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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泄露 网络是重灾区 设定底线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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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0 10:2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个人信息泄露 网络是重灾区 设定底线刻不容缓


个人信息泄露 网络是重灾区
媒体评论:要为网络世界设定法治底线

个人信息泄露 网络是重灾区

z576.jpg 编者按:通过网络买卖个人信息、诈骗、侵犯隐私、散布谣言甚至人身攻击,不仅危害了国家信息安全,影响社会安定,也为公众带来巨大困扰。

z577.jpg 200块2分钟个人信息全曝光 亟待法律保护个人信息

  日公安机关公布一批网络犯罪典型案例,从中可以看出,完善法律,加强监管,建立互联网秩序刻不容缓。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大范围普及和迅速发展,互联网领域信息安全问题日益突出。近日,公安机关公布了多起典型案例。

  网购个人征信记录,多地现非法刷卡套现牟利

  2012年5月16日,江苏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网安大队民警发现,有人在网上发布信息,雇人从邮局取挂号信,每封酬谢200元。调查发现,嫌疑人打算雇“马仔”办理假身份证,到邮局等地点取挂号信、快递,同时在网上寻找并购买个人银行征信系统相关信息。

  经查,嫌疑人涉及湖南、天津、山东、江苏、浙江等地。2012年5月17日,南京市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许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据介绍,许某等人通过办理假身份证冒领受害人申办的信用卡挂号信,并在网上购买受害人的个人征信记录(包括个人身份信息及银行信息)等资料,激活信用卡,刷卡套现牟利,对信用卡管理秩序、公民财产权利造成了巨大损害。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低价买高价卖,个人信息网络买卖已成利益链

  2012年3月15日,上海公安机关在办理一起信用卡诈骗案时发现,犯罪嫌疑人用于作案的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均购于互联网,由此发现一个非法出售个人信息的犯罪群体。办案民警通过追踪定位,查明有大量的公民个人信息、机动车主信息、学生学籍信息及大量企业信息等被非法销售。通过网络以每份60元—200元不等的价格买进,再以150元—300元的价格贩卖给下家,嫌疑人从中获取非法利益。

  3月至8月期间,公安机关先后抓获涉案嫌疑人段某某等31人,并成功抓获负责某卫生局信息数据系统运行维护的嫌疑人张某某。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 人民日报 2012年12月19日 07:13:23

媒体评论:要为网络世界设定法治底线

网络暴力愈演愈烈 z578.jpg

   日有媒体评出中国2012年度汉字,“微”字当选。“微”,是位卑而忧国的草根情怀,是借助网络勃兴而焕发的公民力量。可以说,互联网,集聚“微小”而成“宏大”,集结“微弱”而成“磅礴”。

    然而,我们在肯定网络“微动力”的同时,也不能不提及一些失范的现象:与前些年相比,如今的网络诈骗活动已形成了由制售、办理虚假银行卡、倒卖他人身份证等业务构成的地下产业链;在最近的一次网络反腐中,厦门大学一女生的写真被盗用为官员情妇照片在网上流传;12月14日,央视新闻频道以“疯狂的垃圾短信”为题再次披露垃圾短信问题……时下的中国网络,在呈现珠零锦粲的同时,也在客观上放任了魑魅魍魉。

    社会生活有边界,网络世界有底线。虚拟的互联网,不能跳脱公序良俗的规制。这个道理并不复杂:网络本就是人类生活、生产的工具,网络活动本身即是社会生活的投射,不应也不能成为一个“只要自由、不要约束”的王国。以法律规范网络生活,既是对网民权益的保护,更是网络自治的前提。毕竟,网络从来就不是“法外之地”。

    对中国而言,以法治加强互联网监管,已是迫在眉睫。在上周末举办的2012广东互联网大会上,工信部通信发展司司长张峰透露,截至今年第三季度,我国互联网用户已达5.5亿人。与此相对应的是,网络安全形势不容乐观,虚假信息、非法入侵等行为时有发生,个人隐私权得不到有效保护,网民随时都可能“躺着中枪”。用户日益庞杂,规则却“不设防”的网络,已经成为公共管理面临的难题。

    由此观之,中国互联网立法一课亟待补上。从既有规范来看,2000年9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此后又颁布过诸多“暂行规定”,但仍不能完全跟上中国的“网情”;从民情民意来说,今年两会,有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关于进一步净化网络环境”的建议,“加快网络立法进程以明确权责”的声音也得到舆论积极回应;从国际惯例而言,且不说早在1986年美国国会就通过了《联邦电子通讯隐私权法案》,就在当下,英国正在为出台“通讯数据法案”而广泛讨论——可见,依法管理互联网,真正算得上是国际惯例。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互联网立法与其他立法一样,本意并不在于“限权”,而在于引导公众更有序、更规范、更合法地享有自由权益,从而避免误伤、防患于未然。当然,从长远而言,彰显并激活互联网的正能量,网络也当成为“法治中国”的表率。(邓海建)

来源: 光明日报 2012年12月19日 08:53:58
发表于 2012-12-20 11:5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咱们胡同老蛇和各位版主网友都比较英明,费了大力也要通过
九号胡同言行规范
http://www.hutong9.net/forum.php ... &extra=page%3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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