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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 “看望老人”莫被商业裹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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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8 05:5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时评] “看望老人”莫被商业裹挟

来源:光明网  王传言
摘于 6:53 PM  7/8/2013


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自7月1日施行“常回家看看”列入法律,淘宝网已有店家推出“代看望老人”系列服务。“10分钟=8元,1小时=20元。购买宝贝的形式是时间费用+物品成本+交通费用。”一家店主贴出明确的收费标准。(7月7日中国广播网)

自从“常回家看看”入法以来,各种质疑不断。对于一项关心和关注老年人权益的法律来说,人们质疑最多的不是别的正是其可实施性。而淘宝店推出“看望老人”服务可谓应运而生,如果说这是商业化程度过重的话,前期淘宝店已经成功运作代扫墓的项目。但是在看望老人和代扫墓之间毕竟还有有着本质区别的,对于老年人来说需要的是精神的慰藉并非仅仅是物质的满足,更为重要的是,这种精神慰藉本身需要的是感情的媒介,如果代看望老人的话,其中感情的媒介就顿然消失,根本达不到常回家看看的真实目的。

“常回家看看”主要是针对老年人权益而设定的法律,其希冀满足的是一种感情的慰藉。当一个人上了年纪之后,一般都存在看淡红尘的趋势,此时此刻对其最为重要的往往不是物质的赠与,而是对于感情的满足。孩子们久别重逢的感觉往往是一种难以形容和难以逾越的满足感,这种满足感多来自于心理感受,往往与物质的贫富无关,只是希望能够家人团聚,能够看到具体而实在的那个人。而对于淘宝店的“代看望老人”却远远达不到这种功效,因为如此代替,并不能取代那个自己的亲生骨肉的血脉联系,所以往往会成为徒劳无功的结局。

淘宝店作为商业服务运营商,其推出各种服务只要在法律法规的范畴之内就未可厚非。但是,也需要考虑到道德伦理的感受。诸如这种“代看望老人”服务的推出尽管是应景的反应,但是这种服务模式往往存在一种缺憾,将感情当作一种商品在出售。但是,情感无价,对于个人来说,感情是不能用货币来衡量的。当然,对于淘宝店的“代看望老人”服务,最终的流向到底仅仅是一场噱头还是会有人定制,都需要让市场本身来说话,如果有市场的话,可以作为牟利的工具。但到底老人们接受与否,就要看他们的自身决定。

其实,“看望老人”本身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属于道德范畴规范的领域。这其中最珍贵的是一种血浓于水的感情,换了别人根本就没有如此感情的介质存在,所以就无法达成这样的结果。因为“常回家看看”不是一种生硬的商业模式的裹挟,它是有温度的。(文■王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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