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律的檄文很有预言意义,他说岛上居民及华人将依照中国的法律和乡规民约来管治,除了一条:不准使用酷刑。
另外,义律宣布香港为自由港。
不久后,因为英廷包括维多利亚女皇的不满,义律被调走,但他的想法虽然没有全部但在很大程度上将成为香港的现实。这里必须说明一下英国式殖民地政策的特点,就是没有一以贯之的政策。
北美是吸纳大量移民的殖民之地。在印度用的是所谓间接统治,而英人从18世纪中开始控制印度却要到19世纪中以后才承认那是殖民地。在非洲的尼日利亚,英国殖民者把一块超过250个部族的土地划为一个殖民地。在西非的加纳,当地的阿山提王朝已不是我们一般想象中的部落社会,而是接近当代意义上的民族国家,有典章制度官僚组织,故此当英人入侵时,有组织的反抗也特别激烈,后来英国人不只把阿山提王朝巅覆掉,并把人家的首都、一度繁华比美同期欧洲城市的库麻西城整个毁灭。
不过,对一些港口殖民地,如直布罗陀、马尔太、赛普路斯、海峡定居点﹝槟城、马六甲、新加坡等﹞及香港,英国殖民者的手法有类似之处:这些殖民地都是海军基地,有的也是做贸易转口的自由港,目的是借以跟大陆腹地做买卖或掠夺资源,本身既不是重点殖民之地,也不是原料或作物产地,或英国工业制成品的消费终站。同时,英国式殖民主义不觉得有责任把殖民地居民纳为英国公民,而它的同化--英化当地人--的意愿,不如法国式甚至荷兰式殖民主义强。故此,港口殖民地的管治者就没必要去改造当地社会肌理和居民行为,结果当地社会文化因为受忽略反而得以延续,并因为是自由港,遂出现多元文化并存及国际化,即今人所说的多文化主义局面。
当然,这些港口殖民地后来的发展并不相同,譬如赛普路斯至今还有庞大的英军基地,而且在二战后受英国人的蓄意挑拨而出现希腊裔和土耳其裔居民的分裂冲突。故此,这里不存在替英国殖民主义说好话的问题,而是想如实理解一些历史。
英廷在香港用总督制,如同在牙买加、毛里求斯。第一任港督砵甸乍及第二任港督戴维斯修改了义律的完全依中国法律来管治在港华人居民的承诺,认为如果在港华人不遵从英国法律,香港便无法有效管理。自此以后香港以英国法律治理,却同时保留大清律例及乡规民约。殖民地的首任按察司即检察长休姆说,香港华人最大的特权是公平享受英国法律。这是香港式法治的开始。
其实并不是完全公平,华人判刑一般比欧人重,另外打藤体罚的笞刑一般也只及华人。
不过,相对于当时的中国,香港的法治还是被肯定的。清廷出使外国的名臣如刘锡鸿、张德彝、郭嵩焘都到过香港,见证殖民地法治,并特别赞扬香港的监狱--不用说,以今天的眼光,当时的法治、当时的监狱,都是有所不足的。
戴维斯说,殖民地靠着提供法律保障,就会奇迹般吸引富裕的华人来新殖民地。他这话将逐渐应验,尤其到了20世纪。
法治的自由港,这个传统可以说是在殖民地早期就建立起来的。另外还有一个早期定下来的政策影响深远,就是华人可以自由的进出香港与大陆,不管他是否香港原居民。以后香港社会的变化,都可以跟人口的涨潮退潮--多少大陆人移入香港,多少居民移离香港--拉上关系。
至于华人的社会,早期殖民地政府不单不想花大力气去改造,反而搞了点隔离主义政策,划定港岛某些地区及离岛长洲南区不准华人进住,并在1888年订出欧人住区保护法和1910年的山顶保留法。这些带歧视的法要到二战后才取消。隔离政策意味着殖民者一度希望华人居民自生自灭,而后者也只得自助自救。
不过,就算为了殖民地的繁荣稳定,殖民者自身的卫生、安全、子女教育、郊游等福利,加上部份西方人的人道改良诉求,殖民地政府也会见步行步的对华人社会有所动作,而不会在政策上一成不变。
殖民地在1871年立法除赌马外禁赌,但并不太有效。
