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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看见一篇文章,它发表于1997.7.11 地方召会的全球长老同工聚会上,题目是<召会往前的方向>.看完之后,我不禁哑然失笑了,其中有一段话是这样的:
"叁、再次肯定主恢复之方向的七个重点:
一、再次肯定,水流职事站的方向乃是出版倪柝声与李常受职事的书刊。
二、再次肯定,职事举办每年七次的特会和训练,以释放真理并使圣徒相调。
三、再次肯定,要有全时间的训练,以成全青年人,使他们认识真理,并摆上事奉,以
建造基督的身体。
四、再次肯定,要照着神命定之路,在各地实行召会生活,每一肢体都尽功用,而取代
一人讲道。
五、再次肯定,要全面实行众圣徒和众召会的相调,以建立基督身体宇宙的一。
六、再次肯定,要支持主的恢复在俄国、欧洲和全地的开展。
七、再次肯定,全地的同工和带领的弟兄们要同心合意的继续李弟兄的争斗,为着建造
基督的身体,终极完成于新耶路撒冷。
作“今时代神圣启示的传承”:
一、终极异象:神人二性的宇宙合并。
二、终极生活:神人生活。
三、终极救恩:神完整的救恩。
四、终极目标:新耶路撒冷。
五、终极责任:将主的恢复扩展到全地,预备新妇,迎接主的回来。
为此我们“一同争斗”:
一、彻底实行活力排。
二、起来!答应主的呼召,全时间服事主。"
我先不谈"李弟兄的争斗"有无“阶级斗争”的含义,也不忙谈"神人二性的宇宙合并",这个说法如何的背谬,如何的违背基督教传统教义, 我想谈谈最让我哭笑不得的事情:
那件隐藏在这篇文章背后,一直被水流职事站和地方召会的"相调弟兄们"高举的事情--继续李常受的职事.
什么是"职事"呢? 倪柝声和李常受有一位导师,他的名字是史百克( T.Austin-Sparks ),"职事"这个词汇,李常受应该是从史百克那里学来的,而"水流职事站"自然照搬不误就是了.
在<史百克文集>卷十三的"先知的职事与呼声"里,史百克是这样解说的:"先知职事的功用乃是要各样事物符合神完满的心意,因此它往往是一种反应。我们能看见先知之被兴起,乃是神对于祂子民种种偏离光景的反应,是一个回头的呼召,重新的宣告,神心意的重申,是神要人再次清楚的看见祂的心意。因此,先知常常像急流中的砥柱,虽然洪流湍急汹涌,他们却屹立不移,不但抵挡它们,并向它们挑战。他们在急流中屹立,正是神的心意反对情势所趋的说明。"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职事"就是一个人,在受神呼召之下,所做的,事奉神的工作.而继续李常受的职事,或者工作,就意味着,历史上,李常受以前怎么做的,如何说的,当今的地方召会的基督徒们也要怎么做,如何说.所以,他们要"再次肯定,水流职事站的方向乃是出版倪柝声与李常受职事的书刊。"
那么,神在意某人的「职事」吗?或者说:"神在意李常受的「职事」吗?"
我们来看看几幅图画:
「摩西」的「职事」结束了,神兴起「约书亚」继承「摩西的职事」。不過,约书亚的「职事」结束以后,神並未兴起另一個「职事」。
「以利亞」的「职事」结束了,神兴起「以利沙」接续「以利亞的职事」。不過,以利沙离世後,神也未兴起另一個接续的的「职事」。
「保罗」的「职事」結束了,神並未兴起「提摩太」的「职事」接续「保罗的职事」。
神在意人的「职事」嗎?神似乎並不在意什么人的什么职事。如果神宁愿让「约柜」被掳去,祂又岂会重视什么人的「职事」呢?教会的头是基督还是「职事」呢?任何「属灵人」若未顺从基督,无论其「职事」如何伟大,在神眼中仍是毫无价值.包罗曾提及他的「职事」,也看重自己的职事。然而,约翰似乎不看重「职事」,他也不称自己有所谓的「职事」。
圣经的归依是<启示录>,然而启示录的重点不是某某人的「职事」,而是行走在金灯台中的人子。默想一下启示录,再想一想这个问题:神在意某人的职事吗?
