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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举报包N奶「捐精院士」贪污判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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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4 10:2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世界日报╱北京4日电】 2013.01.04 06:5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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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段振豪等待进入法庭受审。
图/撷自新京报网

一个曾入围中科院院士的候选人,因妻子举报包二奶、三奶,后来还被纪委查出经济问题。新京报报导,北京一中院日前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目前他已提起上诉。

据报导,被称为「捐精院士」、曾任中国科学院地球深部重点实验室主任的段振豪,出生在湖南农村,曾留学美国。2011年5月,段振豪被列入中科院2011年度的候选院士名单。

2011年6月29日起,一个名为「感歎人生」的博客连续发博11篇,以图片和文字的形式指控他包二奶、养私生女、找小三和小四。帖子指出,段振豪包养二奶的费用来自科研经费。段振豪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这些帖子是他妻子发的,但内容失实,他已起诉离婚。

报导称,段振豪称,只是捐精给对方生孩子,但捐精一说引发舆论关注。同年7月21日,中科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在其网站发布声明,称发现段振豪虚报冒领差旅费涉嫌贪污,中科院监察审计部门核实后已将其移送司法机关。

报导指出,2012年2月13日10时30分许,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段振豪和另一名被告人车春兰(案发前,是中科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计算机地球化学学科组秘书)出席。举报他的妻子曹某一直没有现身,与她最初在网上举报、到中科院撒传单相比,事态的层层升级已非她所能控制,直至本案近日宣判,她的手机已无法接通。

检方提出三起指控事实:二人于2002年至2011年7月间以报销科研经费为由,使用虚假的票据报销差旅费等共计124万余元,段振豪非法占有上述款项后给车春兰少量好处费;2011年5月,段振豪与他人签订虚假的网站开发合同,使用虚假的票据报销网站开发费,骗取科研经费5万8500元;车春兰于2003年至2010年间用假票据报销17万8500元。

经审理,法院认定二人共同贪污124万,段振豪单独贪污5万8500元,车春兰单独贪污17万8500元。不过,鉴于段振豪能够退缴全部赃款,依法可予以从轻处罚,最后以贪污罪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13年、10年。据报导,律师表示,段振豪对判处13年感到量刑过重,已提出上诉。

报导指出,在妻子曹某举报帖中,曾提到段振豪与保母张某、女子蔺某等有染,但由于与刑事案件本身无关,因此在案件审理中没有触及。而据段振豪的供述,在他虚报的差旅费中,有20多万是保母张某提供的前往银川的发票,有30多万是蔺某提供的前往大庆的发票,另有20多万是他每年回湖南老家探亲的票据和弟弟提供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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