政府及本地改革人士试图废除华人社会的妹仔﹝女婢﹞制,从19世纪80年代拉扯到1929年才立法,并要到1950年代才能有效杜绝妹仔买卖。
殖民地为了管治也曾订立一些违反英国法治精神的法例,例如出版要有人担保,集会要取得政府许可,后来更有政策限制工会活动。
不过总的来说殖民地没有使劲改造华人社会,故此乡规民约仍被遵从,如至今特区的乡镇,原居民土地仍然是传子不传女,豁免于其它强调男女平等的现代法例之外。
清代法律在大陆随民国的成立而终结,但在香港,最后一条有关婚姻习俗包括纳妾的大清律例则要到1971年才被香港的成文法取代。
另外,早期殖民地政府及洋教会也涉入办西式学堂,如从马六甲搬来香港的英华书院,从广州来的摩里臣书院,及圣保禄书院、圣保罗书院、圣约瑟书院、嘉诺撒圣心书院、拔萃女校、中央书院﹝皇仁书院﹞等,造就了双语的精英阶层。同时,殖民地政府在1847年已开始选择性的资助一些本地华人学校,另外华人私校也迅速发展,到20世纪初有300多家私校。中国语文教育在香港并没有中断过。
在19世纪期间,这个法治自由港曾出版过13种语文的刊物,包括欧洲文、亚洲文,甚至藏文刊物,中文报刊更不用说。在明治维新前,日本官方固定翻译香港中外文报刊以作参考。
这里要说的是,成了殖民地之后,香港文化的主要成分,除了中国传统文化,特别是其中一个亚系统岭南或广东文化之外,也有了西方文化,特别是英式殖民地文化。当然还小规模出现过其它地方的文化,如南洋文化。
到了1920年代,一个反讽现象在香港发生:殖民地政府竟主动提倡中国国学。
当时的中国大陆,经过了晚清的自强、变法、维新、君主立宪、革命,到民国的新文化运动、白话文运动、五四运动,正在翻天覆地的批判传统、引进西学--部份是通过香港、日本这些已经相对现代化的中介。香港本身也发生了省港工人大罢工等多次罢工事件。这时候殖民地政府却想与前代的遗老遗少,连手反对白话文,并提倡振兴国粹、整理国故,好像在说:你们可以学殖民地宗主国的文化,也可以发扬中国固有文化,但你们不要去追随掺和了西方文化的民国新文化。
鲁迅1927在香港岛的青年会的一次演讲及其后在一篇『香港恭祝圣诞』的文章里都对此加以讽刺:殖民地唱的是中国老调子。
曾任《中国学生周报》社长及香港中文大学教授的陈特说:「五四运动从没有到过广东,尤其香港」。
自从1920年国民政府颁令使用白话文后,上海、北京的报刊以至小说都少有使用文言文了,但是在香港,到了1929年,坊间的通俗言情小说、神怪小说以至色情小说仍普遍用文言文来撰写。
现居香港的大陆学者黄子平做过总结:香港的「文言写作未如内地一般受到新文艺毁灭性打击」。黄子平并指出:香港文人的旧体文艺唱和之风延续到1950年代以后。
香港大学中文系创办之初,也是请前朝太史秀才讲经,要到1935年许地山及其继任者陈寅恪等南来掌系后才有所改变。
我年轻时看香港的武侠小说或杨天成的色情小说,学到很多成语及文言文风,另外也能毫无障碍、很过瘾的看高雄﹝三苏﹞的「三及第」都市小说及趣怪评论。三及第者,文言、白话、广东方言捞埋一碟之谓也。
直到今天,我的印象是香港人在书面语的写作方面,文言文的痕迹仍明显多过同代大陆人的写作。文言句法、成语及三及第文体可说是香港人书写时的集体无意识。
这里想突出的是中国传统文化在香港既没有被殖民政府有系统的改造,也没有经历与大陆同程度的新文化运动及1949年前后由国家带动的大力清洗。
后来因为市场的驱动、英语教育的普及、社会的势利及年轻人旨趣的转变,加上一直要到1973年中文才与英文并列为官方语言,中国传统文化出现慢慢自然流失和被遮蔽,但那只是被遮蔽,不是被清洗--香港至今仍然是很西化也同时很传统中国化的城市。
在此期间,一个新生品种还是无可阻挡的在香港茁壮生长,就是包括民族主义等西方文化在内的民国新文化。