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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造谣 秦火火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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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2 08:4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联合报╱大陆新闻中心/综合报导】
2014.04.12 02:47 am

备受关注的网络推手秦志辉(网名:秦火火)涉嫌诽谤、寻衅滋事一案昨天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开庭审理。对于检方的指控,秦志辉当庭表示认罪,没有意见。法庭将择日宣判。

中新社报导,现年卅岁的秦志辉,被捕前曾任北京华迅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社区部副总监。

检察官指控,秦志辉于二○一二年十二月至二○一三年八月间,使用「淮上秦火火」、「炎黄秦火火」、「东土秦火火」等新浪微博帐户捏造损害杨澜、张海迪、罗援等人名誉的事实,在网络上散布,引发大量网民转发和负面评论。

秦志辉在法庭上称,他发布「中国残联主席张海迪入日本国籍」的信息时,就是想跟风看热闹,为的是要让更多网民看到。他承认自己捏造事实,发布的信息没有经过核实。

秦志辉还使用「川中秦火火」新浪微博用户名,称杨澜从股市骗钱诈捐。他当庭承认,该信息的真实性没有经过确认。

检察官还指控,二○一一年八月廿日,秦志辉为了自我炒作、引起网络舆论关注、提升个人知名度,使用名为「中国秦火火_f92」的新浪微博帐户编造、散布虚假信息攻击原铁道部,引发大量网民转发和负面评论。

对于二○一一年「七二三」动车追撞事故后在网上散布「铁道部决定赔偿意大利旅客三千万欧元」的谣言,秦志辉在法庭上说:「我看到微博上有这个内容,数额是两千万欧元,当时有一百多个转发评论,我觉得三千万欧元更顺口,就把两千万欧元改成了三千万欧元。」

据办案警察统计,从二○一○年开始,秦志辉先后共注册十二个微博帐号,三年时间,在网络上造谣、传谣三千多条信息。

秦志辉在法庭陈述时称,他的行为误导人们对公众人物、政府机关的看法。「为了出名,我损害了杨澜、张海迪等人的名誉和声誉,给他人带来严重后果,我表示歉意,在这里说一声对不起。」他说:「希望我的行为能警示他人,不要干我这样蠢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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