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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谈巷议] 饭店自称“饭醉集团”被工商部门责令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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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7 10:3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饭醉集团饭店”的店招很醒目

长江大桥北引桥边近来冒出一家新饭店,店名很不寻常,叫作“饭醉集团饭店”,这样的名字很容易让人联想到谐音“犯罪集团”。昨天,浦口区工商执法人员上门,责令老板摘下招牌,接受处理。

店招抢人眼球

这家“饭醉集团饭店”位于海德北岸小区门口,正对着迎江路,玻璃大门五六米宽,门头上方打着红底黄字大招牌,“饭醉集团饭店”。门外人行道上还竖着一米多高的店名牌子。店招如此醒目,许多行人经过时都要侧目。“嘿,这儿有家饭醉集团饭店。吃饭的饭,喝醉酒的醉。”“搞怪,哪有起这名字的?”两个骑摩托车的小伙子议论。

饭店大堂面积100多平米,左手摆着五六张大圆桌,右手摆着一排小餐桌。昨天上午10时许,大堂里没有顾客,厨房里一名厨师正在备菜。柜台上方木板上写着“本店推荐”的菜谱,有十多个菜,价格不算便宜。宰相老鸭118元,野生黄鳝烧黄瓜58元,酸汤牛肉48元。女服务员说,饭店还没正式开业,先把牌子挂上,算试营业,只几天中秋小长假,没什么生意。“起这个店名是因为老板喜欢喝酒,觉得开饭店就是让人喝酒吃饭。”服务员说。
 楼主| 发表于 2011-9-17 10:3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工商人员责令摘牌

昨天上午,浦口区工商执法人员接报后来到该饭店。老板称,饭店还没来得及申领工商执照。执法人员告知他,在店名没有核准、未申领到工商执照和卫生许可证之前,不能营业,也不能打出店招,责令他立即摘牌,接受处理。

执法人员奇怪地问,为何要起这个店名?老板答,就是觉得好玩,开饭店就是要吃饭要喝酒。执法人员指出,这样的店招的谐音会让人想到犯罪,违背社会基本道德和公序良俗,必须改名。老板听了还有些不理解,“又不是犯罪那两个字为什么不能用?起的名比人家好玩些不行吗?”不过他表示,既然不给起这名字,会立即改掉。

有歧义的店名不准用

其实,取犯罪谐音,给饭店起名饭醉,外地早有先例。今年8月9日,重庆一餐馆取名“饭醉团火”被责令拆除纠正。去年1月,武汉一家饭店打出“饭醉团伙”广告,被工商人员当场摘掉。浦口区工商局预审个体户店名的人员告诉记者,对“饭醉集团饭店”店名,集团二字不能用,一个小饭店,为何要冠以集团的名称?肯定要打回。饭醉二字更与犯罪谐音,容易引起歧义,更不能用。此前,利用谐音标新立异被查处的不规范、不文雅店名和广告语五花八门。如饭店起名“拉登部落”,理发店起名“飞发走丝”、“人民发院”;电钻广告有“墙道螺迹”;美容广告语称“请勿痘瘤、赶快下斑”等等。

工商人士说, 国家工商总局《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个体工商户名称不得含有违反社会公序良俗、可能引起公众误解的文字。饭醉集团就属于引起误解的文字。

工商部门提醒店家,在制作店牌时,应按照规定事先咨询一下工商人员,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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