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213|回复: 0

和台湾结亲家 领导须申报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12-30 04:3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联合报╱记者赖锦宏/综合报导】
2013.12.31 02:51 am

中共中央组织部近日发出通知,为强化监督,列出领导干部须报告的个人事项,包括房产、同住子女的财产申报等十四项;未来大陆官员子女若和台湾人结婚,也须要申报。

新闻晨报引述廉政建设专家的话表示,个人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将进一步发挥这项制度对领导干部的威慑力,使其真正发挥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也将对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公开制度奠定基础。

应报告的包括县处级副职以上的官员,以及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

针对「人在中国做官,妻儿送美国」的状况,新规定须申报婚姻变化、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况;子女与港澳以及台湾居民通婚的情况等。

报导指出,在率先开展抽查核实的浙江省武义县,当地纪委核实这十四项报告内容。从结果看,在卅七名抽查对象中,有十一人重新申报了内容,补报内容全部为房产遗漏,其中有十人漏报房产共十一处。一些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在自行申报有关房产问题上「报告不实」。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www.hutong9.net

GMT-5, 2024-11-7 10:13 PM , Processed in 0.024960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