如果多想一下可能的后果,事情就不会变成这样了。

像图丽莎这样被前任恶意散布性爱影片报复的事件与日俱增。美国有些州甚至已经立法规范这种散布性爱影像的恶劣行为。有些夫妻的婚前协议里甚至还会特别约定「万一离婚,任何一方都不准散布性爱影片或影像」。

而Google已开始落实欧盟上月裁决的,用户拥有「被遗忘」的新权利。用户可以要求Google删除网络上自己不想要被看到的信息。但是专栏作家墨尔建议「应该直接拒绝拍摄性爱影片,这才是掌握主导权的最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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