我的答案是:神绝对不会在意某特定人物的「职事」,因為,在<启示录>的图画里,神只高举羔羊,使羔羊有权柄可以揭开七印。除此之外,神並未高举任何人。神甚至不高举保羅的「职事」,也不高举彼得的「职事」。
我想:在神眼中,除了基督之外,神並不在意任何人的职事.
那么,教会是谁的?
教会乃是神的,教会也是基督的,教会也是众圣徒的。然而,所谓的地方召会,卻是李常受的召会,也是「职事」的召会。
如果教会是神的,那么,神的话应当是教会最高"宪法"。凡不合乎圣经话语的教訓与实行,都当放在一边。然而,地方召会卻不是这样.地方召会读李常受的话,远远超过读神話。地方召会可以花五年把李常受全部的生命读经過一次,卻无法花同样的时间帮助信徒去「清读圣经」。(「清读圣经」这个词是很奇特的。因为,读圣经就读圣经,为何要說「清读圣经」呢?這是一种特殊文化下的名詞。因為,神的话已经失去该有的地位了,才会有所谓「清读圣经」的名词出现。)
地方召会读李常受的話比读神的话还多。地方召会看重李常受的「生命读经」遠超過「圣经」。因此,地方召会是李常受召会,却不是神的召会.
同样,如果教会是基督的,那么,基督作为教会的元首,应当在教会中有最高的主权。任何属人的权柄,都不该逾越基督的主权。然而,召会帶领人去「读李常受的話」,從中去寻求引导,却不是帮助人去祷告、寻求、顺服主基督的引导。如果教会是基督的,那么,「基督如何说」应当常常被听見。然而,「李常受如何说」却是更"如雷灌耳"的。因为,人不认识基督,只认识李常受;人很少直接去听基督如何說,却常常去听李常受如何說。
地方召会所讲「李弟兄如何说」比讲「基督如何说」还多。「李弟兄的帶领」比「基督的引导」更重要。因此,地方召会是李常受召会,却不是基督的教会.
再者,如果教会是众圣徒的教会,那么,众圣徒才真是教会的「头家」,每一个人都该受到最好的照顾。从「众圣徒」中「选」出來的「长老」、「执事」,应当为「众圣徒」谋求物质的与属灵的祝福。这样的教会就是众圣徒的教会.然而,地方召会的「长老」、「执事」(注:聚会不使用圣经中「执事」的名称,只使用「某某负责弟兄」或「某某服事者弟兄」的称呼)、「同工」,所谋求的乃是「『职事』的工作」,帶领人「与『职事』同负一轭」,要众圣徒为著「职事」与「工作」效力。教会中只听見「职事」的需要如何,卻少听見穷苦、软弱、需帮助之圣徒的需要。
地方召会顾到「职事」的需要远超過顾到「众圣徒」的需要,钱财、心力、時間都用以滿足「职事」的帶领,卻少顾到「众圣徒」的需求。因此,地方召会是「职事」的教会,卻不是「众圣徒」的教会。
我们从上述论述,是从「本质」与「实行」上去探討「地方召会」,而不是从「名称」上去探讨。因為,地方召会称自己作「召會」,或「地方召会」,或「XX召会」,向政府则登記为「财团法人XX法人聚会所」。然而,任大听其言,观其行,认为「地方召会」就其「本质」与「实行」而言,应当称作「李常受召会」或「职事的召会」更加贴切。而地方召会的弟兄姐妹,你们是不是该想一想,你们愿意做「李家徒」呢,还是应该做「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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