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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外交部应力避称“所谓阿鲁纳恰尔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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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5 07:4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按:本文已被中国外交部网站“中国外交论坛”于10月22日加星符列为重点文章登出:http://bbs.fmprc.gov.cn/board.jsp?bid=6]

中国外交部网站10月20日报道,外交部发言人马朝旭在京举行的例行记者会上表示,中方坚决反对达赖窜访所谓“阿鲁纳恰尔邦”。

发言人马朝旭原话是这样的:“关于达赖拟窜访所谓‘阿鲁纳恰尔邦’,中方对有关报道表示严重关切。我们认为,这进一步暴露了达赖集团反华分裂的本质。众所周知,中方对所谓“阿鲁纳恰尔邦”的立场是一贯的,我们坚决反对达赖窜访所谓的‘阿邦’。”

据报道,达赖计划在11月的第二个星期访问所谓“阿鲁纳恰尔邦”。印度官员回应称,达赖可以访问包括“阿鲁纳恰尔邦”在内的印度任何地方。

笔者按,阿鲁纳恰尔邦是印度以非法的麦克马洪线为依据,单方面将麦克马洪线以南的我藏南地区划归到印度领土名下而设立的行政区划。虽然阿鲁纳恰尔邦并不与藏南地区面积相等,但在这个区划内,80%即 67077平方公里的面积属于中国领土,其中包括了六世达赖喇嘛仓央嘉措的出生地达旺。

中国的领土,就应使用中国的称谓!


这就如同台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因此我们言必称中国台湾,而不用西方特别是荷兰17世纪一度占领而使用的对台湾的称谓“福摩萨”。


当今,有领土争议的双方,为表示该领土是本国固有领土,总是尽可能的使用本国的称谓,如日本称为竹岛而韩国称为独岛的争议,即是如此。


对有发问者提“阿鲁纳恰尔邦”问题时,我外交部总是(几乎没见到反例)也说“阿鲁纳恰尔邦”——当然,前面加了个“所谓”,笔者认为这一外交言行是有问题的,特别是这种现象一而再、再而三总是如此,而无反例,成为了一种外交口径时,笔者实不敢苟同。为什么呢,因为它总是顺着对方的语气,顺着对方的角度,来解释问题,这本身就是被动的、虚弱的表现,而且对方的提法是非法的、无赖的、我国至始至终是不承认的,那么,我国的外交辞令就更显得不适当了,是有待纠正的了。


在新闻发布会上,日本人说“所谓独岛”,韩国人说“所谓竹岛”,这种对双方而言授人以柄的提法不要说是否能经常听到,就是偶然一见,也是万难。那么,我国在藏南国土主权的问题上,老是动不动就说“所谓阿鲁纳恰尔邦”,这样的外交辞令,笔者认为是有重大缺陷的(只要设想一下,如果印度从今开始在外交上改口不提“阿鲁纳恰尔邦”,而说“所谓藏南地区”,是不是在打退堂鼓,在示弱?笔者认为,显然是可以这样理解的)。


包括达旺在内的这片6.7万多平方公里的中国固有领土,无论何人提出什么名称,包括印度使用的非法的“阿鲁纳恰尔邦”,我外交部发言人都应始终使用我中国法定的称谓,即“中国藏南地区”,或更具体的“中国包括达旺在内的藏南地区”等,而尽力避免使用别国或其他不合中国本国的什么称谓,只有在特定的有针对性的情况下,才使用对方提出的称谓,前加“所谓”予以处理。


因此,谨写此小文向我外交部建议,今后凡中国的领土,就应尽一切可能,直接使用中国人的称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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