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
下文是建立在“房价崩溃,将导致银行破产,从而经济硬着陆,社会进入急剧通缩的噩梦!”这个前提下开始讨论的,但在中国大陆,存在一个巨大悖论,就是我们的体制,将不会允许出现银行丧失支付能力,而被“法律”宣告破产的事情,为了维持银行对储户的“支付能力”,我们的体制决定了,我们的金融主管机构,届时有权任意命令印钞厂工人加班,印钞机昼夜轰鸣,甚至发行大面额新钞,以抵消银行坏账。那么,在中国大陆,房价崩溃,我认为恰恰不会“通缩”,相反,它一开始,就会把全社会拖入“恶性通涨”的噩梦,无数家庭,即使不买房,也将陷入破产,“通缩”,会使得很多产业因为破产,而制造大量失业人口,经济进入大萧条,而我总觉得不受这个经济学一般定律的管束,可能以相反的结果(恶性通涨使绝大部分人丧失购买力),把全部风险转嫁给全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