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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6日开始 美智能手机越狱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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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6 10:2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联合晚报╱国际新闻组/综合报导】
2013.01.26 02:4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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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一名女子走过三星Galaxy III智能手机广告。
欧新社


26日开始,购买新智能手机的美国消费者不自由。根据美国国会图书馆的最新规定,未经电信公司许可,迳自把手机解锁(unlock)或越狱 (JB)属违法行为。

新规定只适用于26日以后购买的锁码手机。这意味在这一天之前购买的手机,仍可不经电信业者许可而「破解」。美国国会图书馆现在认定,手机上的软件只是授权给消费者使用,消费者并无所有权,因此不受「公平使用」规定的保障。

美国国会于1998年通过「数码千禧年版权法案」,规定擅用有版权的内容及侵犯管理科技的数码权,属于非法行为。手机锁码使其只能使用某一个电信公司的软件,受到此法的保障,而「破解」的目的,正是要打破此种软件的限制,让手机获得「自由」,得以使用其它电信网络。

国会图书馆有权豁免限制,智能手机解锁早先即在豁免之列,不算违法,但去年10月28日生效的豁免清单改变,把它剔除。不过,新规定有90天宽限期,本月26日才正式生效执行。

有一个办法可以规避新规定:用全额向电信业者买一支不绑约的已解码手机,但这样做将使消费者多花数百美元。业者向愿意绑约的消费者提供很大的手机折扣 (通常绑约两年),借以招徕顾客,然后从语音和数据传输服务月费把钱再赚回来。

大力游说维持豁免的团体辩称,把「解锁」视为违法,违背竞争精神,将导致手机价格更贵,而且会制造更多电子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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